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文化自信源于一個文明的不斷發展和歷史的傳承。中華文明歷經五千年而能經久不衰,是因其濃厚的歷史記憶和輝煌的歷史文化,為世界貢獻了優秀的文化與先進的思想。法家的思想是我國寶貴的精神財富之一,它不僅僅在當時為春秋戰國注入了新的血液,提供了變法革新的依據,而且對如今中國仍具有重大的意義。法家關于“法術勢”、“法后王”、“革新”的變法圖強以及“法治”的觀念主張,以及對“人性”的思考,帶有強烈的理性主義與辨證思想。他們的思想有許多值得借鑒的地方,可以說是中華民族優秀傳統文化中的革新、法治的體現。對于法家思想的探究,對于樹立當代中國文化自信、革故鼎新和社會主義法制建設的發展具有深遠的意義。
【關鍵詞】:文化自信 法家思想 變法革新 法治
中國優秀傳統文化源遠流長,不斷推陳出新、革故鼎新。這從另一角度反映出了中國古代優秀傳統思想與文化的形成和發展并不是一蹴而就的,它都有其自身產生的淵源與發展的內涵。法家思想作為先秦諸子百家中的一門重要學派,在春秋戰國那社會動亂、禮崩樂壞的時期,以一種變法圖強的姿態問世。其主要目的是為了尋找富國強兵、社會穩定的方法,實現“大一統”。更重要的是,法家具有革新、實用的精神,具有回應“戰國時代”特定需求、指向富國強兵的作用。在“全面改革”“民族復興”等共同時代性條件下,法家思想具有尤為鮮明的當代意義。[①]
一、法家思想的概述
法家思想重視“法理”,主張變法,一是樹立法的權威,君主面前人人平等;二是要通過變法謀求富國強兵。其次,運用“法治”的理念緩解各階層之間的矛盾與紛爭,同時鼓勵人們遵守法律,否則將會受到法律的制裁。最后,對于是存在惡性行為的子民,進行依法處置。[②]法家還重視“革新”,法家學派認為歷史是前進的、發展的,所有的“法”以及政治制度都要順應時代的發展,既不能向儒家學派所提倡的“復禮”那樣復古倒退,也不能與老莊道家所提倡的“天不變,道亦不變”那樣因循守舊。法家所說的“法”,基于春秋戰國各國封建地主階級勢力的發展從而要求打破奴隸主貴族的特權的要求而產生,本身具有維護階級利益,謀求變法革新從而達到國富民強的目的性。此外法家強調加強君主專權。無論是商鞅的“法”,申不害的“術”或者慎到的“勢”,最后由韓非子將法、術、勢三者結合,他們都強調君主的專權。總的來說,法家思想是極力推崇革故鼎新、法制以及集權,所包含有樸素的辨證思想,在當時看來是具有一定進步性的。但由于時代的局限性,法家所倡導的君主集權與如今中國社會主義法治社會建設所倡導的民主法治有所違背,我們應當“取其精華,去其糟粕”,唯物辨證地對待法家思想。
二、法家的變法革新精神
(一)秦國商鞅變法與韓非子《五蠹》
“治世不一道,便國不必法古”——是法家學派代表人商鞅在戰國時期提出的一條“厚今薄古”政治路線。其本質上,它與儒家學派所提出的“克己復禮”、“內圣外王”以及“厚古薄今”的主張路線是爭鋒相對的。
春秋戰國時期,正處于社會大變革時期,周室衰微,天下大亂。而如何應對“亂”的形式,法家則選擇了變法圖強。商鞅是戰國時期法家的著名代表人物。商鞅所處的時代,是新興的封建制度取代腐朽的奴隸制度的社會大變革時代,是沒落奴隸主階級同人民大眾、新興地主階級之間的矛盾,新興地主階級和人民大眾的統一要求同奴隸制分封制造成的割據狀態之間的矛盾。[③]他覺得導致社會動蕩的根本問題是“周禮”不能順應時代的發展,想要國富民強、大一統還得用新制度打破舊制度,積極變法。于是商鞅不遠萬里來到秦國,目的是用法家路線使秦國變革。伴隨著商鞅的到來,秦國的新興地主階級表示十分支持,而奴隸主貴族則是群起而攻之。最有名的莫過于在秦朝朝堂上的大論戰,商鞅針對秦國守舊派人物甘龍和杜摯提出的“法古無過,循禮無邪”的觀點,明確提出了反駁,并說出了“治世不一道,便國不必法古”這句名言,表明了法家以變法革新作為自己施政立說的出發點。在這場論戰中,秦孝公采納了商鞅的主張,推行“便國不必法古”的政治路線。
秦國正是沿著法家“便國不必法古” 這一條路線,任用商鞅進行變法圖強,堅持“法理”,反對“復禮”,堅持不法常可、自我作古,反對因循守舊,加速了社會舊制度的瓦解與新制度的產生。其歷史作用表現在:在經濟基礎上,頒布“開阡陌”的法令,廢除舊有的井田制度,承認地主與自由民土地私有制,促進了秦國地主階級的興起;在政治方面,以郡縣制來代替分封制度,打破了奴隸主貴族的世襲制度與特權,進一步地鞏固了中央集權;在社會治理上,則采用“法治”,主張“刑無等級”“賞罰分明”,徹底擯棄了“刑不上士大夫”的制度;在思想上,則提倡“人定勝天”的樸素唯物論,反對“聽天由命”的唯心論,極大的刺激了秦國新興地主階級變法革新、改造社會的積極性。馬克思、恩格斯所說:國家政權從一個階級手里轉到另一個階級手里,是革命的基本標志[④]。商鞅的變法,適應了秦國新興地主階級發展與統治的需要,作為一場政治革新無疑是成功的,這也是法家變法革新思想實踐所不可磨滅的事跡。
