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飛孫子岳珂書中的文獻資料之來源及其史料價值
事實上,岳珂書中的很多文獻資料其實是他父親岳霖收集之后留給他的(主要指《金陀粹編》和《金陀續編》兩書)!
紹興三十二年(1162年),岳飛冤案平反之后,岳飛三子岳霖就承擔了整理與其父岳飛相關文獻史料的工作,岳霖收集整理與其父岳飛相關資料距郾城之戰不過20多年,原岳家軍的一些軍官和士兵健在的還不少!
岳霖臨終時將顧杞整理出的那份岳飛傳記草稿以及所收集到的關于岳飛的其它一些資料,一起托付給其三子岳珂,囑咐他繼續其父未竟事業!
1204年(嘉泰四年),今存《金陀粹編》的前二十五卷已經被岳珂整理出來并呈送南宋朝廷和史官審核!
岳霖為岳飛三子,號商卿。南宋建炎四年(1130年)十—月十五日, 生于宜興唐門軍中,母李氏。
南宋紹興十一年除夕(公元1142年1月27日)岳飛蒙冤遇害,其時岳霖年僅十二歲。
紹興三十二年(1162年) ,宋孝宗即位,岳飛冤案得以平反昭雪,此時岳霖年方三十二歲。
淳熙五年(1178年)五月五日,宋孝宗在便殿詔見岳霖時說:“卿家紀律,用兵之法,張、韓遠不及,卿家冤枉,朕悉知之,天下共知之!” 岳霖稽首涕泣說:“仰蒙圣察撫念,故家臣不勝感激”!岳霖遂上疏請求歸還宋高宗當年所賜岳飛的御札、手詔、南宋朝廷發給岳飛的省札以及岳飛的部分奏章,宋孝宗隨即詔令準左藏南庫還之,將尚存于世的那些與岳飛相關的原始文件歸還岳家。
岳飛冤案平反昭雪之后,岳霖就承擔了整理與其父岳飛相關文獻史料的工作,岳霖發了很大的氣力,在各方的幫助下,搜集到與岳飛相關的部分資料,其中就包括宋高宗當年賜岳飛的御札、手詔八十多份以及岳飛的部分奏章。
同時,岳霖還“考于聞見,訪于遺卒”,廣泛收集時人關于岳飛的見聞和記述,拜訪那些尚健在的原岳家軍的部分士卒,通過他們的回憶講述來了解岳飛的部分事跡,并記錄下來。
南宋國子博士顧杞同情岳飛冤案,故顧杞也幫岳霖收集了不少與岳飛相關的資料,并且顧杞還整理出一份岳飛傳記的草稿。而顧杞整理出來的那份岳飛傳記的草稿其實正是得以流傳后世《鄂王行實編年》的底稿。
岳霖的工作尚未完成,卻于宋光宗紹熙三年(1192年)十月逝世,這位前半生飽經憂患的老人,在臨終時將顧杞整理出的那份岳飛傳記草稿以及所收集到的關于岳飛的其它一些資料,一起托付給其三子岳珂,囑咐他說: “先公之忠未顯,冤未白,事實之在人耳目者,日就湮沒。余初罹大禍,漂泊囚螺。及至仕途,而考于見聞,訪于遺卒,掇拾而未及上,余罪也。茍能卒父志,雪爾祖之冤,吾死瞑目矣!”
