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叫馮文學的外賣員起訴了物業公司,他引用《憲法》維護自己的權利。馮文學不擅長忍耐和道歉,他在送外賣時經常感到憤怒。這憤怒背后,是更多外賣員被長期忽視的、作為一個人的尊嚴。
“你像送外賣的”
馮文學是一名眾包騎手,男,44歲。他與別的外賣員不一樣。他穿著襯衣和西褲送外賣,他把電動車擦得锃亮。他是北京本地人,就在自己出生長大的東壩地區送外賣,他在東壩有一套房。
做外賣員4年來,他經常感到尊嚴受到傷害,他的做法是:反駁、爭吵、向12345投訴、打110報警,乃至向法院起訴。
他覺得最不公平的事情是外賣員不能騎車進小區。即便提著40多斤重的超市配送、或者80斤的水,也不行。在將府錦苑小區,有一次馮文學堅持騎著電動車進,保安勒住他的脖子,把他從車上拽下來。他的后背在地上刮擦,“汗衫都破了。”
2022年5月,又一次,他被攔在小區門外后,訂單配送超時,一位顧客很生氣,“今天是母親節你知道嗎?”顧客質問他。母親節,他突然有了怒氣:“母親節關我什么事?”因為這句回嘴,顧客投訴到盒馬總部,他被站長嚴厲批評,封號8天。他從此知道了母親節在5月。
2023年,有一次馮文學送一份米線,電動車駛過一條坑坑洼洼路,湯撒了一大半,他自己賠了客戶10塊錢。
還有一次,馮文學在小區里送餐,摸黑順著草坪里的小路走出好遠,才發現是條死路。
2023年5月的一個夜晚,在將府錦苑大門口,他再一次被保安攔下來。“你像送外賣的”,保安這么說。
保安搜查他的電動車,先看車頭內側掛著的塑料袋,里面裝著充電寶,拖車繩,衛生紙,又走到車后座翻看箱子,看到了箱子里有份餐。馮文學沒有辯駁,他順從地把車停在門外,小跑著送完外賣。
馮文學覺得那個“像”字很刺耳。僅僅是像外賣員就要被搜查嗎?再者說,是外賣員就能被搜查嗎?
確定那一單沒有超時罰錢后,他回到小區門外,站在自己的電動車旁,撥打了110。他認為保安搜查他的電動車是違法行為,侵犯了他的人權和隱私。警察來了,叫來了保安隊長,對保安進行批評教育。那位保安最終都沒有向他道歉。
進不去的門
2023年底,青島市某小區門口,因騎車進小區,外賣員與保安發生口角,保安持刀刺死了外賣員。2021年1月3日,湖北仙桃一外賣小哥與小區保安發生沖突后倒地不起,送醫后搶救無效身亡。
小區門口是外賣員要突破的最大難關,他們在此耽擱的每一分鐘,都可能變成罰款、投訴。外賣員與保安的沖突也集中發生在這里。
馮文學送外賣的小區,有的門口四組鐵門緊閉,保安亭前牌子寫著“門前禁止停放車輛”。有的門口釘著藍色標牌:禁止外賣車輛以及共享單車入內。不同的保安在門口站著,一次一次告訴他,“外賣車輛不得進入”。
他覺得憤怒,窩火,不公平。他問自己:這是新時代的“華人與狗不得入內”嗎?他又給自己回答:“但又不一樣。狗能進,我們外賣員的身份還不如狗”。
馮文學經常面臨的處境是:拎著超20斤的重物,在迷宮般的小區步行10分鐘,卻仍無法確定自己的位置。以瑞暉嘉苑為例,共有1到13號樓,每號樓又有6個單元,單元的標識在樓門上方,字小,幾乎被樓門伸出的屋檐擋住。小區樓號單元本就復雜,道路卻并不規則,路圍繞著綠植呈弧形,有時順著走出好遠才發現是死路。
他不理解,其他人都能走,為什么外賣員不能走?其他車輛都能入內,為什么外賣員的車輛不能入內?
