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甸園中,《古蘭經》對《舊約》的突破
(2:4)他們確信降示你的經典,和在你以前降示的經典,并且篤信後世。
(2:136)你們說:“我們信我們所受的啟示,與易卜拉欣、易司馬儀、易司哈格、葉爾孤白和各支派所受的啟示,與穆薩和爾撒受賜的經典,與眾先知受主所賜的經典;我們對他們中任何一個,都不加以歧視,我們只順真主。”
——在對既往的包容和繼承上,《古蘭經》的基本態度如斯。
如何具體體現和貫徹的呢?現以“伊甸園”時部分基本情節加以論述:
(2:35)我說:“阿丹啊!你和你的妻子同住樂園吧!你們倆可以任意吃園里所有豐富的食物,你們倆不要臨近這棵樹;否則,就要變成不義的人。”
(2:36)然後,惡魔使他們倆為那棵樹而犯罪,遂將他們倆人從所居的樂園中誘出。我說:“你們互相仇視(或譯為相互為敵、相互對立的仇敵、彼此一個是一個的仇敵)下去吧。大地上有你們暫時的住處和享受。”
(2:37)然後,阿丹奉到從主降示的幾件誡命,主就恕宥了他。主確是至宥的,確是至慈的。
(2:38)我說:“你們都從這里下去吧!我的引導如果到達你們,那末,誰遵守我的引導,誰在將來沒有恐懼,也不愁。
(2:39)不信道而且否認我的跡象的人,是火獄的居民,他們將永居其中。
——這五節描述的內容似曾相識,很容易讓人們回想起《舊約·創世紀》中,第二和第三章描述的亞當和夏娃在伊甸園的場景。
然而,差異也是巨大的:
首先,“蛇、原罪”和“惡魔”。
在《舊約·創世紀》中,耶和華神對為什么造“蛇”也一直沒有交代,只是說“蛇”有一個特點是“更狡猾”,而其狡猾的唯一體現就是——“神豈是真說”。就這么簡單的五個字,把“只是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這句上帝講的話賦予了多種闡釋,把原本非常中肯、誠摯、真實、直白的上帝諄諄教誨給弄得歧義百出,就能使夏娃產生懷疑、動搖以至妄信(這里,“蛇”為何選夏娃作為誘惑對象,請參見佛說女人八十四態,這大概是“蛇”能起誘惑作用的根本原因)。受此蠱惑,結果亞當和夏娃被趕出了伊甸園。
而整部《古蘭經》,根本也沒有提及“蛇”這種非常狡猾的動物,而是在敘述“樂園”之前,真主用了大量的篇幅在闡述“惡魔”是如何出現的——“不信道、疑心重、閉塞自己的視野、坐井觀天、欺瞞、自欺、說謊、狡辯、挑撥離間、搬弄是非、自以為是、自作聰明、自我中心、自鳴得意……忌妒、憤怒、懶惰、邋遢、怨恨、貪婪、傲慢、猜忌、詛咒、相互比較、相互指責、相互攻擊、爭斗、無法無天、埋怨、消極、狂妄、冷漠、狡詐、陰險、頹廢、自私……統統都是“惡魔”。
而“被情欲轄制,被剝奪美德,以假為真,畏懼明哲,死抱著自己黑暗的愚昧,恐懼,貪念,憂慮,虛空的喜樂,愁苦,報仇心,放縱,野心,驕傲,嫉妒,懶惰,剛復,壓制……”則是奧古斯丁理解和定義的“原罪”,也是對伊甸園中“蛇”之表現的進一步豐富和具體化,一定程度上也是《懺悔錄》之所以謂之懺悔的根本內容大總結。
結論,在對所謂“蛇、原罪、惡魔”的界定上,雙方大同小異。根本的區別點在于對“蛇/原罪”和“惡魔”的態度上。后面將揭示這個態度的根本差異。
其次,《舊約》:“只是那人沒有遇見配偶幫助他。耶和華神使他沉睡,他就睡了。于是取下他的一條肋骨,又把肉合起來。耶和華神就用那人身上所取的肋骨,造成一個女人,領她到那人跟前。那人說,這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可以稱她為女人,因為她是從男人身上取出來的。”這里需要強調兩點:
一是,因“骨中的骨,肉中的肉”,表達了男女兩性本來是很密切的不可分的;
二是,女性是男人的附屬,這種理念對后世的影響極為深遠深刻,負面作用尤為嚴重。
而在真主那里,根本就不提“肋骨”這檔子事,且明言“他們在樂園里將享有純潔的配偶,他們將永居其中”。
結論:掩去依附,兩性雙方平等,彼此“享有純潔的配偶”,以此密切而不可分。
