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資導演的“技術戰爭”
文/魏亮
在享受外資紅利的同時,外國直接投資對中國經濟所產生的危害都是固有的和根源性的。
美德技術戰爭
事關技術與利益的斗爭一直在世界范圍內不斷上演。鮮為人知的是,美國這個經濟大國、科技強國、世界警察,也曾經卷入“專利和技術戰爭”的泥淖難以自拔,甚至受到亡國威脅。這場戰爭可說是兩次世界大戰的雙生姊妹,美國和德國在其中幾次靠技術翻轉局勢,同時,美國在這一過程中也逐步確立了跨國并購審查制度。
19世紀末到20世紀初,外國資本有力推動了美國化工、交通、廣播、通訊等產業部門的興起和發展,到1914年,外資在美持股價值已達71億美元,占當年美國GDP的20%。第一次世界大戰爆發后的1915年,美國在對外資狀況的調查中發現,美國經濟和技術被德國滲透和壟斷已經到了到令人驚愕的程度。并且,在美德國企業直接或不同程度上起到了增強德國戰爭能力、削弱美國等協約國軍事和經濟實力的作用,部分還承擔了對美的間諜活動。其中,美國化工、制藥行業企業及其核心技術幾乎完全為德國掌握,幾使美國陷入被動。
這逼迫美國不得不在1917年制定《對敵貿易法》(Trading with the Enemy Act)授權總統禁止在美外國企業的“資敵”行為。在獲得《對敵貿易法》授權后,威爾遜總統于1917-1918年接管了所有在美德資企業和德國實際控制的其他在美資產和技術。
1919年戰爭結束,根據《凡爾賽條約》議定內容,大多數在美德國資產歸美所有。著名制藥企業德國拜爾集團在美產業被美國制藥企業斯特林集團收購,輕而易舉的獲取了當時的新特效藥“阿司匹林”配方以及拜耳集團在美的專利和商標。至此,著名的“世紀之藥”拜耳牌阿司匹林成了“地道的”美國貨,德國拜爾集團也在長達近一個世紀的時期內不能在美國以自己的名稱、標志和商標進行運營。
除拜耳以外,1919年,另有原屬德國的4500余項專利被轉售給斯特林集團和美國非盈利機構“化學基金”。嗣后,“化學基金”以許可方式將專利授予美國化工、制藥企業,成就了美國化學工業和著名化工企業杜邦集團。
然而一戰結束并未阻止技術戰爭繼續。在斯特林、杜邦等化工、制藥公司獲取德國技術后不久,他們即發現其技術的不可持續性,不得不和德國公司合作開發新技術。也正因此,瀕臨破產的拜耳等德國企業煥發生機,在很短時間內重返美國市場,繼續占領技術方面的主動權,直接導致1923-1925年間,被美收購的前德國企業中又出現了德國人的身影。
至20世紀30年代,經過整合的拜耳等德國公司以法本集團(I.G.Farben)的面目在美國重新登場,又一次占領美國市場。二戰爆發后,羅斯福總統再次動用《對敵貿易法》賦予的權力,扣押軸心國在美包括法本集團在內的電子、化工、制藥、金融、貿易領域的物質和知識財產,為盟軍勝利和美國戰后發展打下深厚基礎。
然而,略微關注當前在美德資企業狀況,就會得到一個驚人的發現:屢次被美國扣押資產的拜耳等德國企業又一次在美國得到新生,拜耳在14年前物歸原主成為德國品牌,而且,早先購入“扣押資產”的美國企業已被德國企業逐步蠶食。可見技術與專利戰爭的影響是何等深遠,力量是何等強大!
技術戰爭的特性
從德美間逾百年的技術、專利斗爭案例中,可發現技術與專利戰爭的若干特性:
一是潛伏性,從一戰前到二戰爆發的20年間,德國企業兩次對美國的生存構成實質威脅且未被及時發現,說明這一嚴峻的斗爭往往以“潤物細無聲”的形式進行;
二是漸進性,一兩家企業的危害或許微不足道,外資滲入非戰略行業或許不值得政府干預,但當這一斗爭在長期內逐步蔓延到一個行業乃至整個產業部門時,再著手治理或許為時已晚;
三是爆發性,當外國掌控的技術與專利已經彌漫國家機體,那么各行業的專利戰爭同時爆發具有必然性,兩國交惡時損害東道國利益已不可避免;
四是膠著性,從德美兩國逾百年的案例來看,控制與反控制交替,呈膠著狀態,畢其功于一役似不可行,防微杜漸方為良策。
進入21世紀,綠地投資日薄西山,跨國并購異軍突起,正在世界經濟中占有愈發重要的地位。人們耳熟能詳的凱雷并購徐工案、可口可樂收購匯源果汁案都是褐地投資的經典案例。而跨國并購興起背后更隱藏著資本與技術的雙重利益。
曾有學者概括跨國并購的五大優勢:一是迅速進入市場并擴大其市場份額,二是有效利用目標企業現有資源,三是充分享有融資便利,四是廉價購買資產或股權,五是降低各種壁壘和企業成長風險。