南宋慶元二年(1196年)八月,岳珂參加洪州(今南昌)朝試中舉。開禧元年(1205年),岳珂考中進士,以超群之才在京口與辛棄疾等名家交游。宋寧宗時,岳珂以奉議郎權發遣嘉興軍府兼管內勸農事,有惠政,自此定居嘉興,住宅在金佗坊。
岳珂(1183~1243) 承繼父業,“自年十二、三,甫終喪制,即理舊編”,直到后來“束發游京師,出入故相京鏜門,始得大訪遺軼之文,博觀建炎、紹興以來記述之事。下及野老所傳,故吏所錄,一語涉其事,則筆之于冊”,進一步搜集了不少與岳飛相關的文獻資料。
同時在南宋國子博士顧杞整理出來的那份岳飛傳記草稿的基礎上,岳珂“因其已成,益其未備”,即因襲顧杞草稿中已有的記述,并增補其中尚未收錄的一些資料,進行整理加工,“涉筆五年”,著成《行實編年》六卷、《吁天辨誣錄》五卷,于宋寧宗嘉泰三年(1203年) “刊修了畢”。
嘉泰四年(1204年) ,時年二十二歲的岳珂將所收集到的岳飛表奏、戰報、詩文舊事、被誣始末資料,以及高宗給岳飛的御札、手詔,南宋朝廷發給岳飛的省札,以及南宋時人關于岳飛的舊聞、著述和部分記載匯集在一起,加上他為岳飛辨冤的考證和以顧杞草稿為底本而著成的那部岳飛傳記,“悉上送官”,全部呈送給南宋朝廷審核。
岳珂呈交給南宋朝廷的資料和書稿包括:《高宗皇帝御札手詔七十六軸》、大父先臣飛《行實編年》六卷(即《鄂王行實編年》)、《吁天辨誣錄》五卷、《通序》一卷、《家集》十卷,而這些正是今存《金陀粹編》的前二十五卷。
經察閱之后,南宋朝廷又將岳珂呈送上來的那些與岳飛相關的資料和書稿交付史館,讓南宋史官負責審查訂正,“奉準宣付史官”。南宋朝廷的史官們在仔細考證之后,將審查結果上報朝廷。
南宋朝廷的其中一位官職較大的史官章穎在他的奏表中提到“事皆可證,其書雖見于《辨誣》,然言出私家,后世或疑于取信”,章穎認為岳珂呈送給南宋朝廷的那些資料和書稿中所涉及的事情都能得到證明,其中的《辨誣》之書雖然也能找到依據,但由于是私家之言,后世之人可能會疑于取信。在經過南宋史官的審查訂正之后,岳珂呈送給朝廷的那些與岳飛相關的資料和書稿的主本被南宋史館當作文獻史料保管下來。
幾年之后,南宋朝廷的那位史官章穎認為,岳飛、劉锜、李顯忠和魏勝這四員大將的遭遇都很不幸,為了讓后世能了解他們的生平事跡,于是就為他們各寫一部傳記,合編為《南渡四將傳》一書。
在審訂之后,章穎將岳珂呈送上來的那部岳飛傳記書稿(即《鄂王行實編年》)加以刪簡潤色,改編成《南渡四將傳》中的《岳飛傳》。后來,章穎將《南渡四將傳》送呈南宋朝廷察閱,再送交南宋史館保存,以備修撰南宋國史時參考。
著名歷史學家、宋史研究泰斗王曾瑜先生在其著述《岳飛和南宋前期政治與軍事研究》一書中,撰有《從南宋官私史書中的岳飛傳到〈宋史 岳飛傳〉》一篇,曾另作考證,證明元人編修《宋史》卷365《岳飛傳》,大致是照抄南宋官史《中興四朝國史》的《岳飛傳》,而《中興四朝國史》的《岳飛傳》大致是章穎《岳飛傳》,即上引《鄂王傳》的縮寫。其中比章穎《岳飛傳》增加了何鑄審訊時,岳飛露出背部刺“盡忠報國”四字的內容,這應是南宋史官修《中興四朝國史》的《岳飛傳》時,依據何鑄子孫上報的行狀、墓志之類而增補者。但《宋史》卷365《岳飛傳》亦無岳母刺字的記錄。正可間接證明章穎《岳飛傳》確無岳母刺字的情節。
宋寧宗嘉定十一年(1218年) ,岳珂將經南宋朝廷審核過的書稿的副本,加上《天定錄》三卷,匯集成一本書,定名為《鄂國金陀粹編》,在南宋轄區內的嘉興府刻印,正式出版發行。因岳飛在宋寧宗時被追封為鄂王,故名“鄂國”,又作者在嘉興有金陀坊制業,所以,取此書名。
到了宋理宗紹定元年(1228年) ,岳珂又將搜集到的與其祖父岳飛相關的其它一些文件以及時人記述,匯編成書,定名為《鄂國金陀續編》,在南宋轄區內的鎮江府刻印發行。
《鄂國金陀粹編》和《鄂國金陀續編》(簡稱《金陀粹編》和《金陀續編》)兩書,保存了不少關于岳飛的原始史料,具有重要的史學價值,是研究岳飛以及南宋的重要資料之一。
《鄂國金陀粹編》(以下簡稱《金陀粹編》)卷一至卷三《高宗宸翰》和《續編》卷一《高宗宸翰摭遺》,共計四卷,匯集了宋高宗給岳飛的親筆手詔八十六份,另加《書屯田三事詔》和《御賜舞劍賦》,共計八十八份詔書。
