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奧巴馬總統兩天前表示,“敘利亞問題之政治解決還有一線希望,條件是敘利亞當局必須交出所有化學武器”(大意),俄羅斯一方便順勢提出建議,敘利亞的化學武器應當交給中立的國際機構,并由該機構進行銷毀。敘利亞政府為排除戰爭危機,也迅即同意俄羅斯所提出的方案。
不料,數小時前法國與德國外長又先后表態。法國表示,已向安理會提出決議案,規定敘利亞必須接受國際檢查小組的檢查,如果違抗或隱藏化學武器,安理會將對其進行軍事制裁;德國則提出,敘利亞必須立即加入國際禁止化學武器條約。
目前擺在敘利亞面前的不外是拒絕或同意兩個選擇。筆者試從巴爾干與伊拉克事件所構成的“先例”的介紹,對敘利亞的前景做一推斷。
首先,1999年2月6日為解決科索沃內戰問題,北約組織通過高壓,與南斯拉夫當局進行了所謂的“朗布耶談判”(RambouilletNegotiation)。
“談判草案”由美國一方提出,事前南斯拉夫一方不曾有機會過目和考慮;“談判”過程中也不得作任何更改。其內容除規定北約組織所組成的維和部隊有權在科索沃采取一切軍事行動,和南斯拉夫一方必須積極配合(如提供基地)之外,最讓南斯拉夫無法接受的是所謂《附件B》中所規定的條件。以下,僅僅列舉若干大端:北約維和部隊可在南國境內任何地區活動,其中包括、但不限于扎營、演習、屯兵和使用任何視為有需要的地區與設施;可隨意改動南國境內任何基本設施,南國不得索取費用;南國必須在要求下,免費提供任何北約組織認為有所需要的電訊設施(如電視臺)、機場、碼頭、車站等等,并積極優先配合;北約維和部隊在南國境內不受任何司法管轄,工作人員的任何行為均享有豁免權;確保科索沃實施市場經濟和全面服從國際貨幣基金與世界銀行;南政府必須配合國際債權人的要求提供資財,并完成其所安排的整頓項目;南國必須提供一切必要實施保障新聞自由…
明顯不過,如此“談判”實為要求南斯拉夫無條件投降。南政府拒絕簽字后,3月24日北約便在沒有安理會授權的情況下,進行了長達79天的狂轟濫炸。這是一個主權國家不愿接受屈辱條件所得到的“人道主義”對待。
第二個例子,發生在2003年3月20日北約組織侵略伊拉克的半年前。本來,2002年10月1日伊拉克已同意聯合國安理會提出的“派遣監核會”的建議。伊拉克不但接受了所有的核查條款,同意核查人員可以立即和不受限制地進入伊拉克的“所有場所”進行核查。不料,美國又突然提出一個更加強硬的“新提案”,以圖給伊拉克制造難題。該“新提案”內容為:要求伊拉克政府在新決議通過之日起,一個月內全部公開其大規模殺傷性武器的發展計劃,否則自動啟動安理會軍事制裁授權。除此,還要求伊拉克向核查人員開放包括總統府、國防部及共和國衛隊基地在內的一切可疑地點;賦予核查人員一些新的特權,其中包括,核查人員可隨時在其工作地點設置禁區,禁止飛機飛行和車輛通行;核查小組有權移除或銷毀武器系統及其附屬設備、檔案記錄及武器制造材料;核查人員享有不受限制的通訊自由,包括使用加密通訊;核查人員可與伊武器專家及政府官員私下接觸,并可為他們及其家人安排出境。
當然,由于美國一方根本無法展示伊拉克擁有“大規模毀滅性武器”的任何證據,同時該提議又等同于安理會的“軍事制裁授權”,自然無法獲得俄羅斯、中國與法國(當時還是希拉克主政)的支持。盡管如此,美國還是在沒有安理會授權的情況下,對伊拉克發動了侵略戰爭。
其實,聯合國核監會的半年工作進行地相當徹底。以至于美國攻占伊拉克之后的一年當中,的確找不到任何“大武器”的影子。除此之外,核監會一路檢查的過程中,不斷由夾雜在檢查隊伍中的美國特工人員,對所有看不順眼的目標進行爆破,由是替半年后的侵略活動完成了部分先期工作。
如今,北約組織故技重施,試圖在進行軍事打擊之前削弱敘利亞的實力或讓其屈膝。其實,數月前政府軍已基本控制了亂局,而其主要原因是反叛軍多為境外招募的恐怖分子。這批人互不隸屬,無法協作,甚至拿起北約組織直接、間接提供的武器,互相火拼。北約組織之遲遲不敢親自動手,當然是考慮到俄羅斯的反應或反彈。迄今,俄羅斯仍有數萬人員滯留敘利亞。俄羅斯“撤僑”與否,決定了敘利亞的命運。至于敘利亞究竟有沒有化學武器,最的施放毒氣的事件到底為何方所為?根本就與北約組織掌控“大中東”的戰略計劃毫無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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