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 孫千鈞棒 《從毛澤東為右派定性的“雙六標準”,看反右擴大化的責任在誰》
—— 原文載于:烏有之鄉 2011-5-18
樓主,我跟你是同時代人,1957年反右派斗爭時當時我也是中學生。我的一個歷史老師因為對教師的職業發了幾句牢騷就被定為右派分子,最后跳蘇州河自殺。當時批判他的大字報貼在學校的走廊上(注:別奇怪,上海在57年反右時就有大字報這種形式了)。這是我懂事以后遇到的第一個有感性認識的政治運動。因此,關于反右,曾給了我很深的印象。以后,聽說劃右派是有指標的,所以在我的思想上反右擴大化的根源是這個形而上學的工作方法問題。今天看了樓主的文章才明白,反右擴大化還有政策上的原因。我不想同樓主討論反右擴大化的責任在誰的問題,這由歷史檔案去解密。但我認為研究歷史不必過分看重個人的歷史責任或個人的歷史貢獻?! ?/p>
在樓主披露的1957年10月15日 中共中央《關于劃分右派分子標準》通知中我先看到了第一條中的一句話:“但是在右派劃得多了,需要改正的單位,必須注意保護群眾和積極分子的熱情和正義感,不要使人產生‘反右派斗爭過火了’的錯誤印象”。錯了就是錯了, “保護群眾和積極分子的熱情和正義感”是借口,保護官僚面子是實質。作為領導講話,可以看作這是“領導藝術”,作為中央文件就缺乏實事求是精神了。毛主席在解放初期的肅反工作中,有過“有反必肅,有錯必糾”的政策?!凹m錯”還要羞羞答答嗎?。接著,下面一句話也是:“有些中右分子有過不利于社會主義的言行,但是不夠右派,如果當作右派斗爭了,現在不要當眾宣布對他的批判是錯了,因為既有錯誤言行就應該批判”。同樣缺乏承認錯誤改正錯誤的實事求是精神,實質也是為了保護官僚的面子。
再看劃分右派分子的標準,即 “六劃”:
“凡言論、行動屬于下列性質者,應劃為右派分子”,開宗明義就把“言論”作為定罪依據,開了以后在司法實踐中因言獲罪的先河?! ?/p>
六條中,把“反對或攻擊共產黨和人民政府”關于經濟(如工業化、統購統銷等)、外交的基本政策、人事制度和干部政策;否定社會主義革命和社會主義建設的成就;否定“五大運動”的成就;惡意地攻擊共產黨和人民政府的領導機關和領導人員、污蔑工農干部和革命積極分子;“蓄謀推翻某一部門或者某一基層單位的共產黨的領導”;反對民主集中制等等均列為右派的定性依據?!《^“反對”、“攻擊”、“否定”、“ 污蔑”等的標準怎么掌握?全憑當權者對“社會主義”和“黨的領導”的理解及良知了。文件把對黨和政府的所有政策同“社會主義”基本制度劃等號;把“某一部門或者某一基層單位的共產黨的領導”同“黨的領導”劃等號。這樣一來,把群眾對黨的具體政策不理解,因而說了錯話,或黨的某一干部提了意見,甚至揭發了上級領導的犯規行為,均可以作為“反黨反社會主義”言論,被打成“右派”。所以,這個文件正是反右擴大化的政策根源。也是造成以后黨內外民主生活不正常的重要原因?! ?/p>
雖然在“ 六不劃”中有:
“在根本立場上并不反對社會主義和黨的領導,而只是對于局部性的工作制度,局部性的不屬于根本原則的政策,工作中的問題,學術性的問題,共產黨的個別組織,個別工作人員表示不滿,提出批評的人,即使意見錯誤,措詞尖銳,也不應劃為右派分子;同樣,在根本立場上并不反對社會主義和黨的領導,而只是在思想意識上有某些錯誤的人,也不應劃為右派分子?!边@樣的規定。然而,既然有了上面“六劃”的標準,“六不劃”也就可以任人解釋了。加上劃右派有了“指標”,并把這個“指標”同所謂“政績”掛起鉤來,反右擴大化,以至歷次政治運動中把很大一部分人民內部矛盾當做敵我矛盾處理也就不可避免了。
1959年9月16日 ,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布《關于確實表現改好了的右派分子的處理問題的決定》,到12月底,全國已經摘掉右派分子帽子的有28165人,占右派分子總數439305人的6.4%。但這一“決定”并沒有否定近50萬右派是擴大化,相反,倒是默認了反右擴大化的事實?!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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