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沒有原汁原味公布對個稅草案內蒙古劉朝陽公眾意見
這兩天,人大公布公眾對個稅草案意見,許多媒體轉載,有一段文字引起了多位朋友注意:“網上內蒙古劉朝陽留言指出,3000元起征點已經不低,立國之本是要保持形成穩定的寬稅基……”。他們垂詢我:“你提的3000元不符合民意”,“你的收入有四、五千,不繳稅多好,為什么不贊成起征點提到5000元?”我回答:人大重視一個普通勞動者的意見,很令人感動。但僅公布了劉朝陽對起征點意見“原汁”。我同時提出建立自然累進稅率,是以1%的為初級累進稅率的,強調一定要把稅率級次級距設置合理,這“原味”更重要,沒有公布,接著解釋了一番,竟然無不贊同!(網友們都知道,這一階段,我的文章《冷靜看待個稅起征點正確設置稅率級次和級距》有幸被媒體轉載,《個稅45%的稅率是個“大騙術”》闡明了35%稅率比45%還讓高收入多納稅等觀點)所以,我抽空整理一下,請大家品鑒?! ?/p>
一、冷靜認識個稅稅率級次設計的不合理
個稅草案征求意見,本身是對個稅征收依據提意見的,問題可以很簡單地概括“我國個稅征收依據還有什么問題”?
有!就是稅率級次級距不合理。特別是第三級稅率超過起征點4500元收入一下子就納稅20%,太令人痛苦了,沒轍了,前兩級稅率級距很好,但不設15%的卻導致現行稅收辦法的矛盾未解決——致命弱點,違背稅率逐漸提高之規律,從10%一下子跳到20%(而且25%這樣的中檔稅率不可思議地對應了最大級距26000元),對比現九級稅率20%超出起征點5000元,而修正案卻是4500元,折磨著7500元以上中等收入群,為躲避不合理,把起征點提到5000元反而發自這些人!
其次,多數意見把個稅起征點提到5000元,在預料之中,因為之前把個稅起征點提到5000元高喊成一片,特別是5000元的起征點是人大代表議案擁有著大量網上“粉絲” (網上稱提議案的代表“此前通過微博征集對此項議案的意見,得到兩萬多人次的反饋,個稅起征點提高到5000元被普遍支持”),本來提出5000元議案的來源就是網上,又在網上表決,結果不奇怪吧!(其實,我倒覺得181封來信到值得研究,嘻,當然包括我的)。但5000元輿論也影響人們思路。其實13億人大多數收入不足2500元,與個稅3000元起征點何干呢?
所以解決問題,既要有合理的起征點,更要有合理的稅率。憑良心講,改變個稅草案只要增加第三級15%稅率對應4500元的級距就可以了,將是納稅人歡呼雀躍的事情。這次失誤在于我們沒有厘清個稅存在的問題,認為級數多,沒研究設置合理性,硬性地“減少級次,調整級距”。所以,我呼吁個稅制定者們靜下心來,科學研究,不要去“算計”,而是要“計算”!
其實,取消15%,就是“算計”著與原來本來就不合理的九級稅率去比較,達到1.9萬元以上的納稅額比原來高出多少元目的?,F在我擔心如果設15%,又要“算計”取消20%稅率(這個稅率應該對應6000元級距,接下來25%對應7500元、30%對應9000元,繼續推算35%為最高邊際稅率比45%對高收入的力度還大,多好呀!參見《個稅45%的稅率是個“大騙術”》),從15%跳到25%,達到如2.45萬元收以上收入納稅比以前高的目的,那就大錯特錯了。上次是1.9萬元的分水嶺,這次是2.45萬元的拐點,到底什么是高收入,什么是中低收入,誰能說清楚?又有必要分得那么清楚嗎——越高稅率對應越高收入、越寬級距就已經分清楚了!
