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社會救助基金會大愛清塵基金的研究團隊近日發布了《中國塵肺病農民工生存現狀調查報告(2018)》。
報告認為,內地應學習香港經驗,設立專門基金進行預防及特殊賠付,如向涉塵肺病企業強制征收工程款0.25%左右或工傷保險基金,并輔以中央財政支持,資金可用在塵肺病患者的醫療報銷、生活救助及預防宣傳等方面。
2012年9月,新疆阿克蘇一碎石廠內,鏟車經過后,一名工人被粉塵包圍,無法張開眼睛。 視覺中國 資料圖
落實職業病危害管理措施的私企只占69%左右
《調查報告》認為,要解決塵肺病農民工問題,需查清塵肺病問題的基本情況。這之中既包括存量塵肺病患者的需求情況,也包括涉塵企業的粉塵危害情況。
根據大愛清塵團隊近8年實地走訪調研發現,因塵肺病農民工勞動合同簽訂率低及職業病診斷需勞動合同和用人單位委托書等原因,我國塵肺病患者數量存在一定被“低估”情況。
同時,根據2017年大愛清塵團隊對北京、貴州部分地區部分涉塵企業的調研,以及近幾年部分職業危害因素檢測機構公示的報告數據,涉塵企業粉塵治理情況仍不容樂觀,其中,落實職業病危害管理措施的私企只占69%左右。
針對塵肺病工的問題需求,《調查報告》提出了相關建議與意見。
如在全國大范圍摸底調查塵肺病農民工生存現狀,通過原安監系統及第三方機構數據等,調查涉塵企業職業病危害因素管理現狀,以求針對性地制定監管及推動措施。
學習香港經驗,設立專門基金進行預防及特殊賠付,向涉塵企業強制征收工程款0.25%左右或工傷保險基金,并輔以中央財政支持,資金可用在塵肺病患者的醫療報銷、生活救助及預防宣傳等方面。
通過加強監管,利用市場機制鼓勵及協助企業做好防護計劃與措施,加大塵肺病預防知識宣傳等完善塵肺病預防工作。
針對離崗群體的塵肺病檢驗報告確認機制
在診斷方面,《調查報告》建議將疑似患者分為在崗及離崗兩個群體,對于在崗群體,要求用人單位組織健康檢查并盡量按現行要求進行職業病診斷;對于已經離崗的群體,由村委會等組織進行健康體檢,通過自述、工友互證、村委會旁證等方式闡明職業史,經過有職業病診斷資質的醫師進行診斷,保留三名獨立的醫生共同確認的機制,進而開出一份不用于工傷認定的“塵肺病檢驗報告”。
在社會保障方面,監管推動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繳納工傷保險,將盡可能多的涉塵企業在崗塵肺病患者納入工傷待遇序列;對于用人單位難以找到的塵肺病患者,由地方政府統計并建立患者個人和家庭檔案;通過城鄉醫療保險、大病統籌、商業保險、地方財政及上文所說專門基金支持等支撐,達到塵肺病及其相關呼吸系統并發癥/合并癥的全額醫療保障;對于非工傷的塵肺病患者,可以考慮通過上述專門基金或其他方式提供少額生活補助,雖然不足工傷待遇所能補償的金額,但是能基本保證其維持家庭基本生活。
在治療及康復方面,加強全面的健康管理,并積極開展綜合治療(對癥治療、并發癥/合并癥治療、康復治療),以有效地達到治療目的。
該報告于“塵肺病農民工需求與解決對策研討會”召開之際發布,本次會議由北京大愛清塵公益基金會聯合中國政法大學公共政策研究中心共同舉辦,邀請了塵肺病領域相關專家學者,共同就當下中國農民工塵肺病防治問題與對策、社會組織與政府合作等多方面議題進行探討,以期形成新的對策,更好地推動解決中國塵肺病農民工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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