擺脫昔日普遍虧損的困境,甩掉沒有競爭力的帽子,如今的國有企業早已成為中國經濟的頂梁柱。而這一切和國企監管模式的改變密不可分。以2003年國務院國資委的成立為標志,國資監管工作告別以往的“九龍治水”,大力推行“管人、管事與管資產結合”,實現了“國有資產保值增值”。
不過,上面所說的國資僅僅指產業國資,在中央層面為國務院國資委監管的119家中央企業。更大規模和體量、事關國民經濟要害的金融國資并沒有納入國資委監管模式。近年來,特別是金融危機后,對于金融國資加強監管、統一監管的呼聲日益強烈。據悉,上報國務院的《金融業發展和改革“十二五”規劃》中特別提出,考慮建立國有金融產權管理部門,加強國有股權管理。
隨著第四次全國金融工作會議準備工作的推進,金融國資委的概念再度被提出。沉浮多時的相關爭議也隨之再起。是成立類國資委形式的統一監管機構(金融國資委),還是將金融國資納入現有的國資監管系統,成就大國資監管格局?學術界對此頗有爭議。
統一的金融國資監管勢在必行
“包括央行外匯資產在內,目前我國金融資產總量已超過100萬億元人民幣。”作為籌劃單獨組建“金融國資委”的積極推動者,中國政法大學教授李曙光向《國企》記者表示:金融國資的監管問題之所以凸顯出來,有兩方面原因。
首先,管理體制較為混亂,監管目標不清晰。我國金融國資規模龐大,對其監管卻沒有統一的法律制度,具體家底也不甚清楚。金融國資的保值增值、防止國資流失是一大問題。龐大的金融資產雖然隸屬于國家,但哪個部門代表國家統一行使所有者權利并不明確。
國務院直管中國投資公司含匯金公司,中農工建交等大型商業銀行以及國開行、農發行等資產由財政部管,而匯金公司又是中行、建行和工行最大的股東,央行外匯局在管外匯投資公司,農業部在管農村金融與信用合作社,證監會在管中登結算公司,銀監會在管四大資產管理公司,社保理事會在管社保基金,郵政總局在管郵政儲蓄,還有券商資產、期貨商資產、保險資產、中信光大等金融控股公司資產以及龐雜的地方金融國有資產等,都沒有統一的管理體制。
有的金融機構是老板婆婆職責集于一身,有的金融資產是婆婆們交叉管理。許多金融資產管理機構管人、管事、管資產互不統合,權責不清。管理成本高、經營效率低,評估與控制金融風險也沒有一個有效的體制機制。
以產業國資為例,原來的國有資產所有權行使政出多門,管理混亂,造成國企無所適從。國資委的成立,使國有非金融資產的所有者問題迎刃而解,這也是這些年國有企業效益提升的重要因素之一。
其次,金融危機使人們認識到對金融監管的重要性。2008年爆發的全球金融危機,本質上是金融監管的危機。金融危機暴露出傳統的金融監管思維、監管機制、監管方式、監管手段等方面已跟不上現代金融發展的步伐。在此種背景下,如何建構新的金融監管體制、防范金融風險成為各國金融監管部門的首要任務。
國資專家、中國政法大學資本市場研究中心主任劉紀鵬教授告訴《國企》記者:“對金融國資的監管不同于一行三會的行業監管。行業監管不以所有制劃分監管對象,對所有金融組織一視同仁,主要維護金融秩序、制定行業標準。對金融國資的監管也不同于公司的控股管理,需要一個高層次的類似中國體育代表團的統一管理,其以行政監管及所有者監管為基礎。”
近年來,隨著經濟體制改革的深入和國力的強大,特別是四大國有銀行上市后,非銀行資產如證券、信托、保險、基金大規模發展,資產急劇擴大。作為中國特色,國家層面強調國有經濟的地位,金融國資重要性不言而喻,但金融國資不像產業國資那樣由國資委監管、有法律和形式上的組織體,從所有者角度的統一監管上基本上是空白。劉紀鵬表示:“對金融國資統一有效的監管十分重要。”
獨立的金融國資委有無必要?
