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益關系的失衡是我們面對的一個嚴峻問題
根據國家統計局數據,2010年我國農村居民全年人均純收入5919元,實際增長10.9%;城鎮居民全年人均可支配收入19109元,實際增長7.8%。這是1998年以來農村居民收入增長速度第一次超過城鎮居民。與此同時,政府其他調控收入分配的政策措施,也開始收到一定的效果。在2010年,不少地區都上調了最低工資標準、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和養老金標準,這也在很大程度上對拉升城鎮中低收入群體收入的增長幅度起到了作用。
無論是統計數字,還是我們在實際調查中所見所聞都可以證明,在最近幾年中,農村居民,特別是中西部比較貧困地區農村居民的收入和生活狀況,確實有所改善。農業稅的取消,糧食直補和農田保護費用的發放,新農合和九年義務教育的推進,都使得這些地區農民的收入和生活狀況得到一定的改善。在一些地區,比如說成都,加大了對農村基礎設施和基本公共服務的投入,也使農民直接得到了好處。這些都是不容否認的事實。
但同時也要看到,這些進展和變化有著相當大的局限,即使在出現改善的領域,進一步改善的潛力其實也并不大。在2010年,我曾經提出過一個概念,叫做“狹小空間中的有限騰挪”。也就是說,由于基本的利益格局已經固化,很多既得利益都是碰不得的,因此,政府在再分配上能夠動用的資源是很有限的,有的時候甚至只能是拆東墻補西墻,進行騰挪的空間是很小的。這當中至少要注意兩點。一是近年來民生投入的增加,很大比重是來自賣地的收入。而這是不可持續的。今年兩會期間,一些地市委書記表示,不賣地根本沒有錢保證在民生上的投入[1],由此可見一般。二是我們可以看到,近些年來在社會中某些貧困群體的狀況有所改善的同時,中產階層的稅費負擔在不斷加重,由此形成的新的社會矛盾是很值得關注的。這說明,在整個社會的總體利益關系得到有效調整之前,用拆東墻補西墻的方式能夠解決的問題是有限的。
更重要的是,盡管有上述的進展,但就整個社會來說,利益格局中貧富懸殊的基本狀況沒有得到根本的改觀。這當中一個值得注意的問題是,現在中國利益關系的失衡,并不僅僅是人們通常所說的“收入分配”的因素所致,而是有著更為復雜的原因。如果在這些因素的調整上沒有根本性的進展,利益格局失衡的狀況難以有大的改觀。
對于貧富差距的問題,這些年學者們也進行了很多的研究和分析。盡管許多學者們也力圖使用統計資料和實地調查數據來勾畫貧富差距的圖景,但勾畫出來的圖景總是讓人們覺得和生活中的感覺有很大距離。因此,分析現在中國的貧富格局,需要一種更開闊的眼光。需要注意的是,我現在開始使用的是貧富格局的概念,而并不是一般所說的收入差距的概念,因為這個概念比收入差距概念的范圍要大,它包括了收入和財富兩個部分。我覺得只有用貧富格局的概念,才能對我們要討論的問題做出更準確的分析。本文力圖在能夠搜集到的數據(包括有關研究和相關報道)的基礎上,對目前我國貧富格局所涉及的主要環節做一個總體性的描述。盡管在這個意義上進行描述和分析的時候,所使用數據的準確性和可靠性可能要打一些折扣。
更具體地說,分析中國今天的貧富格局,至少要考慮到這樣的一些因素:這一年的時間我們究竟創造了多少財富,這些財富是怎么分配的,究竟是誰通過什么方式和渠道得到了這些財富 我們社會中有多少存量的公共財富,在這些存量的公共財富中,價值發生了什么樣的變動,有多少公共的財富變成了個人的,包括原來沒有貨幣化但現在貨幣化了且流入到個人手中的 在個人已有的存量財富中,其價值的變動是怎樣的(尤其是考慮到近年來房地產價格的大幅變動,這個問題是很重要的) 財富(包括剛剛獲得的收入)在群體間或個人間是如何轉移的(這種轉移的方式是多樣的,比如行賄受賄、饋贈、投資中的盈虧,還包括由物價變動實現的財富轉移等等) 在全球化的背景下,也許還有一個問題,如何考慮財富在國與國之間的轉移,更具體地說,我們國內的財富向國外或海外轉移的情況是怎樣的 只有弄清楚了這些環節,對這些環節中的基本狀況作出說明,我們才能對中國目前的貧富格局做出較為準確的說明。換句話說,收入分配和財富變動是我們在分析中國貧富格局必須同時考慮的兩個重要因素。
