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建筑工人集體罹患塵肺病事件調查報告
北京大學、清華大學“建筑業農民工勞動權益與保障”調查小組
原文:http://nmworkers.blog.163.com/blog/static/13157002120091010104027573/
一、調查的緣起
我們是來自北京大學、清華大學等高校的大學生,長期以來一直非常關注建筑行業農民工的勞動權益問題。過去兩年多時間里,我們在北京、武漢、廣州、沈陽等地的建筑工地上進行了廣泛深入的調研,對建筑行業的產業結構、用工體制以及存在的問題有了清楚的把握。在調研的同時,我們也為建筑工人提供了一系列的服務,受到廣大工人的熱烈歡迎,在社會上也引起較大反響。
2009年8月,我們從網上得知,湖南耒陽有170多名工人因為在深圳從事風鉆爆破工作而集體罹患塵肺病,很多人已經為此失去了生命,但因為沒有勞動合同、不能證明勞動關系,他們難以獲得應有的賠償。這是建筑工人權益受侵害的典型案件。對此,深圳市政府和湖南省政府都高度重視,組成了專門的領導小組來處理這件事情。我們北大、清華的學生也十分關注事情的進展,組成調查小組赴深圳、湖南進行調查,希望能夠通過我們的調查,為政府提供參考,推動問題的解決,促使工人合法權益能夠得到保護。然而,令人失望的是,深圳市政府最終采取了“人道關懷”的處理方式,多數工人的勞動關系沒有能夠得到確認。
在湖南耒陽工人進行調查的過程中,我們得知目前在深圳從事風鉆爆破的主要是湖南張家界的工人,他們中的很多人也開始出現了咳嗽等塵肺病癥狀。我們深知塵肺病的嚴重危害,如果不能及早發現和治療,后果將不堪設想。為此,調查小組在結束了對耒陽工人的調查之后,關注的焦點轉移到張家界工人身上。我們希望通過我們的調查,將工人的信息真實全面地反饋給政府有關部門和社會各界,推動全社會來關注這些患塵肺病的工人,關注整個建筑工人群體,促進工人權益的保障,讓悲劇不再發生。
二、調查實施及結果分析
(一)調查簡介
此次調查和我們一個月之前對耒陽工人的調查具有一脈相承的特點。在調查方式、調查問題以及調查人員安排上都有繼承性。
參與本次調查的成員主要來自清華、北大等高校的學生和老師,共計14人,是參與人員最多的一次調查。調查小組成員來自社會學、法學、新聞傳播、中文等專業,其中很多人都參與過對湖南耒陽塵肺病工人的調查。
調查是在國慶期間進行的,具體時間是9月28日到10月6日。調查組先是到工人的老家——湖南省張家界市桑植縣進行調查,對回到家鄉的工人及其家屬進行走訪。4天之后,調查小組兵分兩路,一組人員留在桑植縣繼續進行入戶走訪調查,另一組人員赴深圳龍崗區坪山對仍然留在深圳的工人進行調查。
調查主要采取了結構性問卷和深入訪談的形式。通過結構性問卷主要了解工人的基本信息,然后通過深入訪談的形式了解工人的家庭狀況、打工經歷、身體狀況等。在訪談的同時,我們也向工人講解塵肺病的基本常識和防治知識,以及法律常識等。在一個多星期的調查中,我們走訪了30多戶人工人家庭,深入接觸了近百名工人及其家屬,對他們的狀況有了深入了解,也收集了大量的影像資料。工人代表也向我們提供了非常寶貴的資料。這些是我們進行分析研究的客觀依據。
(二)調查數據分析
下面,我們對調查材料進行分析,展示張家界工人的基本狀況,在可能的情況下和耒陽的工人做一比較。
1、患病工人基本都是中壯年