在東壩區域,暢頤園小區門禁最嚴格,2020年到2022年,外賣員進入需要登記姓名、手機號、身份證號。外賣員只能走北門,不允許騎車。馮文學覺得物業公司“在侵犯人權,是違法行為”。他向12345投訴,又多次報警,都沒有結果。
2022年9月20日,馮文學去朝陽區人民法院起訴了暢頤園的物業公司。他遞交了兩份訴狀,一份案由是一般人格糾紛,另一份根據律師的建議,起訴理由是排除妨害糾紛——即權利人行使物權過程中受到妨害所產生的糾紛。法院受理了后者。
朝陽區人民法院的民事傳票
外賣車輛到底能不能進入小區?
除了馮文學,另一個起訴物業侵犯他人格權的外賣員,30歲的梁寧寧,在2024年5月21日收到了北京朝陽區人民法院作出的判決。
法院認為物業并沒有侵犯梁寧寧的人格權,駁回原告梁寧寧的訴訟請求。
法院認為,只要獲得業主的授權,物業就可以對外賣員作出限制性規定,無論是禁止外賣員進入小區,還是禁止外賣車進入小區。判決書中寫到:物業……對外來人員進行管理,屬于履行物業職責。……不存在僅因為外賣身份就限制其自由之情形。
梁寧寧起訴物業的理由是,物業只允許外賣員走三個門中的一個,侵犯了他的人格權。2024年3月,他在微信小程序的網絡法庭上提交了他的起訴書。
北京市常鴻律師事務所彭艷軍律師表示,從法律層面講,法官最后的判決沒有問題。但律師認為,不讓外賣員騎車進入小區的規定,本質是一種權利的濫用,沒有邊界感。“任何權利行使都應有邊界,都應當尊重社會公德,不得違反法律、法規或者損害社會公共利益。如何平衡快遞外賣員的工作效率與小區的安全秩序,需要綜合考慮,不能粗暴一禁了之。”
馮文學一直在等待開庭通知。遞交訴狀一年半之后,2024年3月20日,他的案子在望京人民法庭開庭。他沒有請律師,自己站在了原告席上。
59次投訴
實際上,在此之前,馮文學在12345的投訴得到過小區所在社區的回復:
暢頤園小區道路狹窄,人車混行,為保障小區內老人、兒童通行安全,經居民會議舉手表決,居民代表聯名簽字等方式征得多數居民一致同意,不允許外賣、快遞騎車進入。
他在其他小區的投訴得到的回復也類似:保障老人、孩子的安全;小區街道未人車分流,沒有行車專用道路及供外來車輛停放的地方;小區居民自治,共同決定不允許外賣員騎車進入小區配送。
馮文學感到被敷衍,“總以業主委員會名義回復,說什么舉手表決了,其實根本沒有什么業主委員會!”
12345小程序上,對“外賣員不能騎車進入小區”投訴的社區回復
做外賣員4年,他在12345小程序的投訴多達59次,加上撥打電話的則更多。他的微信界面,置頂的第一欄就是12345小程序。投訴集中在2022年6月6日到2024年2月3日,內容占比最多的,是小區不允許外賣員騎車進入的問題:瑞暉嘉苑小區,暢頤園,華瀚福園,將府錦苑,龍湖天璞,錦安家園……他幾乎投訴了所有東壩的小區。
馮文學在乎不能進入小區所耽誤的時間,但更在乎尊嚴,他認為自己應有與其他人同等的自由。在梁寧寧案中,法院“無法認定物業公司有任何侮辱外賣快遞之違法行為,亦不構成對該行業或梁寧寧個人的負面評價和貶損”。但保安與外賣員矛盾頻發,或許是人們感到受辱的證據。
