毛澤東化解裸體模特存廢之爭及其他
宋公明
關于西洋美術教學用真人裸體模特,特別是用女性裸體模特,在中國是一個極為敏感的問題,早在民國時期,劉海粟等畫家就為此承受了來自社會和政府當局的強大壓力。
解放后,有著西洋畫背景的徐悲鴻任中央美術學院院長,這個問題似乎得到了解決。但是到了1964年,在當時的政治形勢下,教學用真人裸體模特一事又平地起了風波。
1964年8月,當時的文化部向全國文化領導部門及美術院校發出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文化部關于廢除美術部門使用模特兒的通知》。這個通知,當然是經過了一系列程序才發出來的。可以想像,一定是當時有人抓住了使用模特中產生的一些問題,向上提出了意見,經過中央相關的領導批示,于是文化部草擬了這個通知,經主管意識形態的領導審定后發出。這對美術尤其油畫、雕塑教學無疑是一個致命的打擊。
不料通知發出后,中央美術學院竟然有人不買帳。中央美術學院畢竟打著徐悲鴻的烙印,美院的教師中畢竟有人了解人體模特在中國的歷史,了解毛澤東的文藝思想。因此有人于1965年5月12日直接向毛澤東上書,反對取消真人裸體模特。
1965年7月18日,毛澤東在中央美術學院教師聞立鵬、
王式廓、李化吉來函上批示:
定一、康生、恩來、少奇、小平、彭真同志:此事應當改變。男女老少裸體MODEL,是繪畫和雕塑必須的基本功,不要不行。封建思想,加以禁止,是不妥的。即使有些壞事出,
也不要緊。為了藝術學科,不惜小有犧牲。請酌定。
毛澤東
1965年7月18日
這個批示抬頭把陸定一和康生放在前面,說明這兩個人是主管意識形態的直接領導,其他人則是中央集體領導中的參與者或批示者。如果這幾個人當有一個不同意或提出請示一下毛澤東,也許就不會有文化部的這個文件了。
毛澤東在批示中講清了道理,明確指出模特“不要不行”,禁止是封建思,是不妥的,為了藝術科學,不惜小有犧牲。最后是“請酌定”,也就是說,你們是一線的,禁止是你們集體研究決定的,現是否改正,還是要由你們集體研究決定。
毛澤東的這個批示,沒有批評誰,也沒追究誰的責任,但是有理有據,滴水不漏,沒有抗拒的余地。當時已是文革前夕,毛澤東對文化部大搞“帝王將相,才子佳人”雖然極為不滿,提出了嚴厲的批評,但是同樣也沒有去追究個人的責任。但是某些人卻在陽奉陰違,把并不相干的模特拿出來批判,而且發文加以禁止,表面上看好像很革命,很純潔,但是卻正好暴露了自己的封建思想,心地不純。這些人企圖以此來扼殺文化界的正確思想,與毛澤東相對抗,可惜伎倆被毛澤東一眼看穿。這個批示再清楚不過地證明了誰的思想從根子上就是極左和誰要搞極左以及為什么要搞極左。以后一系列極左和反極極的斗爭從來就沒有停止過,至今也仍然在繼續。
然而毛澤東的批示并未使禁模事件了結。文革中有人打著紅旗反紅旗,以極左的面目出現,千方百計轉移對黨內走資派的斗爭大方向,其中就有把模特兒寫生打入“封、資、修”行列。不但真人模特兒不畫,連石膏像全都砸爛了。一些美術專業的師生被扣上“資產階級學院派”、“回潮”、“復辟”等大帽子受到批判,公然置毛澤東的批示于不顧。明眼人可以看出,這實際上又是在和毛澤東相對抗。
然而就在這種極左思潮的風暴之中,中宣部的一位副部長又以“使用模特兒問題”致函中共中央、毛澤東。
1967年8月4日毛澤東再次批示:“畫畫是科學,就畫人體這問題說,應走徐悲鴻的素描道路,而不應走齊白石的道路。”
如果當年毛澤東沒有這兩個批示,可以斷言,某些人一定會把禁模的罪名加到毛澤東的頭上。然而毛澤東好像早有先見之明,讓他們想在這方面造謠也無能為力了。
不過造謠是某種人的需要和本性,又把謠言造到江青和劉海粟頭上。有人暴料說江青曾做過劉海粟的裸體模特,讓劉畫過素描,并附有劉海粟的訪談錄和素描圖片。最近劉海粟的女兒在廣州向媒體公開辟謠,說父親生前根本不認識江青,更不可能為江青畫裸體素描。
這個辟謠倒不是為了替江青討還清白。江青即使做過裸體模特,也并不丟人,如毛澤東所說,為藝術科學,即使小有犧牲,也是值得的。倒是拿此事大加渲染以泄私憤或圖名圖利者,正好暴露了自己的心地骯臟和靈魂的卑鄙。如果對陳冠希艷照中的女主角都能寬容甚至追捧,卻對一個裸體模特說三道四,是誰可恥而且可笑?但是對劉海粟來說,如果真的以那樣輕佻的語氣來談一個人體模特,那么無疑是和藝術家的身份大相徑庭的。對模特的尊重,是畫家的最起碼素質,也是做人的起碼道德。一代宗師劉海粟豈能不懂?如果他竟然在訪談中出賣自己模特的隱私,像個色鬼似的說女模特的皮膚如何,身體的某處如何,他的形像豈不要被徹底丑化?
劉海粟之女的辟謠,說明了職業道德的重要。對一個醫生來說尤其如此。如果醫生公開患者的隱私,是不是非常無恥?然而有個自稱是毛澤東私人醫生的李某人,就是出賣毛澤東隱私有無恥小人。
為毛澤東治過白內障的唐由之,也有詳細的回憶,但是唐由之所看到的毛澤東,和那個李某人筆下的毛澤東完全判若兩人。如果不帶偏見,自然不難分辨真假。且不說李某人所言皆是造謠,即使是事實,那也是別人的隱私,一個醫生公開他人的隱私,是不是很下流很卑鄙?而這種侵犯他人人權的事,卻發生在所謂最講人權的國家,竟然讓這種編造他人隱私的無恥作品大量發行,可惜這種下流手段并不能詆毀毛澤東,反而暴露了某國的所謂人權和所謂法制是多么虛偽。即使對一個普通中國人,即使對陳冠希及其性伙伴,都要保護其隱私,都要抵制艷照的流傳。那么對李某人的這種編造隱私惡意污蔑的荒誕著作,難不應當抵制嗎?
2008,2,21,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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