《金陀粹編》卷四至卷九《鄂王行實編年》是岳飛的傳記,前五卷編年敘事,最后一卷有《遺事》,介紹岳飛的品格道德、治軍風范等等,《楚國夫人李氏遺事》、《諸子遺事》簡略介紹岳飛后妻李娃和五個兒子的情況。《昭雪廟謚》介紹宋朝廷為岳飛平反和追謚的經過,最后有岳珂的自敘,說明寫作經過。
《金陀粹編》卷十至十九《家集》共十卷,將岳霖父子兩代人發費數十年精力搜集到的岳飛的部分奏議、公文、詩詞、題記等共一百六十七篇匯集在一起,其中《南京上呈幣書田吾》、《乞移都奏略》、《論虜情奏略》、《乞定儲嗣奏略》、《乞上班師詔奏略》、《乞出京洛奏略》、《乞出蘄黃奏略》七篇原件已佚,只有概略。
卷二十至二十五是《吁天辨誣錄》,前一卷是“通敘”,后五卷就岳飛遭誹謗和誣蔑的五個問題分別作了《建儲辨》、《淮西辨》、《山陽辨》、《張憲辨》、《承楚辨》。
卷二十六至二十八是《天定錄》、《金陀粹編》卷十三至十六《天定別錄》,共計七卷,收集為岳飛平反、定謚、追封、改謚的文件,其中有些如《忠愍謚議》、《武穆謚議》、《武穆覆議》等等,也記述了岳飛的家世和某些歷史片斷。
《鄂國金陀續編》》(以下簡稱 《金陀續編》)卷二至十二《絲綸傳信錄》共十一卷,搜集了一批宋朝廷給岳飛的制詔和省札,反映岳飛生前朝廷對他的戰功、軍紀等所給予的極高評價。卷十七至三十《百氏昭忠錄》共十四卷,刊載別人表彰岳飛的文字記載。基本照抄了章穎所撰寫的《鄂王集》五卷,另有劉光祖的《襄陽石刻事跡》三卷,《楊玄事跡》兩卷。
《金陀續編》的最后四卷包括了南宋時人黃元振、孫逋、吳拯等關于岳飛事跡的記載,以及奏疏等。如孫迪編鄂王事,有關于岳飛早期抗金的記載。黃元振追記其父黃縱擔任岳飛幕僚時的見聞,表現了岳飛的許多可貴品格。
值得一提的是,《鄂國金陀粹編》和《鄂國金陀續編》(簡稱《金陀粹編》和《金陀續編》)兩書之中收錄的宋高宗給岳飛的八十八份親筆手詔、岳飛寫下的奏議、公文、詩詞、題記,宋朝廷給岳飛的制詔和省札等原始文件,以及南宋時人黃元振、孫逋、吳拯、孫迪等關于岳飛事跡的記載,加上南宋時人有關岳飛的見聞的記述,都是與岳飛相關的極其珍貴的原始史料,被歷代研究岳飛的史學家所看重。
關于《金陀粹編》和《金陀續編》的成書,還有一點需要指出:即《鄂國金陀粹編》和《鄂國金陀續編》兩書并非完全是由私人保管存世的文獻史料,而是在寫成以后“曾經朝廷察閱,奉準宣付史官”,即由南宋朝廷審查承認并保管下來,故其中的許多史料具有相當的可信度,而其中所收錄的岳飛傳記(如《金陀粹編》卷四至卷九《鄂王行實編年》)其實具有與其他正史相仿的地位。
《高宗日歷》是南宋高宗朝國史的重要組成部分,但是《高宗日歷》其實是由秦檜養子秦熺編修的,其中關于建炎元年至紹興十二年的史事的記載,極盡刪削篡改史實之能事,對岳飛多誣陷之詞,故不足信。《宋史 高宗本紀》中的某些記述沿襲了秦熺編修的《高宗日歷》,比如關于紹興十年岳飛被迫班師南撤的記述就極盡污蔑貶損!
《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和《三朝北盟會編》兩書都是關于南宋高宗朝歷史的重要史籍(屬于私人著述,未經史官審定),其作者分別是南宋史學家徐夢莘和李心傳。
從總體上看,《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和《三朝北盟會編》兩書及其作者雖然都肯定岳飛,但是兩書之中關于岳飛的許多記述,卻是殘缺不全、甚至有不少錯訛之處的,這其實是在相當程度上承受了秦檜專權期間大興文字獄,大肆篡改官史、嚴禁私史的惡果。關于這些,宋史研究泰斗鄧廣銘先生和王曾瑜先生都曾多次強調。
《三朝北盟會編》作者是南宋史學家徐夢莘。三朝,指宋徽宗、宋欽宗、宋高宗三朝。《三朝北盟會編》會集了三朝有關宋金和戰的多方面史料,按年月日標出事目,加以編排。宋金和戰是北宋末南宋年間頭等大事,宋人據親身經歷或所聞所見記錄成書者,不下數百家。徐夢莘將各家所記,以及這一時期的詔敕、制誥、書疏、奏議、傳記、行實、碑志、文集、雜著等兼收并蓄,對記述的異同和疑信,也不加考辨。故同書之中相互抵牾之處時常可見!