多數時候,外賣員與保安爭執兩句,然后熄火。更多的時候,他們沉默。時間在流逝,更緊急的情況他們都無法停下來——比如騎手同行就在自己身旁出了車禍。連死亡都不能成為停下的理由,更何況是憤怒?手機里的女聲提醒他們繼續擰油門,擰到底,“派單。從XX到XX,請在滴聲后回復,收到。”
外賣員還面臨另一個涉及尊嚴的問題,上廁所。外賣員路線的一端大部分是小區,另一端是美食城或商場。商場的廁所是為慢慢閑逛的客人設計的,外賣員總是趕時間,來不及。跑外賣4年,馮文學只在商場上過一次廁所,大部分時候他使用美食城的廁所。
2023年2到3月份,馮文學常去的星光美食城的廁所頻繁堵塞,修繕了三四次,最長的時候一周都無法使用,包括檔口商家和騎手在內的100多人“都憋壞了”。他打12345電話,投訴了廁所的問題。之后,美食城所在社區對廁所進行修繕,問題解決了。
他還投訴過三條道路:金泰麗富嘉園北門底商旁的一條路、金隅嘉品商場西側的一條路、壩鑫家園3號樓北側一條通往河邊的路。這些路坑坑洼洼,電動車的輪胎會打滑,轉彎時極易摔倒。有時食物的湯汁會濺灑出來,外賣盒會被顛破——餐損每單要扣外賣員一半的錢。
馮文學投訴的其中一條路,路面坑坑洼洼
2020年冬天,馮文學送餐時看到一位母親帶著3歲左右的小女孩走路,小女孩踩坑里摔倒了,他“心里咯噔一下”,想到自己的女兒。第二天,他向12345投訴了這條路。社區居委會負責人加了他微信,向他更新修路進度,在一周內把路填補好了。
修繕過后的路面
馮文學常接到一家超市的單,超市位于恒大城市廣場,在地下,有電動扶梯,卻從不運行。馮文學需要提著沉重的大袋子爬四五十節臺階。他越想越憤怒:為什么有扶梯卻不開,腿腳不便的老人、推嬰兒車的父母、殘障者怎么去超市?2022年10月份,他打電話給12345,反映扶梯不開的問題,“有超市和這么多攤位,周圍幾個小區少說幾千人,這(電梯)幾年都不運行,老頭老太太小孩,全都得走四五十級的臺階。”很快,扶梯重新運行。
他身強力壯,可以步行送餐,可騎手中有殘障者。他認識一名騎手,腿腳有殘疾,被攔在門外后只能拎著貨一瘸一拐地送貨。2023年6月,他投訴12345,將府錦苑小區要求肢體殘障外賣員都必須停車進入,沒有照顧到殘障人士。7天后,反饋告訴他“殘障騎手進入小區可以辦理出入證明”。辦理出入證明需要有殘疾證,肢體殘障的那位外賣員沒有。今年,馮文學聽說那名騎手已經離開北京,回老家去了。
我們都是外賣員的顧客
我們在中國,享受著全球范圍內最發達和便利的外賣系統,有最廉價的配送團隊:外賣業務人力成本低至約1美元(美國:5美元);以及最短的配送時長:送餐速度平均每單僅需35分鐘(美國:75分鐘,俄羅斯:數小時)。
這種方便體現在系統里,是被壓縮到極致的時間。據相關數據顯示,2019年,中國全行業外賣訂單單均配送時長比3年前減少了10分鐘。超時是不被允許的,每當聽到手機里的女聲提醒:“您有一個訂單還有5分鐘超時”,馮文學的壓力在那刻達到頂峰。他跑眾包,超時3分鐘內,扣本單收入的20%,超時3分鐘以上,扣本單收入50%,超時15分鐘以上,這單白干。
我們下單的一些物品會給外賣員帶來麻煩。馮文學最討厭配送的物品是榴蓮。榴蓮有刺,有的品牌用硬紙裹著,配送方便些,有的只有簡單塑料袋包裝,“都是小揪揪提溜不起來,根本就沒法拿。有時顧客買四五個榴蓮,我簡直是沒法送。”
