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論述的是“關系”還是“命題”?
圍繞著“社會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的爭論。本以為,主要表現在理解上的,邏輯思維與辯證思維不同層次之間,產生出混亂引起的。
實踐對真理的檢驗,單純就邏輯的關系判斷,所得到的結論,一定是對“真理”的“肯定”或“揚棄”的判斷。顯然,邏輯思維方法用到了這里,無疑是錯誤的。
毛澤東是中國最偉大的哲學家。毛主席非常注重“內因與外因”的關系問題。說到底,毛澤東講“實踐與真理”之間的關系時,是辯證的關系。
真理是人們對事物內在規定的正確認識。內在規定只能依靠一定的外在條件,才能發生作用。當合乎于真理的實踐作用于真理,真理才能發揮出她的偉大力量。所以,真理對于實踐,同樣是事物內因對于外因的關系。不能因為內因對于外因的質變而失敗,內因就不“重要”了,就不“正確”了。就實踐對于真理而言,它們之間不是“否定”或“揚棄”的關系。
真理對于社會實踐,是條件與規定的“孵化”。只是“孵化”的條件特別重要,所以成功的條件只能是成功“孵化”的“唯一標準”。什么是“標準”?標準是認識的客觀(特性或規范)“參照”。這些“認識的參照”就是真理在實踐中的一個個內因通過外因而發生作用的“足跡”。只有當真理同人類活動一起,參與到社會實踐中來,真理才會鮮活起來,并揚棄謬理的誤導,發揮出真理的強大生命力。
我們可以這樣來說,如果“社會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說給“邏輯思維”人聽的,那么,這個命題不完整。如果這句話是說給“辯證思維”人聽的,這一“關系”而不是“命題”就是正確的。
總之,毛主席這句話指的是“關系”問題而說的,而不是“命題”問題。30年前的那篇“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的文章,就是寫手把毛主席的這句話當成一個“命題”,由錯誤的手段把毛主席的原話,引出一個錯誤的命題,為他們錯誤的路線的執行,引出一個錯誤的理論。這就是修正主義理論貫用的伎倆。
可以說,“貓理論”已構成“禍國殃民”罪!
在剛剛發生的“錢明奇事件”,無論怎么樣,錢明奇是在用自己的生命檢驗一種反抗對今世的影響。“錢明奇事件”就成了(正反兩方面)的一次“實踐檢驗”的“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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