利益關系失衡的癥結之所在
從這個意義上來說,我們至少要考慮四個方面的問題。
第一,我們這一年中創造的所有財富是如何分配的,當中存在什么樣的問題 我們知道,一個國家一年創造的財富在國內主要是在國家、企業和勞動者之間進行分配的。從近些年的情況看,企業營業盈余所占比例在明顯上升。早前有關部門的數據是,過去幾年中企業利潤占GDP的比重,由19.0%上升到31.3%。這可能與人們的感覺不一樣,因為最近幾年一般企業(尤其是民營企業、中小企業)的盈利狀況變化并不大。其中可能的原因之一,是近些年來國有壟斷企業的利潤大大增加。財政部日前發布數據顯示,全國國有企業2010年實現利潤19870.6億元,同比增長37.9%,其中化工、電力、有色、交通等行業利潤增長超過一倍。
在國民收入分配中,除了企業利潤所占比重越來越大之外,更重要的,是國家財政收入在國民收入分配中快速增長,2010年全國財政收入達到83080億元,比上年增長21.3%。2011年前兩個月財政收入增長竟達36%。而前幾年國家財政收入的增長速度也保持在相當高的水平。這一點將在后面進行分析。
政府和企業拿的越來越多,勞動者拿的就只能越來越少。2002年之前,我國勞動者報酬占GDP的比重基本在50%以上,2003年下降到49.6%,2007年進一步下降到39.7%。據學者劉植榮先生研究,中國的人均GDP在世界排名第99位,而我們最低工資在世界183個國家和地區中排在了第158位,甚至低于32個非洲國家的最低工資[2]。從國際比較的意義上看,中國的GDP增速雖是發達國家的好幾倍,但工資增速卻遠落后于這個幅度。日本在經濟快速增長時期,其工資的增長速度比美國快70%,到1980年就已經與美國持平,這一段路程大概用了30年時間。而從1978年到2004年,中國經濟也高速增長了近30年,工資卻只有美國的1/20、日本的1/24[3]。更進一步地說,就是勞動者拿到的很有限的這一塊,還有相當部分是壟斷部門的職工拿走的。對這個問題至少有這樣兩個說法,一個說法是中國的行業收入差距達到15倍。盡管按照不同行業分類計算的結果數據是不同的,但行業之間收入差距過大應當是一個不爭的事實。另一個說法是,占全國職工總數8%的壟斷部門職工所有的工資、獎金、津貼加上福利,相當于全國工資總額的55%[4]。也就是說,勞動者拿到的很有限的這一塊,還有相當部分是壟斷部門的職工拿走了。
按照道理說,政府拿得多的這部分是可以通過再分配來平衡社會中的利益關系的。但我們現在的問題是,財政收入的大部分用來進行直接投資、基礎設施建設和城市建設,以及維持龐大行政機構的運轉,用來進行再分配的部分很有限。今年兩會期間,有政協委員透露,目前有30個城市投資百億建大劇院。這些年來,面子工程、形象工程,往往都是大手筆投入。結果是,政府有多少錢都不夠花。中央黨校吳忠民教授前幾年的一項研究表明,我國社會保障、公共教育、公共衛生三項基本民生指標支出占國內生產總值比重約分別為3%、2.9%、2%。除了柬埔寨、津巴布韋等國比我國低之外,絕大部分國家都高于我國。不僅如此,即使是在公共福利和民生上的有限投入,也往往為一小部分人所享有,結果是造成在分配中的不平等[5]。比如,我們在公共衛生中的投入是很少的,但據中國科學院的一份研究報告,中國政府投入的醫療費用中,80%是為了850萬以黨政干部為主的群體服務的[6]。另據監察部、人事部的數據,有40萬名干部長期占據了干部病房、干部招待所、度假村,一年開支約為500億元[7]。據2005年兩會透露的數據,在我國衛生總費用中,居民自費占60%,集體負擔占25%,居民投入占15%。44.8%的城鎮人口沒有醫療保障,79.1%的農村人口沒有醫療保障,48.9%的居民有病不就醫。也就是說,盡管我國目前財政收入所占比重已經不小,但在通過再分配平衡社會利益關系上所起的作用并不大,甚至存在以再分配的方式加劇利益關系不平衡的現象。社會保障制度的城鄉分割,退休金的雙軌制等,都是眾所周知并且是廣受詬病的現象。
