偽造“總理遺言”懸疑
周恩來總理逝世后不久,在社會上就秘密流傳了手抄的《總理遺言》,這個手抄件,當時從內容上無法判斷它的真偽。很快公安部門就把它作為反動傳單進行追查和搜繳。
1976年2月10日,剛剛進杭州汽輪機廠不久的二十三歲小工人李君旭,把事先想好的杜撰編造的《總理遺言》悄悄地書寫起來:
《總理遺言》
小超同志:
你我都是共產黨員,一起革命五十多年,我相信你一定經受得起。要向蔡大姐學習,要教育孩子當好普通一兵。
戰友周恩來
1975.12.28
主席、中央:
我自第二次手術以來,病情曾有短期穩定。從下半年開始,癌癥已廣泛擴散,雖然自覺尚好,但離開(去)見馬克思的日子確實不太遠了。我想,有必要向主席及(、)中央匯報一下近來的一些想法。
患病期間,主席對我親切關懷使我十分感動。主席年紀(年齡)大了,要注意身體。有主席為我們黨和國家掌舵,是全國人民莫大的幸福,也是我莫大的欣慰。這些日子,主席在遵義會議時和我的談話總是歷歷在目,百感交集。不能為主席分擔一些工作,我十分難過。為了我們祖國和人民的前途,主席一定要保重。
洪文同志幾年來,無論在理論上,還是在解決問題上,提高都很快,對此我極為高興,我們黨后繼有人,洪文同志今后要多抓全面性的問題,處理還要果斷,為黨多做工作。
朱德和葉劍英同志年事已高,要鍛煉身體,當好主席的參謀,具體分工可以擺脫些,但你們所處的地位仍然是舉足輕重的。我們老一輩人,跟主席那么多年了,更要以高昂的戰斗精神,保持革命晚節。
小平同志一年來幾方面工作都很好,特別是(關于)貫徹主席的三項指示抓得比較堅決,這充分證明了主席判斷的正確。要保持那么一股勁,要多請示主席。多關心同志,多承擔責任。今后小平同志壓力更大,但只要路線正確,什么困難都會克服的。
春橋同志能力強,國務院的工作,小平、春橋要多商量。(春橋同志,要協助小平同志做好工作。注:另一版本,此處如是。)
同志們,長期以來的病假,使我有可能回顧自己所走過的路程。在這(段)曲折的道路上。我永遠不能(會)忘懷那些在我們前面倒下的先烈。我們是幸存者。一九二六年我和惲代英同志分別時,他說:“當中國人民都過上幸福生活的時候,我們能活著的人,一定要到死去同志的墓前,去告慰他們,死者會聽到我們的聲音的。”我總想著,用什么來向他們匯報呢?
(在遵義會議上,主席同我談話,)(此處文字原件不清)
……
在此彌留之際,回憶先烈的遺言,對照我國(們)人民的生活條件,我為自己未能多做一點工作而感到內疚。
……
展望本世紀把我國建成一個工業、農業、國防和科學技術現代化的社會主義強國的壯麗前景,我充滿了必勝的信心。死對于共產黨員來說算不了什么,因為我們把生命交給了人民的事業,而人民的事業是永存的。唯一遺憾的是我再也不能和同志們一起前進,加倍工作,為人民服務了。
同志們,一定要把黨和人民的利益放在一切之上,在毛主席的領導下,團結起來,爭取更大的勝利。
關于我的后事,我向中央請求:
一、將我的病情發展告訴全國,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猜測。
二、追悼會主席不要參加,會應力求簡單,請洪文同志主持,小平同志致悼詞。
三、骨灰不要保存,撒掉。
永別了,同志們!