在筆者看來,除成本優勢外,技術優勢乃是跨國并購的重要目的,同時也是危及東道國國家安全、經濟安全的殺手锏。一方面,外資并購將先進技術帶入東道國,實行技術控制,形成技術壟斷,威脅同行業企業生存,甚至控制國家經濟命脈;另一方面,外資進入東道國企業,輕易獲取企業乃至國家核心技術,對東道國產生實質或潛在的侵害和威脅。
外資的技術戰爭策略
技術與專利戰爭在投資形式花樣翻新的基礎上踏上了更加快捷的“侵略戰車”。與此同時,著隨中國經濟社會發展,核心技術的爭奪也正從國際舞臺走到中國觀眾面前。
目前,外資在我國的技術、專利戰爭正以如下的方式進行:一是技術控制,通過合資合作或并購手段生產外資品牌產品,在消滅國有著名品牌的基礎上,收取高額技術轉讓或使用費。這在汽車行業體現的尤為明顯,曾蜚聲海內的上海牌轎車正是這場斗爭的犧牲品;
二是壟斷標準制定權,依靠其技術優勢搶先將企業標準轉化為行業標準乃至國家標準,為同行業其他企業發展制造障礙,目前絕大多數電子產品的工業標準制定權在國外企業手中,我國企業不得不委曲求全,自降競爭能力,大至芯片小到鼠標、鍵盤均已被國外大集團制定了一定之規,想要創新有如水中撈月;
三是限制技術轉讓,這主要體現在國家層面,眾所周知,美、歐各國嚴禁重要高新技術及部分產品流入我國,直接限制了我國經濟社會發展步伐,拋開武器等敏感技術和設備不提,即使是民用多余軍用的多軸機床也在外國控制之列;
四是利益誘導放棄研發。在新世紀,中國的大飛機設計制造重新上馬,我國擁有自行研發的大型客機、運輸機和戰略轟炸機夢想即將實現。但在上世紀末,正是波音、麥道兩家公司拋出合作建造大飛機的誘餌,直接導致已經運十飛機項目下馬,最終,合作建造大飛機構想也成泡影。
此外,最近披露的消息表明,深受其害的并非中國一家。
某著名門戶網站和論壇消息稱,美國也以同樣伎倆策劃了“F-35陰謀”。美國認為其戰斗機只領先歐洲半代左右,這不符合美國利益,從而必須阻止歐洲擁有獨立研發第四代戰斗機的能力。因此,美國主動邀請盟國聯合研發第四代戰斗機F-35,使英、法、德等國喪失獨立研發第四代戰斗機的意志和能力。這樣一來,在未來的第五、六代戰斗機的研發上,歐洲就不得不依附于美國。于是,“世界戰斗機”F-35橫空出世。
而現在,美國洛克希德?馬丁公司承認,F-35的起落架是從A6“入侵者”攻擊機丟棄不用的零件中撿來的,機頭是F-15的機頭改裝的,機尾則是從F-117上拆下來的。
無獨有偶,F-16戰機之父的皮埃爾?斯普瑞在今年9月10日出版的《簡氏防務周刊》上撰文指出:F-35戰機笨拙得“就像一條狗”,在作戰中甚至會輸給那些老戰機。如果上述消息確切,再結合我國大飛機項目曾慘痛下馬的教訓,則技術、專利戰爭的陰云其實早已盤踞在我們頭頂,有關陰謀論的傳言也就并非子虛烏有。
曾幾何時,戰爭退居幕后,硝煙氣息不再,使得和平年代討論安全問題顯得有些蒼白。但是真實的歷史告訴我們,事關技術與利益的戰爭從未停止過,像美國那樣靈機一動反敗為勝的戰例可能一次又一次重演。
打無準備之仗注定失敗,才是其背后隱藏的事實。前車之鑒,足以警醒世人,專利戰爭正在中國潛行,正視并且建立健全門檻審查和事后監管機制,防微杜漸,才是維護國家安全、經濟安全和民族工業利益的應有之意。(作者系中國現代國際關系研究院世界經濟研究所研究員)
補白:
綠地投資和褐地投資:
在經濟學上,外國直接投資一般可分為兩種方式:“綠地投資”(Greenfield Investment)和跨國并購(M&A,即“褐地投資”)改革開放之初,包括美資在內的外國對華投資多采取“綠地投資”,即直接在華投資創建合資或獨資企業。進入新世紀后,在華跨國并購正呈現急劇擴張之勢,并逐漸成為跨國巨頭對華直接投資的一種主要方式。
運十飛機項目:
1970年國務院、中央軍委決定上708工程,研制運十飛機,這是我國第一次研發大客機項目。1978年完成飛機設計,1980年9月26日,運十首飛上天。到1985年,共飛了130個起落,170個小時,沒有發生過問題,系列化的發展設想也曾著手考慮。
盡管沒有一份文件正式通知708工程中止,但實際情況是,1985年之后,因為得不到研究經費,該工程實際上已經停了下來。對于該項目的停止,一直沒有正式的解釋。但在運十下馬的同時,作為運十試制基地的上飛公司開始與麥道合作總裝MD-80/90,而麥道的結局卻是被波音兼并,我們在上海的麥道裝配線也就走上了絕路。
來源:中國經濟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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