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要說老板的心思不用猜,掉進錢眼里本性難改。這不,這幾年他們紛紛動起了腦筋,盤算著把廠子搬遷到勞動力更廉價的內陸省份,或者越南、柬埔寨去。每年,每一個城市的工業區都有工廠搬遷,早就不是什么新鮮事了。
咱呢,是不愿意跟著走的——工資已經夠低了,再降可不給他干啦!
看來要想搬遷就得把我們解雇,工廠老板可不能繞開法律: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第三款規定
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同時,《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也規定了這種情況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工廠搬遷,積攢了好幾年的工齡瞬間清空,還得重新找工作,老板給一些賠償是我們該得的。那么,所謂n+1的賠償規則,是什么意思呢!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工友們,快拿出計算器來,和小編算一算這賠償金到底有多少:
n是指咱們在企業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賠償。超過六個月的部分計入一年,不滿的按半年算。如果工齡是3年零8個月,n取4;如果工齡是3年零1個月,n則取3.5。(這里的月工資按搬遷前一年的平均工資計算)
n+1中的那個1,是解除勞動合同的待通知金,也就是《勞動合同法》規定的,廠方需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我們,工廠要搬遷,如果你不簽新合同(變更了地址),原本的合同也就解除了。否則,廠方就必須額外支付一個月工資以代替它提前通知的義務。就小編這些年所見,能提前通知的老板打著燈籠都難找,所以說,99%的情況下,我們是要求n+1的。
假設我的工齡是3年零1個月,搬遷前一年的平均月工資為3500元,老板又沒有提前書面通知,所以他必須至少支付給我3.5*3500+3500=15750(元)的補償金。
注意!是“至少”,這個數是法律要求的最低值,工友們還可以要求更高數額的賠償。
正文
我們都知道,掉進錢眼里的老板,眼里素來只有錢沒有人。他們的花招,玩得可溜啦,什么取消加班、降低工資福利、調崗、穿小鞋,甚至直接給工人放假。
反正只要工友被逼得自行辭職,他們就可以成功繞開法律,不給經濟補償;最后剩下的人不多了,錢他還就不給了,反正人資局也不找他麻煩。難道還期待資本家、官僚和你講良心?當然是只有團結斗爭才能拿到賠償。
最近,小編和一位女工聊了聊,別看她年紀小,對老板的套路、咱工人怎么應對可是頗有心得,專治老板各種不服!
小編
聽說你19歲第一次出來,就趕上工廠搬遷了
涼糕
19歲不是第一次了。那是日企,準備撤資,變相裁員。有兩三個月五天八小時。沒錢,個個月1000多,本來底薪2180,扣掉五險一金,就1000多,壓力大。
小編
這么低連吃飯都不夠啊。
涼糕
我家里條件差,要寄錢回家。可是自己都不夠用。五天八小時就算了,那八小時都好難熬,組長天天在你身后催產量,雞蛋里挑骨頭。
小編
這種搬廠的,老板是不是一般都是先天天五天八小時,逼人自離。
涼糕
是的,我見過好多的。第一步是五天八小時,第二步就是,故意刁難。
小編
老板肯定不會提前告知吧?
涼糕
不會,但是其實大家都知道,但是沒人說,就是那一層窗戶紙沒有捅破。我們那時候,很多工人抱有幻想,覺得日企不會不給賠償,所以就算知道要倒閉也撐著。
涼糕
我們車間的主管領導知道廠要搬遷,發起停工,他們有自己的小算盤,以我們為籌碼,跟老板談他們自己的利益。他們也不太懂,就讓我們在線上待著不做事,沒有形成一股力量。資本家也不是傻子,不同意。后來工人意識到被小領導欺騙了,有經驗的人就組織我們,讓大家坐那里,不干活。三百多號人,經歷兩天罷工,得到了賠償款。
小編
那你有沒有遇到過,那種工人自己組織,自己發起的搬廠斗爭?
