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新聞自由”的本性
畢研韜 刊發時間:2008-12-03 光明網-光明觀察
國內有人對西方“新聞自由”頂禮膜拜,已癡迷到近乎荒唐可笑的地步。究其原因,大致有三:其一,國內新聞教育的誤導。國內新聞教科書往往把西方“新聞自由”視為金科玉律,而對其歷史性、相對性只字不提,以訛傳訛,害人匪淺;其二,國內
信息管制的“戰果”。國內對某些境外媒體網站采取封鎖策略,使國內百姓無法了解境外媒體的真實面目,對境外媒體運作的復雜性缺乏感知;其三,國內新聞現狀的鏡射。常言道,禁果最甜。越是對國內新聞制度不滿,就越是艷羨西方所謂的“新聞自由”,并以此為公義呼吁政府擴大新聞空間。
一、西方“新聞自由”的歷史性
西方“新聞自由”思想肇始于英國大詩人約翰·彌爾頓。由于第一次婚姻最初并不美滿,彌爾頓曾試圖離婚。盡管二人后來和好,彌爾頓還是出版了一本有關與太太離婚的小冊子。不料這觸怒了國會,因為根據1643年通過的一項法案,未經檢查批準,任何人不得印刷任何書籍。1644年,彌爾頓到國會接受質詢。“彌爾頓在答辯詞中力陳檢查制度的弊端,強調人民的出版自由是與生俱來的權利。”這篇答辯詞就是后來著名的《論出版自由》。遺憾的是,彌爾頓于1651年竟擔任了政府的新聞檢查官,“對那些發表他不能容忍的主張之人進行鎮壓”。
歷史地看,社會理論的發生發展大都具有明確的服務目的。彌爾頓闡述出版自由思想首先是為捍衛其個人權利。不過,彌爾頓的出版自由思想經過不斷豐富和完善,對美國獨立戰爭、法國大革命都產生了深遠影響。傳播學大師威爾伯·L·施拉姆評價說:“在自由主義傳統上寫出了主張思想自由的光輝論點……在當時提出了反對極權主義控制的強有力的論點。”在反封建專制斗爭中,新興資產階級高揚“新聞自由”大旗,正如當年的彌爾頓高呼出版自由。1776年,美國人在《人權宣言》里闡述了新聞自由的核心本質:“媒體自由是自由的最重要堡壘之一,任何時候都不能受到政府的限制。”事實上,按照“把門人”理論,任何進入社會網絡的信息都會在相當程度上符合“把門人”的利益;那些由于時代變遷不再符合“把門人”利益的信息勢必會被改造或剔除。“罷黜百家,獨尊儒術”就是歷史明證。
在掌握政治主導權之前,資產階級曾被封建集權勢力剝奪了話語權。所以在建國之初,資產階級在設計制訂國家制度時全力保障新聞自由。今天,包括新聞自由在內的各種自由民主理念深入人心,成為西方社會政治機器運行的重要基石之一。在民主國家里,任何政府、政黨和政客都不敢逆民主自由大潮而動。在這樣的政治生態中,政治精英們既要把自己裝扮成自由民主的捍衛者,又要千方百計地運用新聞媒體實施社會管治。為此,精英階層必須竭力避免以行政手段干預新聞報道,而是運用間接的技術手段——通過改變信息供給的方式——來操縱傳媒。與此相適應,政治傳播學在西方社會得以高速發展,政治顧問在西方社會大行其道。在實戰中,政治顧問們已經摸索出了很多行之有效的傳播策略,在政治生活中發揮著不可替代的作用。讓我們舉例說明。
2005年8月下旬,“卡特里娜”颶風席卷美國,城市頃塌,死傷逾萬。天災之后又出現人禍:搶劫、強奸頻頻發生。在這嚴峻關頭,美國總統布什發表了五次電視演說。對其中每次演講,美國新聞界都傾情報道。但如果把五次演說串聯起來就不難發現,美國政治精英們對新聞界的掌控已經游刃有余,而所謂的“新聞自由”已在很大程度上淪為政治精英們愚民治眾的工具。首先從空間上看,五次演講分別在玫瑰花園、白宮、玫瑰花園、白宮附近的辦公樓、災區。前四次都沒有選擇受災現場,一可避免災難場景刺激民眾,二可強化“白宮心系災區”的認知;只有最后一次安排在災區,目的是讓布什總統展示政府救災重建的政績。其次從時間分布上看,五次演說分別在8月31日(該颶風減弱為溫帶氣旋后數小時)、9月1日(與首次相隔不到24小時)、9月3日(與上次相隔2天)、9月8日(與上次相隔5天)、9月15日(與上次相隔7天)。時間上呈漸離式分布,演說頻次逐漸放緩。其效果有二:緩和緊張的社會空氣,爭取救災重建時間。再從演講篇幅上看,最后一次有3300個字,是前面四次平均字數的近3倍。最后從時機選擇上看,前四次都安排在白天,而最后一次則安排在晚上8點(電視黃金時間)。雖然對其中每次電視講話新聞界都克盡職守詳盡報道,但事實上在華盛頓的“局內人”看來,媒體總逃脫不了“被政治家玩弄于股掌之中”的命運。
