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國家人社部、廣東省人民政府、湛江市人民政府:
湛府(1999)5號文第五條(一)規定:“到私營企業工作的國家機關……人員,關系脫離原單位……保留國有干部身份”。而湛江市人社在辦理我執行該文后的退休時,對抗5號文以上規定,以“雙標”先后裁定:“陳土生同志調往企業工作……關系脫離原單位,屬企業干部。”更甚的是,強權給我辦理了職工身份退休(見以上文件復印件)。
我原來是湛江市政法委辦公室主任職務。積極參加了機構改革機關人員分流,我執行了市政府5號文件后,在辦理退休時,湛江市人社的主事人,對我同一事實和理由一案,歷經十年信訪過程,他們都是形式主義,有選擇性地執法,先后十多次作出6種不同性質、相互矛盾的處理。把響應政府號召的我,等同被判刑勞改的干部一樣處置。用同額款買15年工齡領養老金。既混淆社會矛盾,又欺壓了群眾,嚴重影響了黨和政府聲譽。
在漫長受冤痛苦的期間,我依法通過各種渠道(除開未有向法院提請訴訟外)不斷向市、省、國家三級四套領導班子和主要領導,信訪、紀委、監察、政法等部門掛號郵寄書面報告,以及在人民日報《我向兩會捎句話》《領導留言板》小程序反映了訴求,甚至進入了《行政復議》程序,最后都沒得到解決問題,信訪過程出現如下四種狀態:
一、多數掛號郵件均被有關部門截胡,按內部規定分流處理,無法送達主要領導,以至領導不知不罪。
二、很多掛號郵件,收文單位稱不屬他們的業務范圍,故不予受理。
三、更多的掛號郵件,收文單位已簽收,但無聲無息無下文,報告材料到此一遊走過場!
四、有的掛號郵件被收文單位按流水作業程序,退件給市人社應對,最終依舊不變!
怪不得市人社主事人理直氣壯對我說:“你告到哪里都沒用,最后還是由我們處理”。至今,機關呈現事不關己,高高掛起,明哲保身,但求無過的形態,沒有任何一個部門接信后進入認真調查實情而解決問題;更沒有任何一個人敢當面過問此事的真相,只是委婉告知我:“你想辦法找上級領導批了紙條,我們就敢辦理!”我的情況正如原市府領導的所言:五分鐘可以審批,繼續兌現已被執行的5號文規定的政策辦理好的事情,卻被人社主事人搞得亂七八糟!
我是一個有黨性的共產黨員,我們以前為了國家和人民的利益可犧牲自己的一切!我不是無理取鬧,我的訴求是有市政府的文件為依據,合法合情合理,理應受到法律的保護,奇葩的是,現今社會各部門接到訴求后,沒有一個黨員干部敢正面主持公道,維護政府制定文件的政策,他們見到我就象遇到新冠疫情!我執行了政府文件反被冷落和打壓,我心里在流血!我的血可寫自傳!我想發問:
一、我執行5號文時,原市政府財政局按規定已向我發給2年一次性工資25816.86元作生活補助。現今,市人社主事人辦理我的退休,就以“雙標政策”,自始至終不面對歷史現實,不落實5號文規定:“其檔案工資升兩級……保留國有干部身份”的政策,大石壓死蟹打壓群眾!人社主事人回避、篡改市政府文件規定的做法是否應有個合理的解釋,免至造成社會矛盾!
二、我響應市政府號召參加機關人員分流,有5號文規定的“升兩級工資和保留國有干部身份”的獎勵政策。市人社主事人“政治獨立”不執行該文獎勵反而對我懲罰!把我等同勞改的干部一樣懲處的行為!應否出具法律依據,負起法律責任!
三、以前,我們執行公務時,是以政府的文件為依據,有理有章。市人社主事人以自己的話語權和觀點有選擇性執法,對我作出6種不同性質的書面裁定,是否要對我作出6種的實質性處理或是隨便說說而過?如此任意對我作多次多種處理,甩鍋、推責群眾,我有感被戲弄!不知社會有何反映?!
四、在我們社會主義法制的國家,我不知道可到哪部門講事實、擺道理、持正義,維護合法身份和權益:我真盼望能遇到普京式領導的關注!
解鈴還需系鈴人。我走投無路,總結我訴求的方法,現只好行政對口找人社的上級主管部門和領導部門,進行業務對接申請督辦,要求昭雪平反了!盼望得到首長的關注和重視!懇請首長參照湛組通(2002)62號文精神,以及辦理離崗退養、停薪留職等機關分流人員退休的做法,批準按湛政(2014)43號《關于給予陳土生同志落實政策辦理退休的請示》辦理我執行湛府(1999)5號文后,歷史遺漏的退休問題。
我是有共產黨信仰的干部,我在有命之年,一定堅持黨的理念!如跳水女王全紅嬋所言:有夢想就去追!為實現維護黨紀國法的尊嚴,維護人民的合法權益而奮斗終生!
報告人:陳土生 敬上
電話:13729107099
2024年9月3日
「 支持烏有之鄉!」
您的打賞將用于網站日常運行與維護。
幫助我們辦好網站,宣傳紅色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