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主義蛋糕的正確分配方案
梁倫生
筆者曾寫過一文題目為《論腐與反腐中得與失的產業化可行性開發》,最先發在央視《網評天下》論壇內,同時又發到了新華網論壇內和人民網論壇內,現在查之都被刪除!意在竊取他人的勞動成果!但還有:http://www.yadian.cc/blog/26674/可見。《論腐與反腐及其對策》還有:http://www.wyzxsx.com/Article/Class17/200901/67320.html可閱!都有這樣一段話:
綜觀人類歷史,‘腐’與‘富’是唇齒相依的。而‘反’與‘窮’也是相輔相成的。在高度科學技術發展的今天,貧窮確在不斷的在增加。據聯合國統計,“全世界貧困人口從1990年的10億人增加到1995年的13億人,并且每年還以2500萬的速度遞增”[4]。這是由于科學生產力替代了人畜生產力的具體表現;是用先進的科學生產力來挖掘人類自然資源,比相當落后的人畜生產力來謀生存的人群要高出成千上萬倍的真實寫照。所以,利用科學生產力的人群的收入所‘得’,比利用人畜生產力的人群的收入所‘得’的物質財富,也自然而然地要多成千上萬倍。因此,‘窮’與‘富’的矛盾就自然的產生了。由于科學生產不可能生產自然資源的缺陷;加之科學自身在不斷更新換代等客觀因素。使‘窮’與‘富’這對矛盾,永遠也不可能消滅。所以,只有根據這一規律,盡力和諧、公平公正地達到‘窮’者數量和‘富’者數量盡可能的少,控制使之達到一定的平衡程度;盡力和諧調控平等,使‘窮’與‘富’平均值的相差額值盡可能的小。因而,又出現了如何定性‘窮‘與’富’的問題。自從人類有‘窮富’史以來,‘窮’是有標準衡量的,而富是沒有標準限制的。并且,衡量‘窮’的計算標準是以時間段來進行的。根據這一規律,就很容易得出要解決這個問題的透明平面控制平臺:“五層次宏觀和諧調控平臺”。
大家知道,‘窮與富’的劃分是用時間段年來計算的。即在一定時間段內,一個人能得到的財富值的多少來進行衡量的。“年平均純收入”和“年平均消費支出”是用來計算的具體依據。“貧困標準”是在一定時間內,衡量‘窮’的度量衡。通過一系列化的數據表示,就能體現出各種不公平的跡象:城鄉差別、工農差別、地域差別、官民差別以及社會保障差別等等直觀數據。因此,針對這些跡象所出現的問題,就能用直觀的“五層次宏觀和諧調控平臺”將這些社會問題透明化。既利于‘反腐’工作的進行,又利于‘反腐’的產業化開發,更利于社會和諧和社會進步。為了說明透明化的問題,更好地了解“五層次宏觀和諧調控平臺”的結構及運用等問題。先按下列分類法把“五層次”即:“救濟層”、“貧困層”、“和諧層”、“富裕層”和“富人層”。將五個層次依次進行,既科學,又客觀的具體分類(計算以家庭為單位)。
1、凡家庭人均年純收入在“我國貧困標準”(我國的貧困人口標準是農村人均年純收入為625元)與“國際貧困標準”(國際貧困標準是每天人均收入1美元)的平均值,即:[(625+366*8.5)/2=]1868元,再與“我國貧困標準”的平均值[(625+1868)/2=]1247元(這數稱為“窮頂值”)再加上本值乘以全國經濟增長總值以下,并在年均收入中減消全國人均消費值超出值后。凡家庭人均年收入在(負——1247+1247*全國經濟增長總值)之間數值段的人群層,統稱為“窮人層”,或稱為“救濟層”;
2、凡家庭人均年純收入,在“窮頂值”1247元以上,“國際貧困標準”年均收入(366*8.5=)3111元再加本值乘以全國經濟增長總值以下,并在年均收入中減消全國人均消費值超出值后。凡家庭人均年收入在(1247+1247*全國經濟增長總值—3111+3111*全國經濟增長總值)之間的數值段的人群層,統稱為“貧困層”;
3、凡家庭人均年純收入,在“國際貧困標準”(366*8.5=)3111元+3111*全國經濟增長總值以上,在“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值再加上本值乘以全國經濟增長總值以下,并在年均收入中減消全國人均消費值超出值后,數據段內的人群層,統稱為“和諧層”。例如:2000年我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6280.0元[9],那么,計算出“和諧層”數值段是(3111+3111*全國經濟增長值—6280+6280*全國經濟增長總值)之間的數值段的人群層,統稱為和諧層。