在當期收入分配中還有一個問題也是值得注意的,這就是灰色收入的問題。王小魯等人的研究表明,2008年我國隱性收入總計有9.3萬億人民幣,其中63%的部分集中在10%的家庭;而2008年“灰色收入”的金額是5.4萬億元人民幣。灰色收入主要來自制度不健全導致的腐敗、尋租行為、公共資金流失和壟斷性收入的不合理分配。王小魯等人據此推算城鎮居民收入分配差距,按城鎮居民家庭10%分組,2008年城鎮最高收入家庭與最低收入家庭的實際人均收入分別是13.9萬元和5350元,差距是26倍,而按統計數據計算只有9倍。用城鎮最高收入20%的家庭和農村最低收入20%的家庭來近似地代表全國最高和最低收入10%家庭,全國最高10%家庭的人均收入是9.7萬元,而最低10%家庭的人均收入是1500元,兩者在2008年相差65倍,而按統計數據計算只有23倍[8]。由此可見,灰色收入對于拉大我國國民收入差距,起到了極為重要的作用。大量灰色收入的存在,不僅急劇拉大了貧富差距,而且使得通過個人收入所得稅調節個人收入差距的手段失去了效力,使得收入差距的擴大處于不可治理狀態。
第二,財富在政府和個人之間是如何轉移的 這當中首先的問題是政府從社會中抽取的資源過多。這其中包括(1)稅收。早在2005年,美國財經雜志《福布斯》就發布報告稱,在全球52個國家和地區中,我國是稅負第二重的國家,僅次于法國,是亞洲稅負最重的國家。按照中央黨校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周天勇的計算,中國實際的宏觀稅負已經達到31%;按照中國社科院財政與貿易經濟研究所的研究報告,2009年中國全口徑財政收入為10.8萬億元,占GDP的比重為32.2%[9]。而財政部的數據則顯示,當年中國財政收入為6.8億,占GDP比重為20%。在這些稅收的項目中,有相當一些是隱形的,有人根據稅率計算出一些日常商品的含稅份額:一袋價格為2元的鹽,包含大約0.29元的增值稅和0.03元的城建稅;去餐館吃飯,買單費用的5.5%是營業稅和城建稅;一瓶3元的啤酒包含大約0.44元的增值稅、0.12元的消費稅和0.06元的城建稅;如果你吸煙,一包8元的香煙包含4.70元消費稅、增值稅和城建稅[10]。(2)社保繳費。根據清華大學白重恩教授的研究,中國五項社會保險法定繳費之和相當于工資水平的40%,有的地區甚至達到50%,這一比例超過了世界上絕大多數國家。按照世界銀行2009年最新測算的實際承受稅率,中國的社會保險繳費在181個國家中排名第一,約為“金磚四國”其他三國平均水平的2倍,是北歐五國的3倍,是G7國家的2.8倍,是東亞鄰國和鄰近地區(中國香港和中國臺灣)的4.6倍[11]。(3)出讓土地的收入。根據國土資源部發布數據,2009年中國土地出讓總價款為1.59萬億元,同比增加63.4%。2010年中國土地出讓總價款為2.9萬億。雖然土地收入不能完全看作是民間財富向國家的轉移,但至少其中農民在土地上的損失是具有這種性質。根據有關部門前些年在北京地區的調查,一畝耕地轉為商業用地后,假如最終在市場中的售價為100萬元的話,農民得到的補償只有5萬元。
其實,除了這些因素之外,還有兩個很重要的因素對實現個人財富向國家轉移起到了重要作用。第一個因素是由國有壟斷企業壟斷價格實現的超額利潤。北京天則經濟研究所的《國有企業的性質表現與改革》報告顯示,多年來,國有企業特別是央企的利潤高速增長,與享受的各種優惠補貼有關。2001年至2008年,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少計算或者少繳納成本總額加上補貼,包括少支付的利息是2.8469萬億元,地租3萬多億元,資源租5000多億元,虧損補貼1198億元,總計是6萬多億元,這一數字遠遠大于4萬多億元的企業利潤總額[12]。實際上,國有壟斷企業表面上高額利潤還有相當一部分是來自壟斷價格。在醫療、教育、電信、石油、鐵路、數字電視等領域存在的壟斷價格,以及由此實現的個人財富向國家的轉移當是一個不小的數字。第二個因素是出口和外匯管理制度導致的通貨膨脹以及民間財富的縮水。按照一些經濟學家的分析,目前我國的出口和外匯管理制度,具有財富轉移的效應。也就是說,按照我國目前的外匯管理制度,人們在出口獲得美元之后,是要把美元賣給中國人民銀行的,中國人民銀行再按照匯率印發人民幣。也就是說,中國出口的東西越多,中國銀行的外匯儲備越多,同時印出的人民幣鈔票也是越多。所以有人將其稱之為中國經濟的陷阱,即經濟增長越快,出口越多,中國的外匯儲備就越多,印的鈔票也越來越多。換言之,中國的經濟越發展,通貨膨脹會越嚴重。這樣就使民間財富以貶值的方式流入政府手中。就民眾而言,就是收入或財富的縮水。當然,更確切地說,造成這種效應的,并不是外匯的全部,而是出口減去進口的差額部分。
