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所說的的結社權顯然只是容許那些與資產階級統治,即與資產階級制度共處的社團存在。
12月2日,全國普法宣傳日之前,廣受關注的聶樹斌案重審宣判:聶樹斌被改判無罪!
聶樹斌父母在兒子墳前焚燒判決書
今天是就是全國法制宣傳日,這是2001年定下的日子。2014年,這一日子又被賦予了國家憲法日的含義。
聶樹斌案的改判,使得今年的這個日子變得稍有不同,因為不斷有人歡呼:這是法治的進步!
更多的人則覺得:呵呵!
誰都知道,如果“河北王”張越沒有落馬,這個冤案,只怕還不知何時能夠昭雪!
在全國普法宣傳日的日子里,我們來看三個案例:一個是官員一手遮天草菅性命,一個是一群工人不屈不撓奮狀告政府部門,還有一個,是維權工人被逮捕,但最終無罪!
然而來認識認識,什么叫有中國特色的法制社會!
聶樹斌案:一個人代替了所有法律
在專制政府中國王便是法律,同樣地,在自由國家中法律便應該成為國王。——【美】托馬斯·潘恩《常識》
1994年9月,河北石家莊,一位女工康菊花被強奸致死,聶樹斌被抓。
1995年4月20日省高院立案,22號提審他,25號就出了判決書,26號出了死刑命令,27號聶樹斌執行死刑。
從立案到死亡,只有一周!一個冶金機械廠工人就這樣被草菅性命!
聶樹斌生前照片
自此,聶家踏上了十數年的申訴之路!在最初的申訴中,聶樹斌的父母卻拿不到判決書,到法院連門都進不了。
2005年王書金落網,供述自己為石家莊聶樹斌一案真兇。聶樹斌的父母開始了新的申訴路,一年要跑兩三次北京,多的時候有5次。他們甚至摸清了法院的規律:周一開會,周五太忙。
但河北法院均否決王書金為真兇,在河北高級法院二審二次開庭時,出現了堪稱中國司法史上千古奇觀的一幕:
檢方力證聶樹斌案非王書金所為,而王書金的辯護方則力證王書金就是真兇。
2014年底聶案移交給山東高院異地復查后,依然經歷四次延期。
據搜狐焦點報道,21年前對聶樹斌案下令“要殺、而且快殺”的河北政法委領導,后來在北京任職時,是張越的“盟友”。
河北政法委書記張越
為了不翻案,河北政法委書記張越在王書金二審前,親自坐鎮邯鄲,場外“指導”王書金翻供。王書金還遭到了“刑訊逼供”。
2016年4月,張越落馬!12月,聶樹斌被改判無罪!
追繳養老保險:一群人的權利爭取之路
世界上的一切法都是經過斗爭得來的。所有重要的法規首先必須從其否定者手中奪取。不管是國民的權利,還是個人的權利,大凡一切權利的前提就在于時刻都準備著去主張自身的權利。——【德】魯道夫·馮·耶林《為權利而斗爭》
法律的制定從來不是自然而然,沒有爭取,就沒有法律的進步!
關心工人權益的人,一定知道近幾年輿論熱議的一代農民工補繳養老保險的事情。這個事情并不復雜,但卻十分艱難。
《經濟半小時》報道截圖
上個世紀八、九十年代,第一代外出打工的農民工別說繳納養老保險了,可能聽都沒聽過。企業不愿繳社保,政府部門為了招商引資不催繳,也不宣傳,能參考的法律不過國務院頒布的幾個條例。《社會保險法》直到2010年才頒布,2011年實施。
近幾年,第一代打工的農民工面臨退休了,卻發現自己退休不了,盡管打工打了數十年,但是養老保險卻不夠十五年,無法在城市辦理退休。
能追繳嗎?過了兩年不追!能補嗎?能!怎么補?沒細則,沒法補!這公平嗎?不公平!怎么辦?告社保局!
于是深圳有一批工人便狀告社保局行政不作為,并聯絡媒體,將這一歷史問題扒出來,要為了自己權利而斗爭!
這個過程中,不但要和欠繳的企業明爭暗斗,還要和不作為的政府部門拼命爭取!但這批工人從未退縮!
2015年6月,湖北籍張先生在深圳狀告社保局一案宣判,法院判決社保局以追繳兩年實現為理由拒絕張先生補繳申請為“適用法律錯誤,依法予以撤銷。”要求深圳市社保局重新作出具體行政行為。
2016年8月30日,廣州一名女工經過三年不停上訴,終于迎來判決,法院撤銷人社部門“不予查處工人追討2年前社保”的回復,要求重新處理工人追討訴求。
盡管還沒有達到目標,但情況終于有所轉機。為了應得的權利,這批工人還將繼續斗爭!
吳貴軍案:一個階級的利益不容侵犯
憲法首先是要確立資產階級統治;因此,憲法所說的的結社權顯然只是容許那些與資產階級統治,即與資產階級制度共處的社團存在。——【全世界工人】卡爾·馬克思《1848年至1850年的法蘭西階級斗爭》
盡管工人沒有參與法律的制定,卻一直被執行法律。比如,維權被抓,甚至可能被控判刑!
2013年5月,深圳迪威信公司三百名工人的罷工,抗議老板搬廠不給賠償。僵持20多天后工人走上街頭,反遭警察毆打,抓捕,談判代表吳貴軍被抓,被控涉嫌聚眾擾亂交通秩序罪。
吳貴軍獲釋
原來違法的老板沒事,反而維權的工人被抓,這法律,也只能呵呵了!
然而誰也沒想到,此案先后被檢察院兩次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法院前后三次延長審查起訴期限。直到2014年1月21日,檢察院正式提起訴訟。結果開庭當日,檢方證人當場翻供,稱自己不認識吳貴軍!
因為工友都不愿意為檢方作證,更不會指正吳貴軍。這唯一的證人又翻供,最終檢方撤回起訴,2014年7月29日吳貴軍無罪釋放。
釋放吳貴軍 罷工無罪
此時距離吳貴軍被逮捕,已經過了371天。吳貴軍最終獲得國家賠償74455.99元。
面對強權不折腰,吳貴軍和他的同伴們,為了工人的權利,戳穿了法律面目背后的執法部門的實質,也告訴了我們,維權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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