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論房地產改革
2006年房價飛漲,引來各方人士聚焦房地產,我也加入其中,對房地產評頭論足。面對房地產市場錯綜復雜的矛盾,我認為需從土地交易制度(招拍掛價高者得)這個源頭入手,分析房地產各個環節制度規則的缺陷,對癥下藥。并為此撰寫文章,這些文章收進了我的草根博客《深化經濟改革:我的解決方案(14)——(18) 》
2009年房價再次飛漲,又引來各方人士聚焦房地產。今年兩會期間,上上下下批評高房價言辭激烈,預示著房地產到了非動大手術不能救治的地步。我一介民間人士,通過強國論壇提交兩會提案,建言獻策,現在來看,這些建言仍熠熠生輝,當然也可以蔑視它、否認它,但要相信,是金子總會發光。
下面是我在2010年兩會E提案第4611號中的建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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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清楚房地產開發面臨的諸多問題,解決辦法也就呈現出來,具體地講,需要進行三個方面的制度安排:
一是用新的土地交易制度代替現行的招拍掛價高者得。新的土地交易制度是,在具有法律效力的城市建設規劃框架下,讓購地者與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之間以協議的方式轉讓土地。
二是改革房地產稅制體系,以彌補地方政府取消招拍掛價高者得失去的土地出讓金。按累進稅率征收房地產稅,并加強信貸監管,以遏制炒房。
三是打破開發商壟斷建房,推行多元化建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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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再論房地產改革,為方便分析,將上述遏制炒房的安排細分為兩項:加強信貸監管和房地產稅制改革,分別進行分析。
一、關于信貸監管
面對房價飛漲,我國加強了信貸監管,差別化信貸監管確實遏制了房價飛漲,然而,各地傳來房價暗流涌動的訊息,說明單靠信貸監管遏制不住房價飛漲。
為什么單靠信貸監管遏制不住房價飛漲?下面逐一分析。
首先,宏觀調控的特點是時緊時松,因此導致信貸監管時緊時松。貨幣政策收緊,房價下跌或徘徊,貨幣政策放松,房價報復性上漲,因此越調控房價越漲。在政府與市場博弈中,政府處于被動地位,故得不到宏觀調控預期的效果。
其次,炒房客可以通過股市、海外市場、地下金融、信托等渠道融資炒房;可以移花接木,將消費性貸款等用于炒房;可以簽陰陽合同,騙貸炒房;銀行內鬼可以陽奉陰違,變相炒房;炒房客可以挪用國企、民企的實業資金炒房;開發商可以向內部人、關系戶售房,轉由內部人、關系戶囤房,哄抬房價;通過股市、樓市、腐敗等渠道暴富的億萬富翁、千萬富翁們,可用巨額現金炒房。所列游資參與炒房,信貸監管鞭長莫及,即使加大懲處力度,也擋不住銀行管轄范圍之外的游資興風作浪。
再次,外資參與炒房,信貸監管也鞭長莫及。
最后,房地產新政推行過程中,住房需求隨時發生,人們由觀望積聚的大量住房需求,在產生了又是一次空調的預期后,將打破僵局,這些資金涌入市場,勢必推高房價。
上述各種因素綜合發酵,各路神仙花樣翻新,信貸監管的效用必然降低,事實說明信貸監管的效用正在遞減,因此單靠信貸監管遏制不住房價飛漲。
為什么西方國家慣用的貨幣政策,移植到我國來會大打折扣呢?