南宋史學家李心傳所著《建炎以來系年要錄》是研究岳飛的重要史料之一,此書雖然取材廣泛,但主要還是以一千卷的《高宗日歷》為底本。李心傳在《高宗日歷》的基礎上,參考其他材料,將其刪削成為兩百卷的《建炎以來系年要錄》。不過,李心傳雖然精于考辨,但卻篤信南宋官修國史、《日歷》的某些記述,故南宋官史中不少曾被秦檜父子歪曲過的記述卻沒有得到更正,這就造成了《建炎以來系年要錄》關于宋高宗朝前期一些史事記載的失真。如對岳飛紹興六年秋的一次北伐,相對其他史書的記載,岳家軍的戰績就被縮小了許多。又如岳飛在紹興元年冬的一次北伐,在與岳飛同時代的名臣李綱等人的文集中均有記載,而《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卻因襲秦熺所編南宋國史《日歷》,對此一無所述。
盡管如此,但考察《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原文可以發現,李心傳作為一位傳統史家,即使是在因襲了秦檜養子秦熺編撰的國史《日歷》等南宋官史材料的情況下,其治史態度也還是較為謹慎的。如在《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三建炎三年十月辛卯條的注文中,李心傳寫下了如下一段話:“按:此《日歷》乃秦檜領史院,秦熺為秘書少監時所修,張孝祥嘗乞刪改,疑未可盡信,姑附著此,更俟參考云。”綜觀《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全書,除了部分因襲官史的材料有待商榷之外,應該說是基本做到了秉筆直書。
南宋史學家李心傳的《建炎以來系年要錄》還記載:“檜專政以來,所書圣語有非玉音者。恐不足以垂大訓。乃奏刪之。”這說明秦檜及其黨羽刪削篡改南宋國史范圍之廣,甚至對于宋高宗親口所說的話也敢加以篡改。宋高宗在位三十余年,有大量的語錄,想從其中完全去偽存真,顯然不甚可能。
《金陀粹編》和《金陀續編》兩書保存了不少原始文件和其它記載,恢復了岳飛抗金歷史的真相,具有重要的史料價值。這兩書為我們了解和研究民族英雄岳飛、了解南宋初年和戰兩派的論爭提供了較為詳實的資料,有助于恢復了歷史的本來面目。例如,關于紹興七年岳飛突然提出辭呈的原委,《高宗日歷》篡改史實,《金陀粹編》則引用原始文件作證據說明宋高宗君臣對岳飛并統淮西等軍之事的出爾反爾,以致岳飛憤而辭職。又如,《金陀粹編》所留存的宋高宗獎諭詔,有助于恢復了岳家軍郾城、穎昌兩次大捷的本來地位。《金陀粹編》所留存的紹興十一年宋高宗讓岳飛帶兵援救淮西的13份手詔可以戳穿秦檜及其黨羽誣加給岳飛的不實“罪名”!
當然,由于受歷史條件和時代背景的局限,這兩書之中難免存在一些不足和記載失誤之處。著名歷史學家王曾瑜先生在肯定《金陀粹編》的重要史料價值的同時,特別強調指出,書中的最大問題在于刻意回避了宋高宗與岳飛之間的矛盾以及宋高宗殺害岳飛的罪責!此外,《金陀粹編》卷四至卷九《鄂王行實編年》中存在少數虛妄失實之處,卷二十《建儲辨》否認張戒《默記》關于岳飛紹興七年建議建儲而遭宋高宗呵斥的事實,《金陀續編》卷二十九趙鼎的奏議和《日記雜錄》有疏漏,此外,還有一些材料未采用。
附注:章穎(1141-1218),字茂獻,臨江軍(今江西清江)人。章穎曾經當過南宋朝廷的諫官和史官,為人剛直不阿。宋孝宗時期,章穎曾當過太學博士、太常博士。宋寧宗即位后,章穎被授予侍御史兼侍講的官職,后來因為不附和當朝權貴韓侂胄,遭到彈劾迫害。韓侂胄死后,章穎先后被任命為集英殿修撰、刑部侍郎兼侍講,章穎上書朝廷請求修改《甲寅龍飛事跡》。后來章穎又升任吏部侍郎、禮部尚書,奉詔考訂辨誣,從實上報。章穎去世后,朝廷追贈他為光祿大夫,謚文肅。
需要指出的是:《鄂國金陀粹編》和《鄂國金陀續編》(簡稱《金陀粹編》和《金陀續編》)兩書其實是岳珂將所收集到的與岳飛相關的各種文獻資料匯集而成的兩個文集,而非兩部傳記。
《金陀粹編》和《金陀續編》兩書之中收錄的既有宋高宗給岳飛的八十八份親筆手詔、岳飛寫下的奏議、公文、詩詞、題記,又有南宋朝廷給岳飛的制詔和省札以及為岳飛平反、定謚、追封、改謚的文件等原始史料,還有南宋時人黃元振、孫逋、吳拯、孫迪等關于岳飛事跡的記載,以及南宋時人有關岳飛的見聞的記述。
以上這些原始文獻資料都不是岳飛孫子岳珂創造出來的,岳霖岳珂父子兩代人所做的僅僅搜集這些資料,然后整理出來,再送交南宋朝廷及史官審核,之后匯集成書,并刻印出版!
