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農民被強賣土地,失去賴以生存的生活資源
2;土地換錢,能圖一時之快,后人如何生存,子孫如何存活;
3;農業生產后繼無人,嚴重威脅糧食生產
4;由于強買強賣土地,利益集團圈地囤地,嚴重破壞生態平衡,導致自然災害破壞程度加劇;
5;由于土地大量被蠶食,農村僅剩老人小孩,村莊嚴重蕭條,治安形勢嚴峻,老人小孩易受各種因素傷害;
6;農村由于被賣田賣地大量小伙姑娘盲目被迫外出,無奈引發大量社會問題,被迫犯罪有之,被迫賣肉有之,更有一朝出走、亡命天涯;
7;所謂的建設新農村,農村城市化,其實只是圖面子的政績工程,絲毫改變不了農村的整體格局,試想少數的幾個什么新農村能夠改變西部以及窮苦邊區的農村面貌嗎;
8;由于無節制的房地產開發,嚴重的破壞了原本水渠縱橫,池塘遍布的水理格局,導致農村靠天吃飯無望,下雨就澇,停雨就旱,原來共和國強大的水利設施破壞殆盡;
9;房地產的亂象由于拋棄了“投機倒把”有罪的法制形態,以及金錢萬能的資本主義思想,加重了房地產市場的一片混亂,毫無節制的推高了住房的價格,擾亂了市場的經融秩序;
10;全國各級政府樂于賣地拆房為能事,因為其中有著巨大的經濟利益,更是衍生腐敗的致命因素;賣地拆房所帶來的巨大的進賬,可能為當地政府度過一時的財政危機,但是其所引發是罪孽是千秋萬代的,最可怕的是表面的地方政府一時的有錢,可能加劇地方政府與中央政府的抗衡性增加,最終會導致中央政令難出中南海。
回應“國土部:靠土地財政難于為繼,將縮小征地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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