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1年南斯拉夫開始全面實行“聯合勞動”體制。1974年憲法確定了聯合勞動的基本原 則。1976年通過的《聯合勞動法》對聯合勞動的各個方面作了全面的規定。聯合勞動的基本 思想是由聯合起來的勞動者直接管理社會再生產。這標志著南斯拉夫的自治制度進入了一個 發展的新階段。
南斯拉夫自實行自治制度以來,即在兩條戰線斗爭之下進行的。一方面反對教條主義、 官僚主義和集權主義;一方面反對資本主義復辟、自由主義和唯技術主義,不斷地揭露和批 判形形色色的民族主義、地方主義、本位主義等不良傾向。但是,正如一些南斯拉夫同志所 說,在建設自治社會中,過去只是在政治上宣布反對這、反對那,而應該怎么做,則缺乏系 統的綱領和完整的理論體系,所以往往陷入“危機”。現在不同了,有了聯合勞動,就有了 建設自治制度的綱領。有的南斯拉夫同志甚至認為實行聯合勞動體制才可以說是自治真正的 開始。
聯合勞動是對南自治制度的一個全面深刻的改革。它涉及南社會經濟關系和政治制度的 各個方面,提出了許多新的理論問題。本文只著重就聯合勞動體制的經濟方面,從宏觀的角 度,作一簡單的初步介紹。
什么是“聯合勞動”
聯合勞動的概念見之于《資本論》、《法蘭西內戰》、《共產黨宣言》等馬克思主義經典著 作。斯大林也曾談到過這一問題。馬克思在《法蘭西內戰》一書中曾寫道: “工人階級知 道,他們必須經歷階級斗爭的幾個不同階段。他們知道,以自由的聯合的勞動條件去代替 勞動受奴役的經濟條件,需要相當一段時間才能逐步完成(這是經濟改造);這里不僅需要 改變分配辦法,而且需要一種新的生產組織,或者勿寧說是使目前(現代工業所造成的) 有組織的勞動中存在著的各種生產社會形式擺脫掉(解除掉)奴役的鎖鏈和它們的目前的階 級性質,還需要在全國范圍內和國際范圍內進行協調的合作。他們知道,這個復興事業將不 斷地遭到既得利益和階級自私的反抗,因而被延緩、被阻撓。他們知道,目前資本和土地 所有權的自然規律的自發作用’只有經過新條件的漫長發展過程才能被‘自由的、聯合的勞 動的社會經濟規律的自發作用’所代替,正如過去‘奴隸制經濟規律的自發作用’和‘農奴制經 濟規律的自發作用’之被代替一樣”。1
聯合勞動的含義是勞動和資金的聯合。據南斯拉夫同志的解釋,勞動包括活勞動和物化 勞動,而根據馬克思的提法,社會資本就是物化勞動。所以聯合勞動就是活勞動和物化勞動 的聯合,亦即勞動和資本的聯合。從這一角度上看,聯合勞動實際上是籌集再生產資金的一 種體制,是一種投資制度。
聯合勞動的目的是要由聯合起來的勞動者直接管理社會再生產,即由勞動者直接把自己 的勞動和資金聯合起來進行再生產。由他們把自己個人和本單位的利益和社會整體利益結合 起來,使整個社會再生產都在聯合勞動的基礎上進行。
聯合勞動的實質是收入關系。聯合了勞動和資金的各方都有權分配聯合創造的收入,同 時也共同承擔風險。這樣他們都關心再生產盡可能合理、能創造最多的收入。這種以收入為 基礎的關系稱為收入關系,將逐步代替市場關系。南斯拉夫同志認為:“只有根據《聯合勞動 法》實現真正的收入關系,才能促進全部的經營,才能進行勞動的聯系、聯合和分工,克服 使這一進程封閉在地方界限內的某些現象”2
聯合勞動的組織形式是聯合勞動組織。它分為聯合勞動基層組織、勞動組織和聯合勞動 復合組織三級。凡企業中構成勞動整體、其勞動成果可以在該企業內、或在市場上作為價值 單獨表現的部分,都應該成立聯合勞動基層組織。它是聯合勞動的基本形式。勞動者把自己 的勞動聯合進聯合勞動基層組織,并在其中和其他勞動者平等地決定勞動的條件、手段和成 果。它的大小相當于大廠的車間或小廠,是獨立核算單位。根據聯合勞動法的規定,聯合勞 動基層組織不能單獨存在,必須聯合進勞動組織(相當于工廠),并且可以進一步聯合成聯 合勞動復合組織(相當于聯合企業)以及更廣泛的聯合勞動組織。
