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三我去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投訴。這是現(xiàn)場排隊和投訴的場景。
早上排隊的人很多,原來大多數(shù)都是來投訴追繳住房公積金的。這么多人我也驚訝了!我問了一些一起在排隊的人,他們身邊的工友很多已經(jīng)追繳上了。他們是因為看到身邊人追繳成功才來的。他們還說,只要過來追繳的,一般三個月就到賬了。
那里小廠、大廠的工人都有,還有5-6個幼兒園老師。那些老師都是退休的,問他們這么大歲數(shù)怎么還來投訴,他們說,我們也是漏繳了,很多人爭取到了。
我還發(fā)現(xiàn),因為公積金管理中心每天最多受理30個人,有很多人為了排得上號,直接在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睡了一晚。可見大家都多重視這個事情!
到受理我的投訴的時候,我自己按國家標準算的是10000元左右,但公積金管理中心的人只給我算出了5900多的賠償。這是因為,公積金管理中心說,深圳只從2010年12月開始補繳。但國家1999年4月3日就定了《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guī)定全國的公司要強制繳存住房公積金。
此外,我?guī)Я斯べY條原件,但因為沒有公司章,管理局不認。他們只按照我銀行流水加社保和所得稅扣除項來計算我的工資。因為富士康除了這些,還扣除食宿費才把工資打到卡上,所以這么算我的平均工資就少了300-400元,總體賠償就少了幾千塊。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有權(quán)利調(diào)查公司的實際工資的,為什么不認我的工資條,不去調(diào)查呢?
第二天因為算少了,我回去找領(lǐng)導投訴。可悲的是,他還不給我認2010年12月錢的住房公積金,也不認我的工資條,但之前員工確實算錯了,重新算的時候,就給我算了6000多的補繳額。可是他們的算法還是違背國家法律規(guī)定,給我少算了。
可喜的是,我第二天去那里正好碰到了另外九名富士康員工,他們是辦公室的在職人員,原來他們也是看見有別人補繳了才來的。我們富士康員工占了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當天排隊的1/3的人。看來富士康員工也開始意識到自己的法律權(quán)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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