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露秘密或真相是需要某些條件的:1,當事人,2,知情者;3,機要人員等。了解秘密或真相是需要某些能力(條件)的:1,對當事人稍了解;2,對知情者略了解;3,有某種獨立思考的判斷力。草民沒有這些條件中的任何一個,因此:無密可揭。
想了解秘密或真相,很可能受好奇心驅使;好奇心也許是激發探索、進步的動力。某些人也許利用這類探索的動力,以提供“真相”來滿足好奇心;這類“真相”往往以“批露、挖掘”為名而拋出,使之提高真實性、可靠度。至于這類拋出者是為了恰當解決問題,還是為了吸引眼球,為了炒作,或者是為了沽名釣譽,就不得而知了;不是機要人員,又缺乏洞察力,想知也無法知,還是省點力吧。
真相本身可能也有些小問題需要解決:1,來源;2,提供者的可信度。當事人可能受利益驅使,提供的“真相”未必就是客觀的真相。前天某(當事或知情)人“批露、挖掘”出某件事的真相,昨天另一(當事或知情的)人“批露、挖掘”出同一件事完全不同(甚至相反)的真相,很可能回到起點:受者相信誰。不少“真相”很難核實,甚至無法核實,受者也許能從不同提供者中看出某些不同意圖,而“真相”也許依然待在它本來就待著的地方。同一件事不同“真相”的揭露,激發了另一輪好奇心,不同“真相”提供者也達到了不同的目的。
當事人、知情者提供的“真相”也許可稱之謂:批露、揭發、挖掘等,雖然很難核實,畢竟還是屬于“批露、揭發、挖掘”范疇;機要人員提供“真相”前,需要得到許可,否則很可能涉嫌:泄密。泄密,在任何社會形態中至少是缺德的行為,都可能是不被贊賞的,還可能涉嫌觸犯法律而將面對法律制裁。退一步而言,即使“機要人員”所“揭露”的真相,也未必就是客觀的真相,很可能摻雜著“機要人員”難以告人的意圖或目的。來源似乎很可靠的所謂真相,還是需要受者獨立思考的判斷力。缺乏獨立思考的判斷力,僅滿足于好奇心而自樂,很可能被所謂的“真相”牽著鼻子跑。
揭露“真相”能解決社會問題,當然是好事,能夠促使社會健康、發展、進步,理當支持;揭露“真相”的難度也許在:如何核實、確定“真相”的真實性、可靠度。缺乏真實性、可靠度的真相,還是不是真相?不得不令人質疑。某人“揭露”某些“官方”背后的真相,某些“官方”辟謠,受者該信誰?某人“揭露”社會上某些丑惡現象背后的真相,某些訊息平臺采取“屏蔽、掩藏等”措施,比某些“官方”有過之而無不及,更直接、更干脆;在這種大氣候環境中,受者能得到真實、真相的訊息?辟謠,至少有不少于二個版本的“真相”供參考、思索、判斷;采取“屏蔽”等措施的環境中,很可能僅是按照訊息平臺掌控者意愿,提供出的所謂真相,少了其它版本作為參考、思索、判斷,也許就能提升“真相”的真實性、可靠度?
某些網站“官方”確實很盡職,不僅派“屏蔽、掩藏”等幾員大將把關,還時不時地對網民的訊息進行洗滌,發現稍有不合其意的訊息,即刻以“敏感”等為由,采取刪除等措施。經過長久的、不懈的努力,完全可以期盼:在不久的將來,政府“官方”在互聯網中得到的訊息,很可能是經過某些網站“官方”洗滌的訊息,還可能是某些網站“官方”想“引導”政府了解、知道的訊息;民眾在互聯網中得到的訊息,很可能是經過某些網站“洗滌”的訊息,還可能是某些網站“官方”想“引導”公眾了解、知道的訊息;皆時,對“真相”的真實性、可靠度的判定權,也許順理成章地收入某些網站的囊中。如此結局,雖然某些網站(官方?)辛苦些,畢竟是“為人民服務”(?)嘛,也許很值得;網民(公眾)省得獨立思考,避免了不少腦細胞受損;政府官方被這類訊息擁戴著,順暢地一路走下去、、、簡直比二全齊美更美。
此(日志、博客,稱啥都行)文標題為:無密可揭。文中也許一目了然,確實無密可揭,充其量只是些猜想。某些“揭密”訊息遭“屏蔽、掩藏”等大將攔截,被橫刀奪命;這類無密可揭的猜想不至于如此悲慘吧?假設,依然躲不過“屏蔽”等諸位大將的火眼金睛,那只有(向網管等)脫帽致敬的份兒了。
山石
「 支持烏有之鄉!」
您的打賞將用于網站日常運行與維護。
幫助我們辦好網站,宣傳紅色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