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看到同城一網友微博《江西省網絡信訪平臺難道形同虛設嗎》,內心深感震撼。沒想到,江西省網絡信訪平臺真是形同虛設,對于該網友的信訪件,竟然層層轉發后,未作任何處理和答復,就直接結案了之!不知其它省的網絡信訪情況是否同樣如此。詳情如下:
這位網友曾在2023年12月26日通過江西省委民聲通道,通過錄音證據對其信訪處理意見書的內容提出質疑(參見:http://www.mstd.gov.cn/MSTD/person/toCityLoad.action?areaCode=362500&itemCode=202312272830&searchCode=782871 )
該網友對江西省委民聲通道上面的草率處理結果非常不滿,認為其根本沒有履行職責。故此又在2024年2月22日在江西省網絡信訪平臺上,對江西省委民聲通道這一沒有認真履責的行政行為進行了投訴。從網友博文所貼的信訪辦理流程截圖看,該信訪件被江西省信訪局轉送到江西省辦公廳,同時抄送到撫州市信訪局。然后就由撫州市信訪局抄送到撫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辦理。次日,該信訪件在沒有得到調查核實,也沒有任何單位出具信訪處理意見書的情況下,竟然直接結案了!
而《信訪工作條例》第二十八條規定:各級機關、單位及其工作人員辦理信訪事項,應當恪盡職守、秉公辦事,查明事實、分清責任,加強教育疏導,及時妥善處理,不得推諉、敷衍、拖延。各級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與信訪事項或者信訪人有直接利害關系的,應當回避;
第二十九條規定:對信訪人反映的情況、提出的建議意見類事項,有權處理的機關、單位應當認真研究論證。對科學合理、具有現實可行性的,應當采納或者部分采納,并予以回復。
第三十一條規定:對信訪人提出的申訴求決類事項,有權處理的機關、單位應當區分情況,分別按照下列方式辦理:(六)不屬于以上情形的,應當聽取信訪人陳述事實和理由,并調查核實,出具信訪處理意見書。對重大、復雜、疑難的信訪事項,可以舉行聽證。
? 對照上述《信訪工作條例》規定,江西省網絡信訪平臺完全形同虛設,相關單位和部門在上面的所作所為似乎根為沒有受到《信訪工作條例》相關規定約束,甚至可以為說是為所欲為!這樣的網絡信訪平臺,難道不是在作秀嗎?國家有必要花費巨資打造這種作秀的平臺嗎?!恐怕他們所依仗的,就是信訪者根本無法通過法律途徑,對他們的所作所為進行追責吧!
友網微博參見:https://weibo.com/ttarticle/p/show?id=2309405004546979266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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