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龍華富士康員工發出公開信,稱富士康僅按照員工底薪的5%繳納住房公積金,導致員工一年至少損失1000元,而且房租飛漲,工資卻停滯不前。員工要求富士康足額繳納公積金,并提高工資以跟上房租的漲幅。
此信一出,迅速引發了國內外輿論的廣泛關注,這一事件的導火索是萬科等地產公司進入城中村改造給富士康工人帶來了非常大的房租上漲壓力,迫使工人們采取行動抗議。
值得關注的是,在此次富士康工人的訴求中首次明確提出來了足額繳納公積金的要求。什么是公積金?微工匯在之前的文章中已經有了介紹說明,這里不再重復。
這里想要說的是,作為一種強制性的繳納,公積金管理部門是有罰款和責令補繳的權利的,但是為什么對于這么一家巨無霸企業公然違法對待13萬工人,深圳公積金管理中心卻視而不見呢?
公積金繳納違法 誰來管?
2017年深圳公積金年報顯示:2017年本市公積金繳存執法案件立案5164件,結案3729件,共為3700多名職工追繳了公積金。
往前看,2014年,深圳市住建局對外公布《深圳市住房公積金2014年年度報告》。該報告顯示,針對住房公積金繳存執法案件,深圳市共立案3624件,為2300多名投訴職工追繳了公積金。對11家不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或不給職工設立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的單位做出了罰款的行政處罰。
從政府的公開報告來看,深圳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一直在處理公積金繳存執法案件。但是從具體數據上來看,2014年為2300名投訴職工追繳公積金,2017年為3700名職工追繳公積金,相比于深圳龐大的800萬農民工人口以及普遍的不繳納公積金的現狀,這樣的成績實在太丟人!
不管是從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還是各地審判案例來看,住房公積金屬于強制性繳納,而且追繳無時效。但是為什么還會有那么多工人拿不到自己應得的公積金呢?
以富士康為例,它在深圳已經有了30年的歷史,從1999年公積金條例實施到2018年總共有20年,為什么一直到現在,甚至富士康工人發出公開信要求足額補繳公積金引發媒體廣泛關注后,還沒有政府有關部門介入調查并整改富士康的違法情況呢?
根據已有的維權案例來看,大多數是職工主動去公積金中心投訴并要求補繳公積金之后,相關部門才有可能會責令企業繳納。以廣州本田配件廠艾帕克員工追繳公積金為例,2016年3月,陸續有400多人開始去蘿崗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追繳被拖欠的公積金,公積金部門工作人員明確表示:企業不繳或少繳屬于違法行為,但整個地區都這樣他也沒有辦法。
經過了一年多的投訴和上訪之后,2017年6月份,員工總共去了5次公積金中心,最后才見到一個直管領導,事件才有了明確進展,接著勞動監察、工會等部門才愿意去和艾帕克進行協商要求補繳公積金。
由此可見,在執行國務院的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上,地方政府部門存在嚴重的瀆職行為,放任企業的違法行為,如果沒有員工們的積極團結地爭取,有關部門還會繼續推脫下去。
行動起來,爭取我們的權益!
在重大的現實威脅面前,富士康工人的行動想必不會局限于一封公開信。
無獨有偶,早在2014年,佛山富士康的7000工人們為了追繳公積金爆發了大規模抗議,把當地的公積金中心圍的水泄不通。
作為中國產業工人的重要代表,富士康在中國的幾百萬工人不可小覷。深圳城中村改造對富士康工人的影響將會是非常巨大,因為他們的工資長期處于地位,每月3000多的水平,根本無法承擔改造后單間1800的房租水平!
共產黨宣言中這樣講到:當廠主對工人的剝削告一段落,工人領到了用現錢支付的工資的時候,馬上就有資產階級中的另一部分人——房東、小店主、當鋪老板等等向他們撲來。現在,撲向富士康工人的已不是什么小資本,而是萬科這樣的壟斷巨頭了。
富士康工人的一封公開信通過主流媒體的報道劃破了黑暗的天空,為工人爭取自己的權益創造了浩大的聲勢。接下來,如果沒有積極的組織和積極的行動,工人爭取權益的機會就會白白錯過。
不管是漲工資,還是足額補繳公積金,政府有關部門都有著不可脫卸的責任。對于前者,深圳市總工會應當盡快介入此次事件中,監督和指導富士康工會落實工資集體協商制度,滿足員工的合理合法漲薪訴求。對于后者,深圳公積金管理中心、勞動監察部門無疑對富士康的違法行為有著不可推卸的責任,有關部門理應盡快介入調查,還深圳13萬富士康勞工一個公道!
從來就沒有什么救世主,全靠我們自己,富士康工人雄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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