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別強調所有制問題
——重溫《共產黨宣言》之一
樹是有根的,水是有源的。
任何理論都是有源頭的,任何事業都是有根基的,任何政黨都是有精神支柱的。
毛澤東同志曾說過,是《共產黨宣言》等3本經典著作,建立起了自己對馬克思主義的信仰,“我一旦接受了馬克思主義是對歷史的正確解釋以后,我對馬克思主義的信仰就沒有動搖過。”
鄧小平同志也說過:“我的入門老師是《共產黨宣言》和《共產主義ABC》。”
1884年8月13日,恩格斯在給格奧爾格·亨利希·福爾馬爾的信中指出:“研究原著本身,不會讓一些簡述讀物和別的第二手資料引入迷途。”
在建黨90周年前夕,重讀《共產黨宣言》,讓人感慨。
《共產黨宣言》里說,無產階級取得政權后,“最先進的國家幾乎都可以采取下面的措施:1、剝奪地產,把地租用于國家支出。2、征收高額累進稅。3、廢除繼承權。4、沒收一切流亡分子和叛亂分子的財產。5、通過擁有國家資本和獨享壟斷權的國家銀行,把信貸集中在國家手里。6、把全部運輸業集中在國家手里。7、按照總的計劃增加國營工廠和生產工具,開墾荒地和改良土壤。8、實行普遍勞動義務制,成立產業軍,特別是在農業方面。9、把農業和工業結合起來,促使城鄉對立逐步消滅。10、對所有兒童實行公共的和免費的教育。取消現在這種形式的兒童的工廠勞動。把教育同物質生產結合起來,等等。”
房地產商和某些官員對第1條不會同意。不管他們的命有多好,運有多旺,知識有多高,智慧有多深,手段有多巧,他們賺取的就是級差地租!否則,他們在極短的時間內就能夠積聚幾億、幾十億、幾百億的巨額財富,只能是癡人說夢。按照馬克思和恩格斯的觀點,(公有制土地的)地租應該歸國家所有,由國家統一支出,全民享用。而不應該由部分人、部分地方、部分單位占有。
資本主義社會都能夠實行征收高額累進稅和高額遺產稅,而先富起來的一部分人對第2、3條不會同意,他們會說:“私有財產神圣不可侵犯。”大家可以明白為什么富人不愿做慈善,“富二代”為什么可以那么牛。
漢奸、賣國賊會以人權的名義反對第4條。
金融利益集團反對第5條,國外勢力更是反對這一條。他們會用WTO來逼你就范。
出租車公司不會同意第6條。汽車運輸公司、航運公司、航空公司、火車站也要反對。
鼓吹自由市場經濟的精英要反對第7條,認為“計劃”就是“專制”,要讓萬能的“看不見的手”來發揮作用。實際上,他們推崇的是弱肉強食的叢林法則。
每年推出的一號文件都是針對第8、9條的,但“三農”問題始終是個問題,收效不明顯,根子在哪兒呢。
關于第10條,一些地方的一些學校自今沒有落實好兒童免費教育,還在收取教輔費、試卷費、補課費和高額的擇校費或借讀費,主張教育產業化的人反對這一條。使用童工的現象也時有所聞。
遵循或違背《共產黨宣言》里的這10條,是姓資或姓社的試金石,是公有制和私有制的分水嶺,是無產階級執政和資產階級執政的本質區別。
《共產黨宣言》問世160多年了,并不會因時間的流逝而褪色,而是歷久彌新,始終熠熠生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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