血沃中原肥勁草,寒凝大地發春華。
…………
周恩來
1975.12.29
草稿很快寫成,他馬上在兩張十六開記錄紙上抄一遍,然后將底稿燒掉。
1976年2月11日,即第二天晚上,李君旭又將“遺言”看了一遍。他覺得毛主席同周總理在遵義會議上的談話是不能亂編的,也編不出來,于是靈機一動,加上一個括號:“此處文字原件不清”,這樣就更象一個輾轉傳抄的消息。李君旭為自己這一發明頗有幾分沾沾自喜。他又將全文重抄一遍,放到棉襖的內側口袋里,緊貼著心口。
此刻,他感到自己象一個打完了一場大仗的將軍那樣平靜了。他攤開自己的綠皮紅花塑料面日記本,寫上了這樣一行字:“二月十一日,星期三,陰。這兩天住在廠里……”
這個所謂的有人杜撰偽造的《總理遺言》的一個版本,就這樣在周總理去世一個月之后,在一個年輕人的筆下繪聲繪色地悄然地出籠了。這是截止到目前為止人們可以說出的第一個有名有姓的人承認是自己編造了這樣一個偽造的《總理遺言》。
1976年2月17日,李君旭把“遺言”借給廠里的電工小陳一天。
1976年2月18日,幾個朋友到他家,李君旭又出示了“遺言”,幾個人當場要了紙抄起來。
“遺言”就這樣傳開了。
李君旭,男,漢族,身高一米八四(其媽媽是山東人),浙江縉云縣人。1953年12月生于杭州,1970年去生產建設兵團務農,1973年回杭后當搬運工等小工。父親第一醫院院長,母親浙江醫科大學教授,父母畢竟是英國劍橋大學畢業歸來的高級知識分子,文革中雖然也受到了沖擊,但各方面的待遇好象還沒有被剝奪。(李君旭剛從浙西林場回來,在一家肥皂廠當搬運工)。1976年2月5 日,二月五日,李君旭的一個剛從建設兵團的農村抽調回城。1976年進杭州汽輪機廠做工。1976年5月5日,曾以“現行反革命”被捕,江青集團垮臺后,繼續關押審查,1977年11月3日,獲釋。1979年12月7日,平反恢復名譽。約在1982年,他仍在汽輪機廠廠部,當經營副廠長的助手。他自己則剛被選為工廠的共青團團委書記。1983年到《浙江日報》當記者,現在是《東方青年》雜志總編輯。
1976年2月24日,也即2月17日僅過了幾天,李君旭的父親、杭州市第一人民醫院的院長李容興致勃勃地拿了一份油印的傳單回家,老頭子做夢也想象不到那竟是自己小兒子的杰作——《總理遺言》。《總理遺言》已經在整個浙江省城杭州及全國開始傳播。
《總理遺言》炮制看起來這時已經填依無縫了。且把其當成是一干部子弟的所開的小小的歷史玩笑吧。
那么,周總理到底有沒有遺言呢?
特別是在1976年2月8日之前,有沒有其他的“總理遺言”的說法呢?
在《朱德傳》中有這樣一段追憶1976年1月9日:“當他聽到總理臨終遺言,要把骨灰撒在祖國的大地和江河里時,便很嚴肅地說,‘過去人們死后要用棺材埋在地里,后來進步了,死后火化,這是一次革命。總理為黨、為國家、為人民鞠躬盡瘁,死而后己,真是一個真正的徹底的革命家。’他一邊說,一邊流淚,還問我們:‘你們知道總理的革命歷史嗎?’我們說:‘知道一點,看了一些別人的回憶。’他卻說:‘你們應該了解總理的革命歷史!’說著,就開始講總理革命的一生。當時,我們怕他過分傷心,身體受不了,沒有讓他說很多,但他不時自言自語:‘你們知道總理的革命歷史嗎?’他自己陷入深深的回憶之中。”向總理遺體告別時(注:76年1月10日上午9時,告別儀式開始),父親(朱德)一路上都在掉淚,在車上他就要脫帽子。在總理的遺容前,他莊嚴地向總理舉手致敬!(參見:《朱德傳》)
1976年1月7日晚,周恩來微睜雙眼,對病床前的醫生吳階平說:“我這里沒有什么事了,你們還是去照顧別的生病的同志,那里需要你們。”(參見:力平著《周恩來傳》)