4、凡家庭人均年純收入在我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上再加上本值乘以全國經濟增長總值以上,在我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與我國“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的平均值(這值稱為“公平值”)。“公平值”與“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之和(這值稱為“富裕頂值”),再加上本值乘以全國經濟增長值以下,并在年均收入中減消全國人均超出值后,數據段內的人群層,稱為“富裕層”;例如,2000年,我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6280元;我國“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是2253.4元[9];平均值,即“公平值”是[(6280+2253.4)/2=]4267元。“公平值”與“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之和是(4267+6280=)10547元。那么,計算出“富裕層”的數值段是(6280+6280*全國經濟增長總值—10547+10547*全國經濟增長值)之間的數值段的人群層為“富裕層”。
5、凡家庭人均年收入在我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與“公平值”之和即“富裕頂值”再加上本值乘以全國增長值以上,并在全年均收中減消全國人均消費值超出值后,數據段的人群層,統稱為“富人層”。例如:2000年,我國“城鎮居民人均收入”是6280元[9];公平值是4267元;它們之和是10547元。那么,計算出“富人層”的數值段是:(10547+10547*全國經濟增長值—無窮大)。
還規定:以“公平值”與各層次平均值之比稱為“公平指數”。根據“五層次宏觀和諧調控平臺”的透明度,把腐與反腐置于光天化日之下。將‘反腐’中物質財富和精神財富的‘得’與‘失’以“公平指數”來進行調控,使腐者的物質財富和精神財富永固居于反腐者之下。也就是將腐者家境調節到“救濟層”,將反腐者家境調節到和諧層。
據此,我們先分析一下1998年—2004年[9]的“公平指數”。“公平值”依次是:3794元;4032元;4267元;4613元;5089元;5547元;6179元。
“富人層”依次是:9219元以上;9886元以上;10547元以上;11473元以上;12792元以上;14019元以上;15421元以上。
“富裕層”的平均值依次是:5688元;6048元;6400元;6919元;7634元;8321元;9268元。
“和諧層”的平均值依次是:4268元;4883元;4696元;4986;5407元;5792元;6267元。
“貧困層”的平均值是固定值:[(1247+3111)/2=]2179元。
“救濟層”的平均值是固定值:[(0+1247)/2=]624元。
“救濟層”的“公平指數”依次是:16.45%;15.48%;14.62%;14.99%;12.26%;11.25%;10.10%。
“貧困層”的“公平指數”依次是:57.43%;54.04%;51.07%;47.23%;42.82%;39.28%;35.26%。
“和諧層”的“公平指數”依次是:112.49%;121.11%;110.05%;108.09%;106.25%;104.42%;101.42%。
“富裕層”的“公平指數”依次是:149.92%;150%;149.99%;149.99%;150.01%;150.01%;149.99%。
由此可見,“救濟層”和“貧困層”的“公平指數”越來越小,表示越來越不公平;“和諧層”的指數除1998年以處,也逐步遞減,表示向和諧相‘反’的方向發展;透明的不公平,對社會的信用度也會越來越低;與和諧的差距也會越來越大;只有“富裕層”變化不大,表示滿足于現狀。總的趨勢是:‘反腐’的因素透明出越來越大的跡象。
三
