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實說,我只是一個七十多歲的黨外群眾,并不懂得多少政治與綱領的常識,但是,我覺得,在共產黨領導下的社會主義中國,黨的宗旨與共和國的憲法就應該是我們的政治綱領。
黨的宗旨是什么?當然應該是消滅階級壓迫與階級剝削,實現共產主義了。用什么去消滅階級壓迫與階級剝削?當然是要依靠工農群眾用階級斗爭的手段去消滅了。這一點,即便是在現行憲法的序言中,也有著這樣明確的文字:【在我國,剝削階級作為階級已經消滅,但是階級斗爭還將在一定范圍內長期存在。中國人民對敵視和破壞我國社會主義制度的國內外的敵對勢力和敵對分子,必須進行斗爭。】
眾所周知,在毛主席、周總理等老一輩無產階級革命家為我們所制定的憲法尚沒有被修改之前,鄧小平先生還提出了四項必須堅持的基本原則(1979年3月30日,鄧小平代表中共中央在北京召開的理論工作務虛會上,作了題為《堅持四項基本原則》的講話,第一次提出了四項基本原則)。
然而,請大家仔細想想,在憲法被頻繁修改之后,鄧小平先生所提出的四項必須堅持的基本原則還表現在哪里呢?倘若是堅持了共產黨的領導的話,怎么可能會有“黨政分開”“一把手說了算”“買官賣官”等現象呢?(筆者特注:某些人連高尚全們召開的旨在反對共產黨的新西山會議都不批判,他們哪里還會真心實意地去堅持共產黨的領導呢?他們只是要用共產黨這個牌子去欺騙黨和人民群眾罷了) 倘若是堅持了社會主義道路的話,怎么可能會有私有化、兩極分化、工資雙軌制等現象呢?倘若是堅持了無產階級專政的話,怎么可能會將工農群眾重新變成弱勢群體呢?倘若是堅持了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的話,怎么可能會讓早就被消滅了的壓迫與剝削大肆泛濫,以致群體事件頻繁爆發呢?又怎么可能會讓毛澤東思想邊緣化了呢?倘若憲法的頻繁修改是為了更好的把憲法作為行動綱領的話,那么,現行憲法中的第一條、第六條、第九條、第十二條、第三十五條,在不同程度上的名存實亡又該如何解釋呢?
2012年12月4日,當首都各界在北京人民大會堂集會,隆重紀念現行憲法公布施行三十周年的時候,我不知道這個會議的參加者是不是認真仔細地討論了現行憲法的執行情況,倘若沒有認真仔細地討論現行憲法的執行情況,那么,這樣的紀念活動還有實際意義嗎?倘若是認真仔細地討論了現行憲法的執行情況,那么如今,現行憲法中的第一條、第六條、第九條、第十二條、第三十五條,在不同程度上的名存實亡究竟是更加嚴重了呢?還是得到了明顯的改善呢?如此重大的問題,在這次群眾路線教育活動中,是不是很應該讓人民群眾進行評議呢?倘若不讓人民群眾對此進行評議,那又說明了什么?
1982年12月4日所通過的現行憲法值得三十周年隆重紀念,那1975年1月17日所通過的憲法,為什么就不值得三十周年隆重紀念呢?對于共產黨的領導與社會主義制度來說,1982年12月4日所通過的現行憲法與1975年1月17日所通過的憲法,究竟是那一個憲法更好呢?如此重大的問題,在這次群眾路線教育活動中,是不是很應該讓人民群眾進行評議呢?倘若不讓人民群眾對此進行評議,那又說明了什么?
即便是現行憲法,倘若在執行過程中,沒有人為地將副條文當作了主條文去執行的話,怎么會造成私有制基本上取代了公有制,以及造成按官職大小、資本多少的分配形式取代了各盡所能按勞分配的原則呢?
我們如今已經有著六千多萬共產黨員,又有著十分龐大的專門從事政治工作、組織工作、紀律檢查工作的政工隊伍,倘若都能夠認真地對待黨的宗旨的話,別說是就根本不可能發生兩極分化,以及讓剝削壓迫泛濫的事情,就是讓資本家入黨作官的事情,也是絕對不可能發生的吧?更何況如今的以權謀私、貪污腐敗已經前腐后繼了呢?
至此,我還有很多的話想說,只擔心像這樣實事求是的帖子發不出去,所以,只好就此打住。但愿我們的每一個行動都能夠切實地納入黨和國家的政治綱領。
秦川牛
2014-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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