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者最近在閱讀亞里士多德的《政治學》,這是公元前325年根據對希臘158個城邦(國家)政治法律制度的調查結果寫成的,這是古希臘第一部全面、系統地論述政治問題的著作。亞里士多德在書中論述了城邦(國家)的目的、起源、產生、衰敗及保全的原因,政體的分類、變革和維持,理想城邦及其構建,公民的教育等。
從人類歷史發展視角,我們會發現,一些在2000多年前就已經整明白了的政治常識,今天我們居然還在“犯糊涂”;公民在2000多年前就已經獲得了的一些基本權利,今天居然還不敢奢望;一些在2000多年前就已經解決了的社會問題,今天居然還成為長治不愈的頑疾……面對2000多年前的古人及其政治文明,難道我們不應該汗顏嗎?
?米達斯的“點金術”
《政治學》第一卷第九章說:“誠然,家財萬貫的人也會為食物焦慮,就像寓言故事里的米達斯(Midas),他是希臘神話中的弗里吉亞王,貪戀財富,求神賜予點物成金的法術,酒神狄俄尼索斯滿足其愿望。最后連他的愛女和食物也都因被他手指點到而變成金子。他無法生活,又向神祈禱,一切才恢復原狀。”
看看那個時候,人們就已經認識到金錢不是萬能的,對財富的追求應該適可而止,過度貪婪會招來嚴重后果。再看看當下,呈現出無官不貪、貪得無厭的無恥局面,所貪之巨,鈔票以億計,黃金以噸計,女色以百計……難道我們不應該汗顏嗎?
?每個人都應是城邦的管理者
第二卷第二章說:“每個人都成了管理者,共同享有治理權才是市民的正當權益(無論從政是好是壞),盡可能地像這樣,人人輪流,在退居之后亦能享有平等待遇。因此,要保持經常更新和輪換,一部分人實行管理,另一部分人服從管理,這樣就不會導致一些人永遠居于同一職位、干同樣的工作的局面。”
看看那個時候,人人享有管理城邦(國家)的權力,享有平等待遇。再看看當下,一些當權者,搞裙帶關系“家天下”,享受著超級特權,而且還要把權力一代一代傳遞下去;即便一些憲法賦予人民的基本權利,也只是寫在墻上,掛在嘴上,就是不落實到行動上……難道我們不應該汗顏嗎?
?彩禮陪嫁成為均分財富的手段
第二卷第七章說:“所有立法者都是從實際出發,有些人把人世間產生爭執及暴亂的原因歸結為財富問題。卡爾西登(Chalcedon)的費勒亞斯(Phaleas)最先提出通過均分財富的辦法預防這種危機。他認為在一片新殖民地區實行均分制要比在既有的國家里推行容易得多。另一個更為快捷的方法則是在操辦婚嫁時,富有的那方只出陪嫁不收彩禮,而窮困的那方只收彩禮不出陪嫁。”
看看那個時候,已經通過行政手段正確引導婚嫁習俗,調節貧富差距。再看看當下,女孩子相親一開口就問:有車嗎?有房嗎?彩禮幾十萬有嗎?有的臨到娶親的日子還要追加幾十萬,因為女方還有弟弟要結婚……婚事妥妥地變成了一種“買賣”,而我們的職能部門不作為,放任自流……難道我們不應該汗顏嗎?
?子女數不應超過財產的承受限度
第二卷第七章說:“限制財產的同時還應該控制各家子女的數量,一旦子女數超過財產的承受限度,法律就將失去作用。除去破壞法規、富人等級淪為窮苦大眾之外,處于不幸中的人們還極有可能激起社會暴動。財富均分制給政治性社會帶來的影響,即使是古代的立法家也看得一清二楚。”
看看那個時候,已經懂得了計劃生育,以經濟條件為前提。再看看當下,面對國家人口基數急劇下滑的局面,職能部門一味地鼓勵生二胎、生三胎,不但不設法從根本上解決上學難、看病難、住房難、養老難等基本民生問題,反而硬生生地把這些民生問題做成了賺錢的“買賣”,百姓不堪重負。有些年輕人算是看明白了,堅決拒絕生二胎、三胎,甚至拒絕結婚生子,因為他們不希望把自己所受“四座大山”壓迫之苦傳遞給下一代……難道我們不應該汗顏嗎?
?行政人員當由民眾選舉產生
第二卷第八章說:“至于行政人員,當由民眾選舉產生。當選的人負責三類事物:一般性公共事務、外國僑民事務和孤兒撫恤事務。”
第二卷第十章說:“而在斯巴達,人人擁有成為監察官的選舉權,每位公民都有獲選最高職位的機會,民意擁護體制,維護政體。”
第六卷第四章說:“政策提供了第一類民主政體的條件,群眾(公民)獲得了應有的政治地位,所有公民一律享有選舉和監察行政人員以及出席審判法庭參與審議事務這三項權力。”
看看那個時候,已經賦予公民基本的當家做主的權利,包括選舉行政人員的權利和行使檢察權、審判權,甚至平等享有“獲選最高職位的機會”。再看看當下,有些權力擁有者,出于維護個人或小集團的“一己私利”而頑固拒絕從古至今被實踐反復證明的政治文明成果,民主選舉成了走過場,或者被上級指派……難道我們不應該汗顏嗎?
?應該把收入和支出做成明細表
第五卷第八章說:“為了避免侵吞公款的事情發生,財產的轉移必須讓普通大眾都看到,并且把賬目的復本收藏在不同的個人、社區和部落手中。”
第五卷第十一章說:“他(僭主)必須要表現出很關心公眾的收入,而且不能做那些浪費錢財的事。如果讓人民看到自己上繳的血汗錢都被浪費在美人、外邦人和伶人之流的身上,他們都會變得憤怒。他應該把自己的收入和支出都做成明細表,因為這樣看起來就像是人民的管家而不是僭主了。他是整個城邦的主人,也沒有必要擔心自己會缺錢花了。他征稅看起來顯得是為了城邦可以面對戰爭的不時之需,他應該把自己當成人民財產的守護者,而不是財產的擁有者。”
第六卷第八章說:“一個城邦有若干部門,其中眾多的部門需要處理大量的公款,因此,應該設立獨立的財政機構,專門負責其他各機構的賬目收支及稽查。”
看看那個時候,已經實行了城邦(國家)政府和領導干部個人財產“公示”制度。再看看當下,官員財產申報與公開制度提出38年了,居然一直通不過。為什么?據說是因為擔心官員財產數額巨大“嚇”著老百姓;政府花納稅人的錢想怎么花就怎么花,“寧予友邦不予家奴”,老百姓不僅沒有支配權,就連知情權都沒有;政府機構臃腫沒錢發工資,于是整天算計著老百姓的口袋,巧立名目收取各種費用,荒唐怪誕,聞所未聞……難道我們不應該汗顏嗎?
如果面對2000多年前的古人及其政治文明,能夠引起當下我們汗顏,說明我們的良知尚未泯滅。汗顏之后應當引起我們反思,正視現實,以“自我革命”精神,研究制定對策,改善政治生態。人民政權理應回歸人民本性,回歸人民當家作主,堅持人民是創造歷史根本動力的歷史唯物主義基本觀點,充分尊重人民主體地位,把維護好、實現好、發展好最廣大人民根本利益作為國家政策制定和實施的核心原則,作為一切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尤其要重視解決好教育、醫療、住房、養老等民生問題,從而激發廣大人民群眾的熱情和積極性,共同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而努力奮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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