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伊始,一個讓人喪氣的消息傳遍中國輿論。
演員王星被緬甸妙瓦底犯罪集團綁架。不過,由于其女朋友的努力,中國政府出面,總算把王星救出來了。不過,僅僅被綁架三天,王星已經是面目全非。
王星只是千千萬萬位被騙、受害者之一。萬幸,他獲救了。未獲救的無辜者,不知道還有多少。
據有關機構估算,2022年8月到2023年8月,全球被詐騙的財富高達1.02萬億美元。而2021年的這個數字是553億美元,2020年的這個數字是478億美元。
2022這一整年中,我國一共抓捕了境外詐騙犯罪嫌疑人5.6萬余人,包含“金主”150余人,“蛇頭”1000余人。
在2023這一年中,我們同樣對這些邪惡勢力不姑息,聯合外國警方展開了多次的抓捕行動,已有4.4萬名緬北涉我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嫌疑人移交我方,其中幕后“金主”、組織頭目和骨干171名,網上在逃人員2908名。
據說,緬北有十多萬人從事詐騙。又據說,每年詐騙金額高達幾十億人民幣,也有說幾百億人民幣。因為中國金融體系對境外人民幣流通,沒有控制權,所以,具體詐騙數額,恐怕誰也不好說。
已經有同志提出,要對中國幾家電信機構進行調查,把“電詐”的罪過歸到中國通信體系名下。也有人認為,中國有些私有機構,也參與到中國通信體系,他們提供虛擬服務,為電詐犯罪提供了渠道。我贊成這些觀點,通信體系難辭其咎,不過,把詐騙犯罪得逞都歸咎于通信體系,也是片面的。
我認為,我們忽略了一個極其重要的犯罪渠道,或者說幫兇,就是中國的人民幣流通控制渠道。
恐怕,也只有我才會注意到這個犯罪渠道。因為,許多同志對貨幣流通控制權,普遍沒有感覺,沒有認識到貨幣流通控制權的極端重要性,也當然認識不到貨幣流通渠道對緬甸詐騙得逞的重要性。我們許多研究貨幣金融的同志,書生氣太濃,脫離實際,不能跳出主流渲染的所謂經濟、貨幣、金融、貿易學羈絆。老實說,他們的表現讓人失望。
而控制了話語權的主流經濟學,又有極強的買辦性,人民幣發行和流通控制權旁落于美國金融霸權的問題,他們是要千方百計的掩蓋的!掩蓋了人民幣發行和流通控制權這個主權權利,有利于他們鼓吹“金融強國”“金融國際化、金融市場化、金融法治化”,有利于他們鼓吹對美國單方面開放中國金融,有利于他們“紀念布雷頓森林體系建立75周年”,有利于他們“暢通國際國內金融資本流動渠道”,有利于他們鼓吹“人民幣國際化”,有利于他們鼓吹建立離岸人民幣交易中心……總之,有利于他們鼓動放棄人民幣發行權、流通控制權、結算支付權、計價權,有利于讓美元霸權繼續控制人民幣主權,進而控制中國經濟,打擊中國經濟在國際舞臺上的影響力,讓美元霸權茍延殘喘。
緬甸詐騙犯罪要得逞,從貨幣流動的角度看,需要下列步驟:一是中國國內被詐騙的人,總要把錢通過微信、支付寶,或者是銀行柜臺,或者其他方式,匯給位于國外的某詐騙賬戶。二是位于境外的詐騙賬戶,必須把這些錢轉移到合法銀行機構的合法賬戶上,把這些帶血的錢,洗白成合法的錢。三是這些錢洗白之后,必然用于從對中國投資,或者從中國購買商品、服務,并購中國企業,開發中國資源等。就是說,沒有境外合法金融體系的支持,緬甸詐騙根本不可能得逞!而這個體系,顯然中國人民無法控制。
以上三個步驟,只要有一個步驟被中國政權或銀行金融體系切斷,則所謂緬北詐騙、妙瓦底詐騙,就不會得逞;即使是得逞,也是小打小鬧,不可能形成十多萬人從事詐騙的規模,不可能形成如此大的社會性、國際性犯罪。
以上步驟,都涉及到人民幣在境外的流通控制權問題。也就是說,中國人民幣的流通體系,尤其是境外流通體系,并不掌握在中國主權手中,而是掌握在那些可能與犯罪勾結的外國金融體系手中。中國政權對從事人民幣匯兌的境外賬戶是否合法,匯兌行為是否合法,沒有審查能力,更沒有管理控制能力;同樣地,中國銀行金融體系,無條件相信境外金融體系,沒有能力審查這些賬戶的合法性,或者干脆是故意放棄了審查這些賬戶合法性權力,客觀上給境外詐騙勢力提供了方便之門。恐怕,不光是給緬甸詐騙提供了方便之門吧?也為國內非法資金、以非法的方式向國外轉移,提供了方便之門!不過,人家管這叫“人民幣國際化”。
以上喪失人民幣境外流通控制權的現狀,是怎樣形成的?老實說,具體情況、具體細節,我并不知道,我沒有渠道、沒有能力掌握相關內部資料。大家知道,關于人民幣發行和流通控制權問題,是個敏感話題,是買辦金融資本勢力最不希望中國人民了解的一個領域。但我相信,中國的銀行、金融體系中,總有人是清清楚楚地知道的!總有人會把中國在金融國際化、金融市場化、加入WTO、加入SWIFT體系過程的放棄主權權利,說得清清楚楚。我期待這樣的人出現。
既然我國政權對境外賬戶的合法性、相關匯兌行為沒有審查能力,那么,為什么還要承認因為詐騙而產生的離岸人民幣的信用?
