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川區政府2021年4月發布了《臨川區人民政府房屋征收決定公告》(臨府征公字[2021]第1號)及附件《撫州市中心城區2020年度棚改征收補償方案》,啟動實施撫州市中心城區2020年棚改項目。2021年8月底,撫州市政府領導到有關現場調研后,就突然以資金不足為由,口頭通知各級部門,統一暫停簽約,進而導致該棚改項目一直爛尾至今。這對社會造成了巨大危害和負面影響,詳述如下:
1、撫州市政府在沒有提前發布公告,也沒有經過合法流程下,就直接長期暫停簽約,單方面中止棚改流程的行為,導致該棚改項目一直爛尾至今,這對撫州市各級政府部門的公信力造成了巨大負面影響。同時還直接違反了《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償條例》第四條以及第三十條規定。
2、造成了巨額國有資產流失。該棚改項目目前已簽約并獲得棚改補償的超過 2780 戶,已經支付貨幣補償資金近15億元。外加實物補償折算的金額,兩者相加,撫州市政府為之所付出的國有資產估計應該接近20億元。但是,撫州市政府雖然收回了這2780 多戶棚改房的所有權,卻由于還有1100余戶未簽約,直接導至市中心城區的棚戶區改造這一根本目標,至今陷入死局。那些已征收的2780 多戶棚改房,基本上都因其所在樓房尚有少數未簽約戶的存在,從而使撫州市政府根本無法拆除那些棚改樓房,真正收回其所占土地所有權,再進行整合上市流通,最終完成棚戶區改造目標!而這幾年來,隨著房地產泡沬破滅,撫州市中心城區土地價格和房屋價格也呈不斷貶值之勢。因此,撫州市政府簡單粗暴中止棚改流程的做法,直接造成了巨額國有資產顯性和隱性流失!(以上數據參見江西省委民聲通道工作室信訪處理意見書: https://weibo.com/ttarticle/p/show?id=2309405004888135565583 )
另處,這次棚改項目,由于撫州市政府單方面違約在先,在很大程度上已經喪失了棚改恢復后采取強制措施的法律基礎。可以預見,縱然今后棚改重啟,必然產生大量棚改戶漫天要價或成為“釘子戶”,他們甚至可能對撫州市政府單方面違約行為提出行政賠償要求,這些都極可能加大此項棚改的經濟成本!
3、嚴重侵犯1100余戶未簽約棚改戶的合法利益,形成巨大社會不穩定因素。對于那1100余戶未簽約棚改戶,撫州市政府當前做法是,只要他們選擇或改選房屋產權調換補償,就可以隨時簽約。這不僅直接侵犯了那些棚改戶的合法選擇權,更是在變相逼迫他們選擇房屋產權調換補償,從而為房地產商消化庫存。棚改本是國家一項“惠民工程”和“民心工程”,撫州市政府對兩種補償方式區別對待的行為,說明他們根本沒有為棚改戶服務,而且完全在為房地產商服務!
而那1100余戶未簽約棚改戶,他們不知撫州市政府何時重啟簽約,其中很多戶都已按棚改方案要求銷水銷電,早已搬遷。其棚改房長期空置,對他們造成巨大經濟損失。這些棚改戶大多數是選擇貨幣補償的棚改戶,他們至今都不知道,他們何時才能象其他大多數已簽約棚改戶那樣獲得合法補償。棚改長期爛尾形成的這種社會不公平現象,只能造成巨大的社會不穩定因素。
4、撫州市政府暫停簽約的做法非常草率。至今為止,撫州市政府都沒有正式下達暫停簽約的文件。撫州市政府各級政府部門,當初完全是通過層層口頭傳達的方式,突然暫停該棚改項目至今。基層棚改辦根本無法向要求簽約的棚改戶,出示暫停簽約的合法依據。
5、形成重大房屋安全隱患。由于該棚改項目長期暫停,其中很多棚改房原來就是危房,其房齡較長,原本就破舊不堪,目前大多數樓房中都僅有少數幾戶人家居住。這些棚改房隨著時間延長,腐損程度不斷加重,從而形成重大房屋安全隱患。而該棚改項目實施后,至今已過數年,也沒有聽說相關房屋安全部門對這些樓房進行檢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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