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皮條客的獄中懺悔
吳治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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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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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作者博客
聽說Z市發生了這樣一件事:一個嫖客在玩女人時心臟病發作就死在一家私人旅社的床上,小姐嚇得逃跑了,可是嫖客的家屬來停尸鬧喪,最后,這個那家旅社的女主人賠了嫖客家屬1.5萬元,那個女人也因涉嫌容留婦女賣淫罪也被當地公安部門關進看守所了。經征得該市公安部門的同意,在看守所里,我訪談了這位女犯罪嫌疑人。
她在看守人員的押送下來到監獄會見室,她40多歲,個子不高,腦后扎個馬尾辮,長相很一般。看守所監管人員告訴她,我是專程前來了解她容留婦女賣淫情況,要她老實地接受我的訪談,然后就離開了。
我和她隔著鐵窗坐著,她聽說我要采訪她當皮條客之時,嘴一撇來就哭起來了,先是一個勁地說她如何倒霉,運氣不好,撞上了嫖客死在她開的私人旅社里這事,她賠償了嫖客家屬1.5萬元不說,還被關進牢房,接著又說,她做了這樣的丑事,以后出去怎么有臉見人呢?
我與她慢慢聊,先從外圍談,漸漸地她吐出一些真實情況:她48歲,姓祁,人稱“祁嫂子”,初中未畢業,原是城邊的菜農,后在一家賓館當服務員,下崗后就利用自家房子開私人旅社,從事拉客容留婦女賣淫活動。
她說:她家房子每天收房費30元,賣淫女一天收費30—50元不等,從事賣淫的都是農村女孩,年齡大都在十幾歲至20歲左右。這些賣淫女孩大多數來自農村,文化程度一般在初中以下,高中生極少到她這樣低檔次的場合。
我問她:“這些農村女孩為什么出來干這事?”
她說:“一是這些農村女孩進城沒技術和知識,又沒本事,找不到工作,就去吃青春飯;二是這些農村女孩的家庭大都不和睦,賣淫的女孩大多數是父母離婚,或父母經常吵嘴打架、不和氣。在我那里賣淫的有一個農村女孩子,就是因為父親經常打她的媽,說她的媽沒有用,生了五個姑娘,不會生兒子,女孩跑出來為家里掙錢。三是女孩文化低,不成器。四是窮,大多數農村女孩是因為沒錢,干這行來錢快。有些農村女學生以此來掙自己的學費和生活費。也有的女孩是被騙或被強暴失身后,破罐子破摔,干脆做這個職業。她們大多數是瞞著家里人,對家里只是說出來打工,因為家里再窮,父母也不愿意女兒出來賣身。”
我問她:“你也是個女人,為什么要干這種事來坑害同類?”
她不語,最后咕隆了一句:“還不都是為了錢?”
我問她:你容留婦女賣淫已經就是犯罪了,為什么卻怪自己是倒霉、運氣不好呢?
她沉默了會才支支吾吾地說: “干這行當的‘嫂子’很多,她們還不是照樣在干嗎?我要不是撞上嫖客心臟病發作死在我旅館里這件倒霉事,也不會被公案局抓進來。這個行當里是黑吃黑,前不久一個嫖客從我家門前過,我招呼他進了我的門,結果隔壁的一家硬說這個嫖客的是他家的常客,說我搶了她家的生意,結果和我們打起來了,我的兒子也被砍傷了。隔壁鄰居家是地頭蛇,他們狠些,我斗不過他們,再也不敢和他們爭客人了。還有,干這行的嫂子,子女都不聽話,再想想看,也不能怪子女啊,屋里開著旅社,有的嫖客不顧影響,一進門就大聲嚷嚷:‘有沒有小姐?’有的當著伢們的面就動手動腳,你說,伢們天天看到這些事,哪有不受影響的?我的女伢就不成器,也不上學,跟著學壞,我實在沒辦法,只有把女伢往死里打,我自己也急得天天哭,真他媽的個鱉,弄到女伢不聽話,我說她幾句,她還罵老子!我這不是自己作孽嗎?把自己的女伢也帶壞了!干這個行當的嫂子們既破壞了人家的家庭,弄得很多家庭破裂,妻離子散,又害了自己的子女,我出去以后說什么再也不干這種缺德的事了!”
是“祁嫂子”被關進看守所后良心有所發現?還是她想表現好一點爭取法庭從寬發落?我不得而知,但從她口中,我得知她們坑害的都是一些年輕無知的農村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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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利永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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