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娛樂圈炸了一樣,什么吳亦凡都美竹,什么于曉光秋瓷炫,什么周玄毅譚小姐,簡直烏煙瘴氣,也正應了那句評語:現今的娛樂圈,如同糞圈,看誰更惡臭。
這里面,最熱的當然是吳亦凡事件。
具體情況,想必大家這幾天已經通過不同渠道看到過了。
我對娛樂八卦沒啥興趣,這里就不再贅述前事了,之所以也來寫寫吳亦凡,是想談談我從這些表象之后讀到的信息。
一、 資本的嗅覺最敏銳
從出道開始,吳亦凡的負面新聞一直很多,也不是第一次被人曝出什么私生活很爛了,否則加拿大炮王、電鰻這樣的外號從何而來?
但之前每次被錘,都少有什么大動靜,吳亦凡合作代言的那些品牌,也沒有什么反應。
唯有這次,15個代言及合作品牌全部和吳亦凡劃清了界限。
雖然只是暫時的,但也可以想到,這些資本方一定是從這里面嗅到了極危險的信號,才不得不如此迅捷的忍痛割袍斷義。
甚至于,事件剛發生的時候,有網友推測,資本方一定是充分評估,覺得吳亦凡此番“平安渡過”的可能性很小,所以才會兩害相權取其輕。
但如果有人因此而樂觀地覺得,吳亦凡此番必定涼涼,那就太天真了。
原因嘛,請看下一條。
二、 高度警惕娛樂資本化
吳亦凡的背后,不是一個人,而是一大片的利益共同體。
自古而來,要打倒某個“個體”都不是太難的事,但要想動搖其背后的利益群,堪比登天。
斗贏一個地主,阿凡提就行,要消滅地主階級,卻要成千上萬人付出生命的代價。
《第三次浪潮》這本書里,歸納了人類有史以來的力量形態,暴力、金錢、知識。
資本代表的就是金錢的力量。
資本進入娛樂圈,早已不是什么新鮮事。
資本的逐利性和娛樂圈巨大的資金體量幾乎是一拍即合。
在資本的暴力席卷下,無論用什么手段,包裝也好、選秀也好、綜藝也罷,甚至是審丑、炒作也可以,快速地推出代表流量的偶像,然后快速收割。
資金回籠、流量耗盡,就又換下一批。
馬克思說,資本當有百分之二十的利潤就會活躍起來,何況是娛樂業這種利潤可能超過百分之幾百,百分之幾千的領域呢?
你只要想想,像楊超越之類兩年前還無人問津的“服務員”,現在可以代表過億的價值,就知道這個的誘惑力有多大了。
娛樂圈的資本力量之強大,早已超出了絕大多數人的想象。
它永遠躲在后面,而是把各路光鮮亮麗、眼花繚亂的流量明星推出來,你想看什么就給你看什么,你想聽什么樣的話就讓明星說什么樣的話,你想要什么樣的人設就做出什么樣的人設來。
所以,資本絕不會允許吳亦凡這么輕易倒下,幾十個億的生意呢,開什么玩笑。
而另一方面,即使吳亦凡這次真的倒下了,只要土壤還是這個土壤,就一定會再生出什么X亦凡出來。
三、 官方為什么還沒出手?
很多人都在問這個問題,動腦筋想想就知道,就目前的形勢而言,根本就還是娛樂八卦的范疇,這樣的內容,你翻翻香港那些狗仔花邊新聞報紙,哪天沒有?
如果官方輕易下場,結果被吳亦凡拿到有利證據搞了個翻盤,會非常難以收場,反而損害自身威信。
其實這里面,最重要的,就是都美竹到底掌握了什么東西?
在整個過程,這個19歲的小姑娘,雖然很有勇氣,但也非常缺乏策略。
話說得太死,事卻留有余地。
一方面是威脅吳亦凡24小時后見分曉,把自己的退路斷了,結果卻并沒有拿出什么更有力的證據來,讓許多人覺得“她的槍里沒有子彈”;
另一方面,又給了吳亦凡團隊充足的時間,去公關其他可能真正掌握“子彈”的人。
一來一去,形勢反而開始逆轉,搞得吳亦凡團隊說話底氣越來越足,好像越來越有恃無恐。
這種情況下,官方更不好出手了。
毛主席說過,打就要打痛。
想以一己之力,掀翻一個五千萬粉絲、背后代表幾十上百億利益資本的流量明星,是一定不能只憑一腔怒火的。
都美竹其實只要真的能提供,哪怕一點點吳亦凡方面觸犯法律的證據,官方一下場,這場仗也就打贏了。
偏偏直到現在,還沒有。時間拖得越久,對吳亦凡越有利,本來他們就愿意大事拖小,小事拖了。
如果不能找到法律依據,那么說到底,也就只能從私德上去指責吳亦凡了,而這也需要有較為充分的證據,而不是微博間的罵戰。
但至少,我是說至少,從私德上能給吳亦凡明確一個“敗壞”的定位,官媒只要下場,吳亦凡也足以涼了。
畢竟,昨天已經有官媒開始發聲了。
四、辯護律師總是找得到的
腓特烈二世說過:如果你喜歡別人的東西,就把它拿過來,辯護律師總是找得到的。
在這場事件里,居然有人指望,吳亦凡團隊里會有人良心發現,出來指證。
這大概是對人性最大的誤解。
整個吳亦凡團隊的人,利益都同吳亦凡高度捆綁,你指望他們掀了自己飯碗,然后指著自己說:我有罪?(如果吳亦凡真的違法犯罪,團隊里的人不可能置身事外)
掃帚不到,灰塵是不會自己跑掉的。
你見過幾個貪官懸崖勒馬、回頭是岸的?這兩年主動投案的,基本都是巡視過去了,下屬被查了,繃不住了。
可能也有一些吳亦凡的圈內人,知道一些信息,而且也不擔心吳亦凡出事牽扯自己,但如無必要,這些人也不會出來趟這渾水,免得惹火上身。
只有一種情況下,我估計他們會站出來“錘破鼓”,那就是《讓子彈飛》里說的:誰贏幫誰。
只有確定吳亦凡真的糊了,再不割席恐有后患的時候,他們才可能會站出來。
至于那些愿意收錢幫吳亦凡公關的團隊和某些大V,這就更不奇怪了。
辯護律師總是找得到的。
《讓子彈飛》里還有一句名言:黃四郎的錢不是錢啊!
強烈推薦,讓子彈飛申遺。
五、最后總結一下。
娛樂圈的事情,真的就是一池子污水、渾水、糞水,沒有最臟只有更臟。
正常情況下,關于娛樂圈的事情,我一個字也不愿意寫。
但就像官媒說的,吳亦凡的事情弄到現在,已經不是簡簡單單的娛樂八卦了。
他的背后有資本,有利益集團。
更重要的是,他是一種反向價值觀的體現。
你去看看他的那些腦殘粉的言論,去翻翻那些流量明星超話下的留言,三觀都會被顛覆。
堪比邪教了。
你只要想想,吳亦凡一個加拿大人,微博粉絲5000萬,能影響超過加拿大總人口的中國人,就會覺得,他所代表的拜金、逐利、腐化、縱欲的價值觀,腐蝕性有多大。
這樣的人,占據大家大量的關注度和公共空間,卻帶不來任何有價值的,正能量的東西,不是垃圾是什么?
垃圾不清理,時間長了,就變成占據公共資源的垃圾場了。
要知道,現在更值得關注與上熱搜的,是鄭州的特大暴雨與受災同胞!
吳亦凡,以及吳亦凡這樣的明星不要有。
把他們包裝出來的資本更不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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