1976年1月7日,“我這里,沒什么事了……”總理緩緩地,聲若游絲地說:“我,一個人,你們……管全局,還是去照顧,別的生病的同志,那里,更需要你們……”及“總理逝世當天,鄧穎超即向中央提出三條要求:不搞遺體告別,不開追悼會,不保留骨灰。”“鄧大姐說,這三條是她和總理生前約定好的,她要對總理負責。” “1975年9月,總理最終臥床不起的前夕,總理曾對大姐的秘書趙煒講起他死后骨灰的處理問題。趙煒聲音都打顫了:‘總理,您不要談這個事,不要,您不會,不會的……這么早談這種事對您治病沒好處。’”“‘你不是徹底的唯物主義者,人總是要死的,這有什么?’總理批評趙煒,然后坦然說:‘我和大姐在10年前就約好了,死后不保留骨灰。但我想,如果我先死了,大姐不一定能保證得了我的骨灰全撤掉,這得由中央決定。不過大姐可以反映我的要求。如果大姐死在我前面,我是可以保證她的;我先死了,大姐的骨灰你保證不了全撤掉,但你可以反映她的要求……’”“中央領導和鄧穎超議論后,決定互有妥協。遺體告別和追悼大會要進行,骨灰不保留。”(參見《走下圣壇的周恩來》。)
但是,據鄔吉成的說法,1976年1月2日下午1點被總理召見,一句話也沒有說出來。這樣從反面證明,所謂周總理的這最后一句話,如果曾經說過,那也至少要在1976年1月2日下午1點之前了。
所以姑且認為周總理的確說過“我這里沒有什么事了,你們還是去照顧別的生病的同志,那里更需要你們……”這一完美的結語吧。
76年1月15日下午,追悼會結束后,鄧穎超就把家屬召集到一起,說總理在十幾年前就與她約定死后不留骨灰。灰入大地,可以肥田。當晚,鄧穎超找來總理生前黨小組的幾個成員幫忙,一架農用飛機在北京如磐的夜色中冷清地起飛,飛臨天津,這個總理少年時代生活和最早投身革命的地方,又沿著渤海灣飛臨黃河入海口,將那一捧銀白的灰粉化入海空,總理的魂魄由此永遠撒滿人間。
上述林林總總,可以基本斷定周總理的確有過有關其死后喪事的遺言本意:不搞遺體告別,不開追悼會,遺體火化、不保留骨灰。骨灰撒掉,灰入大地。
而中共中央遵照周總理生前遺囑“不保留骨灰”,將遺體火化,骨灰撒掉。這說明除了堅持搞了遺體告別儀式和追悼會之外,“不保留骨灰”是嚴格照辦了的。
況且,周總理遺體火化和骨灰撒掉,是是人皆知的事實,也是被公開報道了的。
那么,至少在76年1月9日就可以有“總理臨終遺言,要把骨灰撒在祖國的大地和江河里”這樣一說了。
也就是說,“總理遺言”從追悼會之后,就應當已經有了一個初步的雛形存在了。而盡管這時人們未必開始為其添油加醋,但是,在文革時期善于編造小道消息者和樂意編寫手抄本者是大有人在的。
既然中共中央也承認周總理生前有“遺囑”,那怕僅僅是一句“不保留骨灰”,那么必然就會促使一些人產生除此之外,總理還留下了什么遺言或遺囑。后來就曾經有人傳說,當總理病重時,毛主席就問總理,“要不要解放臺灣?”,總理未回答。可見當時人們也把“解放臺灣,統一祖國”當成是周總理的一件未了結的重大心愿來看待的,如果周總理一說要解放臺灣,那么毛主席很可能為了這位老戰友,而不惜一戰拼死也要一舉就要拿下臺灣了。
75年3月20日,“這時,周恩來體內出現新的惡性腫瘤。經過研究,政治局負責周恩來治療工作的小組成員(葉劍英、張春橋、汪東興)同意醫療組關于在近期實施手術治療的方案。三月二十日,周恩來親自給毛澤東寫信,詳細說明自己幾年來病情發展的過程,并寫道:‘我因主席對我病狀關懷備至,今又突然以新的病變報告主席,心實不安’。由于知道毛澤東目前身體情況不佳,周恩來還另寫了一封信囑咐毛澤東的機要秘書張玉鳳:關于病情報告‘或在主席休息好后再讀給主席聽。一切托你酌辦,千萬不要干擾主席太多!’過了幾天,張玉鳳從杭州毛澤東住地給周恩來打來電話,說:病情報告都念過了,主席很惦記總理,有幾天睡不好覺。”(參見《毛澤東傳》)