根據世界銀行《2000/2001世界發展報告》提供的資料顯示,“在全世界60億人口中,有28億人每天僅靠不足2美元來維持生活”[4]。占世界人口總數的66.67%;有12億人每天靠1美元來維護生活”,占全世界人口總數的20%。而我國只有1.06億人,占我國農村總人口的11.5%。因此,可以分析一下我國的收入分配“公平指數”情況。
根據我國“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計算,2002年“全國9億農村居民總收入”是(2475.6*9=)22280.4億元。占“全國4億城鎮居民總收入”的72.31%,而人口是城鎮人口的225%,“公平指數”是60.62%。
根據我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計算,2002年“全國4億城鎮居民的總收入”是(7702.8*4=)30811.2億元,占“全國9億農村居民總收入”的138.29%,而人口只有農村居民的44.44%,“公平指數”是:188.61%。是農村人均的3倍多。
全國城鄉總收入是(22280.4+30811.2=)53091.6億元。“公平值”是4084元。城鎮居民人均收入是農村居民人均收入的311.15% 。是農村人均的3倍多。因此,城鎮1個人就占用農村3個多人的財富。而農村人的工作量又是城鎮人工作量的3倍以上。區域差別更是嚴重。就拿2004年上海市與重慶市、浙江省與貴州省來說。上海市與重慶市的“公平值”是(16682.8+9221/2=)12952元;全國的“公平值”是6197元;平均“公平指數”是209.0%;上海的“公平指數”是269.21%;重慶的“公平指數”是148.80%。比上海低120多個百分點。浙江省與貴州省的“公平值”是[(14546.4+7322.1+5944.1+1721.6)/4=]7384元;平均“公平指數”是119.15%;浙江省城鎮“公平指數”是234.73%;浙江省農村“公平指數”是95.92%;比城鎮低(234.7-95.9)138.8個百分點。貴州省城鎮“公平指數”是118.16%;貴州省農村“公平指數”是27.78%。比城鎮低(118.2-27.8)90.4個百分點。比浙江省城“公平指數”低(234.7-27.8)206.9個百分點。由此可見地區性差別相當的大。
所以,收入分配不公是造成‘反腐’的最大因素。是‘反腐’產業化開發的最有利條件。因此,對于腐者的“五層次”調節很有必要。全國一盤棋進行“五層次和諧調控”。使富裕地區的腐敗分子調節到貧困地區去。并且全家一人腐敗,沒收全家的一切財產,全家人口全部調節到貧困地區的“救濟層”中去,接受國家救濟。
上文雖然是論腐與反腐的,但切實可行地給出了社會主義公平的分配方案作為反腐的藥方!因為是在2005年底寫成的上文,所以,相關依據數字只算到2004年止。但被有關部門竊取本人的研究的勞動成果!2011年11月16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新聞辦公室發布的《中國農村扶貧開發的新進展》白皮書就是證據!他們不以為恥,反以為榮:
“二、扶貧開發的成就
十年來,中國農村居民的生存和溫飽問題得到基本解決,貧困人口的生產生活條件明顯改善,貧困地區基礎設施不斷完善,社會發展水平進一步提升,生態惡化趨勢得到初步遏制。
農村居民的生存和溫飽問題基本解決。國家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的提高和物價指數的變化,將全國農村扶貧標準從2000年的865元人民幣逐步提高到2010年的1274元人民幣。以此標準衡量的農村貧困人口數量,從2000年底的9422萬人減少到2010年底的2688萬人;農村貧困人口占農村人口的比重從2000年的10.2%下降到2010年的2.8%。”其中的“1274元”就明顯是竊取了本人的勞動果實——“窮頂值”“1247元”的結論!因此,一個社會主義的蛋糕正確分配方案的勞動成果被執政精英集團竊取而成了今天薄熙來和汪洋的“蛋糕論”之爭;成了執政精英集團招搖過市的資本!
2011年11月18日晚于三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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