當然,《金陀粹編》共有二十八卷,而其中所收錄的《鄂王行實編年》(也即《金陀粹編》的卷四至卷九)是一部關于岳飛的傳記,其中所收錄的《吁天辨誣錄》(也即《金陀粹編》的卷二十至卷二十五),是就岳飛遭誹謗和誣蔑的五個問題分別所作的辯駁,也即《建儲辨》、《淮西辨》、《山陽辨》、《張憲辨》、《承楚辨》。
但是,《金陀粹編》中所收錄的《鄂王行實編年》和《吁天辨誣錄》,其實也并非岳飛孫子岳珂一人之力所作。
事實上,《鄂王行實編年》和《吁天辨誣錄》的底本其實是岳霖(岳飛之子,岳珂之父)委托南宋國子博士顧杞整理出來的那份岳飛傳記的草稿。
值得一提的是,《鄂國金陀粹編》和《鄂國金陀續編》》(簡稱《金陀粹編》和《金陀續編》)兩書也并非完全是由私人保管存世的文獻史料,而是在寫成以后“曾經朝廷察閱,奉準宣付史官”,即由南宋朝廷審查承認并保管下來,其中的許多史料具有相當的可信度。故其中所收錄的岳飛傳記(如《金陀粹編》卷四至卷九《鄂王行實編年》)其實具有與其他正史相仿的地位。
而《金陀粹編》和《金陀續編》兩書之中所收錄的宋高宗給岳飛的八十八份親筆手詔,以及南宋朝廷給岳飛的制詔和省札以及為岳飛平反、定謚、追封、改謚的文件等原始文件,尤其不能隨意改動,否則在當時就會犯下“欺君大罪”!
《鄂國金陀粹編》和《鄂國金陀續編》(簡稱《金陀粹編》和《金陀續編》)兩書所收錄的各種與岳飛相關的文獻史料,尤其是宋高宗給岳飛的八十八份親筆手詔、岳飛寫下的奏議、公文、詩詞、題記,南宋朝廷給岳飛的制詔和省札以及為岳飛平反、定謚、追封、改謚的文件等原始史料,以及南宋時人黃元振、孫逋、吳拯、孫迪等關于岳飛事跡的記載,和南宋時人有關岳飛的見聞的記述等文獻資料都是與岳飛相關的極其珍貴的原始史料,并且都不是岳飛孫子岳珂創造出來!
即便是《金陀粹編》中收錄的關于岳飛的傳記《鄂王行實編年》和為岳飛辯誣的材料《吁天辨誣錄》,其實也并非是由岳飛孫子岳珂一人之力所作,而是岳珂在南宋國子博士顧杞所整理出來的那份岳飛傳記草稿的基礎上,增補部分資料,進行整理加工著成的。
綜上可知,《鄂國金陀粹編》和《鄂國金陀續編》(簡稱《金陀粹編》和《金陀續編》)兩書,保存了不少關于岳飛的原始史料,具有重要的史學價值,是研究岳飛的重要資料之一,被歷代研究岳飛的史學家所看重。
至于網上的某些無知淺薄之徒所宣稱的“《鄂王行實編年》(甚至包括《金陀粹編》)是孫子寫爺爺,所以不可信”,其實是想當然的信口雌黃!
