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世清:中國主流經濟學批判(6)
——評陳志武宋鴻兵之爭
金融屬于經濟系統的高端;金融衍生品的遠期合約、套期保值、價格發現、信用約束、風險回避功能,說明市場越來越立體化、系統化、主體化、自覺化,市場的自發調節功能越來越讓位于自覺調控。
金融衍生品本身是經濟系統的整合器、經濟系統功能的催化劑,而不是投機的工具。把金融衍生品當作投機工具而片面長足畸形發展,必將形成金融泡沫,而走向金融衍生品功能的反面。金融衍生品工具可以回避投資性風險,但不能回避投機性風險。由于它的融資杠桿作用,可以通過強化、擴大泡沫來擴大與強化投機風險。
金融衍生品的創新、多樣與多元化,同鼓勵投機是兩碼事。不能把金融衍生品的套期保值、價格發現與風險逥避功能歸功于投機。投機是配置經濟學中“風險越大機會也越大”理論的產物,本身是強化風險、制造風險的催化劑,而不是逥避風險;這和本質上控制風險的金融衍生品創新在功能上是對立的。投機行為和金融衍生品功能相互抵消,是金融衍生品的異化,只能造成社會資源的浪費。
宋鴻兵先生在《貨幣戰爭》1-2兩本書中,正確地看到了金融危機背后的根源是投機,但他卻把投機歸咎于金融衍生品的創新功能,鼓吹要回到金本位、銀本位,這不但如陳志武先生說的,是開錯了藥方,而且是開歷史倒車。但陳志武先生在《金融的邏輯》一書中卻把金融衍生品的創新功能僅僅定位為“人們可以按照自己一輩子的收入來安排消費和投資”,從而促進消費,促使“中國經濟從目前的投資型驅動轉為消費型驅動”,也同樣沒有看到問題的本質。
金融衍生品是中性的,既可以拿來投機,也可以拿來投資。如果拿來投機,只能擴大風險、并產生多米諾骨牌連鎖反應,產生經濟危機。如果拿來投資,就可以回避、分散風險,通過杠桿原理以小博大、融通資金。是投機還是投資,要看它的根扎在投機還是投資上面。
要使金融衍生品工具發揮其穩定型經濟的作用,避免其成為投機的工具,必須使其建立在再生型經濟基礎上。這就要求金融衍生品工具成為宏觀調控的手段,成為虛擬經濟向實體經濟轉化的環節,既不能放任自流,也不是僅僅成為促進消費的手段。
如果說,宋鴻兵先生只看到金融危機背后的投機根源,陳志武先生也只看到投機根源背后的“制度結構”,即“金融化水平超出了制度架構所能支持的容量是危機爆發的原因。而這次危機的原因主要是交易鏈條過長、CDS市場太過分散等原因造成的”。他們一個更多地看到投機的主觀因素(陰謀論),一個更多地看到投機的客觀因素(制度論);就他們二人都停留在把金融危機歸咎于金融衍生品過度投機使用、都未看到金融危機背后全球經濟增長方式轉變、經濟發展模式轉軌的歷史必然性來講,他們二人的關系可以說是“五十步笑百步”的關系,沒有本質的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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