聯合勞動的方式是自治協商。即以締結自治協議和社會契約的方式來進行勞動和資金的 聯合。自治協議是聯合勞動組織締結的協議,它規定聯合勞動組織之內或之間的相互權利、義 務和職責。社會契約則是聯合勞動組織和負責計劃和經濟政策的國家機關之間的契約,它規 定生產和消費之間的必要比例、國民收入的合理全面分配以及確保經濟進程穩定的其他類似 計劃和經濟政策。南斯拉夫社會計劃以這些協議和契約為依據。如1976—1980年中期社會計 劃就以17個這類契約和協議為基礎,另有16個這類契約和協議來保證實現社會計劃的條件。 自治協議和社會契約把市場關系納入了相互關系,加強了對市場的指導。
聯合勞動的政治制度是以代表團制為軸心的自治民主制度。
聯合勞動的最終目標是建立自由生產者的聯合體,即共產主義。
為什么要實行聯合勞動
南斯拉夫在實行自治的過程中,進行了頻繁的改革,克服了眾多的困難,使自治關系全 面建立、社會發生了極為深刻的變化。但是,在權力下放、擴大再生產權力分散到企業和銀 行之后, “唯技術主義得到了廣泛的基礎”3,許多不良傾向都開始露頭,地區封閉,壟斷 市場,不執行在聯邦一致達成的協議,搞“經濟民族主義”,一些地方的“銀行和工業之間出 現了很壞的市場分配的豺狼法規”4,一些大企業同某些地方領導人“勾結”而形成“財政 權力中心”等等現象愈來愈明顯,嚴重地影響了自治的發展和經濟的穩定。面對這一形勢, 南斯拉夫領導堅決摒棄了走回頭路、恢復原來集中主義制度的主張,決定“在擴大再生產方 面建立能保證在勞動者監督之下實行勞動和社會資金聯合的經濟制度”5從體制上對自治社 會作一些根本性的“改造”,即實行聯合勞動。這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一、擴大再生產的問題
南斯拉夫認為擴大再生產由誰來掌管是自治制度的極為重要的問題。一開始自治時,就 有人提出由工人直接管理擴大再生產的問題,但另外的人擔心這樣一來資本主義的平均利潤 規律會起作用,再加上其他條件也還不具備,當時決定仍由國家來管擴大再生產,實行聯邦、 共和國和地區三級投資制。但是這一問題并未從日程上取消。南斯拉夫把它歸納成一個通俗 易懂的問題: “工人階級是否會把積累吃掉?”,并展開了長期的廣泛的公開討論。
1961年在工人管理擴大再生產方面作過初步嘗試,規定由企業自行確定積累和分配的比 例。由于“缺乏系統的方案和經濟鼓勵辦法”,實行起來,多分少留的偏向相當普遍,有分 光吃盡的苗頭。后來,又改為用銀行信貸的辦法來籌集和發放擴大再生產資金,取消了原來 的三級投資制。對銀行制度進行了改革。業務銀行同國家機關正式脫鉤,銀行由各企業白行 共同建立,它在動員閑散資金方面有充分的自由,在分配信貸資金方面由代表大會決定。這一 改革解決了原來由國家分配投資資金所產生的愈來愈嚴重的矛盾和沖突,加速了生產的發展, 推動了自治關系的發展。但是這種辦法也帶來了一些新問題。首先,銀行往往從自己的狹隘 利益出發,過多注意貸款利息的高低,而不大關心投資的社會效果,嚴重地影響了社會計劃 規定的優先投資部門的發展。其次,企業投資大部份要靠信貸,對銀行產生了愈來愈大的依 賴性。企業要把大量積累用來支付貸款利息。據統計,支付利息一般占企業業務基金的1/3, 有幾年則占80%,再加上償還本金,更使企業陷入財政困境。更有甚者,一些銀行機構往往 同地方上某些領導人勾結起來,追求小集團或本地區的利益,不顧整個社會的需要,影響自 治原則和經濟政策的貫徹。
