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利益到“政治正確”
鄭若麟
文匯報常駐巴黎記者
應(yīng)該承認,當我聽說“張紅丹事件”時,我并不感到吃驚。法國類似事件并不罕見。隨手就可以拈來一堆例子:
上個月11日法國國際廣播電臺總編輯理查爾·拉貝維埃爾就被粗暴地解雇了。事情緣于敘利亞總統(tǒng)阿薩德。阿薩德應(yīng)薩科齊之邀,于7月13日來法國參加地中海聯(lián)盟會議,并出席法國國慶閱兵儀式。拉貝維埃爾在其行前獨家采訪了阿薩德。無論從哪個角度看,這都是值得贊揚的。然而該電臺臺長的反應(yīng)卻是將其解雇。解雇的理由是“事先未請示便擅自與敘利亞方面談判采訪事宜”。言下之意,似乎拉貝維埃爾背著電臺、私下與阿薩德做了什么“交易”似的。事實絕非如此。拉貝維埃爾不僅向上司發(fā)去了采訪阿薩德的請示電子郵件,而且一切都按電臺規(guī)定做的。但“證據(jù)”對于解雇一個人來說并不重要。據(jù)業(yè)內(nèi)人士透露,真正原因,是因為拉貝維埃爾多年來對中東問題的報道“傾向”巴勒斯坦和阿拉伯世界,已經(jīng)引起上層的強烈不滿……
另一件事也很說明問題。觀點極端的法國雜志《查理雜志》經(jīng)常刊登一些“出格”言論。其總編菲利浦·瓦爾就曾不顧穆斯林社團的強烈反對,以“新聞自由”的名義,刊登過諷刺伊斯蘭教先知的漫畫。為此該雜志遭到起訴,但瓦爾最后還是打贏了官司。但當其旗下著名政治漫畫家莫利斯·西內(nèi)在7月2日諷刺總統(tǒng)公子的時候,卻被當即開除,開除的借口恰恰是……避免吃官司。西內(nèi)的“罪名”是下面這段話:
“讓·薩科齊非常配得上從父親那里繼承的這個姓氏,他已經(jīng)成為多數(shù)執(zhí)政黨的總顧問,在他被起訴撞車逃逸案中,被判無罪……必須說明的是原告是一位阿拉伯人。這還不是全部!他將皈依猶太教,因為他將娶‘達爾蒂’財團創(chuàng)始人的遺產(chǎn)繼承人,一位猶太姑娘為妻。這小子很會在生活中創(chuàng)出一條路來?!?/p>
但知情人表示,實際上真正的原因另有所在。一種說法是:總編輯瓦爾與西內(nèi)在法國一樁政治大丑聞、影響到薩科齊與當時的總理維爾潘競爭總統(tǒng)大選右翼候選人機遇的“清流門事件”持不同觀點,不惜將這位成名已半個世紀、甚至為該雜志服務(wù)也已超過四分之一個世紀的漫畫家一腳踢出門……
這類現(xiàn)象還有很多。如法國電視一臺的新聞節(jié)目主持人PPDA:帕特里克·布瓦弗爾·達爾沃爾在采訪薩科齊時問了這樣一句話:你參加八國首腦會議時,是否有點像個小孩進入了大人的堆里……電視一臺的老板布伊格不僅是薩科齊的私人朋友,而且曾是他的證婚人。盡管PPDA擔任電視一臺黃金時間晚間新聞主持人已經(jīng)長達二十多年,但也最終被掃地出門。他甚至不是從電臺上層得知自己被解雇的。他是朋友從新聞中獲知此消息,致電于他表示同情時,他才剛剛知道自己已從新聞界的“天王”地位,一下子跌到了最底層。
如果再找遠一點,一年前《巴黎競賽畫報》的總編輯因為刊登了一幅薩科齊(當時還僅僅是內(nèi)政部長、總統(tǒng)候選人)的妻子塞茜莉亞與情人遠走美國的照片,也被解雇下臺。
我認識一位著名記者,多米尼克·布隆貝爾熱。他曾經(jīng)是法國電視一臺晚間新聞節(jié)目主持人。在一次電視直播采訪當時的政府總理貝雷戈瓦時,總編特意將他召到辦公室,對他說,今晚采訪要“好自為之”。法國的奧妙,在于從來不粗暴地直說要你做什么或不能做什么。而是給你劃一道看不見的紅線。當時總理正在鬧丑聞:他從一個財團老板羅杰·帕特里斯·佩拉那里“借”了一百萬法郎,卻沒有還錢的證據(jù)。他聲稱“以藝術(shù)品為抵押,已經(jīng)還了錢”。然而蹊蹺的是,貝雷戈瓦借錢時沒有忘記立字據(jù),但還錢時居然沒有任何文件為證。布隆貝爾熱當然知道“好自為之”是什么意思。但他的職業(yè)榮譽逼著他在采訪的最后還是“輕輕地”問了一個不該問的問題:你到底還了錢沒有?總理頓時拉下臉來……
布隆貝爾熱播完新聞,剛剛走下廣播臺,總編輯已經(jīng)恭候在那里:一頓臭罵是根本算不上什么的!從此布隆貝爾熱便逐漸被從要職上排擠出來。要知道,法國電視一臺的大老板布伊格是做房地產(chǎn)出身的。在貝雷戈瓦當財政部長時,布伊格的房產(chǎn)公司從政府那里得到很多公共合同……直到一年后,布隆貝爾熱被解雇。不過,像布隆貝爾熱這種已經(jīng)躋身高層的人士,手中掌握著很多人所不知的內(nèi)情。因此他在與電視一臺談判辭職金時,得到了一大筆“封口費”……