如圖所示,在張家界塵肺工人中,以中年為主。在調查的118個工人之中,平均年齡39歲。其中41歲到50歲的工人最多,占到將近一半,31-40歲的占到38.14%,兩者合計占到工人總數的86%以上。這一年齡大大高于工廠工人的平均年齡。在訪談中很多工人也表示,工廠通常只要年輕人,以他們現在的年齡,無論是進工廠還是從事其他工作,都不太容易了,所以,盡管他們也知道打風鉆有很大的危害,卻沒有多少選擇的余地,只能繼續再做下去。另外我們也看到,張家界有不少年輕人也在從事風鉆工作,20-30歲的工人占到8.47%,遠遠高于耒陽2%的水平。這些80后原本可以進工廠,找到一份相對穩定的工作,卻被打風鉆的高收入吸引過來。耒陽的工人開始從事風鉆爆破的時間要相對早一點,他們較早發病,也對塵肺病的危害有了更清楚的認識,所以近些年耒陽的工人基本都已經退出了這一行業。相比之下,張家界的工人進入這一行業較晚,塵肺病的潛伏期又很長,危害性還沒有明顯表現出來,這就使得很多人抱有僥幸心理,在高額利潤的誘惑下繼續從事風鉆工作。
2、家庭負擔沉重
從工人的年齡結構上我們可以進一步分析得知,這些工人都處在上有老下有小的年紀,位于人生中負擔最重的時期。在調查走訪的30多戶人家中,30.77%的家庭擁有一個子女,42.31%的家庭擁有兩個子女,還有7.69%的家庭擁有三個子女。54.55%的家庭擁有至少1個未成年人子女。孩子上學讀書是一筆巨大的開銷,是家庭沉重的負擔。大部分的工人家庭老人都還健在,養老也是一筆負擔。作為中年男性,他們是家庭的主要經濟支柱,一家人的生活主要都依靠他們外出打工的收入。
3、當地經濟不發達,嚴重依賴打工收入
張家界市桑植縣位于湖南省西北部,是湖南、湖北、重慶等省市交界處,屬邊遠地區,少數民族占80%以上。當地是山區,地形復雜,交通很不方便。土地資源極為稀少,每個人只有3-5分地,種地只能維持溫飽水平。由于自然條件的限制,當地的經濟發展很落后,屬于國家級貧困縣。2003年當地農民人均純收入只有1200多元。[1]外出打工是當地主要的收入來源。
4、工人從事風鉆工作時間很長
在調查的工人中發現,很多人從1990年代初就開始從事風鉆爆破工作,已經工作了將近20年了,大多數人都已經工作了十多年了。他們中最少的也已經工作了3年,最長的工作了17年。平均工作時間是11.78年。據粗略估計,張家界的工人們累計工作過的工地達到200多個,遍布深圳各個角落。
塵肺病的潛伏期比較長,在發病之前不易覺察。按照塵肺病的醫學知識,在高粉塵的環境中工作的時間越長,吸入的粉塵越多,對身體的危害性也越大。目前張家界已經有兩名工人死于塵肺病,粉塵的危害開始顯現。
5、工人集中在幾家大的爆破公司
在深圳,一共有十來家爆破公司,其中規模較大的只有五六家。和耒陽工人一樣,張家界的工人也主要集中在和利、洪坤、華西、浩峰達、中人等幾家爆破公司。這幾家爆破公司占據了爆破市場的大部分份額。
6、大部分工人仍然在繼續從事風鉆爆破工作,合同簽訂率為零
我們在調查中發現,目前在深圳市從事風鉆爆破工作的依然主要是張家界桑植縣人,大概有兩三百人,占到總人數的90%以上。幾個工人代表對工人近期所從事的工地進行了統計,在名提交信息的100多名工人中,有93%以上的工人目前仍然在工地上從事風鉆爆破工作。但是,這些正在爆破公司工作的工人仍然沒有能夠簽訂勞動合同。
7、多數人還不能確定自己的病情
在我們深入訪談的60多名工人中間,90%以上的工人反映有不同程度的咳嗽、胸悶等塵肺病癥狀。在耒陽的事情發生之后,張家界的工人也擔心自己的健康狀況,他們集體到深圳市職防病醫院要求檢查身體,但是醫院不予接受。因此,在張家界的這些工人中,絕大多數還沒有進行過身體檢查,也不知道自己確切的身體狀況。只有一少部分人自己到桑植縣或其他醫院進行了診斷,結果發現肺部有不同程度的陰影,醫生懷疑為肺結核或者塵肺,建議結合職業史進一步確認。由于無法確認自己得身體狀況,一方面工人們時刻處在死亡的恐懼之中。另一方面也導致他們存在僥幸心理,還在繼續從事這一行業。
三、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沒有勞動合同,確認勞動關系困難重重