外賣員除了被擋在小區門口,還會被單元樓的門禁困住。2023年8月,華瀚福園單元樓下新裝了智能門禁,馮文學不會操作,耽誤了好幾分鐘。把餐送到顧客手里,他忍不住多說了一句:小區門禁有問題,業主可以建議物業去修。顧客沒好氣地說了句:“你個送外賣的連門都進不來,還送什么外賣。”
他和顧客吵起來,“我又不是業主,我沒權利配(門禁)。”顧客說,進不來門自己去找物業。爭論半天,顧客報警。他又向12345投訴,得到回復:經物業現場測試,發現430單元門及其他各樓門禁系統均可通過門禁扣或手機遠程開門使用。
現在,馮文學的鑰匙串上掛著兩個藍色的門禁扣。我們在晚高峰的美食城內聊天,騎手在不同檔口前停留又離開,一名外賣員聽到我們的談話也拿出了他的鑰匙串,同樣掛著兩個門禁扣。這是他們借小區保安或保潔的門禁卡拿去自己配的。他們都心知肚明這是違法行為,可對馮文學來說,這至少這能為他省幾分鐘,他不會再被顧客說了。
馮文學的鑰匙串上掛著兩個藍色的門禁扣
進了單元樓,外賣員的難題依然沒有結束。有的“老破小”樓棟里,不僅沒有電梯,樓梯間也不標記樓層數,馮文學有時“爬樓爬暈了,根本分不清自己在5層還是6層”。
好不容易上了樓,有的樓道里十幾戶人家,門上卻沒有戶號。有一次,為了節省時間,他在電梯門上寫上房號的方向,一位顧客恰好看見他,“你干嘛呢你?”他解釋,“實在不知道門牌號”。顧客指責他,“你這屬于亂寫亂畫”,隨后投訴了他。
外賣員的最后一步是把餐或物品送到顧客手上。必須送到才能點送達,在樓下、在電梯里都不行,會被鑒定為虛假送達,扣50塊錢。馮文學不懂什么是i人,e人,他的疑惑是為什么總有顧客不接電話。單元樓下電話不接,到門口敲門也不開,看訂單也沒有任何備注,“急死你”。他把餐放門口,拍好照片,點送達。等電梯下樓的時候,他看到門開了,一只手伸出來拿走了外賣。
在最極端的情況下,一個外賣訂單可能會給外賣員帶來生命危險。2024年4月28日晚,潮州市一名外賣員因雨天積水過深,在送外賣途中溺亡。2023年9月,深圳暴雨,城市內澇嚴重,外賣員趟著齊腰的積水送餐。2019年8月10日晚,在上海,一名外賣員頂著臺風天和大雨騎著電動車送外賣,由于道路積水過深,不慎觸電死亡。每逢暴雨天氣,“該不該在極端天氣下送外賣”就會成為熱議的話題。
有的外賣員希望在暴雨天多接單,騎手按單量拿工資,暴雨天單量大,且平臺會延長配送時限,給予騎手補貼。有的騎手希望“安全第一”,想停工休息,但又沒得選,跑團隊或專送的騎手,系統會強制派單,不得請假和拒送。
“不讓騎車進,在惡劣天氣提著幾十斤東西走路配送,這算不算體罰?”馮文學問過很多保安這個問題。他記得一個保安的回答:沒得商量。
保安,外賣員,物業
外賣員能否騎車進入小區,到底該負責?保安說,這是物業的規定,物業說這是業主的決定,業主是外賣員的顧客,是他們不讓外賣員給自己騎車送餐嗎?馮文學想尋求公道,卻發現找不到真正能為此負責的人。
沖突總發生在保安,外賣員,和物業這三者之間,但任何一方都不是規則的制定者。
東壩地區的外賣員們流傳著對不同小區保安的畫像。搜翻馮文學東西的保安,是遠近聞名最“招人恨”的那個。有的保安好說話,看東西多,看天黑人少,一般都會通融;有的保安會“人情世故”,外賣員遞根煙,也就開門了;有的保安耿直,“拿著雞毛當令箭”,對外賣員呵斥甚至暴力相見。