實行聯合勞動,就是要改變這種通過銀行信貸來籌集和發放擴大再生產資金的辦法,由勞 動者自己來決定擴大再生產,即由聯合勞動者直接聯合自己的資金,并使這一形式成為擴大 再生產的主要形式。具體來說,有可以用于擴大再生產的資金的聯合勞動基層組織同需要這。 種資金的聯合勞動組織,通過自治協議,直接把資金和勞動聯合起來。出資金的組織在一定 期限內在這一聯合所得到的收入中分成。收入多,它可以分得多,如有虧損,它也要承擔一 部份。所以,它從一開始就會關心這些投資的效果,比只關心利息高低的銀行對擴大再生產 的態度有根本的不同。這樣,聯合勞動就會“成為管理社會資本的決定性根本力量。”6 通過銀行來籌集和發放資金的方法也還是需要的,但是要按聯合勞動原則來加以改造。
銀行要由聯合勞動組織來共同建立,分內部銀行,基層銀行、聯合銀行三級。銀行應是聯合 勞動組織的財務聯合體,其首要任務是促進在聯合勞動和收入的基礎上聯合資金。
二、生產集中的問題
南斯拉夫在實行自治的過程中曾經多次進行過分散化。這次實行聯合勞動,為了勞動者 能更直接地行使其權利,又打破了企業作為經濟的基本細胞的概念,用大小相當于車間的聯 合勞動基層組織來代替它。但是,分散化并不是自治的同意語。分散的只是管理權,這同生 產的集中是兩回事。鐵托總統曾經指出, “行政的分散管理或自治是一回事,而經濟是另一 回事,任何一個國家在經濟中都不能分散管理,因此,我國在經濟方面必須是一個整體”7。 生產集中是發展的客觀需要,南斯拉夫一直很重視這一點。早在60年代初期就進行過“一體 化”,以合并(幾個企業平等地合并)和歸并(以一個企業為主的合并)的方式,成立了許 多大企業。在通過聯合勞動法的前11年中,就用這種方法建立了6235個大企業8。當時一體 化的形式是各種各樣的,大體可分為三種。一種為縱的一體化,即按供產銷一條龍的辦法合 并企業;一種為橫的一體化,即同一行業的企業進行合并;第三種是綜合的、即跨行業、跨 部門的一體化。這種一體化企業的各部分在生產中的相互聯系不如前兩種形式密切,有的甚 至沒有什么聯系。一體化使生產更為集中,能更合理地利用生產能力和設備,提高了勞動生 產率,起到了應起的作用。特別是在農業中的農上聯合企業最為成功。但隨著一體化的發展 也出現了一些問題。首先,一體化大多在一個區或一個共和國內進行。1970—1975年合并成 的3645個企業中,有1729個是在一個區的范圍內建立的,1815個是在一個共和國范圍內建立 的,兩者加在一起共占97.3%,跨共和國的只有101個,只占2.7%9其結果是“從區到共 和國都出現了地區性封閉現象,并同政治利益和經濟利益發生了直接的沖突”10。其次,整 個行業或商業實行一體化,往往形成壟斷,使得“一些經濟部門之間,生產和商業之間,經 濟部門和非經濟部門之間出現了對抗”11。
實行聯合勞動就是要打破這種地區封閉,形成壟斷的局面,強調要從共同創造收入的原 則出發,通過自治協商來進行一體化,而不是通過利益的沖突來實行生產集中。在一體化的 形式上,要求建立“再生產整體”,提倡供、產、銷(有時還要加上銀行和科研部門)一條 龍,即縱的一體化。反對的只是單純為了擴大企業實力,不關心社會再生產需要的地區性一 體化,即某些綜合形式的一體化。至于橫的一體化,則不贊成整個行業一體化、形成壟斷, 要求在行業內各部份分別進行一體化,形成分工,以提高勞動生產率。在這方面,聯合勞動 并不光是指企業在組織上的合并,還有各種各樣在收入基礎上的其他生產聯合形式。
三、經濟部門和非經濟部門之間的收入關系問題
