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兵神圣 、不容侵犯”的幽默
不知從幾何時“軍事禁區”、“衛兵神圣、不容侵犯”的警示牌越來越多越來越凸顯地出現在許多城市軍隊單位的門口,乍一看似乎無什不可,但細一想來確是不妥,越琢磨越有點黑色幽默的味道。
盡管許多是純粹的家屬院,寫個“軍事禁區”勉強可以理解,“衛兵神圣、不可侵犯”就有些過分了。既然已經“禁區”,那么“神圣、不可侵犯”也用不著重復警示,更何況“衛兵神圣、不容侵犯”的悖論,似有唯我無他之嫌,意即:我“神圣”他或不神圣,我“不容侵犯”他或可以侵犯。問題是,這個“他”究竟是誰呢?細想了一下,這被宣示的對象可能分為三類群體:一是全體民眾。二是民眾中個別人。三是誰也不針對,只是給自己壯膽。
筆者想試著玩味并化解其中的意圖。
一;如果針對全體民眾,不可。首先咱人民大眾老實巴交,看到一臉兇相五大三粗的人還要躲著走吶,“禁區”自然不去,荷槍實彈“神圣,不可侵犯”的衛兵又怎敢冒犯!就是想犯,那又為什么呢?我兩代軍人之家,深知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的人民軍隊的性質及其為人民服務的宗旨。戰爭時期直到建國以來,這支人民軍隊與人們結成了真正的魚水關系,有了人民的愛戴擁護和支持,人民軍隊才從建軍始創至今一步步地走向勝利和強大。他們稱這支軍隊為自己的“子弟兵”、“親人”,而軍隊也一直告誡自己“老百姓是水,軍隊是魚”,將“為人民服務”作為軍隊的最高宗旨,為人民看家護院便是這支軍隊的重要使命,鑒于只一點,人民稱這支軍隊是偉大的、神圣的,軍隊以及它的衛兵的使命職責便由此而神圣。可見,人民軍隊向人民大眾宣示自己的神圣使命是對自己的鞭策、鼓舞,而在衛兵哨位旁向人民大眾宣示“神圣、不容侵犯”就十分不妥。本末倒置了。人民大眾是上帝,是最神圣的,但他們不會也不能人人掛個寫著“人民神圣、不容侵犯”的牌子。
二;如果針對民眾中的個別人,不必要。民眾中當然會有不法個例,就像軍隊也有不法個例一樣,老百姓總不能個個都在自家院門掛塊宣示“神圣、不可侵犯”之類的牌子吧!在某邪教組織的蒙騙下,個別群眾在天安門廣場點火自焚,咱們也不能在廣場豎起“廣場神圣、嚴禁自焚”的牌牌吧!再說,你就是針對個別人,可看的還是大多數民眾,而對想做亂的個別人能有多大威懾意義呢?所謂“防君子不防小人”嘛。就是想針對要搗亂的個案,你要打我,我就打你!“神圣、不容侵犯”與文革時期的“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不是有異曲同工之意嗎?作為一個整體的軍隊,“神圣”二字豈不是大打了折扣,確有市井打架之俗嗎!“神圣不可侵犯”大有“如敢于犯我將予以滅之”的意思,若如此,荷槍實彈的衛兵怎樣滅來犯者,可想而知,而如這只是對極少個例之人的,作為武裝的一方如此高調,既無必要,也不和諧。
三;誰也不針對,只是給自己壯膽,這可就是開玩笑了!咱那一身軍容加武器已然是最大膽了,還能怕了誰不成!戰爭年代對付“神圣皇軍”日本鬼子,不畏死的人民摸他的哨,打他的黑槍端他的炮樓什么的那是有的,那時別說鬼子拄著根兒槍,就是扛著炮,該挨打還是得挨打。可人民軍隊是咱老百姓自己的神圣的軍隊,每個軍人都是咱自己的子弟,別說侵犯,真有膽敢冒犯的,人民能不沖上去制止保護和捍衛嗎!
看來,以上三類都不是,實際上也沒那么多的意思。既然沒那么多的意思,豎那么一塊牌牌就真的沒意思了!
想必許多人都見過新華門吧,那可謂是中華第一門了,何等神圣!建國以來,它的門口經歷了多少事件與沖擊,可是那兒的旗幟永遠在飄揚,新華門一直平安聳立,六十多年的哨位旁邊從來沒有宣示什么“衛兵神圣、不容侵犯”之類,在門后的正中有一塊影背,那上面無比鮮明地寫著“為人民服務”!那是毛澤東主席的書法,更是中國共產黨和它領導的中國人民解放軍的神圣宗旨!
綜上所述,筆者認為:人民軍隊的神圣是來自它“為人民服務”的神圣,是來自人民擁護的神圣,是來自保衛人民的神圣,是人民心目中的神圣。作為軍人,“神圣、不容侵犯”是一定要在某一個地方大張旗鼓地宣示的,但不是在祖國的和諧社會里對人民宣示。
二零一一年七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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