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深圳龍華區總工會的“龍華工會”公眾號放出報告,8月21日上午召開了一個區、街道、社區三級,共150人的大會。這場大會是為了響應全總、省總“改革創新和充分發揮工會組織優勢”的號召,然而大會正式確定了今年龍華工會的一個核心任務:在今年國慶之前,在全區93家200人以上的未建工會企業完成工會組建工作。這個工會組建工作將由一個區群團工作部、區勞動監察大隊組成的聯合小組負責。
在給150名各層工會工作者提出指點的時候,區總工會主席李友華同志有一個讓小編比較起眼的說法:做工會組建工作“要理直氣壯”,因為“工會組織在創建和諧勞資關系和維護地區長治久安方面發揮重要作用,建立工會是法律規定的企業義務”。
在友華同志的眼里,我們的工會就跟一個穿便服的治安隊一樣,為和諧勞資關系工作,做中間老好人,調節企業和員工的矛盾。聽起來真貼(fang)心(pi)。
可惜在說這句話的時候,我們貼心的區工會主席貌似忘記了我國工會法的一個比較基本的內容:
什么?我這個法盲一直不知道!原來工會不是一個調節部門,也不是一個治安隊,而是一個“職工自愿結合的工人階級的群眾組織”?是“代表職工的利益”的?怎么我被主管欺負上報工會,工會告訴我主管導致我被穿小鞋的時候我就沒感覺到呢?
可是好像法律明文規定是這樣的。更何況,老毛也曾經在《所希望與勞工會的》一文說過,“勞動組合的目的,不僅在團結勞動者以罷工的手段取得優益的工資和縮短工作時間,尤在養成階級的自覺,以全階級的大同團結,謀全階級的根本利益。”無論是從現代法律還是老毛的經典語錄來看,好像工會不應該是一個調節組織,更不應該是一個老板的組織,應該是一個工人的組織。
那……為什么工會經常被誤認為是跟人資一起為老板管控工人的,是負責組織聚餐游玩的福利部門,或最多是一個投訴熱線呢?然后偏偏就沒人提出工會是一個工人的組織,是代表工人的利益,是為工人階級謀取利益的呢?
曾經的工會
(1927年參加上海市總工會升旗典禮的工人武裝糾察隊)
現在的工會
還有一個問題,為什么在工會的組建中很少見工人成功地要求成立工會(如果敢要求,難免被開除、打壓),然而工會建設的主力軍就變成了幾個當官的呢?
當官的去企業討論工會建設大業
今天讓我開眼界了,也讓我終于明白原因了。原來不僅是我們這些平平凡凡的工人不懂工會法,不懂工會是什么,連我們的區總工會主席李友華都被誤導了!(是誰騙了他的?是這些黑心資本家嗎?太厲害了!)
友華同志一直在強調,要培養“職業化工會工作者”。在友華同志這種專業指導下,相信我們一定會培養一批合格的“職業化工會工作者”??墒强赡芤⒁庖稽c:在我的常識里,好像懂自己部門的指導法律是“專業”的標準之一?
當我們從區工會主席到基層工友都在工會根本意義的問題上被誤導了的時候,那小匯就有個疑問了:我們這些不懂工會的人組建的工會,到底長個什么樣呢?所以好奇的我就決定了發起一輪征文,了解一下我們現在廣大工友所認識的工會。
今天的征文題為:
我眼中的工會是個……
一個投訴熱線?一個福利部門?一個老板玩具?一個掛牌不見人的秘密辦公室?一個管理員俱樂部?或也許你有過福氣接觸一個真正為工人說話的工會?
無論你眼中的工會是怎么樣的,都可以把你的故事寫出來,向微工匯投稿。
希望我們的貢獻可以幫助到區總的重大事業,讓我們的工會建設建立在對現在工會現狀的現實認識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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