南斯拉夫的文化、教育、科學、衛生和社會保護等非經濟部門在1965年以前基本上是由 國家預算中撥給經費的。隨著自治的發展,這些部門中逐漸成立起自治利益共同體,根據“相 互支持”原則,解決這些部。門的經費問題。例如一個區的教育自治利益共同體,由該區各教育 單位的代表為一方,有職工和子弟要受教育的單位和公民的代表,主要是經濟部門的代表為 另一方組成。雙方就區內教育事業的發展和所需經費等問題作出決定,經費由區內各物質生 產部門出,按協議分配給本區的各教育單位。這種辦法,除了保證了這些部門的經費有了自 主的來源之外,還有利于客觀地評價其勞動成果,有利于貫徹按勞分配原則,促進了自治關 系在這些部門的發展。當時南斯拉夫同志曾經認為這些部門直接為公民服務,是公民生活水 平的一部份,屬于消費范圍,因此其經費主要是從勞動者個人收入中扣除。這樣,衡量這些 部門分配的尺度只同經濟部門的活勞動有聯系,而未能同生產資金的動向和配備掛鉤,結果 加深了社會差別,形成了不利于經濟部門的現象。
全面實行聯合勞動體制之后,這方面也作了相應的改革。由經濟部門和非經濟部門“在統 一的聯合勞動制度下按勞動進行相互的分配”。12首先,明確肯定這些部門是社會服務部門。 這些部門的勞動是“社會勞動統一過程的一部份”,屬于聯合勞動范圍。這些部門所屬的各 單位也是聯合勞動組織。其勞動者同經濟部門的勞動者具有同樣的地位。他們在自治利益共 同體內的關系不再只是相互支持的關系,而是直接地、平等地“自由交換勞動”的關系。這 樣,這些部門就最終地納入了聯合勞動的體制,同經濟部門加強了自制聯系。這些部門的勞 動者約50萬人,每年開支的經費約占南斯拉夫國民收入的15%左右;確定這些部門的勞動者 在聯合勞動中的地位,對完善自治制度和經濟的穩定和發展都有重大意義。
四、對個體經濟和私營經濟的社會主義改造
南斯拉夫經濟中,社會主義成份占主導地位,其創造的價值占國民收入的85%以上,體成份(農民)和私營經濟則分別只占10.6%和4.1%。
對于個體農民, 自從解散了集體農莊式的合作社之后,南斯拉夫的農業方針是通過個體 農民和社會主義農業企業的協作,使農民逐步走上社會主義道路。所謂協作,是由農民和農 業企業簽定協作合同,根據雙方的需要企業按規定向農民提供勞務、物資和資金,農民的產 品則由企業收購。合同每年簽定一次,價格都是事先訂好了的。這種協作提高了農民的生產 和收入,擴大了自治在農村的影響。但是,農業生產周期長,易受自然條件和市場價格的影 響,這種合同執行起來,往往有一方覺得不劃算,因此參加協作的農戶數不夠穩定。在農村 實行聯合勞動,形式不拘,可以只在生產上聯合,土地所有制不動,仍用合同的形式進行; 也可以組成合作社、協作者基層組織和進行其他形式的聯合。
對于私營企業,南斯拉夫規定了許多限制,如私人不得經營工礦業,雇工不得超過五人 等等。為了進一步利用私營經濟的積極性,限制其不利于社會主義自治的消極面,聯合勞動 法規定可以成立聯合勞動合同組織。聯合勞動合同組織由工人同業主按聯合勞動的原則建立, 業主當業務領導人。業主除按職務領取個人收入外,還根據其所投入的資產分得一部份收入。 聯合勞動合同組織的性質同私營企業不同,不再受原來的限制了。目前南斯拉夫有幾十萬工 人在國外臨時就業,其中許多人愿意把國外積蓄的資金或購置的生產資料帶回國內參加聯合 勞動。聯合勞動合同組織為吸收這部份資金開辟了新的前景。
已取得的成績
十一年來;聯合勞動已取得了可觀的成績。首先,聯合勞動組織已經普遍建立。1978年 底均已按聯合勞動法的規定修改了自己的章程和自治文件(一般每個聯合勞動基層組織有20 ——40個這類文件)并在法院完成登記注冊手續。目前全國共有聯合勞動基層組織2萬多個 它們聯合成4200個勞動組織,另外有不分聯合勞動基層組織的聯合勞動組織14000多個,聯合 勞動復合組織有340個,其他聯合勞動組織600個。據1981年統計,全國已簽定了200多萬個 自治協議和社會契約。
其次,聯合勞動的法律體系已經完成。十一年來,根據聯合勞動原則,在聯邦已制定了幾 百個法律,修改補充了3000多個規定和條例。各共和國在這一期間,也相應地制定了300—— 500個法律,修改補充了大量的規定和條例。