除商鞅變法之外,韓國也出現了申不害變法。韓非子的《五蠹》正是對韓國、秦國所進行變法所走的不同道路以及達到的不同效果為基礎創作。韓非子在《五蠹》書中所明確指出:變法要徹底。如果半途而廢就必然會導致改革的失敗和舊勢力的反攻倒算。
法家的理論是不斷發展與創新的,能夠緊跟時代潮流。韓非子從商鞅變法中領悟到了如何去富國強兵、以及鞏固新興地主階級統治。在韓非子的《五蠹》篇中寫道“其學者,則稱先王之道以籍仁義,盛容服而飾辯說,以疑當世之法,而貳人主之心。其言談者,為設詐稱,借于外力,以成其私,而遺社稷之利。其帶劍者,聚徒屬,立節操,以顯其名,而犯五官之禁。其患御者,積于私門,盡貨賂,而用重人之謁,退汗馬之勞。其商工之民,修治苦窳之器,聚沸靡之財,蓄積待時,而侔農夫之利。此五者,邦之蠹也。人主不除此五蠹之民,不養耿介之士,則海內雖有破亡之國,削滅之朝,亦勿怪矣。”[⑤]韓非子將此五類人列為社會上的“五蠹”,并要求徹底鏟除。站在當時新興地主階級的角度,此舉無疑是進步的。戰國中期以后,一些貴族善養“士”,而這些“士”多為一些脫離生產、游手好閑的儒生,無疑是加重了社會的負擔,而且以“藏書策,習談論,聚徒役,服文學,而議說救世主”[⑥]為主,唯恐天下不亂。因此韓非子的變法主張不僅是讓國家幸免于難,更是要加強中央集權來順應時代發展。
破舊不徹底,也就難以立新。法家思想的產生形成到發展再到成熟,經歷了一個漫長、曲折的過程。漢代史學家司馬遷對韓非子著作評價為“悲廉直不容于邪枉之臣,觀往者得失之變”“然韓非知說之難,為說難書甚具,終死于秦,不能自脫”[⑦]商鞅、申不害、李悝、韓非子等等人所繼承發展的法家理論,是新興的封建地主階級從春秋到戰國社會實踐的總結。
(二)法家與儒家的理念沖突
儒家與法家最大的爭論點,就是究竟是“法先王”還是“法后王”。這是儒法之間所辯論的一個焦點。以韓非子為代表的法家提出了“法后王”,以事實提出了“古今異俗,新故異備”[⑧]認為“今有構木鉆燧于夏后氏之世者,必為鯀、禹笑矣;有決瀆于殷、周之世者,必為湯、武笑矣。然則今有美堯、舜、鯀、禹、湯、武之道于當今之世者,必為新圣笑矣。是以圣人不期修古,不法常可,論世之事,因為之備。”[⑨]認為舊時代的制度已經適應不了當今的發展,故要革新思想。新事物的產生也就意味著舊事物的滅亡,新興的地主階級比舊有的奴隸主貴族階級要進步的多,因此“他們是生氣勃勃的,是革命者,是先進者”[⑩]。因此,韓非子繼承了荀子的“法后王”理論,論證了中央集權的必然性。
而儒家的“法先王”則與之針鋒相對,孟子提出“規矩,方員之至也;圣人,人倫之至也。欲為君,盡君道;欲為臣,盡臣道。二者皆法堯舜而已矣。不以舜之所以事堯事君,不敬其君者也;不以堯之所以治民,賊其民者也。”[11]儒家所提倡的“仁”就是效法先王“以不忍人之心行不忍人之政”。[12]在孟子看來,為政必須“遵先王之法”,否則就是離經叛道,就可以人神共誅之。因此孔孟以及儒生們在政治上要實行“周公之禮”,認為要事事效法先王之道。
政治上分裂還是統一,這也是儒家與法家爭斗的一個重要論點。孔子“述而不作,信而好古”[13]喜好恢復周朝的舊禮法以及分封的政治體制,認為那種將權力分到各個諸侯國才能維持王朝的穩定,但是周朝的衰落正是因為政治體制的落后,而孔子卻一意孤行。
法家提倡的則截然不同,韓非子主張以“法治”來代替“禮治”,認為孔子的那一套說教是亡國之言,韓非子提出他想要構建一個中央集權的國家,并通過“法理”來治國,要求一部“設之于官府,而布之于百姓”[14]的成文法典來鞏固地主階級的利益,以便更好治理人民。韓非子為了維護中央的集權曾在著作中說過:“事在四方,要在中央;圣人執要,四方來效。”[15]說明了在當時,鞏固中央集權的必然性。韓非子要實現“法后王”的主張,那就必須在思想領域掌握話語權,因此提出了“以法為教”的主張,“取締書簡之文”以及“杜絕先王之語”等主張,都是為了完成韓非子“變法革新”的構想。這種主張也是商鞅“燔詩書而明法令”的繼承與發展,也是秦始皇統一六國、治理疆域的理論基礎。
