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批斗地主”時的那段歷史
彈鋏士
從王小波、李順的“均貧富”始,到太平天國的“天朝天畝制度”,再到孫中山的“民生主義”, “耕者有其田”是中國人千多年的愿望。為了這一理想,無數人拋頭顱,灑熱血,但均未告成,直到毛澤東領導的公産黨才在中國歷史上首次實現之。
這千多年來,為實現“耕者有其田”的抗爭者中究竟犧牲了多少人?恒河沙數,難以統計。單就曾國藩屠戮天京時,死難者既達十余萬眾,“哀號之聲,達于四遠”①。為實現此理想的死難者,比起當年開“批斗地主”會時,由于基層干部把握政策過火,而偶爾被農民打死的幾個地主來說,不知幾多矣!倘使毛澤東沒有推行“土改”之政,還將有多少人會為此繼續拋頭顱,灑熱血?“土改”的意義之一就在于極大地減少了子孫后代再為土地而死難的人數。所以說“土改”是毛澤東的一項大仁政,實現“耕者有其田”也是磊就毛澤東偉大的三塊基石之一。
書歸正傳,現在集中精力討論“土改”時的“斗地主”。那么如何推行“耕者有其田”的新政,而效果最佳呢?手段不外乎有三:一 在肉體上消滅地主,將地主兼并的土地分給失地農民;二 在解放軍槍桿子的威懾下,只分地,不開批斗地主會;三 既分地,又開地主的批斗會。以下簡單分析這三種手段的得失。
在肉體上消滅地主,據說蘇聯即近乎如此施行。此法固然來得簡單而徹底,但非仁者所為。
“只分地,不開批斗會”的弊端在于不能改變人們數千年的土地私有觀念,其結果是地主不服,農民心虛。地主心里老想著村里的農民欠了他的債,分地農民也會覺得欠了地主的情,要維持“土改”的成果,解放軍不得不在每一個村子里長期駐上一兩個班,不然的話,地主們那一天說要收債,農民們就得天經地義地欠債還“田”。所以說,“不開批斗會”的“分田分地”是不徹底的“土改”,非智者所為。
那么,既要施仁政,又要徹底,而且兩個目都要百分之百地同時達到,則非仁者兼智者不能達此功也。“既分地,又開地主的批斗會”,妙極!此乃天人之策。開批斗大會,長工短工泣淚訴苦,地主富農高戴紙帽,則從精神上徹底摧毀了地主和農民們心中已根深蒂固了數千年的土地私有觀念。從此,地主們不再對被分去的田畝心存幻想,得地農民也會心安理得。君不見,七十年代末為地主摘帽時,地主們對鄧公是何等的感激涕零!不正說明地主們對收回當年被分去的土地已不存絲毫幻想。
所以說,開地主批斗會的高明在于改變了人們土地私有的觀念。治世之道,移風易俗為最高境界。孟子曰:“大而化之之為圣”②,荀子曰:“神莫大于化道”③。“耕者有其田”是為人間的大“道”,改變土地私有觀念,即為“化道”,如此,毛澤東可謂神圣矣。
在“批斗地主”的這一“化道”創舉中,有沒有因基層干部把握政策過火,而偶爾出現地主在批斗會上被義憤填膺的村民打死的個呢?我想,中國之大,大有三十二省,可能有之。那么,可不可以用一兩個這樣的個案否定“批斗地主”的這一“化道”創舉呢?
評價一段歷史,采用統計數據分析之,為最高,引用文書政令解讀之,為次之,以文學的眼光,講一兩例個案故事,為最低。就有一位網友,看到另一網友的帖子說有一個地主被綁在桿子上被幾個村民打死了,于是如獲至寶,便拿來攻擊“數學”認為“斗地主”是溫和方法的觀點,甚為陋矣。
個案不比統計數據般說一不二,也不如文書政令般白紙黑字,每一例個案都有其各自復雜的前因后果。且不論綁在桿子上被打死的地主是否真有其人,即便真有,還是難以說明“斗地主”這種方法的溫和與否。凡屬個案,都得講前因后果,那幾個農民為什么要狠命地往死里打本村的一個地主呢?是否有殺父般的不共戴天之仇?按常理,如果與人無怨無仇,又不為錢,一個正常的人是不會下手那么狠的。再者,那幾個農民在批斗地主時將人打死,既不符合當時的政策,又違背法律,事后是否受到刑法的懲處?如果把這些前因后果全部擺出來,說不定這個案例所說明的正恰如其反呢。
本人就知道類似的一個案例,為報殺父之仇,一個村民借批斗會之機,毆人至重傷,結果打人者身受重刑,負責干部也不免牢獄。這個案例恰說明了公産黨搞“批斗會”的磊落初衷,以及執行新政時的一絲不茍。
再講一遍:評價一段歷史,采用統計數據分析之,為最高,引用文書政令解讀之,為次之,以文學的眼光,講一兩例個案故事,為最低。
彈鋏士于2008.01.27
注:
① 曾國藩幕僚趙烈文《能靜居士日記》載:“其老弱本地人民,不能挑擔,又無窖可挖者,盡遭殺死,沿街死尸十之九皆老者。 其幼孩未滿二三歲者亦斫戮以為戲,匍匐道上。 婦女四十歲以下者一人俱無,老者無不負傷,或十余刀,數十刀,哀號之聲,達于四遠,其亂如此,可為發指。”
② 語見《孟子?盡心下》:“大而化之之為圣,圣而不可知之之為神”。
③ 語見《荀子?勸學篇》:“神莫大于化道,福莫長于無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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