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我寫了題為《已經發出來卻無法轉載的文章,為什么?》的帖子(見http://bbs.tianya.cn/post-828-1005212-1.shtml),結果,卻被某網站的博客管理者以“敏感”的理由給扣留了。
使我感到十分奇怪的是:10月18日,我寫的題為《當違憲行為能夠得到公眾公開自由批評的時候》的帖子(見http://blog.tianya.cn/blogger/post_read.asp?BlogID=4960076&PostID=68295509),卻居然被這個網站博客管理者給放出來了。
兩相對比,我在后面這個帖子中所說的事情要比前面那個帖子中的事情嚴重的多,只不過前面那個帖子中的事情稍微涉及到某位現任領導人罷了。
試想,究竟是當違憲行為得不到公眾公開自由批評的時候,領導者的責任大呢?還是領導者某個做法不當其后果更為嚴重呢?想明白了這兩個問題孰輕孰重,再點開上面的兩個網址去看看那兩個內容很短的帖子,自然就會明白我為什么會對這兩個帖子的不同命運感到奇怪的原因了。
如果你沒有去看這兩個帖子,也許你會覺得我是在這里講“黑話” ,但這都是被“敏感”這個特色所造成的啊!
對于顛覆了憲法的那些人不去敏感,卻來敏感偶然涉及到的某位領導者的某個不當做法,這難道不是把民主集中制與法制對立起來了嗎?
至此,我不得不說:還是把顛覆憲法的那些人稍微地敏感一下吧!
秦川牛
2014-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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