二、西方“新聞自由”的相對性
就德國之聲“張丹紅事件”,《環球時報》9月3日發表評論文章指出,“所謂的‘新聞自由’實際上只是在同一價值體系內有效,維護的是西方主流社會的利益。而一旦走出西方封閉的利益體系,面對其他利益群體,西方媒體立刻散發出‘獨裁者’的味道,其面目令人吃驚。”該評價揭露了西方“新聞自由”的雙重性和虛偽性,可謂一針見血,而且恰如其分。
事實上,西方國家的學者早就開始研究“新聞自由”的相對性。菲利普·施萊辛格就戰爭語境下國家對媒體的控制程度評論說:
在武裝沖突中,國家對于廣播和其他媒體有效控制的程度有很大的變化。對于總體戰(如二戰)、有限的軍事介入(如蘇伊士危機、馬爾維納斯群島的軍事冒險)以及一國國土之內鎮壓叛亂(北愛爾蘭)中所發生的事件進行區分非常重要。其中的每一種情況在可調整的國家控制規模上都占有相當重要的位置。
歷史上,“消息和圖像在戰時都成了戰略物資,必須像其他重要物資一樣服從配給,有時甚至成了稀缺品。”根據英國學者蘇珊卡·L·拉瑟斯等人的觀察研究,交戰國的媒體和媒體人不可避免地也處于交戰狀態。無論是服務于國家意志、媒介集團利益還是新聞人的價值取向,“戰爭時期的媒體看起來相互間也處于戰爭中,就像和國家及其敵人一樣。”
英國一位政治哲學家指出,當今時代的大多數戰爭是通過傳媒進行的。當然,這里所說的“戰爭”并非傳統意義上的軍事沖突,而是泛指國際上為爭奪國家利益而進行的各種形態的對抗。過去,新聞媒體制造利我輿論只是處置國際爭端的輔助手段,是謂“計利以聽,乃為之勢,以佐其外”。但是在當今時代,傳媒已從輔助手段上升為主要手段,而且在很多情況下會成為首選手段。前美國國務卿約翰·杜勒斯曾說:“誰要是不相信可以通過道義上的壓力,通過宣傳的影響來取得成果,誰就是說昏話 。”為此,美國前總統克林頓曾一針見血地指出:“今后的時代,控制世界的國家將不是靠軍事,而是信息能力走在前面的國家。”也正是在這一意義上,筆者曾強調,在信息化與全球化時代,傳媒、政治、經濟、文化、外交、軍事和情報已構成保障國家安全和民族利益的武器系統(即“七張牌”)。
關于傳媒在當今時代的戰略武器功能,政治學者哈特(Michael Hardt)和內格雷(Antonio Negri)在其合著的《帝國》(Empire)一書中做了詳盡闡述。他們認為,全球權力對當今世界的“統治采取了一種新的形式,這種形式由一系列國家和超國家機構在一個單一的邏輯規則下聯合組成。這種新的全球統治形式我們稱之為帝國。”與傳統帝國主義不同的是,“帝國并不建立地域權力中心,也不依賴固定的邊界和障礙。它是一個分權和去地域化的統治機器,不斷地將整個全球領域包括在其開放和擴展的前沿。”他們指出,“傳播系統是與軍事和金融力量并列的帝國的三股主要支撐力量之一。”按照哈特和內格雷的觀點,傳播系統是“帝國”的三大戰略工具之一。傳播系統的核心要素是新聞媒體。當傳播系統成為國家戰略工具時,新聞媒體的客觀公正性何存?所以,加拿大學者羅伯特·哈克特、趙月枝認為,“客觀性說到底是一種意識形態”。西方媒體的對華報道不正是他們踐行“新聞自由”、恪守“客觀公正”的結果嗎?
西方“新聞自由”思想過去是新興資產階級反對封建專制的理論武器,今天是西方新聞界對抗政府新聞管制的有效工具,同時也是新聞媒體和民主國家自我包裝、自我營銷的有效策略。但是,切實保障新聞媒體不受強權限制、確保新聞媒體自由監督政府運行的理念,卻是根深蒂固的普世價值觀,是民主國家的立國基石之一,也是目前中國建立現代新聞制度必須倚重的基本原則之一。
(本文除首段外已發表于《青年記者》2008年11月上,作者系中國內地傳播學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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