借我的兩會建言,換個說法可做出解釋。因為西方國家有房地產稅收制度遏制炒房,因為西方國家不是政府壟斷供地,不是開發商壟斷供房,市場內部沒有壟斷勢力,也就沒有壟斷者隨心所欲推高地價房價。
我國房地產的內在機制與西方不同,因此按主流經濟學家推崇的西方貨幣理論,照搬西方國家的貨幣政策進行調控,難以收到預期效果,即使加息也未必收到預期效果。加息預期是一把雙刃劍,一刀切的加息預期會給中小企業融資造成困難,傷害實體經濟,另一方面,加息預期收到貨幣回籠效果的同時,會激發國有銀行的信貸沖動,使之路徑依賴地向開發商、購房人放貸,一旦劍走偏鋒,將違背加息的初衷。因此,在沒有解決房地產等問題之前,不應輕易加息,儲戶還需承受負利率之苦。
總之,信貸監管對房地產市場來講是外部約束,不是靈丹妙藥,有如給膿皰瘡抹消炎藥,外面結痂,里面流膿,不能治愈,所以單靠信貸監管遏制不住房價飛漲。
二、關于房地產稅制改革
分析信貸監管的效用說明,單靠信貸監管遏制不住房價飛漲,須通過制度安排,消除房地產市場的內生性缺陷才能解決問題。我國房地產的突出問題是住房保有環節未征稅,使得持有住房的成本極低,為囤房炒房營造了環境。
可喜的是,國慶前中央明確表示,將加快推進房產稅改革試點并逐步擴大到全國。開征房產稅(房地產稅)終于明朗化!可以相信,征收房地產稅與加強信貸監管雙管其下,共同遏制炒房,將帶領我國房地產走出越調控房價越漲的怪圈。
開征房地產稅可以遏制炒房,但稅率高低是能否遏制炒房的關鍵。新國十條的細化措施,明確了全面暫停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貸款,這樣用行政的方式專項整治是權宜之計,通過累進稅率體現才是依法治國的措施。譬如,將第三套住房的房地產稅稅率定為5%,第四套住房定為10%,對不同征稅對象(稅基)實行差別稅率,拉開稅率檔次,讓囤房成本比貸款成本高,就能阻止銀行資金入市炒房,并能阻止各路資金入市炒房。
改革的成敗往往在某些細節的設計和順序的安排上。實施遏制炒房的房地產稅稅率,除個別富翁能承受外,絕大多數炒房客不能承受,炒房一族將偃旗息鼓。由此引發的房價下跌,將激活成千上萬購房者改善居住條件和定居城鎮的熱情,由此對住房數量的成倍需求,比炒高房價帶來的少量需求,更能帶動房地產上下游行業發展,從而推動實體經濟健康發展,哪會像主流學者渲染的那樣,房價下降將給中國經濟制造危機呢。
不過,遏制炒房不是房地產稅制改革的主要目標,房地產稅收成為地方政府的主要稅源,用稅收財政取代土地財政,才是房地產稅制改革的主要目標。一旦稅收財政取代土地財政,就可以取消拍賣古董式的招拍掛價高者得了。取消土地招拍掛,也就革除了這個滋生地王的土地交易制度,革除了房價飛漲的根源。
取消招拍掛價高者得,需用新的土地交易制度代替它。在我的兩會建言中,談到了新土地交易制度的設想,簡言之,就是在具有法律效力的城市建設規劃框架下,讓購地者與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之間以協議的方式轉讓土地。
政府放棄市場主體地位(地主地位),即打破政府壟斷供地的局面,可以防止官員濫用權力糟蹋土地資源,遏制官商勾結和腐敗犯罪等丑惡現象發生。讓政府從土地交易中獲取土地交易稅,作為第三方監管房地產市場,政府將回歸服務社會的職能。
林林總總的分析說明,房地產稅制改革在房地產改革中的作用重要而特殊。房地產稅制改革可以遏制炒房,可以用稅收財政取代土地財政,放棄土地財政就可以取消土地招拍掛了,這就打破了政府壟斷供地的局面,為建立新的土地交易制度,實現土地交易市場化創造條件。毫不夸張地講,房地產稅制改革連接著房地產改革的各個環節,可以將房地產改革這一系統工程有機地結合起來,房地產稅制改革成功,房地產改革就成功了一半,房地產稅制改革失敗,房地產改革也將失敗,導致新一輪房價上漲。
因此,如何開征房地產稅是房地產改革成敗的關鍵。希望中央發出開征房地產稅的信號后,不要久拖不決,拖延將改變人們的預期,后果很嚴重。
關于我的兩會建言中的打破開發商壟斷建房,以后再論述。
此外,對上一篇博文《由房地產稅制改革論及財稅體制改革》作一補充說明。
上一篇博文探討了共享稅分成制,是以中央與地方共享稅分成進行的研究。如果能采納這一建議,可考慮中央與地方市縣區級政府共享稅分成,也可考慮地方省政府與地方市縣區級政府共享稅分成。目的都是以兩級政府共享稅分成為依托,搭起溝通的平臺,為各級政府提供國計民生的基本信息,實現文中所述的改革目標。
(2010年10月7日稿,10月11日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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