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黨90周年前夕,5月25日《人民日報》發表署名“中紀聞”的文章《堅決維護黨的政治紀律》。文章中提到了胡錦濤總書記提出的“六個決不允許”。
據報道,胡錦濤同志于2008年1月15日在中紀委二次全會上做了重要講話,就反腐倡廉建設作了重要指示。胡錦濤同志在講話中指出,要充分認識新形勢下加強反腐倡廉建設的重要性和緊迫性。胡錦濤特別強調了政治紀律問題,并提出了“六個決不允許”,遵守黨的紀律,首要是嚴格遵守黨的政治紀律,各級黨組織和全體黨員必須強化政治意識,自覺遵守黨的政治紀律,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堅決擁護黨的集中統一,始終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六個決不允許是:一、決不允許在群眾中散布違背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的意見;二、決不允許公開發表與中央的決定相違背的言論;三、決不允許對中央的決策部署陽奉陰違;四、決不允許編造傳播政治謠言及丑化黨和國家形象的言論;五、決不允許以任何形式泄露黨和國家的秘密;六、決不允許參與各種非法組織和非法活動。http://baike.baidu.com/view/5226815.htm
這令人有耳目一新的感覺。長期以來,在公眾心目中,中紀委的任務似乎就是抓貪污腐敗的大案要案,似乎就是在行使反貪局的職責。這是一個重大誤解。黨的紀律檢查委員會,顧名思義,當然是檢查和督促黨的紀律執行情況的機構。而黨的紀律首先應該是黨的政治紀律。按照總書記的講話精神,凡是在群眾中散布違背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的意見、凡是公開發表與中央的決定相違背的言論、凡是對中央的決策部署陽奉陰違、凡是編造傳播政治謠言及丑化黨和國家形象的言論、凡是泄露黨和國家的秘密、凡是參與各種非法組織和非法活動的行為,都必須嚴厲查處并予以懲罰。中紀委決不是擴大了的反貪局,中紀委的最首要任務是維護黨的政治紀律。違反政治紀律的黨員,不管其職位有多高,都應該堅決清除出黨。
現實中有哪些“違背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的表現呢?從大的方面來說,最嚴重的表現就是違背“四項基本原則”。 1979年3月30日,鄧小平代表中共中央在北京召開的理論工作務虛會上作了題為《堅持四項基本原則》的講話。鄧小平在講話中將我們黨一貫所強調的思想政治方面的原則,科學地概括為“四項基本原則”,這就是“第一,必須堅持社會主義道路;第二,必須堅持人民民主專政;第三,必須堅持共產黨的領導;第四,必須堅持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并指出,“這是實現四個現代化的根本前提”。1987年10月,中國共產黨第十三次全國代表大會把“四項基本原則”作為重要內容寫進了黨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路線中。可是現實生活中,有很多黨的高級干部公然違背社會主義道路,公然違背人民民主專政的原則,公然拋棄毛澤東思想。他們把擁護毛澤東思想的群眾視為敵人予以“維穩”,他們“大力發展非公經濟”以對抗社會主義道路,這一批人能量很大,漸成氣候,如果聽任他們繼續為所欲為,人亡政息的危險就在眼前。這一批人比貪污受賄包N奶要危險得多。
從小的方面講,“違背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就太多了。比如泡制退休雙軌制,泡制形形色色的“雙軌制”以鞏固少數人的特權、危害群眾利益。比如不經過聽證也不先在小范圍試點就強行在國有企業中搞下崗失業買斷工齡產權轉讓以敗壞黨和政府在群眾中的聲譽離間干群關系。等等,等等。群眾中對這些行為的憎恨超過貪污受賄包N奶若干倍。
至于“編造傳播政治謠言及丑化黨和國家形象”,更是舉不勝舉。表面看似乎只是幾個小人物如袁騰飛茅于軾辛子陵在蹦達,其實背后推波助瀾鼓勵縱容的不乏其人。因此也更為陰險,也更為危險。
人民日報文章《堅決維護黨的政治紀律》說得好:“各級黨組織要組織廣大黨員認真學習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綱領、基本經驗,不斷增強黨的意識、宗旨意識、執政意識、大局意識、責任意識,提高政治敏銳性和政治鑒別力,時刻繃緊政治紀律這根弦,堅定政治立場,毫不動搖地堅持黨的領導,毫不動搖地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自覺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文章中還說:“黨的政治紀律是高壓線,任何黨員,不論其在黨內的威望和職務有多高,只要是違反了黨的政治紀律都應給予嚴肅的批評教育或紀律處分,對造成嚴重后果的,要依紀依法予以嚴肅懲處,決不姑息遷就。”
中紀委,應該切實負起責任來!
新聞鏈接:http://cpc.people.com.cn/GB/64093/64099/147289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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