這里提到了兩點,都與以后的總理遺言有關:1、“我因主席對我病狀關懷備至,今又突然以新的病變報告主席,心實不安”。2、“周恩來還另寫了一封信囑咐毛澤東的機要秘書張玉鳳”。
1975年5月3日,五月三日深夜,十幾名政治局成員聚集在中南海毛澤東住地,周恩來也抱病出席會議。這是毛澤東回京以后第一次同大家見面。在五月三日毛澤東批評江青后,周恩來因病不能主持政治局會議。這是毛澤東最后一次主持中央政治局會議。也是毛澤東和周恩來共同出席的最后一次政治局會議。
再來對照偽造的《總理遺言》:
“我自第二次手術以來,病情曾有短期穩定。從下半年開始,癌癥已廣泛擴散,雖然自覺尚好,但離開(去)見馬克思的日子確實不太遠了。我想,有必要向主席及(、)中央匯報一下近來的一些想法。
患病期間,主席對我親切關懷使我十分感動。”
對比75年3月20日周總理的親筆信:“我因主席對我病狀關懷備至,今又突然以新的病變報告主席,心實不安”。
這里一個是一個是“報告主席”,另一個是“向主席……匯報”,一個是“主席對我病狀關懷備至,……心實不安”,另一個是“主席對我親切關懷使我十分感動”。
先不考慮兩者在語氣上是否雷同,僅僅要說偽造總理遺言的人,是否知道75年3月20日周總理親自給毛澤東寫過信這件事情,如果知道那么這個人起碼也不一般。也就是說其能夠獲得這個信息,至少難以出中央政治局委員及在毛澤東和周總理身邊警衛及服務工作的人員這個基本范圍。當然他們的親屬也必然由此包括在內。
1976年5月9日,同案犯被捕。即袁敏的哥哥被捕(母親,黨浙東交通線上的老地下工作者。姨夫姨媽也都是很早就參加革命的老干部,他們的家在上海淮海中路的一幢公寓樓里。)。阿斗的父親,浙江省某廳局的一位領導;阿斗的母親,浙江大學的一位處長;蛐蛐兒前女友的父親,省委組織部的一位處長。
1976年2月5日,李君旭日記:“今天開始上班,得知中央1號文件消息。晚上建樹請客,中偉、建人、建新、小路、辰光都到席。暢談,暢吃,暢飲。看來,我們的一些打算應提上日程。人、路兄明離杭返湖,那邊是一個有奔頭的好地方,我對此寄予極大希望。我們在凜冽的寒風中緊緊握手,簡短地話別。朋友,不。同志!我們將不會忘記,這是我們走向成熟的新起點,這是在總理逝世后的悲痛日子里。
二月五日”
1976年3月28日,三月底,當時的中央就以公安部名義發了緊急文件,追查這一“嚴重的反革命政治事件”。
1976年4月30日(?),中共中央發出了緊急電話通知,通知宣布:“總理遺言”是偽造的,是一份蓄謀的“反革命謠言”,要在全國范圍內展開徹底的追查。國家公安部為此專門發了文件。事實上,憑著公安部門杰出的偵破手段和蛐蛐兒(李君旭)的極其幼稚,追查通知發出不到一周,遺言制造者蛐蛐兒就被公安局網入囊中。事情至此本來可以迅速結案,人證、物證、本人供詞一應俱全。
1976年5月5日,五月五日,李君旭被抓。
1976年5月8日,即李君旭被抓之后第3天,終于,他說出了我哥哥的名字(袁敏的哥哥)袁XX。
1976年5月9日,同案犯即袁敏的哥哥被捕(母親,黨浙東交通線上的老地下工作者。姨夫姨媽也都是很早就參加革命的老干部,他們的家在上海淮海中路的一幢公寓樓里)。
1976年5月10日,即,被抓五天之后,李君旭承認了自己就是“遺言”的制造者。我(李君旭)向你們承認,“遺言”是我寫的,日期記不準了,是二月初的一天,我的日記本上有記載。地點在我廠宿舍,原稿我已銷毀。我保證:第一,我在寫“遺言”前沒與任何人商量;第二,我在寫“遺言”時,沒任何人參與;第三,寫完之后,沒經任何人修改。