有的同志嫌我管閑事,我說:“我是個稅設計者的同齡人,雖不是專家,但是在基層搞了十幾年稅,擔任過十年包頭市政協委員,是經濟組成員,小組召集人,作為納稅人的體會也有一得,也許是專家們得不到的體會,同是60后、82大,他們的事我不能坐視不管?!边@回征求意見后,我就是要幫著國家和人民理出頭緒來,也希望專家們對真知灼見不要不采取,千萬不要硬著頭皮,老百姓提出的焦點集中在哪就在哪動一動,再把個稅留一些問題給后人去改,“三年以后再去討論”“可以在各省市搞試點,如果走錯了,可以重來”,這些觀點成了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鐘。改革三十多年了,還要搞試點,我們這代人不能落實科學發展觀的風采,很丟人的。
二、穩定個稅起征點3000元形成寬稅基是立國之本
人大征求意見時,我留言:“3000元起征點已經不低,立國之本是要保持形成穩定的寬稅基……。”這是“原汁”。因為我認為,隨著橄欖型社會的建立,國家將分配給工薪階層越來越多的薪水,工薪階層納稅人數逐漸增多正是橄欖型的體現。個稅功能理應發生變化既調節個人收入又為國家積累以保證公益事業。工薪階層如果得到越來越多薪水,按比例由低到高(注意:我說的是由低到高?。┫驀壹{稅,如果工薪層真成了納稅主體,不正說明工薪階層收入大幅度提高了嗎,工薪階層處在橄欖中間嗎?這也符合先富民后強國?! ?/p>
穩定3000元的起征點,讓低于5000元承擔一些低稅義務,首先是認為超過3000元收入的人還是少數,繳幾塊錢稅應該的;其次是基于以下幾點認識:
大家想一下,依靠納稅人掙工資的環衛工人3000元達到了沒有?考慮過他們的工資應該是多少了嗎?對國家而言,一旦大幅度提高起征點,國家的稅收減少了,國家怎么給他們逐漸提高工資?誰去掃馬路?即使是4583元的收入繳納83元,還剩4500元,對咱收入影響有多大?不想繳稅,只能說明咱是一點義務都不想承擔!不想讓低收入人得到實惠!
我還想問一下提出高成本地區的起征點更高的人們,高成本地區物價高、房價貴,但考慮稅后收入了嗎——從事同一工作,高成本地區收入可能是4583元,低成本地區可能是3527元!4583元的收入在起征點以上并沒有讓全部拿出,而是占低比例的83元,還剩4500元比落后地區稅后多1000元,對生活有多大影響?
更重要的一點是,高成本地區政府需要的財政資金也高。簡單舉例,高成本的起征點提高到4000元,那么4583元的納稅為29元;而低成本按3000元,3527收入納稅是27元??梢溃k一件低成本地區花27元能辦的事高成本地區要花40元,如果單獨高成本地區起征點提高了,那么11元的缺口誰出呢?如果高成本稅收不夠財政使用,高成本地區政府該怎么當家?這些地區公益事業誰來辦?沒有資金或辦不成,高成本地區公益保障減少了,低收入群不滿意了,那不是不穩定因素嗎?
起征點設在3000元,稅基寬,假設有2億人納稅,哪怕只有5元錢,也有10億元資金辦大事。國家也需要資金,個稅是國家的一個稅種,我們不能不理解國家的苦衷呀!從這一點來說,穩定個稅起征點3000元形成寬稅基是立國之本。我不贊成起征點高過3000,但我建議3000到5000元的繳低稅,比《草案》要低,這就是建立自然累進的稅率,是“原味”?! ?/p>
三、建立自然累進的稅率為富民之路
一個人超過起征點就納稅5%,也不幸福,所以超過起征點的稅率應該從1%開始。這個起征點就不應該太高,我提出了“要改變不合理的稅率”、建立“自然超額累進稅率”,讓超過起征點100元時納稅1元,去年7月20日在《人民政協報》登載了我的《突破個稅改革思維誤區》一文,恰好符合改革思路。
“自然超額累進稅率”是按照“自然數”累進的稅率,用通俗的話語來表述內容是:按1%遞增的稅率,n%的稅率對應n個百元的級距(n指自然數,最大建議設到45),形成自然累進。以3000元作起征點,以1%為起征,增加100元內時(3000元-3100元)稅率為1%;之后再增加200元(3100-3300元),稅率為2%;再增加300元內時,稅率為3%……依此類推,再增加n百元內時,稅率為n%。
自然累進稅率優點是收入少了少納稅,收入高了才多納稅;低稅率適用低級距,高稅率適用高級距,符合先富民后強國的說法。在操作它是簡單易行級數型稅率,數學模型相當簡單,建立稅表,設置計算公式比九級稅率要簡單!它是一個科學的稅率,是一個和諧遞增的稅率,是公平于民、利于國家的稅率,是中國人自己研究的稅率!
此外,我還建議采用整百元個稅計算制以簡化計稅操作。按照每增加100元計算一次納稅額(即完全沒有必要像過去一樣計較到元甚至是幾十元),不足100元的部分不計算,減少不必要的計算繁瑣。例如3100-3199元按照3100元計算只納稅1元就可以了。
各位網友們:采用自然累進稅率,3000元起征點即使在將來也沒有必要變,當你拿上3100元收入的時候,比收入不到3000元的人多納稅1元;當你拿上4000元收入的時候,收入比3000元收入多繳稅30元是不是納稅人應該承擔的義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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