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糊涂了嗎? 勁飚
剛才吃晚飯的時候,電視里播放著美國總統宣布打死了“基地”組織頭目本·拉登和他的兒子;同時還有消息報道:利比亞卡扎菲的兒孫也被北約炸死了。美國白宮外熱烈慶祝歡呼;英國人和利比亞反對派彈冠相慶。我好象有點明白了“莫以群眾狂歡的方式處死一個人”這句話的意思了。
我突然想起了最近熱議中的一些話題:“生命權高于一切”;“作為制度,反對殘忍,反對殺人,是敬畏生命的底線倫理”;“永遠結束制度性血腥復仇的合法性依據,遏制乃至消減暴戾氛圍。極權政治是一種戀尸政,它帶動人民的嗜血癥。”可是,美國人、英國人不是信上帝、信天主的嗎?他們的“法治”不是讓一些人頂禮膜拜得五體投地嗎?他們怎么還沒學會“寬容”和“博愛”?倒是俄國的普京提出了一個問題:“殺人經過審判了嗎?”
飯前喝了幾口藥酒(我不會開車),把我搞得迷迷糊糊的,這些“有頭有臉”的人說的話和做的事,誰的有道理?誰說了真話?鄭板橋說了句名言“難得糊涂”,是“想糊涂都難”呢?還是“糊涂了就難得了”?我糊涂了嗎?
2011年5月2日夜
「 支持烏有之鄉!」
烏有之鄉 WYZXWK.COM
您的打賞將用于網站日常運行與維護。
幫助我們辦好網站,宣傳紅色文化!
注:配圖來自網絡無版權標志圖像,侵刪!
聲明: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本站觀點——烏有之鄉
責任編輯:執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