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第二國民”
所謂國民:是指擁有國籍的國家主權構成者,及同一地域,同一國度,同一法律規范下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的人;就國度而言,具有祖國概念,民族概念,本民族文化概念的擁護者和繼承者。
“第二國民”是指那些擁有本國國籍,但主體人格并未擺脫地域性情感,而客體人格卻超越了地域性情感的人。也就是說,人身在本國而心卻在他國的國格性人格分裂者。
人的社會屬性,決定了人的人格存在及民族性人格和國度性人格的存在。這本來是一個國民最基本的屬性。那么,“第二國民”的地域性主體人格偏移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呢?從嚴格意義上來講,“第二國民”有別于漢奸賣國賊,但只要條件允許這類人是有可能演變成漢奸賣國賊的。
1840年第一次鴉片戰爭以后,洋人的堅船利炮使中國人從恐外,迷外,崇外,到思想文化方面的反思;從洋務運動到戊戌變法;從“師夷之長技以自強” 的改良運動到甲午戰爭的失敗,這些都無不寄托著那時中國人崇洋迷外的情結。《馬關條約》的簽訂加速了中國社會的半殖民化,于是,傳統文化遭到了質疑,“西學東漸” 的文化思潮開始泛濫。
“五. 四” 以后,學習西方科學與民主的文化思潮深入人心。有位大文豪曾經這樣告誡過青年:多讀外國書,少瀆甚至不讀中國書。在他看來儒家禮教中寫滿了“殺人” 二字。在那個激進的年代里,人們沉浸在將傳統文化一股腦扔進“歷史垃圾堆” 的豪邁中。
中國傳統文化從質疑到否定;從砸爛到徹底拋棄,都是當時知識界“崇洋迷外”者最大的歷史性無知!
失去了本民族文化歸宿感的人,勢必很容易遭到其它文化的侵蝕,勢必也就失去了民族自信心,也就更談不上民族自豪感了,同時也就失去了民族靈魂。其結果是:地域性主體人格偏移所造成的地域性客體人格分裂,由此淪落為“第二國民” 也就再所難免了。
抗戰期間由于日本的入侵,為很多“第二國民”營造了漢奸賣國賊的土壤。而今天的“第二國民”因為失去了這種土壤,其國格性人格分裂更加嚴重,以至于詆毀起自己的祖國和民族來,令人發指。他們的病態,就象王小東先生批判的那種“逆向種族主義”份子。
“第二國民” 也經歷了“崇洋迷外”,“崇洋媚外”,“崇洋蔑己”的三個階段。這三個階段各有不同,但也有相同之處,只是這三種“崇洋”形式在不同的階段都凸顯出不同的特征。“崇洋迷外”者的出現是那個時期落后與先進,挨打與被打的恐外心理所產生的疑惑,從而對西方先進技術及文化的迷戀,導致傳統文化上的否定和砸爛。“西學東漸”的文化思潮使很多留學生東渡日本,西赴美國及歐洲。丟掉了傳統文化的人們,勢必就會在學習西方文化的過程中走極端。
如果說“崇洋迷外”的心理是由恐外及對自已不自信的文化產生質疑和否定而造成的外,那么“崇洋媚外”就是盲目崇拜了。進入上世紀八十年代以后,改革開放使國門再次打開,伴隨著西方先進技術和管理經驗進入中國的還有如同洪水猛獸般的西方價值觀。向往西方生活方式,是那時很多年輕人的時尚。到國外去,到西方去,是那時人們追求美好生活的首選,所謂“一流走歐美,二流走澳加,三流四流東南亞”成了一種價值尺度,就連拉美第三世界的一些小國也成為了一種次選,似乎一到國外就如同進了天堂。當時有一句話常掛在人們的嘴上:外國的月亮都比中國的圓。那時有一個景觀是很多人都記憶猶新的:在很多外國使館,領事館前,每天都能看到排起簽證的長隊。人們似乎已經忘掉了自己是誰,更有甚者是急于忘掉自己是誰!
美國佬興奮地看到了和平演變的可能。第一個到過中國的美國總統尼克松曾經寫過一本書叫《不戰而勝》(新華出版社),他在書中談道:“當有一天中國的年青人已經不再相信他們的老祖宗的教導和他們的傳統文化,我們美國人就不戰而勝了。”
連美國人都明白中國傳統文化是他們“不戰而勝”的最大障礙,可是有些患有“國格性人格分裂癥”的所謂精英們卻在大呼: 中國大陸也應該象香港, 澳門一樣讓西方人殖民一百年。可是, 當五星紅旗在香港, 澳門升起的時候, 這些精英們臉上一定是火辣辣的疼。
從這個時候起,“ 崇洋蔑己”者大量的涌現出來,這里不乏美國佬的功勞。一方面他們收容法輪功,及一些反華勢力,另一方面向中國輸入大量的西方式的民主及所謂的“普世價值”, 加之很多出國熱中的海歸派(說明:有很多海歸是抱著和平演變目的回來的。這里持指),并沒有搞清自己為什么出國,而且有很多海歸派后悔當初的盲目,但西方價值觀已經根深蒂固了,甚至有很多人不知道為什么回來。一方面他們在國外是邊緣人,而且很難融入他國的主流社會,另一方面在回國后又很難適應國內的方方面面,加之已經形成的西方價值觀,其地域性人格分裂就可想而知了。
進入二十一世紀以后,中國的經濟得到了突飛猛進的發展,“第二國民”也出現了新的變化,從早期的恐外,迷外及后來的盲目向往,盲目崇外到現在的對西方偽民主及所謂“普世價值”的訴求,“第二國民”可謂也在與時俱進。今天出現的“第二國民”已經不是簡單的國格性人格分裂了,而是多重性國格性人格分裂。這一部份“第二國民”的痛苦是一般人無法理解的,一方面他們想做漢奸賣國賊條件不允許,另一方面因種種原因遭到他國拒絕,于是乎大造反民族,反國家言論來表忠心,具有諷刺意味的是,他國并不因此而買他們的賬,便曰:想當漢奸賣國賊拿錢來!(各種移民費用及條件),無奈感嘆道:“投錯了胎啊” 。如此不堪忍受的國格性人格分裂,憐也!憫也!
