侈談法治社會 空喊公平正義
----從北京科技大學段曉宇殺人案看司法的腐敗與墮落
河南法制報記者 程玉成 特約記者 郭路人
北京科技大學段曉宇殺人案,案發于2010年1月2日,至今已1年零9個多月。北京市一中院于2011年1月7日受理此案,3月4日開庭審理。段曉宇是心理變態的殺人惡魔、校園吸血鬼。她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犯罪性質惡劣,情節、后果特別嚴重,社會危害極大,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充分,司法機關理應以故意殺人罪判處其死刑。而北京市檢察機關卻要求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北京市一中院竟然超期審理,久拖不判,試圖突破最基本的法律公正和社會道德底線。由于沒有得到媒體和社會的廣泛關注,該案已被冰封雪藏了很長時間。今天讓我們分析此案,以了解首善之區北京的法治現狀,認識司法腐敗的嚴重危害。
花季少女慘遭殺害
2010年1月1日晚,北京科技大學機械工程學院工業設計系0801班女生段曉宇以過生日為名,約被害人同班同學趙秋瑞外出吃飯,凌晨入住預訂的七天連鎖酒店428房間。趁趙躺在床上不備,段突然拿起事先準備好的瑞士軍刀,朝趙同學頸部捅去,共捅6刀,造成被害人左側頸總動脈和頸總靜脈破裂,氣管被割斷。更令人發指的是,段曉宇開始見趙未立即死亡,便騎壓在趙的身上,用嘴去喝被害人噴出的鮮血。事發后,段曉宇叫來一男同學破壞了案發現場,密謀至天亮,然后向公安機關投案,當天被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刑事拘留,同年2月9日被北京市公安局正式逮捕。
被害人趙秋瑞是河南周口人,2008年她以優異成績應屆考入北京科技大學。在同學的眼中,她是一個陽光、漂亮、聰明的女孩。她不僅品學兼優,還擅長音樂,會拉小提琴。趙秋瑞被害時只有19歲,失女之痛使她的母親精神幾乎崩潰,每天到女兒墳前哭泣,瘦得皮包骨頭,讓人不敢相認。父親為給女兒伸冤,經常咨詢于有關法律部門,來往奔走于周口和北京之間。
“相約自殺和要求被殺”遭質疑
據同學介紹,段曉宇是北京海淀區人,上大一時認識了趙秋瑞,兩人很說得來。到大二上學期,段曉宇就從機械系轉到了工業工程系2008屆一班,和趙秋瑞成了同班同學。段曉宇父母離異,缺少家庭關愛,心理扭曲,嫉妒心強,有極端行為,有自殘傾向。
被害人趙秋瑞是獨生女兒,父母視若掌上明珠,經常到校看望。趙秋瑞成績突出,長相漂亮,在班上有更多的男生緣。在校環境保護組織,兩人職位相同,但每次開例會,趙秋瑞表現更積極,敢說敢做,比較有話語權。
段曉宇殺人動機究竟何在,其實答案不難找到。提前預定房間,帶有瑞士軍刀,殺人喝血,破壞現場,還有與其密謀的神秘男人。種種跡象表明,段曉宇殺人案很難排除嫉妒生恨、預謀殺人的嫌疑。
然而比藥家鑫“激情殺人、彈鋼琴式殺人”更離奇的是,北京公安機關經一年偵查,沒有找到令人信服的殺人動機,對自稱是趙秋瑞自殺遺書的電子郵件,受害人父母提出質疑要求查明該郵件的IP地址時,以查不到為由推脫了之。而后偏聽偏信殺人兇手為自己開拓罪責編造的謊言,竟然得出“相約自殺和要求被殺”的荒唐結論,出乖露丑,令人可笑。尤其不能容忍的是,有人竟散布謠言,肆意向被害人潑污水。什么“感情問題、女同傾向”,純屬無稽之談。
趙秋瑞的父親氣憤地說:“明明是他殺,竟然說‘相約自殺’,要說相約自殺,段曉宇咋沒死?說我女兒悲觀厭世,想一死了之,并要求段曉宇用刀先殺了她,簡直是癡人說夢!鬼都不信。孩子思想健康,積極向上,從小學到高中成績一直優秀,進入大學后更是積極參加校環保組織,還報考北大自學日語。元旦前夕,我去北京出差時,她還談其理想抱負;且元旦上午還與家人通電話,說正在復習功課,迎接期末考試,元月2號要去北京的姑姑家過節。后經同學證實,元月1號的那天下午,她還在宿舍學習到近六點鐘,根本就沒有絲毫自殺跡象”。
法律已墮落為保護殺人的工具
審視段曉宇殺人案,你會發現,司法機關對殺人犯的包庇非常露骨,甚至肆無忌憚。
殺人償命,天經地義。 依據“犯罪手段特別兇殘、情節特別惡劣、后果特別嚴重,罪行極其嚴重,社會危害極大” 的標準。段曉宇即使有自首行為,也應判處死刑。可北京市檢察機關完全站在了被告人一方,在民事賠償沒有達成協議,沒有取得受害人家屬原諒的情況下,僅憑一個被動的自首情節,竟公然在法庭上要求法院判處殺人兇犯有期徒刑。
北京市一中院置國家法律尊嚴于不顧,知法枉法。庭審前民事調解時,就向被害人家屬提出“多給些賠償,免于死刑判決”的要求,企圖以錢買命。 按照法律規定: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一審案件,最長不得超過三個半月,而此案從受理至今已8個月,北京市一中院久拖不判,超期審判,連法律的程序公正都不講了,談何公正判決。
司法機關為什么保護殺人犯,并千方百計地為其開脫罪責呢?
金錢作祟,法律必然墮落為保護殺人的工具。在物欲橫流的人情社會里,在營銷法律、出賣正義的理念下,“法律”“正義”全成了交易產品,“法律人”變成了“法律買賣人”。 法官無法無天,以私亂法已成為社會公害。明明是死刑罪,偏偏要判成無期或有期。其結果是受害人冤沉海底,永無出頭之日。
段曉宇是北京人,她有一個經商發財的好爸爸。面臨殺人償命的死刑結局,擺平北京司法部門,他一定會比為女兒在北京科技大學調專業更加上心,更舍得花錢。
段曉宇案如若從輕判決,不僅于法無據,而且違背天理良心,正義不能伸張,死者不能瞑目,家屬不能同意,社會不能信服。
段曉宇殺人案暴露出的司法腐敗,對那些侈談法治社會 、空喊公平正義的法學精英,狠狠煽了一記響亮的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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