居民收入和財富縮水的程度,從人民幣與虛擬的國際元的比值就可以看得出來。世界銀行近年來在不斷調整人民幣與“國際元”之間的購買力平價,2005年1國際元=2.1372元人民幣,2006年為2.0872元人民幣,2007年為3.6471元人民幣,2008年為3.8044元人民幣。從這里可以看出,單位人民幣的購買力是在不斷下降的[13]。
與民間財富流向政府相反的,是國家財富向個人的轉移。這主要包括(1)政府的再分配。近些年來,各級政府在社會保障和基本公共服務上的投入不斷加大,2011年我國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將達到4414.34億元,同比增長16.6%。意味著通過這種方式國家財富向個人的轉移在明顯增加,政府的再分配職能在強化。這對于改善城鄉貧困群體的生活狀況,緩解社會中的利益關系失衡開始發揮重要作用。但要看到,和世界上大多數國家相比,我國在這方面的投入比重還是明顯偏低。同時,公民在享受社會保障上,還嚴重不平等。(2)國有資產的流失。國有資產流失的過程從上個世紀80年代中后期就已經開始。據當年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胡和立的計算,僅僅在1988年,我國控制商品的價差總額在1500億元以上,銀行貸款的利差總額在1138.81億元以上,進口所用牌價外匯的匯差總額在930.43億元以上,這三項合計的價格雙軌制差價就在3569億元以上,約占當年國民收入的30%。其中有一部分流入了個人腰包。有的富人的第一桶金就來自這里。進入90年代中后期,在國企改制中通過低估漏估、低價轉讓,使國有資產大量流入個人腰包。就是到今天,仍然有經濟學家估算,近年來,“國有資產每天流失1個億”,一年就是365個億[14]。也許這只是一個形象的說法,但由此實現的國有資產向個人的轉移可定時一個巨大的數字。而就目前來說,土地和資源的轉讓環節,則在成為國有資產流失的重要途徑。據估算,現在政府壟斷的土地資源大約為35萬億,在土地轉讓環節上發生的國有資產流失雖然無法準確計算,但會是一個相當大的數量,正因為如此,近年來土地轉讓成為腐敗的高發地帶。此外還有礦產資源領域發生的國有資產流失。在過去幾年中,國有礦產資源被賤賣的報道時有所聞。據媒體報道,2006年2月,山西省政府187號令就已明確規定采礦權價款的收取標準,但臨汾市直到2007年10月前,仍在執行資源整合試點期間的采礦權價款標準,少收采礦權價款52.32億元。呂梁、陽泉兩市在未經省政府批準的情況下,從2005年8月到2007年6月,執行臨汾市資源整合試點期間采礦權價款標準,呂梁市少收采礦權價款34億元,陽泉市少收采礦權價款3.18億元。(3)不正當福利。這里說的不正當福利主要體現在政府向貧困群體之外的人提供的社會保障用房上。近年來建設的經濟適用房等社會保障用房,有一部分是向困難群體提供的,屬于社會福利性質,可以看作是有利于緩解貧富差距的再分配措施之一,但同時,也有相當一部分是向公務員或事業單位人員提供的。在北京、深圳、杭州等地,向公務員提供的經濟適用房只有當地房價的幾分之一甚至十分之一。在這些地方得到一套經濟適用房的人,相當于得到上百萬甚至幾百萬的財富。這里特別要指出的,在政策上已經明確停止福利分房之后,這些既沒有政策法律依據,也沒有在各級人大審議的財政預算報告中列支的建房支出,應當屬于私分國有資產的行為。
就國家財富向個人轉移來說,還應當計算進來的是三公消費。這個數字至今撲朔迷離,無從計算。有關部門甚至將其列入國家機密。2006年中共中央黨校《學習時報》提供的數字是,每年公款吃喝2000億,旅游3000億,公車4085億,合計超過9000億。對此,財政部預算司的官員曾進行澄清,指9000億的數字“嚴重失實”, “三公”支出僅為1200億。但在2010年兩會上,湖北省統計局副局長葉青透露,他看到由發改委、財政部和國家統計局公布的關于行政經費調查報告,全國的公車大致是230萬輛,僅這一項的開支就在1500億到2000億之間。由此推算,全國的三公消費當遠遠超過1200億元。三公消費無疑屬于國有財富向個人的流失。
