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杭州裝修工人朱先生辛苦了一年,到現(xiàn)在還沒拿到結算工資。心情沮喪的他借酒消愁,結果越喝越愁,一時想不開欲跳樓自殺。好在民警和消防人員及時趕到,成功將他帶離了天臺。事后,朱先生因擾亂公共秩序已被治安拘留5天。
這條新聞引發(fā)了網(wǎng)友熱議。令很多人不解的是,朱先生明明是受害者,臨近年關,一年的血汗錢沒有著落,加上又等著用錢,自然心急如焚,如果不是被逼到了一定份上,怎么會傷心絕望到想要跳樓自殺呢?現(xiàn)在倒好,不僅工資懸而未決,還身陷囹圄,處境更顯悲涼。
而梳理過往新聞可以發(fā)現(xiàn),討薪農(nóng)民工跳樓被行拘,似乎成了一個約定俗成的操作。比如,今年5月份,廣東佛山一名男子被公司拖欠工資,在當?shù)啬迟徫镏行臉琼斶吘壟腔玻诿窬喾絼裾f下,自行回到地面,事后因擾亂公共安全秩序被拘留5日。同樣,4月份,四川某男子因多次索要工資未果,爬上施工工地樓頂?shù)陌踩Ъ苌嫌懶健:髞恚诿窬慕槿牒驼{解下,男子走下支架,隨后被行拘5日。
當然,以上這些案例中的農(nóng)民工有一個共同點,就是他們并非真的想尋短見,而是希望通過跳樓這種極端方式來引發(fā)關注,以此要挾發(fā)薪的單位,要回被長久拖欠的工資。
雖然他們的訴求合情合理,但這種過激維權的方式往往會造成很多負面影響。一次“討薪”事件要持續(xù)好幾個小時,從民警接警勸阻,消防官兵在樓下支起防護墊,到費盡心思勸當事人下樓,中間要耗費大量的警力,還會引發(fā)聚眾圍觀,擾亂社會秩序,影響其他單位的正常工作。
所以,對假意跳樓討薪者予以治安拘留,也可以說是執(zhí)法機關的一種無奈之舉。這一執(zhí)法的初衷和無奈,公眾可以理解,但問題是,如果有關部門只是機械地執(zhí)行法規(guī)命令,全然不顧農(nóng)民跳樓討薪背后的艱辛和種種無奈,那就未免顯得冷血薄情。
盡管近年來國家層面不斷運用行政與司法手段合力打擊欠薪,但農(nóng)民工討薪話題的熱度依然不減。欠薪事件時有發(fā)生,討薪之路道阻且長。一般正常的討薪程序包括:向所屬勞動監(jiān)察大隊舉報、申請勞動仲裁、申請立案、移交檢察院、向法院起訴等,每一級程序都要經(jīng)過調解、申請和受理等。
程序繁復、耗時漫長不說,農(nóng)民工還要自己承擔舉證、提交起訴狀等工作。而很多農(nóng)民工因為法律意識淡薄,事先沒有簽勞務合同,如果遇上層層轉包的工程,證據(jù)收集更是難上加難,甚至都無法確定欠薪的主體。最后就算排除萬難打贏官司,也可能遭遇執(zhí)行難的僵局。
這一眼難以望到頭的依法討薪的鏈條,讓很多農(nóng)民工望而卻步。他們寧愿選擇一些高風險但能迅速引發(fā)關注、奏效的方式。所以,盡管要付出法律代價,“跳樓討薪”依舊在各地不間斷上演。運氣好的時候,討薪者“一手簽字領到被拖欠的工資,一手在《行政處罰通知書》簽字”;而更多情況下,他們陷入了“錢沒要到、人卻被行政拘留”的尷尬境地。
回到杭州朱先生的案例,相較于之前以跳樓相逼討薪的人,他的遭遇就更富有悲劇色彩。朱先生只是醉后悲從中來,感覺到人世間的不公和無望,一時想要自決,并非有意策劃“跳樓”來引起轟動,索要薪水。不錯,他的酒后“糊涂”,一時沖動,給民警和消防添了不少麻煩,但要說擾亂公共秩序,未免太過勉強。
畢竟,他一沒有拉橫幅、堵塞道路、阻礙交通,二沒有沖擊施工現(xiàn)場,影響單位秩序,更沒有蓄意鬧事、敲詐勒索、刁難執(zhí)法人員,甚至醒酒之后還為自己的沖動懺悔——怎么看,都像是一個被欠薪男人的獨自傷悲和無奈沖動,何來擾亂公共秩序一說?
所以,很多網(wǎng)友看完這則新聞后,都為朱先生揪心,紛紛留言“最后工資結了沒”。“不能讓農(nóng)民工流汗又流淚”,這個口號我們喊了很多年。但現(xiàn)在看來,還得再加上,“不能讓農(nóng)民工流汗流淚又坐牢”。如果不是走投無路,有誰愿意采用非常規(guī)的手段呢?之所以會有那么多農(nóng)民工鋌而走險、跳樓討薪,其根本原因還是在于維權之路的不通暢和相關部門的救濟不及時、責任缺位。鑒于這樣一個大背景,執(zhí)法機關是不是更多能夠體諒農(nóng)民工的弱勢和無助,至少不要一棍子打死,在執(zhí)法時能夠視具體情況而定?
比起令行禁止,像朱先生這樣被欠薪的人,更需要社會的溫情和關懷,需要更多人幫忙問“工資結了沒”,需要相關部門能夠及時介入,幫他討回一年的血汗錢,徹底斷了他輕生的念頭,讓他能夠安心地過一個好年。朱先生需要這樣的溫暖,公眾也渴望能夠感受到來自公權力部門的溫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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