研究歷史問題,最注重客觀嚴謹,作出的論斷都要有充分的依據,一部史書的某些記述出現謬誤并不代表這部史書的其他記述也有問題,其中的某些記載不可信并不能否定整部書的史料價值。
你要懷疑一部史書中的某些記述有問題,你就必須進行充分嚴謹的考辨,即使你通過旁征博引的考究,證明了其中的某些記述有誤,那也僅僅只能說明你考辨過的那些具體記述存在問題,卻絕對不可能代表其它那些沒有經過你深入考辨的其它記載也有問題!你要宣稱某部史書完全不可信,那么你就必須對這部史書進行全面深入充分細致的考辨,用鐵的證據來徹底推翻它。
比如,《宋史》有本紀四十七卷,志一百六十二卷,表三十二卷,列傳二百五十五卷,共計496卷,約五百萬字,其中僅《列傳》所載就有二千多人的生平事跡,某些大言不慚的居心叵測之徒如果想讓別人相信他所說的“《宋史》之謬,決不僅僅是什么體例問題,其中許多記載均不足以作為信史采用”這一狂妄論斷,那么他就必須拿出實實在在的有力證據來,來全面徹底地否定字數多達五百萬字的《宋史》中記載的兩千多個人物的所有事跡以及大大小小多達成千上萬的各種事件,還要證明《宋史》中關于宋朝政治、經濟、軍事、思想、文化等各個方面的記述全都有誤,——這將是一項規模空前的巨大工程,估計需要那個不學無術的居心叵測之徒從他還在娘肚子里就開始考究,一直到他完蛋,估計他考究幾輩子也考究不完!!
如果按著某些人的說法,只要某一本史書中出現部分錯訛之處,那么整部書就不可信,從而整部史書就徹底失去史料價值的話,——只要你下功夫不斷挖掘、考證,則幾乎所有的史書都存在程度不同的錯訛之處,那么接下來就是所有的史書都不可信、都要被完全否定,那么所有的歷史人物和歷史事件就全都沒了記載憑據,那么就不存在什么歷史了,那么人們就會被那些居心叵測之徒帶入懷疑一起、否定一切的歷史虛無主義怪圈!
下面再舉幾個典型事例來說明問題:
比如,盡管《金史》優點突出、文筆老練,但是所存在的問題和謬誤也很多,例如,《金史》中經常出現敘事張冠李戴,年代順序、人名地名不統一,記事過于簡略,以及人物事件因果關系的顛倒錯亂等等。《金史》關于宗弼收復河南地的日期有誤,并且略去與宋朝發生的一些重要戰役。宋人記岳飛與宗弼的戰爭,頗多不見于《金史》,如《金史》省略了宗弼侵略江南,在廣德境內六戰皆被岳飛擊敗等戰事。同時《金史》擅長避重就輕、為尊者諱,其中關于宋金戰事的記述,則因為對金國軍隊敗績的隱瞞和對金將戰績的片面夸大而失實。而《金史》對于1140年宋金戰事的敘述更是避重就輕、欲蓋彌彰,輕描淡寫、一帶而過,以致自相矛盾、錯漏百出。(詳情請參見:《宋史》和《金史》成書過程,兼談《金史》中關于岳飛的錯誤描述 )
那么,我們能否因為《金史》存在某些自相矛盾、錯漏百出、不合情理的不實記述,就來把《金史》徹底否定掉,進而宣稱“因為《金史》所載不乏謬誤和失實之處,所以《金史》不可信呢?”
顯然不能做出如此以偏概全的武斷論斷!
再比如,清朝乾隆年間滿清統治者及其御用文人奴才們編《四庫全書》,他們更是搞的徹底,全國圖書都要進獻檢查,不僅不利于滿清的文獻被禁毀,連前人涉及契丹、女真、蒙古、遼金元的文字都要進行篡改。乾隆時期查繳禁書竟達三千多種,十五萬多部,總共焚毀的圖書超過七十萬部,禁毀書籍與四庫所收書籍一樣多。“初下詔時,切齒于明季野史。其后,四庫館議,維宋人言遼金元,明人言元,其議論偏謬尤甚者,一切擬毀,……隆慶以后,至于晚明,將相獻臣所著,靡有孑遺矣”。 乾隆時被銷毀的書籍“將近三千余種,六、七萬卷以上,種數幾與四庫現收書相埒”。 《四庫全書》中所收的大部分的古籍都是經過篡改的,這是盡人皆知的事實。與清代統治者利益相關的明朝人的文學和歷史作品遭到大力剿滅,而且殃及北宋南宋。
歷史學家吳晗說過“清人纂修《四庫全書》而古書亡矣!”文字獄如此之徹底,一篇吳三桂的“反滿檄文”,一本《揚州十日記》,一本《嘉定屠城記略》,竟在中華本土湮滅二百多年,二百多年后才從日本找出來!難怪魯迅說《四庫全書》不僅藏在內廷,而且“還頒之文風較盛之處,使天下士子閱讀,永不會覺得我們中國作者里面,也曾有過很有些骨氣的人”(《病后雜談之余》)。
這些無疑是對中華文化的嚴重摧殘,無疑是一場持續時間特別長的文化浩劫,后世只有文革可以與之相比,但文革僅僅只持續了十年,而滿清統治者推行的文字獄卻持續了二三百年!