第三,社會中財富價值的變動和財產性收入有多少 改革開放30年,中國社會一個重要的變化,就是從一個無產社會變成一個有產社會。在這當中,最重要的是住房以及相伴隨的財富形成。現在整個中國居民擁有的住房總價值估計在100多萬億。這100多萬億如果按照有的學者提出的四分之一和四分之三在城鄉之間進行劃分的話,城市居民大約擁有的75萬億的住房,農村居民擁有的是25萬億。近些年來,隨著房價的大幅上漲,由此實現的財富升值是相當可觀的。因此,在研究中國目前貧富格局的時候,我們應當對財富變動的因素給予足夠的重視,因為近些年來財富變動的幅度,往往遠遠超出人們的工資性收入。在2009年,我就曾提出過在我國存在一個“以房地產為主要載體的財富形成過程”的問題。而這種財富形成和升值過程對整個社會的貧富格局有著極為重要的影響。以城鄉差距為例,前面已經指出,去年我國農村居民收入的增長速度超過了城市居民,這意味著,在收入的意義上,去年城鄉差距是有所縮小的。但如果再考慮到財富價值變動的因素,結論就完全不一樣了。根據國家統計局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2010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2010年70城市房價平均漲幅為9.99%。也就是說,城市居民這一年住房財富的增值大約有6、7萬億,而農村居民住房價值的增值是很有限的。換句話來說,從財富的角度來衡量,這一年城鄉居民貧富的差距仍然是拉大的,而且拉大的幅度還不小。
因此,近些年來城鄉差距的擴大,不能僅僅從收入的角度來理解,更要考慮由房地產形成的財富升值過程的影響。這種影響在城鄉之間是明顯不同的。農村居民的住房主要是不能流通、從而也無法在市場上體現價值的自建房,這種自建房的增值幅度是比較有限的。住房的增值最主要的是城市居民擁有的這大約75萬億的房產的增值。現在的問題是,要說清楚房產增值和收益的確切數字幾乎是沒有可能的。這當中有一個東西我們現在很難確定,就是這些房產購買時候的成本究竟是多少。因為在不同的地區,在不同的時期,在不同的體制下,這個數字是很不一樣的,可能沒有任何人能計算出來這個數字。我們這里可以做一個假定,假如說我們考慮到這當中相當一部分是房改房,而且當初的價格很低,再考慮到2008年到現在,這兩三年的時間在一些城市當中房價差不多增長了一倍。如果這樣估算的話,這75萬億中有一半是屬于升值的部分,即大約是35萬億到40萬億之間。實際上升值的部分可能會更大。今年兩會上,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負責人提供了這樣一個數據:中國城市居民89%擁有住房,其中約12%是祖上傳下來的,是原來的私有住房;有40%多一點是計劃經濟時代建的宿舍,最后通過住房制度改革變成職工個人的房產,即房改房;其他不到40%是居民通過市場購買的商品住房。這樣來看的話,這75萬億住房增值的部分可能不小于50萬億。即使算作是40萬億的話,這是一個什么樣的概念呢,可以說,這40萬億大體上相當于現在居民儲蓄的余額加上股票價值的總和。現在居民手中的股票大約是10萬億,儲蓄余額是30萬億。
問題是如何在財富的意義上看待住房的增值部分。有人是從泡沫的角度看這個問題,我個人的看法,中國房價中泡沫是肯定存在的,但現在的房價及其上漲不能完全看做是泡沫。這當中是有真實的財富因素在里面的。可能還有人說,無論價格怎么變動,不還是那些房子嗎 其實,財富有時是在相對和比較的意義體現的。假如說,一個人有200萬的現金存在銀行里,一個人有200萬的住房,兩個人財產的數量是一樣的。一年后,200萬現金還是200萬,200萬的住房變成了250萬。這時我們能說這兩個人的財富是一樣的嗎 這當中,更好重要的因素是,我們要考慮到,在住房價格上升的過程當中,一個相當的部分是來自于基礎設施建設和城市建設投資的滲透效應,以及由這種滲透所形成的財富的效應。這一點很容易理解。兩個人在不同的地方買的房子,單價都是3000元一平米。