1976年5月25日,即,被抓二十天之后,中吉普換成了上海牌小轎車。車門打開了,面前是幾股并行的鐵軌。李君旭恍然大悟:自己被押到了杭卅車站。但奇怪的是站臺上除了公安人員,空無一人。這列福州開來的車破例地在杭州站停靠了一個小時,李君旭后來才明白,這是等待和他同案的其他六名“重大政治犯”上車,又不讓他們彼此看到。李君旭及他的同學小偉、小燕、建新、他們的父親,一共七個被秘密押送北京
1976年5月26日,李君旭等七名案犯被押送到北京。即,李君旭及他的同學小偉、小燕、建新、他們的父親,一共七個被秘密押送到北京。
1976年5月28日,即李君旭被押到北京之后第2天,李君旭已經聽出了小燕嚷嚷著抗議的尖嗓門。
1976年5月30日,即李君旭被押到北京之后第4天,李君旭從窗戶縫中看到小偉也被抓來了。
1976年5月31日,輪到他(李君旭)放風了。他趁哨兵不注意,揀起一塊碎磚,在墻上畫道:“小偉,真對不起!”毋須說,小偉一兩天內就會發現的。(注:此舉應當是李君旭出賣小偉而內疚的表白。由于其76年5月8日招供,謊稱是從袁敏的哥哥袁小偉那里抄來的,結果袁小偉于5月9日在上海被捕。可見這個李君旭不僅是軟骨頭,而且實際上不過是一頭可恥的出賣朋友的狗熊叛徒罷了。)
1976年6月3日,即李君旭被押到北京之后第8天,李君旭放風時看到他的父親也被抓來了。
1977年11月3日,一九七七年十一月三日,公安部給李君旭下的結論是:“偽造‘總理遺言’,流傳全國,政治影響極壞,并有攻擊偉大領袖的言論,問題性質是嚴重的……鑒于李君旭有反對‘四人幫’的一面,他的問題又是在‘四人幫’搞亂浙江的復雜情況下發生的,所以,屬于嚴重政治錯誤,解除保護審查,回原單位工作……”
1979年12月7日,一九七九年十二月七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下達了《關于李君旭同志的復查結論》:經復查,李君旭是積極反對“四人幫”,制造所謂“總理遺言”,系出于悼念周總理,但其做法是錯誤的。現按中央精神,決定撤銷本部一九七七年十一月三日的審查結論。
約在1982年,他仍在汽輪機廠廠部,當經營副廠長的助手。他自己則剛被選為工廠的共青團團委書記。
審查偽造《總理遺言》的案子了結了,但是,實際造成的謎團并未終結。
也就是人們到目前為止在公開的報道及出版物中,仍然見不到偽造的《總理遺言》的完整的版本,仍然把其中的一部分內容神秘地掩蓋著的,也就是說,其無非處于兩個方面的原因而不愿意透露,一個是害怕人們深挖一邊究根到底,另一個是怕產生不利于先今當政者的統治,由此仍然要故意隱瞞一些什么的。
其實,既然所謂的真相已經大白于天下了,那么也就不應當害怕公布全部有關《總理遺言》的全部內容和事實真相。
前面已經提到,涉及此案的當事人多數家庭不是高級知識分子,就是“老革命”或具有官員背景的子女。也只有他們才會別出新彩地會搞出這類所謂的上層密聞。
而另一個方面,總理對自己的后事的確有“不保留骨灰”的遺囑存在,而在總理逝世之后,這個遺囑又是從什么渠道向外傳播的呢。當然,公開的報道中也已經提供了一點跡象,但是,其根本無法排除某些上層的政治家也在做這種“遺囑”的文章。老托洛茨基不就是搞過所謂的“列寧遺囑”事件嗎。
由此當然可以進行大膽的置疑,很可能李君旭不過是當局拋出來的一個替罪羊以及對應的小卒子政治英雄的氣球而已。
從李君旭期初嫁禍給栽贓給袁小偉的情況看,也許這個《總理遺言》并非李君旭自己所杜撰,而完全可能迫于政治壓力以及保護某個自己的親信的需要而轉而違心地承認是自己所偽造,不然,看看是否可以把全部的審訊記錄和審查的案綜全部抖落出來看看是否經得起全中國人民的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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