在調查的一百多名工人中,沒有一個工人和公司簽訂過勞動合同。工人自己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法律意識,也沒有政府部門來檢查監督企業跟工人簽訂勞動合同,導致如今確定勞動關系存在重重困難。很多工人工作多年,最后卻沒有一點證據能夠證明自己的工人身份。當工人開始意識到勞動合同的重要性,要求公司簽訂勞動合同時,卻沒有公司肯和工人簽合同。
目前深圳市政府確認勞動關系的方式延續了耒陽事件的做法,只承認爆破證和社保記錄。根據勞動監察大隊的初步調查結果,目前只有33名工人能夠確認勞動關系,而大部分工人因為缺少證據,確認的希望非常渺茫。
湖南耒陽工人到深圳追討賠償的事情發生之后,公司為了防止類似事情發生,更加注意銷毀證據,工人取證工作變得更加困難。而政府部門也沒有采取相應措施檢查和督促爆破公司,導致悲劇在張家界工人身上重演。
(二)目前正在工作的工人依然沒有辦法簽訂勞動合同
工人的塵肺病要確認為職業病,獲得賠償和有效治療,首先要確認工人和企業的勞動關系。無論是耒陽的案例還是張家界工人的案例,最終確認勞動關系都成為問題的關鍵。勞動合同是證明勞動關系的最主要證據。耒陽的工人都已經退出了生產領域,所以他們的勞動關系只能靠事后搜集證據來證明,工人和政府為此都花了很大的精力都沒有什么進展。但是,張家界的工人們目前還在工地上繼續從事風鉆爆破工作,他們已經意識到勞動合同對他們有多重要,卻依然沒有辦法獲得一份勞動合同,公司不給簽合同,政府也不去檢查和干預。
(三)工作環境沒有根本改善,工人仍然受到粉塵嚴重威脅
風鉆作業過程中產生大量的粉塵,對身體具有很強的危害性。按照法律的規定,公司必須為工人提供相應地勞動保護用品。但在事實上,公司為了節約成本,并沒有按照法律規定提供有效地防護措施。工人全部的防護措施只有一個口罩,并不能阻擋粉塵。而且即便是口罩通常也要很長時間才換一次。按照相關法規,工人在入職前后都要進行體檢,然而這些公司都沒有對工人進行過體檢,公司也沒有告知工人從事風鉆作業的危險性及其嚴重后果。
在耒陽事件發生之后,公司千方百計逃避責任,政府對公司的懲罰并沒有讓公司付出足夠的違法成本,導致公司沒有動力去改善生產條件,減輕粉塵危害。最終的結果是,當已經有大批的工人因為工作條件的原因罹患塵肺病的情況下,公司依然沒有采取有效地措施對粉塵進行治理。目前,正在從事風鉆作業的工人仍然受到粉塵的威脅。
(四)職防院拒絕給工人體檢,工人不能確定自己的身體狀況
塵肺病屬于職業病。按照國家相關法律的規定,職業病的診斷要由具備相應資質的專門的醫療機構來進行,通常只有省一級才會設立職業病防治醫院。深圳只有一家具有資質的醫院,即深圳市職業病防治醫院。湖南耒陽的工人就是在深圳市職業病防治醫院進行體檢,進而確定病情的。無論是政府的人道關懷,還是公司的法律賠償,標準都要依據工人受到傷害的程度。然而職防病醫院拒絕為工人診斷的情況下,工人連自己的病情夠沒有辦法確認,更不用提賠償的事情了。
塵肺病是一種慢性疾病,沒有辦法徹底根治,只能早發現、早治療,職防病醫院是診斷和治療塵肺病的專業機構,國家設立職防病醫院的初衷也是為了救治塵肺病人等特殊病人,然而深圳市職防病醫院卻違反治病救人的根本宗旨和道德倫理,拒絕為工人診斷,導致得病的工人沒有辦法及時獲得治療,病情只會進一步惡化。
四、相關責任
(一)企業責任
1、公司沒有為工人簽訂勞動合同
無論是1995年出臺的《勞動法》還是2008年的《勞動合同法》,都明確規定用人單位必須和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對工資工時和勞動保護等條件進行明確規定。然而在深圳風鉆風鉆爆破行業,所有的工人都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公司在這一點上嚴重違法相關法律,也最終導致工人不能認定職業病。