過了一段時間,一條地鐵修過來了。地鐵旁邊的房子升到了6000元一平米,另一套房子還是3000元一平米。前面那套房子升值的3000元是哪里來的呢 實際上是修這條地鐵的投資有一部分滲透到土地和房價當中去了。從這樣一個意義上來理解,這應當是一個財富的轉移過程,體現的是投入到地鐵中的財富向周圍地區和房子滲透的過程。換言之,在城市建設、基礎設施建設當中,實際上隱含著一個財富的再分配過程。由于現在我國是城市建設和基礎設施建設的超常發展時期,由此實現的財富轉移是一個相當大的數量。也正是由于這個原因,房地產升值所形成的財富在整個財富格局行程中的位置凸現出來了。
對于這種財富價值的變動過程,有兩個問題是需要進一步討論的。第一,現在的問題是,人們對由政府公共投入滲透過來的財富的分享是相當不平等的,甚至可以說是相當不公平的。有些居民獲得了由此滲透過來的財富,有些居民卻沒有獲得。或者說,有的獲得很多,有的獲得很少。這種情況在北京、上海這樣的大城市與一般的小城市或農村之間,呈現出巨大的反差。這些大城市的居民動輒坐擁幾百萬以房產體現的財富,與這種滲透和轉移過來的財富有著直接關系。因此,如何使國民公平分享這種滲透性財富,是需要在政策層面上加以考慮的問題。但事實求是地說,目前還沒有一個很好的思路來解決這個問題。第二,要善待和善用這筆財富。一方面,通過種種調控措施,包括行政手段控制房價上升過快的趨勢,是完全必要的。但在另一方面,應當善待和善用這筆已經形成的財富,使之成為形成居民安全感的物質基礎,成為擴大內需的物質條件。
至于我國居民的財產性收入,目前是極為有限的。廈門大學宏觀經濟研究中心和新加坡國立大學李光耀公共政策學院在2010年中國宏觀經濟預測與分析報告中指出,從居民收入構成來看,我國城鎮居民收入的主要來源仍然是工資性收入。2008年工資性收入占城鎮家庭收入的66.2%,而財產性收入占比僅為2.27%。
第四,財富在不同群體或個人間是如何轉移的 實際上,即使是最后到了人們手中的收入,甚至包括掌握在個人手中的財富,還有一個在群體間或在個人間轉移的問題。這又是影響社會中貧富格局的一個重要因素。早在2004年的時候,經濟學家鐘偉教授就曾經做過一個研究。根據他的研究,群體間或個人間的財富轉移,在當時至少包括如下幾個方面。一是資方對勞方的掠奪。當時農民進城務工人員已高達1.85億。假定他們的月收入和必要的勞動保障較之正常狀態偏低每月200元,那么用工企業每年因此而多獲得4400億的利潤。二是土地方面,當時大約在每年3300億。三是每年儲蓄增量1.5萬億的增量和負兩個百分點的實際收益,也至少意味著存款人每年損失至少600億利息收入。此外還有中小股民在證券市場上的損失,在當時計大約有1.5萬億[15]。
除此之外,有幾個因素特別值得注意:(1)資本市場特別是股市中實現的財富轉移。這主要涉及兩個環節。一是直接融資。按照道理說,個人在股市中的投資應當是屬于投資的范疇,應算在個人財富的變動當中。但中國的情況有些特殊。在過去的20年里,中國股市融資額達到3.7萬億元,而給予公眾投資者的分紅卻不到4000億元。但在同時,由公司上市造就了824個億萬富翁。以2010年為例,滬深兩市A股總市值為27萬億,流通市值接近20萬億,A股上市公司實際發放給投資者的現金紅利為953.16億元。但與此同時,2010年上市和再融資合計從A股市場抽走1.01萬億元的資金。全年滬深兩大交易所的交易經手費達137.56億元,A股印花稅合計達到528.37億元,當年收取的證券交易監管費為43.47億元。上述三項費用合計高達709.4億元[16]。二是個人或機構在股市交易中的盈虧。2010年全年中國股市蒸發了上萬億元財富,年跌幅達14.31%,投資者70%虧損。著名經濟學家吳敬璉先生曾經將中國的股市形容為一個賭場,“坐莊、炒作、操縱股價這種活動可以說是登峰造極”。由此實現的財富轉移是一個無法計算的數字。創業板設立當天造就13位10億級富翁,北京銀行上市首日造就千萬富翁78人,南京銀行上市一天造就66名百萬富翁,寧波銀行上市造就七名億萬富翁高管。有人統計,2010年上半年,平均2天有3個公司上市,半年造就近600個億萬富翁。