“九龍治水效率必然低下,金融國資分散的出資人帶來混亂的多頭管理,管理成本、發展成本和監管成本都比較高。為應對中國金融國資面臨的挑戰和監管上的缺位,我一直建議成立一個獨立的金融國有資產管理委員會,來管理我國總量龐大的金融性國有資產,統一擔負控制金融風險、進行金融業結構性調整、國有金融資產產權界定與保值增值等職責。”李曙光告訴記者,分散在各部門之下的金融國有資產,應劃歸到金融國資委的名下,由其進行統一的管理經營與處置,負責國有金融資產的保值增值。可以在中央和省級兩級分別建立金融國資委。
金融國資委應作為中國下一步金融改革的突破口,并對其權利、義務、責任有一個準確的法律定位。在李曙光看來,獨立的金融國資委將帶來效率與安全。成立金融國資委,由其作為出資人統一行使管理權,強化出資人股東的約束,實現人財物管理一體化,為提高金融效率、防范風險提供了制度條件。
“首要原因并不是金融國資相比于產業國資比較特殊、重要性和敏感性較強才必須成立金融國資委,而是獨立的金融國資委站在全局的角度處理問題,能夠大幅提高金融業效率,更好實現金融國資保值增值。”李曙光向記者表示,獨立的金融國資委,能從戰略高度上對金融資產優化組合,促進金融業結構調整,完善公司治理機制、建立嚴格的風險管理體系,防范綜合經營帶來的金融風險;可以提高金融效益,減少交易成本,減少金融資產流失;可以有效制定金融行業發展的戰略規劃,推動金融業創新;可以提高海外金融資產的整體效益,推動中國金融業的國際化。
“金融國資委應借鑒國務院國資委的監管模式和經驗,比如推行業績考核。實踐中,可以整合財政部和中投匯金公司的一部分職能,以此為基礎構建金融國資委。”李曙光設想,一個理想的金融國資委的制度設計,可以按照“五人架構”來構建理順金融國資經營管理的法律關系,做到金融國有資產產權關系清晰、法律關系明晰、機構定位準確、權利義務明確。
在“五人架構”中,全國人大作為委托人,金融國資委作為出資人,金融企業作為經營人、監管機構和法院分別充當監管人和司法人。成立金融國資委,按“五人架構”徹底理清金融國有資產的權利、義務、責任關系,將使我國金融業駛入持續創新與健康發展的快車道。
還有一些主張建立“金融國資委”者,希望通過設立金融國資委,把現在國資委正在推動的“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改革”借鑒到金融國資委的實踐中,這樣我國經營性兩大類的國有資產真實情況就有望厘清,并為國家財政和國有企業賬本的“全公開”奠定制度上的基礎。
但劉紀鵬明確反對成立獨立的金融國資委,對國有資本也不主張按行業劃分。他告訴記者:“如果成立了金融國資委,要不要成立教育國資委、文化國資委、醫藥國資委、資源國資委……這只會加劇國資分散監管的現狀。此外,是否還要成立監管多個國資委的監管機構,對不同的政府部門負責……這是一條死胡同。”
“大國資”格局受矚目
在劉紀鵬看來,國資委是中國的特色,世界上沒有任何一個國家有這么大體量的國有經濟。國資委也被認為是中國在探索市場經濟和創新公有制模式之間搭建的一座有中國特色的橋梁,是長遠的戰略之舉而非權宜之計。在中央層面應只有一個國資監管機構,我們要跳出金融國資與產業國資不能統一監管的誤區,也要跳出分散管理作為改革方向的誤區。
劉紀鵬向《國企》記者表示,國資監管一盤棋,有利于整體國有資本的保值增值、做大做強,實現國有資本的戰略布局與結構調整,使國有資本成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中堅力量。
不過,推行大國資模式,在現階段顯然困難重重。目前,國務院國資委的監管范圍僅是100余家履行出資人職責的中央企業,而中央層面的其他行業如金融業以及其他80個部委下屬的5000多家營利性國家出資企業均不在其監管范圍內。這種監管格局將金融類國有資本和產業類國有資本截然分開,甚至在產業類國有資本內部也條塊分割,各司其責,導致沒有一個機構能夠全面地履行監管職能,給國資監管一盤棋帶來諸多不便。
“國務院國資委過于強調出資人地位,中國國資統一監管者的地位弱化,人們寄希望于國資委推行的大國資格局難以形成。”劉紀鵬向記者表示,這和人們對現有國資委的兩個認識誤區密切相關。其一,只從出資人角度監管,只做產業型央企出資人;其二,繞開金融國有資產,認為全部國資不可能由國資委監管。
學術界對此爭議很大。一些學者認為國務院國資委不能既管產業國資又管金融國資,如此統一監管會產生金融風險。同時,國資法也并不盡如人意,國資法承認多頭管理、多頭出資的格局并把之混為一談,監管與出資不分,導致多頭管理背景下,國資委管不到金融國資,金融國資又需要統一監管。
事實上,無論從產業資本和金融資本相結合的趨勢來看,還是從金融企業混業經營、金融企業投資實體企業的特點來看,金融資本與產業資本在現實中有交叉,更無法嚴格分開,例如國家電網公司、寶鋼公司投資參股建設銀行,中投公司投資保利協鑫和海外石油項目,首鋼集團控股華夏銀行等。因此,國有資本的分部門監管難以適應產融結合的大趨勢。
“盡管困難重重,組建大國資的監管體系、建立統一監管機構愈發重要和必要。理想的大國資格局下,國資委監管系統要有一些實質的改變。”劉紀鵬向記者表示,大國資模式要跳出出資人范疇,出資人與監管者兩種職能要分開。國資委不能做所有國資的出資人,而要做監管者。大國資統一監管模式下,監管者(國資委)只有一個,監管者旗下出資人(國有資本經營控股公司)多個,公司若干。國資委由一身兩任變為二身兩任,不出國資系統,實現機構合理組合。
國務院只能有一個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國資委應成為產業、金融等經營性國有資產的統一監管者,履行對各大行業國有資本的統籌監管。在國資委下面,再設立若干個代表國家管理國有資本的出資人。這就要求,國資委專職履行國有資產的監督管理,把履行國有資產出資人代表的主體地位授權給國有資本經營控股公司,國有資本經營控股公司可以考慮從實體產業集團公司中產生,也可考慮新設組建。
在此模式下,國資委定位為經營且營利性國有資產的統一監管者,跳出小國資委的局限,進入大國資委的范疇,履行對全國經營且營利性國有資本的統一戰略規劃布局、統一國資預算編制、統一監督管理與考核、統一國資基礎管理(產權管理與統計評價)等重要職能。
對于國資一盤棋的大國資格局,李曙光向記者表示:“個人并不反對金融國資委與國務院國資委合并,這為長遠目標,也是理想狀態。合并并不是不可能,只是目前做不到。個人不贊成目前搞特別激進的改革,因為條件既不成熟,也不可能成功。”
對于金融國資監管,無論是推行金融國資委的過渡模式,還是一步到位、直接進入“大國資委”,目前都是理論探討。對此話題展開探討,有利于幫助我們全面衡量利弊得失,不斷推進國資監管的水平和能力。相信這對于國資監管少走彎路十分重要和必要。
「 支持烏有之鄉!」
您的打賞將用于網站日常運行與維護。
幫助我們辦好網站,宣傳紅色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