2、公司也沒有為工人提供有效的防護措施
1995年的《勞動法》明確規定,用人單位必須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嚴格執行國家勞動安全衛生規程和標準,對勞動者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勞動安全衛生設施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用人單位必須為勞動者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應當定期進行健康檢查。2001年通過的《職業病防治法》對企業的勞動保護做了更加明確的規定。然而對于深圳的爆破公司來說,這些法律都只是一紙空文。公司為了節約成本,在防護措施上嚴重不到位,這是導致今天工人集體罹患塵肺病的最直接原因。
(二)政府責任
首先,勞動行政部門有監督勞動合同簽訂,保障明確勞動關系的責任。無論是1995年《勞動法》,還是2008年《新勞動合同法》,都明確規定了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的情況下勞動行政部門的監管責任。目前,深圳的工廠基本都已經做到為每一個工人簽訂勞動合同,而在建筑工地上,卻沒有一個工人能夠簽訂勞動合同。我們在訪談中也了解到,事實上工人從未見勞動行政部門對勞動合同的簽訂情況進行檢查和監督,這不能不說是政府的失職。
其次,勞動行政部門和衛生執法部門有監督用人單位執行國家勞動安全和衛生規程和標準的責任。相關衛生及執法部門應該對用人單位的勞動安全與衛生條件、職業病防治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違反國家勞動安全和衛生標準的用人單位責令其糾正。在我們的調查中,所有工人都表示對與風鉆工相關的職業病風險不知情,也未見相關部門的監管和查處行動。當很多工人因為從事風鉆而患塵肺病后,公司并沒有對勞動條件進行有效改善,政府也沒有進行檢查和整頓。
總之,從調查來看,深圳市有關管理部門在勞動關系訂立,監管用人單位落實國家勞動和衛生標準等方面都存在失職的行為。我們認為,有關管理部門應對因其自身行政不作為所致的嚴重的職業病危害承擔相應責任。
五、處理建議
深圳的今天離不開無數風鉆工人默默的奉獻,湖南的風鉆工人為深圳的建設做出了巨大的貢獻。他們罹患塵肺病,直接原因在于企業的違法行為,而政府監管不到位也是重要原因。因此,對于湖南工人的遭遇,政府負有道義和法律上的雙重責任。作為一個負責任的政府,深圳理應妥善處理。基于調查結果和相關的法律政策,我們提出以下建議。
1、做好塵肺病工人的診斷和治療工作
張家界的工人工作多年,受到粉塵的危害極為嚴重。目前,張家界工人中間大部分人都已經開始表現出塵肺病的癥狀,諸如咳嗽、胸悶、感冒等,一些人已經失去了勞動能力,并且已經有兩名工人因為塵肺病死亡,還有一名工人生命危在旦夕。部分工人在普通醫院做了檢查,發現肺部存在不同程度的陰影,疑似塵肺病。但大部分工人還沒有進行診斷,沒有辦法確認自己的病情。塵肺病作為慢性職業病,沒有辦法徹底根治,只能早發現、早治療,職防病醫院作為深圳市唯一一家具有確診職業病資質的醫院,本著治病救人的宗旨,也應該為工人進行身體檢查,讓工人知道自己身體的真實情況。
對于那些已經確診的患者,應該首先進行治療,控制病情,防治病情進一步惡化。