盡管“第二國民”的產生有著不同的歷史背境,但他們的共性是昭然若揭的。他們盲目的崇拜西方,向往西方;他們岐視愛國者,嘲笑愛國行為;他們蔑視中華民族,褻瀆中華文化,藐視中國五千年的文明史,更有甚者以他國人格自居。
“第二國民” 都是極端自私的。他們從來不會站在社會的角度,民族的角度,國家的角度看問題;只會站在自已的角度,他國的立場看問題。在他們的潛意識深處,只有權力沒有義務,從來就不會有人問問自己為國家,為民族做了點什么?在中國知識界就有一大批象國學大師錢穆先生所批評的一類,他認為,今天的中國知識分子,只接受了西方的權力觀念,沒有接受他們的宗教精神:只講個人權利,不講仁愛與犧牲。
無知型的“第二國民”更加荒唐可笑。一次聽一個“股民”大放厥詞:GCD就是利用股市把我們的錢賺走了,哪象美國的股市都是讓股民賺錢的!如此不懂經濟有縮水概念的賭徒心理,真是令人無語。
這些人,當他們帶上“第二國民”的有色眼鏡去看中國的時候,中國的一切事物都變得黯然失色了。
他們失去了辯證的,客觀的,歷史的分析事物的能力,他們看不到事物的兩面性,只是一味的神經質,偏聽偏信。在社會生活中,這些人往往會因為仕途,事業,工作,家庭等原因,及一時挫折,而產生不被社會重視的悲觀情緒,從而對整個社會產生消極意識,并混淆了民族,祖囯及社會現實的概念。這一部分人實際上是精神上的弱勢群體。
他們由于社會性創傷所造成的意識性創傷,而產生了國格性人格分裂。
更有甚者,由于持續的社會性創傷體驗,及持久的超地域情感,所引發的本地域情感障礙,并導致了對本地域民族傳統文化的排我性,其敏感程度,對社會上的所有不良現象,都上升到了對國家,民族,乃至于民族傳統文化的非價值取向來定論自己的價值觀。他們不可知的是已經走向了精神上的自殘及地域性人格分裂。
他們厭倦一切與中華民族有關的事物,這是“第二國民”的另一個特征。在極端西方價值觀的引導下,“第二國民”是潛在的和平演變的生力軍。盡管在抗日戰爭期間漢奸賣國賊很多,但在知識界與上層卻以留洋者居多。這些人的危害性最大。因為大部分漢奸賣國賊都是從“第二國民”演生過來的,這足以證明“第二國民”具有反民族性,反國家性,是現今中國社會極不安定的因素。
縱觀整個人類歷史,凡消失了的文明,其種族不被異化也被滅絕了。中國歷史上的金國,西夏及美洲的瑪雅文化等,都是這一現象的例證。清朝學者龔自診研究了大量的歷史得出結論:“欲亡其國,必先滅其史;欲滅其族,必先滅其文化。”
“第二國民”最大的危險性就其為中華傳統文化的叛逆者。在文化上他們已經把自己滅掉了。
為了使“第二國民”重建民族自信心,我們應該建設強有力的民族文化教育體系,宏揚民族精神及愛國主義精神。用中華民族優秀的歷史文化來抵御外來文化對中華民族的侵蝕。只有中華優秀的歷史文化,只能是中華燦爛的歷史文化,才是取代外來文化對人們情感歸宿及靈魂歸宿感的最有力的文化方向和途徑。
2011年8月11日
后記:“第二國民” 這一個概念是我在《警惕!大災之后的日本是條凍僵的蛇》一文中首先提出來的。當時我只是作為一種現象加以概括,后來在深入思考中發現,它是一股勢力,一個群體,一個有著危害性的群體。但大家都把他們看成漢奸賣國賊了,可這兩者是有區別的,于是我把它當作了一個命題來加以論述,目的是讓人們認識這一群體的可塑性及不確定性和危害性。由此來告誡人們,并區別對待這一群體,因為“國格性人格分裂” 也是很讓人同情的。
2011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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