儒家要“復禮”,法家要“明法”;儒家要“復古”,法家要“師今”。明法、師今、除蠹,這是法家的一條革新的政治路線。[16]法家的變法革新主張,在春秋戰國時期初步發展,并對后世歷朝歷代的封建社會都產生了巨大的影響。法家變法革新的一般原理,對于如今中國社會的發展還是我們所必須學習的。它不僅是中國傳統優秀文化的瑰寶,即使在如今倡導社會主義“三個自信”時,我們也能有自己變革發展的理論依據與歷史積淀。
三、新時期文化自信的法家特征
中華民族是富有創新精神的民族,是充滿創新自信的民族。崇尚革新、創新、立新,是中華文化的優良傳統。[17]從本質上看,法家變法革新思想提供了文化自信的基本質素與發展依靠。使得當代中國面對國際錯綜復雜的社會環境下,依舊屹立于世界東方,其原因就是我們中華民族對思想的革新、對新環境的適應、對傳統優秀文化的自信。
法家講究“變法圖強”“自我作古”。在新時代的到來,“變革求新”也必須要“依法治國”,更重要的是,法家具有革新、實用的精神,具有時代的客觀需求。用“法治”推動“革新”。改革是涉及政治、經濟諸多領域變革的巨大工程,它的推行,必然會觸動既有的利益格局,需革除不合時宜的舊制度。法制的創建與從嚴執行,能夠為改革提供基礎和動力,是改革目標得以實現的重要保障。[18]
在這錯綜復雜的時代背景下,以史為鑒,我們必須貫徹落實人民主體地位、平等正義、公正司法、嚴格執法、文明守法等觀念,社會才能統籌發展,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法治強國建設的目標,創建法治中國。[19]立足于本國國情,樹立文化自信,吸取國內外優秀文明成果,不斷總結經驗教訓,積極革新求變,以順應時代發展潮流,這是是一種把民族優秀思想文化與時代性要求所融合在一起的表現。改革開放之后,我國現代法治思想進一步發展,緊跟社會發展潮流,與時俱進。在當今社會情形下,任何國家和地域的發展與建設,都不可能是固步自封而是伴隨時代發展的潮流,在變革中逐步發展。
社會經濟的發展促進文藝復興,文化復興同時也推動了經濟的發展,隨著法家“變革”與“法治”的理念在中國社會得到實踐證明,中國社會主義理論有了自己的話語權,中國的文化自信建立與發展也日益成為時代的剛需,在新的時代,“變法革新”、“創新立新”以及“法治”的法家思想必會給中國以及世界帶來一個全新的思維改變。
[①] 韓偉:《明代法家思想及其當代價值》,《理論探索》2017年第1期(總第223期)。
[②] 謝燕春:《戰國時期法家思想對現代法治思想的融合發展》,《新絲路·上旬》2021年第六期。
[③] 梁效:《論商鞅》,《紅旗》雜志1974年第六期。
[④] 馬克思、恩格斯:《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四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246頁。
[⑤] 韓非子:《五蠹》,《韓非子》,北京:中華書局,2020年,第172頁。
[⑥] 韓非子:《顯學》,《韓非子》,北京:中華書局,2020年,第32頁。
[⑦] 司馬遷:《史記·老子韓非列傳》卷六十三,南京:南京大學出版社,2014年,第2144頁。
[⑧] 韓非子:《五蠹》,《韓非子》,北京:中華書局,2020年,第172頁。
[⑨] 韓非子:《五蠹》,《韓非子》,北京:中華書局,2020年,第172頁。
[⑩] 毛澤東:《毛澤東選集》,北京:中國人民出版社,1966年,第1088頁。
[11] 孟子:《離婁章句上》,《孟子》,杭州:浙江大學出版社,2012年,第320頁。
[12] 孟子:《公孫丑上第六》,《孟子》,杭州:浙江大學出版社,2012年,第132頁。
[13] 孔子:《論語》,北京:中華書局,2016年,第一百五十一章。
[14] 韓非子:《難三》,《韓非子》,北京:中華書局,2020年,第32頁。
[15] 韓非子:《揚權》,《韓非子》,北京:中華書局,2020年,第350頁。
[16] 謝卓:《“復禮”和“明法”》,《人民日報》載于1974年6月2日。
[17] 趙馥潔:《“尚新”觀念:民族文化自信的突出標志》,《西北人文科學評論》2017年第1期3-7。
[18] 韓偉:《明代法家思想及其當代價值》,《理論探索》2017年第 1期(總第223期)。
[19] 謝燕春:《戰國時期法家思想對現代法治思想的融合發展》,《新絲路·上旬》2021年第六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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