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被刪帖了,我已經記不清楚被刪了多少次帖。剛開始覺得不舒服,甚至憤慨,次數多了時間久了,就習慣了。現在已經可以很淡定的對待刪帖。而且,居然有光榮感產生。這么說吧,如果你是個嚴肅認真的作者,你在網絡發帖從來不違反憲法和法律,從來不無病呻吟,也從來不造謠生事,更不進行人身攻擊和人格侮辱,可是你的帖文卻從來沒有被刪過,那證明你是個失敗的作者。因為你寫的帖文不痛不癢,既沒有切中時弊,也沒有讓某些人產生要跳起來的感覺,你的帖文不如不寫。你即使想讓人家刪帖,人家也不會刪。能夠被刪帖,也是不容易的,不具有認知價值的帖文,提不出獨特見解的帖文,人家甚至不屑于刪。所以,產生光榮感也可以理解。
我有個朋友,退休多年了,參與過群眾維權,寫過維權文章,還把維權文章發到網絡論壇上,因此被當地警方上門“交流和了解情況”。朋友不服氣,給警方的上級寫信說:你們要了解這么點子事,能不能白天來?(當時是晚上約11:00);能不能打個電話來?能不能只來一個人、兩個人?(當時共出動9人,分成兩撥,一撥到朋友的居住地,另一撥到朋友的戶口所在地)。警方回復說:我們是依法執行公務,請你理解。而且,上門警察語言文明,態度和氣,沒有破壞你的名譽的主觀故意。收到警方回復,朋友笑了,立刻又給警方去了一信說:你們的回復中說到“沒有破壞你的名譽的主觀故意”,那你們就想錯了。這么說吧,如果我因為盜竊、詐騙、賭博、涉黃涉毒而被警察上門調查了,我會覺得很沒有面子,在鄰居面前抬不起頭來。可是,我因為參加維權而被警察上門調查,則警察每上門一次我的光榮感的就增加一分,我在群眾中的威信就增加一分。這點請你們放心,我絕對不會產生“名譽被破壞”的感覺。—— 朋友之論深合我心。在這一點上我和這位朋友是相通的。
然后再回到刪帖的話題上來。我對刪帖從憤慨變成淡定,進而有光榮感產生,現在呢,則又有責任感產生了。我的責任感是這樣的:每被刪一帖,我就把被刪帖文的原稿放到專門的文件夾中保存起來,還要注明被刪的日期和時間,在哪個論壇上被刪的。我是這樣想的:如果今后有機會,有可能,打算出版一本《田嘉力被刪帖文選集》。也許,若干年以后,人們會看到被刪帖文所抨擊的現象得到了糾正,帖文中所預言的事情成了事實。也可以讓后來的人們從這些被刪的帖文中知道,曾經有人是怎么公然踐踏憲法和法律的,中國的法制建設曾經走過多么艱難曲折的道路。可是,我但愿這本《選集》不會出版,我愿被刪的帖文越來越少,根本不足以匯集成一本書。倘如是,既是我個人之幸,也是當代社會之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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