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創: 龐祝 君
不久前一個晚上9時許,一位姓何的警官帶著一位中年男子出現在我的眼前。
中年男子說,我的女兒失蹤了,時間是上月的25日,我已經在家鄉報了案,何警官是與我一起來解救孩子的。
我問何警官準備怎么做工作,他說自己帶上公安局的介紹信等辦案手續,準備直接去找公安分局。
聽了他孩子的遭遇后,安慰一下他,晚飯后安頓他們在單位招待所休息,并交換了一些看法,準備明天開始尋找孩子。
我打開她們隨手給我的孩子照片,孩子的確漂亮,真像電視里的明星。心里就想著,要是她落到壞人手里,后果會有多慘?
第二天早上一上班,我將他們的手寫稿求助信原件和何警官的介紹信交給我們單位業務部門的窗口,值班的小薛一看是打拐的,登記完畢并要警官簽字后,隨即給市公安局聯系,市公安局給寶安分局通報,要我們馬上去寶安分局。
到了刑偵大隊的外協辦,文警官接待了我們,他給我們泡了杯茶后,請我們先坐坐,然后一轉身就根據我們提供的線索立即展開工作。
不一會,文警官過來了,他說,根據現在的情況,我們無法確定她的具體位置,只知道這個號碼是深圳,但在哪個區無法確定,下一步只有將電話清單打出來才能繼續查下去,并說上午已經有同事在市局辦事了,也已告訴他順便將這個電話號碼的清單一起打出來,你們先等消息吧,一有進展我馬上通知你們!
然后文警官將自己的手機告訴我們,還告訴我們這邊如有新情況立即告訴他。
電話清單出來了,根據通話記錄,這個號碼在深圳活動的時間很短,與深圳號碼的通話也很少,大多數是與深圳以外的號碼通話。
何警官隨即與上級取得聯系,聽候指示。
也就在此時,失蹤數日的李惠給她父親打來了電話,她說自己在廣州,并告訴了具體的地點。當時,父親沒有急于與女兒說太多的話,而是在警察的示意下告訴女兒,父親正與一位警察叔叔在深圳尋找她,叫她不要聲張,要沉著,明天就到她指定的那個地點接她回家。
次日早上,直奔廣州。
何警官在路上說,這次一起被拐走的還有另外一個女孩,也是她的同學,早幾天被我們從本省的犯罪分子手中解救了出來,這次是要看運氣了,因為到外地辦案情況很復雜,我們已做好了最壞的打算。
兩個多小時,便到了廣州孩子指定的地點,正等待著她的電話。
孩子的父親不打任何電話,怕占線孩子的電話打不進來。也就在此時,孩子的伯父知道消息后,也從珠海火速趕來,耐心地等待孩子的電話。
一直等到下午2時16分,孩子出來了,她就在不遠的一個電話亭打電話,他父親叫她快點往我們這邊跑,只5分鐘時間,她上了車,快速離開這個是非之地,驚魂未定,大家一句話也沒說,只顧一個勁往前走。
孩子的父親說,現在去火車站,如果有火車票就回家,如果沒票,就到珠海我哥家玩一天才回去。
何警官說不要到火車站去,說不定他們有人在哪兒盯梢呢,還是去珠海吧,這樣會安全點。
不去珠海到深圳也可以,因為說好了找到孩子后到我哪兒玩的,怎么……
她父親說,下次吧,龐哥你的大恩大德我一輩子也不會忘記。
我說這是小事,孩子找到了孩子沒事就好。
走了3分鐘的時候,他們追出來了,發現孩子在電話亭給她爸打的電話,接連打了幾個電話過來,但我們都不接,那種場面是多么的危險。
孩子說,由于之前只打過一個電話給爸爸,她也知道家里人都在找她,于是她就放風說,我爸爸媽媽不要我了,于是,他們就放松對她的看管,昨天出去買東西,快速給爸爸打了電話趕回來,就在逃離哪兒的時候,只有一個女孩看管她,她說出去買點零食吃,女孩以為沒事了,因為昨天出去她還回來的,放松了對她的看管,她到小賣部轉了一下就趕緊到公共電話亭給爸爸打電話……
何警官說,可惜這個犯罪團伙沒有及時打掉,不知道還會有多少受害,不過回去以后我會按照孩子提供的線索做到這些的。
我說,你就是當時與當地警方取得聯系,也不見得就可以打掉這個犯罪團伙,原因你比我還清楚。
何警官說,那也是,這些人的社會關系比較復雜,說不定這邊人還沒出發,犯罪分子那邊人就可能跑光了。
這是我第一次參與解救被拐的孩子,心潮十分沉重。
回來的路上,我在想,不管怎么說,這次算是慶幸啊,人找回來就是天大的好事,你看還有多少父母的孩子被拐后沒找回來的?又有多少人被拐賣后不愿意做非人的事情(比如賣淫等)跳樓以示抗議的?有的幾年甚至十幾年找回來后已經人不人鬼不鬼的,有的生了孩子后不想回老家了,還有少數受害者被逼與犯罪分子同流合污干起非法的勾當……
何警官給我來了個電話,說些感謝的話,我說這是自己應該做的,孩子找到是最重要的,我問孩子的情況怎么樣。
他說最近孩子要休息調整一段時間,她爸爸已聯系轉學的事情,準備轉到另外一所中學去念書了。
如今社會進步了,但是不少丑惡的社會現象依然存在,什么時候拐賣人口的事情才不會出現呢?學生被拐走,社會、學校、家長應該承擔什么樣的責任,應該怎樣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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