2010年上半年,登陸創業板的55家公司造出180個億萬富翁,登陸滬深兩市主板和中小板的120家公司,更是造出了不下400個億萬富翁,也就是說,僅2010上半年,A股就造就了近600的億萬富翁。(2)另一個因素就是通過價格實現的財富轉移。“移動通訊與中國社會”課題組對居民使用手機的狀況的調查顯示,手機資費已經占到居民收入的5.43%,而在年收入不到10000元的手機人口中,占到了10.31%。世界銀行在2007年的一份報告中認定,受高通行費的影響,中國成為了全球物流成本最高的國家之一。據統計,在中國,全社會物流總成本占GDP比重的21.3%左右,而發達國家則是10%左右。由此可見,由壟斷造成的財富轉移效應也是不容忽視的。就是在非壟斷部門,類似的現象也不同程度地存在著。比如,我國商品流通渠道的成本遠遠高于國外的一般水平。據報道,廣東一家鞋企負責人深有感觸地說,金融危機之后,公司開始從事內銷市場,“但不進不知道、一進嚇一跳”,沒想到內銷渠道涉及到這么多的費用和成本。此外,上面已經說過的物流成本也非常高。有人計算,從上海到廣州,一公斤貨物大概0.5元,而從上海海運到美國芝加哥,一公斤貨物不過0.8元。(3)行賄受賄。最近的一個例子是廣東省茂名原市委書記、市人大常委會主任羅蔭國腐敗案。據報道,在羅蔭國的辦公室和家中僅現金就被搜出近1000萬元,其中辦公室所存放的現金約6萬元,這些現金被初步認定為是羅蔭國在春節前后所收受,尚未來得及轉移處理。其實,類似的財富轉移渠道是廣泛存在的,比如提成、回扣有許多就屬于這一種。(4)人情往來中實現的財富轉移。這方面既缺少相關的統計數據,也缺少系統的調查數據。但推斷應當是一個不小的數字。如吉林省白山市江源區2010年進行的百戶農民家庭抽樣調查顯示,2010年1月~10月,人均人情費支出達686.39元,比購買食品支出多出了48.54元,比人均購買衣著支出高出413.68元。這當中有一部分會互相抵消,但我們知道,在不同地位人們人情往來中,遠不是對等的關系,由此形成的財富轉移也是一個值得關注的因素。新華網4月20日報道 根據貝恩咨詢公司近日發布的報告,2009年中國奢侈品市場增長了近 12%,達到96億美元,占全球市場份額的27.5%。預計未來5年,中國奢侈品市場將會達到146億美元,占據全球奢侈品消費額的首位。根據麥肯錫發布的一項調查數據,2009年中國市場50%的奢侈品消費主要就是由“送禮需求”構成的。
除此之外,在全球化的背景下,還應當考慮到國與國之間的財富轉移。首先是直接轉移到海外的財富,包括以移民、留學等方式轉移出去的,也包括以非移民的方式轉移出去的財富。近年來,富人向海外移民漸成趨勢,在這個過程中帶走大量財富。2009年2月,北京大學廉政建設研究中心的一項統計報告顯示,過去10年逃往北美和歐洲等地的中國腐敗官員達1萬多人,攜帶出逃款項達6500億元人民幣以上[17]。其次,為了擴大出口,我國實行出口補貼和退稅政策,有人估計,每年等于補貼外國消費者5000億元人民幣。第三,中國海外上市公司的海外分紅。據2008年的數字,中石油在美國上市融資不過29億美元,上市四年海外分紅累積高達119億美元。僅中國石油、中國石化、中國移動、中國聯通四個公司四年海外分紅就超過1000億美元,合計六七千億元人幣。而中國全部A股上市公司在截止2008年的18年里,給全體股東的分紅總額才剛剛超過2000億元人幣。
建立市場經濟條件下的利益均衡機制
從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貧富格局遠不是狹義的收入分配和收入差距的問題,因此,要理順目前我國的利益關系,解決利益關系嚴重失衡的問題,僅僅在狹義的收入分配上做文章是遠遠不夠的,而是需要一系列的機制與制度建設。換言之,我們需要建立起能夠真正平衡社會中利益關系的長效機制,防止在劫貧濟富和劫富濟貧兩個極端之間搖擺。
第一,規范收入分配的各個環節,解決灰色或隱性收入的問題。在收入分配領域調節利益關系,首先遇到的問題就是,我們現在連每個社會成員真實的收入都不掌握,現在能夠掌握的實際上只有工薪階層的工資單收入。換句話說,現在我們的政府連誰是窮人誰是富人都分不清的。這就造成兩方面的結果,一是調節收入分配實際是無從下手的,利益關系的失衡實際上處于“不可治理狀態”;二是在利用個人收入所得稅杠桿調節收入分配時,往往使工薪階層成為主要納稅人,結果不是縮小工薪階層與富人之間的差距,而是擴大了這種差距。因此,需要規范收入入分配的各個環節,使隱性的收入變成顯性的收入,使灰色收入變成白色收入。只有這樣,我們調節利益關系才有起碼的基礎。
