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勤勞是不假,但如果可以選擇,有幾個人愿意無償加班呢?
問過不少打工者,幾乎沒有一個心甘情愿、卻也沒有一個敢對無償加班說不的。
道理明擺著,對員工來說,你不加班有人加,畢竟加班是小事,飯碗才是大事,愿意得加,不愿意還是照樣得加。
“精英們”說:“勤勞是美德。”
在他們的口中,無止境的個人奮斗是社會進步的來源,資本雇傭一名員工,與其說是雇傭,不如說是恩賜。
完成要求的工作量只是基本要求,員工要證明自己的價值和態度才能不愧對這份恩賜。
而證明的唯一方法,就是工作與生活不分,主動加班,即使下班了也隨叫隨到。
為了讓員工們心安理得地干活,資本用各種手段宣揚“勞動道德論”,讓工人們“甘心做奴隸”。
小亮在深圳上班,天天晚上都要加班,少則加到晚上十點、十一點,多則加到零晨一兩點,甚至通宵也是常有的。
老員工說,最長的紀錄是連續上班48個小時,連上洗手間時都能睡著。
而資本為了讓員工有力氣持續加班,會準備一些零食,讓員工任意吃喝。
但聽經歷過的人說:那個時候大家都沒有一點胃口,唯一想的就是睡覺。
小亮在那個廠待了叁年,感覺那叁年跟坐牢沒有什么區別,一個月下來只有發工資那一晚可以不加班,出去玩一下。
可能有人會說,那個廠加班那么厲害、那么累,你干嘛不另外找個地方做呢?
或者說干嘛還要去加班,不去加班不就得了?
塬因很簡單:天下烏鴉一般黑,進到哪個廠都是一樣。
不加班的廠,很少。
可這些沒有班加的廠,只能拿基本工資。
基本工資連自已的基本生活都很難保障,更別說寄錢回家或攢錢了。
出來打工,大都是為了能夠掙錢幫家里減輕負擔或攢錢讓將來的生活能夠過的好一點,要是掙的錢還不夠自已的生活,別說家人了,連自已都會對自已感到很失望。
勞動法有規定,每天正常的工作時間是八個小時,不得強迫加班,工人有自由選擇加班的權利。
但事實上,工人的這一權利在工廠根本沒有保障。
有些廠在廠規里明文規定,擅自不加班,視為曠工處理,記大過并要罰款。
還有些廠暗地里給你小鞋穿,如果讓你加班你不加,就天天安排你不加班,讓你拿最低工資。
或安排一些累的崗位給你,讓你苦不堪言,不得不就范,老老實實去加班。
“誰想要加班啊,有這個時間不如陪陪家人,學點東西或者打打牌。
可是不加班,那點工資自己都養不活”,小亮的這番話也正折射出無數打工者的生存概況。
不止他一人,身邊的工人都一樣,都想要加班,如果工廠長時間沒有加班,很多工人就會選擇離開。
為什么加班?
不是因為工作的樂趣,
不是因為有美好的前途,
不是因為對企業的熱愛,
更不是因為有個好老板。
那是因為,我們的底薪太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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