將府錦苑小區也不讓外賣車輛不讓進入,馮文學多次投訴無果。他不止一次看到有輛涂成白色的三輪車自由出入小區,他質問物業,得到的回復是,這車是小區業主的。
他氣極了,“送的外賣送的快遞也屬于業主啊!”物業置之不理。12345不管用,他報警,打過6次110,警察調解了6次,6次都交涉無果。
2023年5月,他決定正面對抗,他騎著車停在門口,不動。一名很壯的保安上前驅逐他,挪他的車頭,他推開保安,保安急了,從右側勒住他的脖子,把他連人帶車拽倒,拖著他的后背在地上刮擦,然后把他摁壓在地上。
路過的外賣員拉開保安,報警。警察調解,打人的保安當著警察面給他道歉。警察建議馮文學去醫院做傷情鑒定,馮文學說,算了,去醫院又耽誤好幾個小時。保安當下賠給他100元,他收下錢繼續跑單了。
一名外賣員拍下了馮文學和保安的沖突現場
這次沖突后,馮文學一戰成名,將府錦苑再也沒有攔過他。他成了唯一能騎車進入小區的外賣員。他與保安之間也沒有產生芥蒂,將府錦苑的保安看到他,會叫他“大神”。
“我從來不罵保安。保安也是底層,其實也不想攔”,馮文學說。有保安曾經悄悄告訴他,如果被發現放外賣員進入小區,他們要挨罰,一次扣50塊錢。
他清晰地認定自己的抗爭對象不是保安,而是物業公司。他和物業公司也有過沖突。按照同樣的方法,馮文學投訴過暢頤園,先在12345投訴,投訴后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的工作人員到了,無法調解,警察隨后趕到,物業經理也終于露面了。
“你們這是侵犯人權”,他控訴。物業經理問他,侵犯了哪條法律?《憲法》的哪條?他被問住,沒法回應。當天晚上,他去打印店的電腦上查找《憲法》原文,他看到憲法第三十八條:“公民的人格尊嚴不受侵犯”,他認為物業公司侵犯的是他的人格權。他把憲法打印下來,一式三份。第二天,他拿著《憲法》繼續在小區門口報警,警察再度把他和物業經理一起帶去派出所調解,三份《憲法》,一份他給了物業經理,另一份貼在了警察局的窗口上,最后一份留給了自己。
他起訴的就是暢頤園的物業公司。今年6月5日下午,馮文學騎著電動車前往暢頤園。一位年輕的保安立在門口,他盯著電動車,看馮文學把車放在馬路邊行道樹下,才移開目光。
馮文學走進小區,輕車熟路地拐進物業辦公室。物業經理認出了他,繃起臉,舉起手掌對著馮文學,拒絕和他溝通:
“我們等法院判好吧,我們現在不接待你。”
“我不是來吵架,我就是來咨詢一下。”
“您不用咨詢我,有事問法院。”
馮文學音量提高,“犯不犯法不是法官說了算,是法律說了算!”
雙方都叫嚷著要報警,兩個高亢的男聲疊在一起。馮文學叫嚷,“你們要不服我天天讓警察來。”經理則數著馮文學的“麻煩”,“你鬧了無數次。派出所來過,安監來過,城管來過,你已經去起訴了,現在就等法院判就可以了。”
類似的對話重復了超過十分鐘,馮文學的請求或威脅都沒有回應,對方只說“等法院判”。他走出物業室,看到一輛電動車在小區街道飛馳而過,車上坐著兩個穿著白襯衣的男人,他對我說,“這是看房中介,他們就能進。” 當我們走近保安,對講機里傳來物業的聲音:門口那兩個人,一個字都不要說。
之后,馮文學又來到錦安家園。一個新上任的物業經理把他帶進辦公室,接聽了一個電話后便再沒有出現。此后的一個小時,馮文學和該物業公司的秩序主管王勇有一搭沒一搭地聊天。