第二,形成有效的財政監督,以及涉及到國有資產、國有資源轉讓環節的監督,制止財政收入的濫用和國有資產的流失。從今年地方兩會來看,一些地方政府的財政公開有明顯進展。但就總體來說,我國目前財政公開的程度是很低的,真正的制度化的財政監督機制還沒有形成。盡管財政部門提供的資料是厚厚一本,但很多項目其實是云山霧罩,就是連專家也很難弄清楚其中的具體內容。在這種情況下,真正的財政監督實際上無從談起。利用現有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落實財政公開和財政監督,是需要認真解決的問題。同時,要實現國有資產、國有資源轉讓的程序化和透明化,制止國有資產的流失。
第三,縮減直接投資,降低行政費用,特別是三公消費的費用,取消向公務員提供的經濟適用房。如前所述,目前我國政府再分配的因素比較弱,一個很重要的原因是財政支出用于直接投資和行政開支的比重過大,因此,要縮減政府的直接投資,降低行政費用,特別是三公消費的費用。三公消費實際上是將公共財政支出變成私人消費,是造成貧富差距擴大的一個重要原因。同時要減少向公職人員發放的住房補貼,取消專門向公務員和某些事業單位人員提供的經濟適用房。
第四,強化再分配在調節利益關系中的作用,解決再分配中的不公平問題。國際上一般的情況是,市場中的初次分配造成貧富差距,國家的再分配縮小貧富差距。而我們現在的情況是,有些時候政府的再分配是擴大貧富差距的。政府再分配的目標應當是向全體國民提供基本的公共服務,而不是向少數群體提供更高的福利。需要提到的一點是,在社會保障制度上,要重視解決農民工社會保障的銜接、漏洞問題。我國農民工數量龐大,勞動條件差,工作環境惡劣。早期農民工已經開始進入中老年階段,許多人在打工時身體受到嚴重損害,健康情況很不樂觀,社會保障要充分考慮這批人的養老和醫療問題。在這方面要特別提防在居民稅負負擔加重的同時,再分配調節利益關系作用得不到強化的現象出現。
第五,實施減稅措施,真正實現藏富于民,保護居民的財產安全。近些年來,國富民窮已經成為一個受到廣泛詬病的問題。但問題是,最近幾年中,政府從民間攫取資源的速度有增無減。現在政府實施的很多調控措施最后都變成了收錢。房價高要收錢,汽車多要收錢,幾乎所有的調控最后都變成了收費,居民的經濟負擔日益沉重。在這種情況下,稅收制度改革要把減稅作為重要目標之一,通過減稅讓利于民。要保護居民的財產安全,停止房產稅試點。現有的房產,是改革開放30多中國民眾積累的唯一財富,要通過保護居民的財產安全,使民眾對未來有穩定的預期和信心。房地產調控的目標應當是幫無房者買房,促有房者消費,買不起也租不起的,由政府提供廉租房。
第六,完善勞資協商制度。目前勞動者收入偏低仍然是一個亟待解決的問題。雖然可以預見,隨著勞動力短缺趨勢的出現,勞動者在勞動市場中的議價能力會有所增強,但在目前的制度背景下,資強勞弱的狀況不會再短時間內有明顯改觀。因此,在制度的層面上強化勞動者利益博弈能力仍然是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更具體地說,要不斷完善工會制度,使工會真正成為工人自己的組織,成為維護自己利益和權利的有力工具。要完善包括工資協商制度在內的勞資協商制度,建立勞資雙方的談判制度,用這種協商制度平衡勞資雙方的利益關系。
而所有這一切,都有賴于強化社會中公民參與機制,促進不同利益主體博弈能力的均衡,并用制度保障利益博弈的公平有序進行。市場經濟社會中的利益均衡,必須也只能建立在利益主體公平博弈的基礎上。政府能夠進行的調控是有限的,在劫貧濟富和劫富濟貧兩個極端搖擺更會對社會造成深深的傷害。關鍵的問題是,我們已經開始進入市場經濟的時代,我們必須要將市場經濟條件下的利益均衡機制建立起來。
「 支持烏有之鄉!」
您的打賞將用于網站日常運行與維護。
幫助我們辦好網站,宣傳紅色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