其三,《舊約》中,“于是女人見那棵樹的果子好作食物,也悅人的眼目,且是可喜愛的,能使人有智慧,就摘下果子來吃了。又給她丈夫,她丈夫也吃了。”從此,紅顏禍水的說法蔓延至全人類,即便是如今,很多男人們甚至包括很多女人自身,把很多過失的根源歸咎于女性似乎也不罕見。而經痛苦壓抑后的女性,更容易爆發出仇恨、欺負女性的行為。
真主的這段話極其關鍵,“你們倆不要臨近這棵樹;否則,就要變成不義的人。然後,惡魔使他們倆為那棵樹而犯罪。”“你們倆”或“他們倆”,這三個字絕對是真主(穆圣)對耶和華神(真主)、摩西和耶穌基督早期所作所為的最強烈批判和造反,也是最堅定的超越。
記住,耶和華神(真主)、摩西和耶穌基督當年的所作所為是有其約束背景下的所作所為,不能因此又掉進否認先賢的陷阱里。因此,耶和華神(真主)不是堅持一條路走到黑的,隨著人心慢慢變軟,上帝們安拉們也是與時偕行的。
結論:抹平歧視,兩性雙方都有可能禁不住惡魔的誘惑,半斤八兩,彼此彼此。
其三,也是最重要的一點。不像在伊甸園中,“耶和華神使各樣的樹從地里長出來,可以悅人的眼目,其上的果子好作食物。園子當中又有生命樹和分別善惡的樹。”“恐怕他伸手又摘生命樹的果子吃,就永遠活著。……于是把他趕出去了。又在伊甸園的東邊安設基路伯,伊甸園四面有轉動發火焰的劍,把守通往生命樹的所有道路。”
在樂園里沒有所謂的生命樹。沒有生命樹,也就無所謂摘不摘的問題,樂園四周更沒有“安設基路伯”和“四面有轉動發火焰的劍”。只要“誰遵守我的引導,誰在將來沒有恐懼,也不愁。”也即是說,只要“遵守我的引導”,就可以進樂園盡享歡樂愉悅。
在樂園里也不指明有善惡樹。只是說,“你們倆不要臨近這棵樹”即可,表明“這棵樹”本身是中性的,也即明確表明“該隱和亞伯”之“得和失”,其本身也是中性的。而且,即便“惡魔使他們倆為那棵樹而犯罪”,“大地上有你們暫時的住處和享受。”而且是“暫時”的。為什么呢,因為“你們互相仇視下去吧。”
答案揭曉了,即便是“為那棵樹而犯罪”,那也是惡魔引發造成的。那么在大地上的住處和享受,就都是暫時的,如果你們倆互相仇視,隨時可以回到樂園里來。當然,“你們互相仇視下去吧”這句話也是真主所言,試想想,每個人在犯錯之后,內心里總是會有一定時期和一定程度的“批評與自我批評”,如若沒有這個“批評與自我批評”的過程,怎會有所提高與升華呢,沒有提高與升華,心頭的惡魔自然不會輕易消除,“掃帚不到,灰塵照例不會自己跑掉。”
同時,反反覆覆強調和使用“你們倆”或“他們倆”這三個字,自始至終蘊涵了這么一個前提條件:任何“惡魔”的產生,都是源于人與人之間認知和理解的偏差或不一致所造成的,也使原本中性的“得與失”脫離了中性而分道揚鑣,是“你們倆”共同引起的。俗話說,一個巴掌拍不響。當“惡魔”出現時,必須“互相仇視、相互為敵、相互對立的仇敵”,不能一味地要求某一方要反省、要自察、要承擔,雙方都需要進行“批評與自我批評”。
細想想,我們這個人類社會,發生的所有摩擦、矛盾和沖突,哪一件是一個人或一方能持續下去的?而且真主明言,“惡魔”引致的犯罪,只要雙方“互相仇視、相互為敵、相互對立的仇敵”了,那也都是“暫時”的。如果出現了不是“暫時”的,那么,是誰一直在抱著“惡魔”不放呢?真實的情況是,誰也沒有放下!如果不放,伊斯蘭信眾也好,猶太教徒也罷,基督信徒也算上,即便伊甸園樂園近在咫尺,那也是遙遠的。
子曰:“無友不如己者。過,則勿憚改。過而不改,是謂過也。不遷怒,不二過。”
警示,千千萬萬萬萬千千不能把“互相仇視、相互為敵、相互對立的仇敵”給具相化理解了,而理解為一個人的認知在自己的過錯失誤中,吸取經驗教訓而得到升華所應遵循的方法,更為接近真主的本意。絕不能因一個單純的認知偏差(惡魔)、一個小小的過錯(惡魔)、一點微不足道的不順眼、事故或口角(惡魔),就上升為現實生活中惡狠狠的敵視、敵對、甚至舞槍弄棒地互毆殘殺,這些都不是至宥至慈真主的原意。
曾子曰:“吾日三省吾身為人謀而不忠乎?與朋友交而不信乎?傳不習乎?”