這類事件在法國盡管每次都會引起一番爭議,但被解雇者最后沒有任何復職的可能。由此可以非常充分地說明,真正的新聞自由,無論是在哪種體制下,都還只是一種理想。新聞自由不僅僅意味著在法律范圍內(nèi)有權(quán)利說出不同意見;而且意味著你的職業(yè)生涯、你的正常生活同樣也不應(yīng)因你發(fā)表了某種言論而受到影響甚至沖擊。而這一點在歐洲、至少在法國和德國,并沒有真正做到。有些國內(nèi)的網(wǎng)友可能會認為,中國也沒有做到。當然很可能。但問題在于,法國和德國都自詡已經(jīng)做到了新聞自由,然而實際上卻完全不是那么一回事。
事實上,多年的深入觀察,可以看到在法國和歐洲其他國家,當然也包括德國在內(nèi),有兩道“紅線”在制約著新聞自由。一道是看得見的,即法律。西內(nèi)漫畫家事件就涉及法律。法國法律在涉及猶太人時有很多規(guī)定。西內(nèi)談及薩科齊之子將皈依猶太教,是否觸犯了法律,9月9日巴黎輕罪法庭第九庭(專門審理新聞案件)已開庭審理。西內(nèi)被訴“反猶主義”。
但就是法律這道紅線有時國與國之間也是有差異的。比如在英國報刊上刊登一幅偷拍的名人照片是合法的,在法國則是“侵犯個人隱私”,是違法的。因為法國有比英國要嚴厲得多的個人隱私法。又如在中國公布名人住址的做法似乎很流行,但在歐洲任何國家這樣做的報刊都會遭到法律嚴厲制裁。再如,在法國,如果你在公共場合,如電視辯論中說“土耳其沒有對亞美尼亞人進行種族清洗”這樣一句話,你就會吃官司。因為法國通過了法律,將這一歷史事件以法律的形式規(guī)定下來。于是任何人在法國都將不能談及這樁歷史事件。但同樣一句話,你可以在任何法國以外的歐洲乃至全世界(當然,可能還有亞美尼亞本國)大說而特說,絕不會有任何司法問題。因為其他國家沒有類似法律……
另一道紅線,就是看不見的“政治正確”了。逾越這道紅線,就會遭到類似張紅丹、拉貝維埃爾之類的遭遇?!罢握_”的駭人之處,就在于誰也說不清它的界線到底劃在哪里,它既代表著既得利益集團的“領(lǐng)地”,同時也是執(zhí)政者“政治雷區(qū)”的標志,而且還是某些宗教、經(jīng)濟或其他社團的“禁區(qū)”(參見我的另一篇博文“政治正確主義”)。我上面舉的幾個例子,恰恰反映了這幾個方面。妙就妙在這把懸在新聞界從業(yè)人士頭上的達摩克利斯之劍,是無法用筆來清晰、明了地勾劃出來的。然而每個人都能切膚般“感覺”到其存在。于是人人都會實行嚴格的“自我審查”。凡有可能被劃入“政治不正確”紅線之外的,在法國都會人人避而遠之。最近一個令人吃驚的例子,就是達賴到法訪問時,在拉布爾市遭到500人的示威抗議。按西方“人咬狗”式的新聞觀來審視,這絕對應(yīng)該是一個轟動的“大新聞”。但在法國主流媒體上,卻沒有絲毫痕跡留下。因為報道達賴遭遇抗議示威,這在法國乃至西方同樣是“政治不正確”的,因此誰也不敢逾越這道紅線。這事實讓我對“歷史”的記錄也產(chǎn)生了一定的懷疑……
而中國,也被劃入了“政治不正確”的紅線之外,即說中國好絕對是“政治不正確”的。應(yīng)該說,法國人對中國一直興趣盎然,但同時法國大眾也對中國并不真正了解。法蘭西民族是一個很驕傲的民族。他們對自己的“自由、平等、博愛”的思想非常推崇。因此他們對其他國家,特別是像中國這樣的經(jīng)濟上尚未真正躋身發(fā)達國家的國度,也總是表現(xiàn)出一種傲慢。法國人有做“道德教訓者”的癖好。因此他們常常沒有時間來深入研究中國。更何況,中國就如我剛才所說被劃入了“政治不正確”的范疇。法國人往往有這種傾向:研究敵人,或潛在的敵人也是政治不正確的,因為研究就使被研究對象有了合法性。從根本上說,法國精英是了解中國的。他們從十七世紀以來就在研究中國。比如在平等問題上,法國伏爾泰就認為,中國的科舉制度才是世界歷史上惟一一個做到了真正人人平等的制度。但隨著時間推移,征服中國成為西方的目標,于是,西方精英便不再讓普通民眾了解中國。今天法國知識界上層不能說不了解中國,但他們出于“道德批判”和“文化征服”的需要,不讓法國公眾了解一個真實的中國。所以實際上西方是否了解中國,球不在中國手里,而在西方一邊,西方精英如果不折除他們的圍墻,中國再開放都沒有用。而新聞界恰恰是在其中扮演著主角的角色。因此,當“張丹紅們”說起中國的好話時(哪怕是最客觀的話),也就是逾越了“政治正確”的紅線,是必然要遭到打擊的!
這些例子證明,新聞自由,即使在西方最自由的國家之一法國,也存在著很多問題,實質(zhì)上距離真正的自由也還非常遙遠。“張丹紅事件”之所以會在國內(nèi)產(chǎn)生“轟動效應(yīng)”,會令國人吃驚,恰恰是因為我們對西方“新聞自由”的宣言信以為真了,以為已經(jīng)是真正的現(xiàn)實。僅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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