以至于我們今天所能見到的許多史書(包括所謂的正史——《二十四史》)其實都曾被滿清統治者的走狗御用文人們“加工”過,其中不乏虛實難辨之處。
那么,我們能否據此就宣稱“因為現存的大部分古代文獻(當然包括《二十四史》以及其它各種史書)幾乎都曾被滿清統治者的走狗御用文人們“加工”過,所以這些全都不可信”了呢?
顯然不能做出如此草率、武斷、不負責任的論斷!否則,就將陷入歷史虛無主義的怪圈,將得出這樣的謬論“中國的歷史其實沒有憑據,其實全都不可信,所以中國沒有歷史,也就不存在什么文明、文化,中國人是不知從那里冒出來的”
很顯然,按照這種斷章取義、以偏概全的歷史虛無主義方法來研究歷史,不僅將歪曲歷史、混淆是非,而且是在誤導、蒙騙、糊弄公眾,并且將貽害無窮!
須知由于條件、時代背景等諸多限制,任何一部史書都不可能沒有絲毫謬誤,更不可能完完全全地始終正確!要記述成百上千的歷史人物和大大小小多達成千上萬的各種事件,還要全面、系統地反映一個朝代政治、經濟、軍事、思想、文化等各個方面的狀況,這無疑是一項龐大的工程,要不出現記述上的任何謬誤,根本就不可能!
研究歷史問題,考究某部史書,顯然不能僅僅因為某部史書的某些記述有誤就來否定整部書的史料價值,否則,就是斷章取義,就是以偏概全,就是在歪曲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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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鄂國金佗稡續編校注》是王曾瑜教授的心血之作,將其他史籍中有關岳飛的資料搜羅窮盡,除非考古有重大發現,否則有關岳飛的史料也都在此一編之中,如果還有什么疑問缺漏,只能通過推演和想象來補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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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名歷史學家王曾瑜先生治學十分嚴謹,他旁征博引,通過與南宋時期其他諸多提及岳飛的史書中的記述的對比分析,對岳珂《金陀粹編》和《金陀續編》兩書(尤其是《金陀粹編》卷四至卷九《鄂王行實編年》)的記述的作了全面客觀的考證,肯定了其中真實合理的記述,同時又指出了其中某些謬誤失實的記述,——不是帶著偏見以偏概全的一概加以否定,更不是想當然地臆斷,而是用真憑實據和實實在在的嚴謹考證說話,這才是真正客觀嚴謹的治史態度!這樣得出的考證結果才能讓人真正信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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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作者:寒江雨雪隱 回復日期:2010-07-24 21:56:43
岳飛孫子的胡言亂語,你當了寶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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臭名昭著的“寒江雨雪隱”(姓秦)的回復充分反映了黑岳的JY大師們的兩大特點:
一、覺得自古以來的老百姓、史家學者們全都是些缺乏判斷力的傻子;
二、對于自身的知識水平和思維能力抱有令人羨慕的自信。比如自己不知道的東西,就當他沒有!對于自己不了解的東西,就想當然地臆斷,帶著偏見以偏概全地加以否定,——卻不能提出充分的證據來全面推翻它!
“寒江雨雪隱”的意思是說,岳飛孫子岳珂是古今中外第一大奇才,他可以憑借一己之力編兩本書來欺蒙朝廷、欺蒙史官、欺蒙天下百姓、欺蒙后世幾百年的學者!并且八百多年以來,廣大史家學者都普遍缺乏判斷力,都在輕信盲從岳珂的那兩本書!
包括南宋史官、南宋朝廷,以及后世八百多年的史官學者,還有包括鄧廣銘、王曾瑜在內的現代著名歷史學家、宋史研究泰斗,水平都不高,都不能辨別史料的真偽!
大家都被岳珂蒙騙了,大家全都是傻瓜,只有八百多年以后突然冒出來的像“寒江雨雪隱”那樣“滿罐子不搖半罐子晃”的人渣丑類和時代怪胎才是才能出眾的聰明人!