子曰:“見賢思齊焉,見不賢而內自省也。”
《孔子家語·六本》:“良藥苦口利于病,忠言逆耳利于行。”
《關于糾正黨內的錯誤思想》:“關于黨內批評問題,還有一點要說及的,就是有些同志的批評不注意大的方面,只注意小的方面。他們不明白批評的主要任務,是指出政治上的錯誤和組織上的錯誤。至于個人缺點,如果不是與政治的和組織的錯誤有聯系,則不必多所指摘,使同志們無所措手足。而且這種批評一發展,黨內精神完全集注到小的缺點方面,人人變成了謹小慎微的君子,就會忘記黨的政治任務,這是很大的危險。”“黨內批評要防止主觀武斷和把批評庸俗化,說話要有證據,批評要注意政治。”“……使黨員明白批評的目的是增加黨的戰斗力以達到階級斗爭的勝利,不應當利用批評去做攻擊個人的工具。”
《論聯合政府》:“有無認真的自我批評,也是我們和其他政黨互相區別的顯著的標志之一。我們曾經說過,房子是應該經常打掃的,不打掃就會積滿了灰塵;臉是應該經常洗的,不洗也就會灰塵滿面。我們同志的思想,我們黨的工作,也會沾染灰塵的,也應該打掃和洗滌。‘流水不腐,戶樞不蠹’,是說它們在不停的運動中抵抗了微生物或其他生物的侵蝕。對于我們,經常地檢討工作,在檢討中推廣民主作風,不懼怕批評和自我批評,實行‘知無不言,言無不盡’,‘言者無罪,聞者足戒’,‘有則改之,無則加勉’……”
《關于農業合作化問題》:“批評要是及時的批評,不要老是愛好事后的批評。”
“批評與自我批評”——對于同志身上的缺點與錯誤,應該做到知無不言、言無不盡,敢于揭短、敢于較真,既擺事實,又講真話;對于他人的批評,應該坦誠相見,虛心接受,勇于當“靶子”,接受同志們的“射擊”,從而不斷完善自我。
“惡魔”即仇敵,消滅惡魔就要像殲滅敵人一樣,必要時,可以請“同志們”幫助“射擊”全方位的清除“惡魔”,因為,清除了“惡魔”即是眾善之始。
結論:重返伊甸樂園的條件實在簡單,人與人之間“互相仇視”,遠離惡魔即可。
總之,不但是兩性之間,所有人不管什么血統種族,高低貴賤,還是親疏遠近,人格上都是平等的,都有可能犯一些小的錯誤或失誤,而且這些是人與人之間雙方同時沾染上了“惡魔”的引誘造成的,但是這些都是暫時的,只要人與人之間“互相仇視”,“惡魔”自然清除,“主就恕宥了他”,得回伊甸樂園。在《古蘭經》接下來的敘述中,提醒人們并一再強調“惡魔”并不可怕。并糾正了《舊約》《新約》里表象上人與人之間的不平等現象。
清除“惡魔”似乎如此簡單,其實是真主對人能夠戰勝自己寄予了莫大的期許。而人們在實踐中必須“在戰略上要藐視‘敵人’,在戰術上要重視‘敵人’”(以“敵人”譬喻惡魔),《塔木德》:“戰勝自己的人比戰勝一座城池的人更有勇氣。”
《古蘭經》的很多內容看似在重復《舊約》,但絕非簡單駐足,其人文成分更為濃郁。總結下來,核心的有三條,至少在亞當夏娃走出伊甸園前后的這個節點上看是如此:
1、抹平依附,人人平等,都會沾染“惡魔”,至少在人們的正確認知樹立上是如此;
2、“原罪”不可洗脫,而清除“惡魔”卻非常簡單,至少在清除思想包袱上是如此;
3、通過“互相仇視”或“批評與自我批評”清除“惡魔”即可,樂園離人們如此的近。
……
其后,便是伊斯蘭文明的迅速擴張和走向輝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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