王勇講話不急不緩,他向馮文學抱怨工作難做:小區有超2000戶,業主大多是80后和90后,幾乎家家戶戶都有孩子,小區里常發生電動車對孩子的剮蹭事件,物業因此接到大量來自業主的投訴。他能理解外賣員的辛苦,但“這個東西他管不住自己。你說讓他騎慢點,不行的,他總是低頭看著手機,平臺一直在那里爆單。”
他勸慰馮文學,“人家是這的居民。我和你一樣,屬于外來人員,只是暫時在這里服務管理。我不能把小區業主惹個遍。”
馮文學頻頻看手機,物業經理卻仍沒有回來。他逐漸氣惱,在他看來,不讓外賣員車輛入內就是歧視和違法,他反問,為什么業主有權利這樣做?為什么物業有權對外賣員的車輛進行管制?王勇說,我不跟你抬杠,“不能因為你辯解能力有多強,我就讓你進”。馮文學越來越激動,他用近乎威脅的語言:哪個業主不同意?我要去告他,我得知道他是誰,我直接打110來這兒。
這是馮文學抗爭的模樣:歇斯底里,叱喝罵叫,粗鄙,不體面。經理終于回來了,他站著刷弄著手機,草草應允馮文學下次會和居委會的人一起約見他。離開后,我問馮文學,為什么要威脅,為什么不能好好說話。他神情淡然:只有說得嚴重他們才會聽我說話。他提起上一任物業經理,那個人答應他細聊,他一直等,等了三個月,沒有等來任何消息。
“干兩個月外賣,出兩次車禍”
6月5日下午,瑞暉嘉苑的小區門外,馮文學遇到了一位快遞小哥。他站在一棵樹下,樹干上鐵鏈鎖著5個網格塑料大箱。他也不被允許騎車進入,150個快件,他要額外花費半個小時把快遞挪到箱子里,再送到客戶家門口。
快遞小哥不得騎車進入小區,他們拉著這些箱子送快遞
快遞小哥覺得耽誤事,但也能理解這項規則,“騎手騎車太快在小區里撞到小孩,是常有的事”。馮文學反駁他,“可意外發生還是小部分。”
“小區里限速5公里,騎手一個比一個騎得飛快。我也騎過,哪有限速過。別問我怎么知道的。”小哥說著撩起自己的褲腿,他小腿上蜿蜒著一道紫紅色的傷疤。“這都多久了,傷口還沒好。”他大口喘著氣,“我干了兩個月外賣,出了兩次車禍。時間太緊了,半個小時掛10個單,連取帶送。”
馮文學打斷他,“兄弟,你知道有句話是量力而行嗎?”
“量力而行?!系統給你下的單你量力而行?午高峰的時候誰給你調?”小哥提高聲量反問。
“兩個月兩次車禍”,小哥的經歷不是個例。在配送時間的硬性要求下,外賣騎手不得不逆行、闖紅燈、用超速換時間。根據人民數據研究院統計,2020年以來外賣騎手相關的100余個熱點事件中,由交通違法行為引發的交通事故占比超過7成。事故原因直指平臺,94.7%的騎手為搶時間違反交通規則。
騎手一旦發生交通事故,傷亡率更高。例如,成都市2021年1月至8月,快遞、外賣電動車的道路交通事故中,傷亡事故占事故總數的51.6%,平均每1.5天就有1名騎手傷亡。2019至2021年,上海涉及快遞、外賣行業各類道路交通事故中,傷亡事故占事故總數的90.3%。
出了兩次車禍后,小哥轉行當了快遞員。眼下重要的事是整理快遞和送快遞。他開的快遞車車門內側寫著兩行數字,是該小區的單元樓分布圖,按照單元樓順序送貨能提高效率。“這個小區算好了。我之前送過老舊小區,樓號沒有,單元沒有,一進去一臉懵。”
馮文學問他:“你為什么不投訴物業,爭取你的合法權益?”