岳珂曾經遭到政敵的控告,并受到迫害。南宋紹定六年(1233年)正月十五,岳珂門生鎮江郡守韓正倫張燈以慶元夕,岳珂應景作詩曰:“駕軺老子久婆娑,從聽笙歌擁綺羅。十里西涼憶如意,百年南國比流梭。吞聲有恨哀蒲柳,紀節無人廢蓼莪。寂寞丹心耿梅月,挑燈頻問夜如何?”這本是一首懷舊傷時之作,不料卻被無恥小人韓正倫借之誣害于朝,請治岳珂譏諷朝廷之重罪。韓正倫原為岳珂門生,因未曾受岳珂提拔,沒想到他竟然夾私誣告陷害老師,真是人心不古,自古有之。紹定六年冬,岳珂因此被罷官,接著歸隱廬山。
按照“寒江雨雪隱”的說法,岳珂還是一個不怕死、不要命的傻瓜,他竟然膽敢冒著殺頭(甚至株連九族)的巨大危險,公然偽造資料來欺騙南宋朝廷,去挑戰南宋史官(一群專業的權威史學家)的判斷力和史學水平!而南宋朝廷和南宋史官竟然看不出岳珂所呈送上來的資料的漏洞!
但是在相互傾軋的官場,岳珂的政敵竟然沒有拿岳珂書中的漏洞來大做文章(比如,控告岳珂偽造資料,欺騙朝廷,——這可是欺君大罪),——這可真是怪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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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
《鄂國金佗稡續編校注》是著名歷史學家王曾瑜先生的心血之作,將其他史籍中有關岳飛的資料搜羅窮盡,除非考古有重大發現,否則有關岳飛的史料也都在此一編之中,如果還有什么疑問缺漏,只能通過推演和想象來補充了。
岳飛父子慘遭奇禍,沉冤難雪,身有數百血戰之功,而命送刀筆之下,家人流放期間,或者就得出結論:弄槍桿子的終究斗不過弄筆桿子的,所以自三子岳霖開始,就發奮于文墨,以為以此方可以雪先人之奇冤,洗門庭之大辱。這種對自身遭遇的解讀,固然有其慘痛經歷的切身體會,卻也并不完整準確。就像左宗棠為駱秉章師爺時曾斥罵其某部將“忘八蛋”,被引為奇恥大辱,認為左宗棠跋扈只是因為他是舉人,所以教訓子孫發奮讀書科舉,孰幾可以報仇雪恨。其實,秦檜與左宗棠的得意,并非僅僅因為他們擅長文字,以為自家刻苦讀書也成為大文豪就可以勝過他們,不過是一種誤會而已。
但不能說岳家致力于文墨就沒有用處,這部煌煌巨著及其影響就是明證。以愚觀之,后世論說岳飛,基本不出岳珂此書,固然因為材料的缺乏,卻也主要由于岳家文筆的老到,少有破綻,令人信服。一般子孫記述先人,只能當作野史傳聞,備正史之不足,但是像岳珂此書為歷來史學家所尊重者,并不多有。當然不無修正存疑之處,主要是岳珂刻意回避乃祖岳飛與宋高宗的矛盾,甚至把凡是宋高宗不利于岳飛的言論,一概斥為秦氏偽造“玉音”,但就當時而言,不難理解,更不應苛求責備。
岳珂的辯才,在《吁天辯誣錄》里展現的淋漓盡致。岳珂之辯,是把別人誣加給岳飛的種種罪狀,原文引錄,然后正面辯駁,沒有絲毫躲閃回避。愚以為這才是堂堂之陣正正之旗的“辯誣”,遠勝那種游移閃爍其辭的鳴冤叫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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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夢旅人”評論(有個別改動):
岳飛在后世自然是無限榮耀的,但在岳飛冤案平反之后,岳家后人為了替祖輩正名,嘗的辛酸不知有多少。
雖然我一直認定對岳飛的評價不是WS皇帝們能說了算的,追什么官定什么謚都不過是他們的作秀,貶也好褒也好,乃至后世的捧也好歪曲也好,說到底都是為了政(和諧)治;然而看著這樣比想象中還要艱難的平反歷程,看著皇帝們的吝嗇扭捏模樣,還是不由得心里發堵。
翻看岳珂的《金佗稡編》,這明明是有很多原始材料和有理有據的考辨嘛!可惜現在岳黑太多,再加上一些喜歡標新立異的人跟風,金佗便被污蔑成信不得的書(要黑岳飛,必先黑金佗),NC們不加考證就憑空臆斷、信口雌黃,NC們的思維就是:“孫子替爺爺歌功頌德的書也能信?”——害得不少宋粉岳粉在跟岳黑們拍磚的時候輕易都不敢引金佗為證,好像岳珂真是只會不顧事實地吹捧貼金的孝子賢孫似的,杯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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