在并未建立由中國政權控制的貨幣流通渠道、未掌握人民幣在境外流通的控制權的條件下,那些片面鼓吹建立人民幣離岸中心、建立什么國際金融中心、暢通國際國內金融資本流通渠道、放棄“人民幣不出國門原則”而允許人民幣離岸、鼓吹“人民幣國際化”的人,也就是完全無視人民幣流通控制權旁落于國際壟斷金融資本的人,他們很可能才是這緬甸詐騙團伙如此猖獗的最根本的幫兇!
這里,我不想過多追究這些金融領域官僚及學者的責任,我為消滅緬甸詐騙提些建議:不能僅僅采取政治、外交、警察、軍事和通信領域手段來解決緬甸詐騙問題!必須高度重視從貨幣流通控制渠道、建立由中國人民政權控制的人民幣國際國內流通體系入手,重點掌握人民幣匯兌、存款、轉移、投資等環節,切斷國內被騙人員與境外犯罪賬號的匯兌關系、切斷非法人民幣轉移渠道、切斷非法人民幣洗白渠道,廢除被洗白的離岸人民幣的信用。這樣,就可以讓詐騙勢力根本騙不到人民幣,即使騙到了人民幣,數額也不會太大,即使騙到了大額人民幣,也無法進行洗白!
由于對人民幣境外流通體系情況,我還不太清楚,我以上的說法,可能并不完善,也不夠準確。但我相信,內行人一看就是知道我想說什么,也知道該怎么做,更知道在中國銀行金融體系人,誰應該被追究犯罪責任。
這個話題,點到為止,不宜多說。
我看到有同志提出:為什么沒有針對美國人的詐騙?或者,針對美國人的詐騙為什么沒有這么猖獗?有人回答,針對美國人的詐騙,也是有的,只是美國人習以為常,美國政府也沒有打擊這些詐騙的義務。我認為,這個回答有些片面,沒有考慮到貨幣流通控制體系和控制能力問題。
針對美國人、詐騙美元的犯罪行為,沒有針對中國人、詐騙人民幣的犯罪行為這么猖獗,原因在于美元的流通控制權,掌握在美國霸權手中!美國霸權控制境外美元流通的體系,就是SWIFT體系。從事美元匯兌、轉移、結算、支付、存款等業務的銀行機構,均掌握在美國霸權手中。所以,美國霸權有較強的能力,查清什么是非法賬戶、什么是合法賬戶,哪一筆匯兌、轉移、存款、并購是合法的,哪一筆是非法的,并及時對非法賬戶、非法人員、非法匯兌行為采取較精準的打擊措施。所以,美國霸權有較強能力和較多的手段,去識別、調查和反擊那些針對美國人的、詐騙美元的犯罪。而中國方面,則根本不知道還有人民幣在境外的流通控制權這回事,在沒有建立和控制人民幣在境外流通渠道的條件下,卻還敢鼓吹人民幣離岸、人民幣國際化、金融國際化、金融市場化,這簡直就是緬甸詐騙勢力的幫兇!恐怕,也不僅僅是緬甸詐騙勢力的幫兇。
我以上觀點,我認為似乎是被決策指揮者忽略的“盲點”,在中國輿論場上、學術界,應該是不多見的。做什么都應該“釜底抽薪”!不從人民幣境外流通渠道上下功夫,恐怕無法從根本上消滅緬甸詐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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