第三,近四年來在收入關系的基礎上聯合的投資約增加了6倍,在投資總額中的比重也 逐年增加,1977年為3%,1978年為4.4%,1979年為5,4%,1980年為6.7%,1981年頭九個 月為9.8%。這種聯合投資有3/4是投入社會計劃規定的優先發展部門。這是聯合勞動在擴 大再生產中的一個可喜的開端。
第四,這一期間生產有了很大的發展。從1971—一1981年,南斯拉夫的社會產品(即國; 民收入加折舊)增加了3/413,按人口平均,則增加50%。1970年人均收入為1482美元,1981 年約為2800美元14。就業人員由400萬增加到600萬。工業設備增加1倍多,建筑設備增加2倍 多,農業機械增加2.5倍(拖拉機由66000臺增加到40萬臺)。全部工業設備、自動和半自動 機床有2/3是這十一年購置的。
第五,人民的生活也有了相當的改善。生活水平提高2/3。冰箱、電視機、小汽車、洗 衣機、服裝、鞋類等生活用品的產量都成倍地增加。這期間共修建住宅110萬套。全國人均居 住面積由1970年的12.2平方米增加到1981年的15平方米(另外全國還有30萬座郊區度周末的 小房子)。
當前的問題
南斯拉夫同志認為聯合勞動迄今已取得了很大的成績,但是還“遠比應該取得的和可能 取得的少”。聯合資金的過程“緩慢”,聯合的資金絕對量還很小,除去法定聯合的部份, 真正自由聯合的資金就更少了。在擴大再生產、生產集中方面,聯合勞動貫徹得還不徹底, 這對建立收入關系,實行自治計劃和維護統一市場都產生了不利的影響。這些都嚴重地妨礙 了南斯拉夫經濟穩定政策的順利實現。這一問題已成為當前南斯拉夫領導正集中精力解決的 問題。1981年6月舉行的第三次自治者代表大會專門探討了當前聯合勞動中存在的問題,指 出“現在的矛盾和弱點不是自治的后果,而相反,只是實施憲法和聯合勞動法不徹底、遭到 了抗拒的結果,”要求在社會擴大再生產的一切重要領域中規定長期任務,讓其他任務和措 施都服從于它。不久前召開的南共聯盟第十二大也著重討論了這一問題,肯定了第三次自治 者代表大會的成果并通過了相應的決議。南政府也在這方面采取了一些重要措施。可以期待, 今后在聯合勞動,特別是在收入和擴大再生產方面將會有一個較大的轉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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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馬克思恩格斯選集》中文版第2卷,第416頁。
2多蘭茨的講話,見1979年6月“日《政治報》。
3巴卡里奇的講話,見1973年3月14日《政治報》。
4比利奇的講話,見1975年9月4日《戰斗報》。
5卡德爾:《公有制在當代社會實踐中的矛盾》,貝爾格來德工人新聞出版社1976年第二版,第58頁。
6卡德爾:《公有制在當代社會實踐中的矛盾》,貝爾格萊德工人新聞出版社1976年第二版,第58頁。
7鐵托1962年7月23日在南共聯盟七屆四中全會上的講話。
8南統計年鑒1971年至1976年。
9南統計年鑒1971年至1976年。
10多蘭茨的講話,1976年4月27日《政治報》。
11伊萬·斯坦鮑利奇(塞爾維亞共盟書記)1976年4月23日。
12卡德爾全集塞文版第九卷,第16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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