2、對在崗工人簽訂勞動合同情況進行專項整治
建筑行業的這些風鉆工人不能簽訂勞動合同,成為工人勞動權益受到嚴重侵害而得不到賠償的關鍵問題。深圳市政府和身患塵肺病的工人為了確認勞動關系付出了大量的時間和精力。與其事后補救,不如及時干預。目前大量的工人仍然在從事這一行業,仍然沒有簽訂勞動合同,政府應該對建筑工地上勞動合同簽訂情況進行專項檢查和整治,嚴格落實相關法律,督促企業和工人簽訂勞動合同,讓工人的合法權益受到法律的保護,也維護法律和政府的尊嚴。
3、加強監管力度,保障在崗風鉆工人的勞動權益
職業病救治是標,防治才是本,標本兼治才是善治之道。此次湖南工人集體患塵肺病主要是企業勞動保障措施不到位造成的惡果,在積極處理的同時,也應該將職業病的防治與控制切實提上議事日程,加強對目前在崗工人職業病知識的宣傳工作,加強對有關從業單位勞動安全和衛生條件的監管力度,確保各種防護措施的有效實施。
4、根據相關法律,確認工人的勞動關系
認定勞動關系是處理此事的關鍵和前提。勞動合同并非確認勞動關系的唯一條件。根據國家相關法律,工人在用人單位工作,但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情況下,可以認定事實勞動關系因此。原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于確立勞動關系有關事項的通知》的相關規定,在沒有勞動合同的情況下,工人的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考勤記錄;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都可以作為證據證明工人的事實勞動關系。在張家界的工人中,這些證據還是大量存在的,這是政府要依法采納這些證據。有些證據企業負有舉證責任。因此,當務之急是搜集、認定和采信工人手上的有效證據,如工人出入證、保險單據、工作記錄、工資單等,而非僅僅將爆破證作為唯一有效證據,敦促用人單位履行法律義務,提供相關的資料,以便于確認勞動關系。
“深圳高樓大廈都是我們蓋的”,在我們的調查過程中,時常聽到工人這樣念叨。話語里面充滿了對曾為深圳做出貢獻的自豪,但也有對目前處境的無奈與悲憤。這些工人來深工作之時正值深圳建立特區、大開發的年代,工人們將自己的青春、汗水甚至生命都奉獻給了這座城市,深圳今天的繁華與發達與每個工人的血汗密不可分。我們看到,如今的深圳正在朝著國際化大都市的方向昂首闊步,欣喜之余,我們也看到那些曾經為深圳的今天默默奉獻的人們,包括他們的家庭卻正在倒下。
對此事件的妥善處理是對勞動價值和生命尊嚴的尊重,也是以人為本理念的最佳體現。深圳是中國改革的前沿陣地,各項改革都走在全國前列,深圳市政府最近也提出了積極推進新一輪改革的計劃,我們真切期望深圳能再一次站在前列,領航事實勞動關系確認與職業病防治工作的展開,再一次爭當全國排頭兵。
本次調查是我們職業病調查計劃的開始,如果深圳市政府需要更為全面的資料,我們也愿意盡綿薄之力幫助展開更為詳盡的調研。我們將持續關注此事,期待看到合法、合理、妥善的解決之道;我們也將倡導更多的大學生關注職業病的預防與治療;并舉辦學術研討會,邀請社會學、法學等社會學科的專家學者和媒介人士共同探討事實勞動關系、職業病防治與治療相關的話題,希望更多的人加入到關注職業病的行列中來,期待湖南工人的悲劇不再重演。希望每一個風鉆工人都能夠在藍天下暢快呼吸。
2009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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