涼糕
后來有一次,一百人的小廠,效果不是太好,賠償不足額。不過要是不罷工肯定一分也沒。見過別人廠的也好幾次。就說去年,搬廠的罷工好多,賽格晶端是深圳市最高賠償了,1.5n+1+10000,我有個好姐妹在里面,人家好團結。
小編
我從前遇到一些工友,他們總是說,沒有用,不會給的。這種人怎么辦呢?
涼糕
這種人就像墻頭草,所有人站出來了,他不可能不站出來。我們廠以前罷工之前,我們宿舍一個四川的女工,還跟我說沒用的,別人不會站出來了,賠那么多錢,想都不要想。后來大罷工她還不是站出來了,成功后還很感慨,很激動地跟我聊了一個通宵。成功一次,下次他心里就有底了。
小編
那這種搬廠的斗爭,除了罷工,還有其他法子沒有?五天八小時也不違法,這招容易把工人搞得很被動。
涼糕
法律方面很難。資本家最怕的不是法律,法律可以繞開嘛,不行還能買通勞動局。資本家害怕的是一線工人,我們一旦停下來,整個工廠就會癱瘓。加上大罷工,什么倉庫啊,儲備部門啊,全部參加罷工,老板就好像熱鍋上的螞蟻。
涼糕
面對搬廠,還是要主動出擊,沒有組織成功不了。其實大家上有老下有下都想走,又想要賠償,要是有人膽子大敢發起罷工,站在風口浪尖,大家自然愿意跟著了。
其實啊,工廠在搬遷之前是有很多跡象的,就像涼糕說的,大家都知道是怎么回事,但是還抱著“等到最后會有賠償”的僥幸。老板正是利用了工友的僥幸心理,拖上好幾個月,把工人的力量慢慢瓦解。等到熬不下去的人都辭職離開,就繼續使用拖字訣,使工人一無所得。或者一直拖到還剩幾十人了,再給賠償,分化擊破的嘴臉十分惡心。
當然,除了五天八小時的常規手段,老板還有n多逃避賠償的騷操作,可惡程度讓人發指,這里舉兩個例子。
NO.1:在勞動合同上做手腳
工友楊某,入職時公司給簽合同,工作地點寫得是廣東省內,并沒有寫具體的地址。后來公司由深圳搬到東莞,楊某不愿意去,要求經濟賠償金。沒想到公司理直氣壯的拒絕了,理由是“合同內容未變更”,工作地點依然在廣東省內。老板你可太聰明了,是不是下次直接寫“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或者“地球內”啊,我是該詛咒你呢還是詛咒你呢?
NO.2:清工齡
位于惠州的萬迪全息科技公司2008年準備搬遷,不過他們早早做好準備,在07年底和所有工人簽署了新的勞動合同。所以,08年4月搬遷之時,工廠打算給每名工人半個月的經濟補償金,工齡按新合同計算。
老板你這是逗我呢,簽了新的勞動合同,之前的工齡就一筆勾銷了?更可氣的是,當地政府部門給出的意見和公司一樣,理由居然是:“政府將保護工人利益,但也要考慮投資環境。”為了招攬投資就可以跪舔資本家,連勞動法也無視了,原來萬迪老板敢如此囂張,也是背后有人撐腰。
當然還有大名鼎鼎的華為,在每個員工工作滿八年以后,都要自己辭職然后再入職,這樣人資無理由解雇你,也就省下一大筆的賠償金。
從上面例子可以看到,和公司打交道一定多長個心眼。面對處心積慮逃避賠償的老板,不懂法律是不行的,迷信法律又是萬萬不能的,到了危急時刻,即便老板巧妙規避了法律,靠無產階級的堅決斗爭,還是能贏得咱們的權益!
深圳不少的工友,已經通過罷工,獲得了比n+1更高的賠償。賽格成功以后,中日龍工友也展開搬廠罷工,獲得8年以上1.3n,8年以下1n的賠償額度,附近的愛普生老板怕了,還沒等工人行動起來,便主動提出給他們1.5n賠償。
唯有斗爭才能生存,讀者朋友們要是想看看賽格晶端的搬廠斗爭是怎么回事,請點擊閱讀原文吧。值得重溫的往事,不容錯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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