小哥沒有停下理件的動作:“你就是干這份活。忍,不忍還能怎么樣。”
抗爭者馮文學
馮文學開始送外賣是因為失業。此前,他是鐵路道口的安全員。2020年,道口改造,他失業后開始跑閃送,然后跑外賣。配送范圍以東壩星光美食城為中心,向方圓三五公里發散。
他說,跑外賣之前,他的人生一帆風順,從未遇到什么歧視或不公。中專畢業后,他先是在東壩的村里干綠化,種樹養林。2014年,家里托關系給他找了份鐵路道口安全員的工作,“有三險,還發了工會卡,算是半政府編制”。鐵路道口一側只有他一個人,他盯著鐵軌,盯著同一個道口,盯了6年。唯一使用的器官大抵是耳朵,警報一響,他走出值班室攔車攔人,警報不響,他繼續坐著,手伸到監控看不到的角落滑手機。他重復著這種生活,幾乎沒有和人群打過交道,直到失去工作。
2020年,他萌生出創業的想法,希望能成為改變社會的大人物。他想開公司,創辦平臺APP,人們可以在這個平臺交友,聊天,更重要的是互幫互助,比如捐血給需要急救的人,甚至捐獻器官。“我的野心就這么大,我要服務和幫助每一個人,這是一個利國利民的計劃”。
他在網上找了一家上海的公司,轉了兩萬塊,希望對方能設計這個APP,但沒做成,兩萬塊錢打了水漂。幾個月后,這家公司的老板再度聯系他,說覺得他人不錯,想讓他來當自己公司的法人,他答應了。
后來,妻子發現了這件事,認為這是詐騙,目的是為了讓他背負債務。妻子立刻在上海找了律師,兩個月后,對方同意法人變更。
馮文學認為自己并沒有上當受騙。“人家沒黑過我。要不然兩個月時間,怎么不能騙我點錢呢?”他損失的只有2000塊錢法人變更手續費。他和妻子天天為此吵架,直至離婚,他凈身出戶。他還有個女兒,當時15歲,堅定地站在媽媽一邊,“在我閨女心里邊,我屬于傻子。”說著,他突然哭了。
離婚后,馮文學每個月要給女兒5000元撫養費。他跑單不多,中午送餐的高峰期,別的騎手一次掛著12單,他最多只掛6單,他平均月收入約5000元,每月幾乎沒有剩余。
今年2月初,馮文學的視力越來越差,他把字體調到最大,減少接單數。4月,他發現自己看不清顧客的備注和平臺的接單提醒,他停止跑單。他去醫院看眼睛,花了500塊錢,醫生說狀況嚴重,需要再診斷。醫生的話令他恐懼,自從跑外賣后,他的社保就斷繳了,沒有醫保,他不敢去醫院。收入斷了,他只能在支付寶貸款,目前負債兩萬。
“我現在生死不懼。我現在什么都沒有。”馮文學說。他的抗爭因為多種失去變得更加決絕。他想抗爭成功,迫切地想做成個什么事。
他想讓更多外賣員能進小區。為此他花4000塊錢成立了一個公司,想與物業簽訂安全責任協議,為外賣員進小區提供擔保。他拿著公司的名片去找物業,物業又說,還要交擔保金。馮文學覺得這是訛錢,事情不了了之。
他還想為跑眾包的騎手們組建工會。2023年6月,他在12345小程序上投訴外賣員沒有工會的現狀,他說,“現在城市中配送員是最累最受歧視和欺負的龐大群體,根本沒有為騎手做主的工會。”
他給東壩鄉工會、朝陽區工會都打過電話,他還騎著電動車去過中華全國總工會,都沒有結果。
今年3月,在望京人民法院的民事廳,他起訴物業公司的案子開庭了。他獨自一人面對法官和書記員。據他回憶,庭上大部分時候都是他在說話。他細數種種不公:只讓外賣員走西門、不讓騎車進小區;物業說是業主自治,可自治不能損人利己,不能違背公序良俗;這是社會主義版的華人與狗不得入內。
審理不到一小時就結束了,他感到法官并不重視。他下載了6個保安和外賣員沖突的視頻想要給法官看,法官撇了一眼,把手機放在了一邊。
6月6日,馮文學收到了法院寄來的民事判決書,兩頁紙,4面。
“小區業主對小區公共區域、路權具有物權,外賣員對此并不享有權利。至于目前暢頤園實行的外賣快遞車輛不得入內的舉措,由小區所屬社區服務站結合業主意愿制定,物業公司負責實施,不違反法律規定。”
判決書最后一面紙上寫著:
“判決如下:駁回原告馮文學的全部訴訟請求。”
文中王勇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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