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一篇小文中提到的“張五常的白癡理論”,已經展示了張五常高超的篩選技術。這里,我們再看看張五常的篩子宣言,在《經濟解釋》里是白紙黑字:
“以需求定律而言,你要哪一種其它因素不變?這是不簡單的學問。如果你說,除了價格外,所有其它可以影響需求量的因素都不變,就會有這樣的問題:所有其它因素不變,價格又怎會變動呢?但如果你說所有其它因素皆可變,那么雨傘的例子就推翻了需求定律。很明顯,需求定律是要有準則地選擇變與不變的因素的。”
也很明顯,選擇準則只能是這樣:要有其它可變的因素,但又不能推翻需求定律。果不其然,張五常接著說:
“作學生時我為「其它不變量」的選擇問題花了很長的日子。因為問題重要,而所有書本或文章都說得不夠清楚,或過于復雜,又或可從不同的角度看,所以我逼要發明自己的。我定下來的選擇準則是:只要需求定律的驗證含意不被事實推翻,其它的不變因素愈少愈好——其它可變量愈多愈好——因為這會增加需求定律解釋現象的廣泛性。
在這個準則下,我認為如下的三項「不變」與「變」的界定是「安全」的——安全者,不被事實推翻也。”
這就有意思了。因為也是《經濟解釋》里的白紙黑字,張五常說:
“科學不是求對,也不是求錯;科學所求的是「可能被事實推翻」!”
我還沒見過自己扇自己嘴巴扇得這么響亮的。當然,這兩段話是不會印在同一頁的。像我這種人心大大壞的后學者可以得到的啟示就是:能一句話說清楚的東西,一定要復雜化,寫的越長越好,頂頂好是中間不時穿插些夸夸其談的個人傳奇。一方面是多賺稿費,二方面是顯得自己有水平,三方面是可以分散讀者注意力,有矛盾也不容易被發現。主啊,寬恕我!
【補記】《經濟解釋》里還有一段是:“我認為最精彩的關于需求定律的「其它不變量」(ceteris paribus)的分析,是佛利民的《價格理論》 (Price Theory)一書內關于需求理論那一章。但佛老的分析過于復雜,不用方程式不容易說清楚。上文所說的我自己的「發明」,是受到佛老的啟發的,雖然大家角度不同,表面看來全不一樣,但大家的理論含意大致相同,可謂英雄所見略同矣。”我理解:“是受到佛老的啟發的”就是師出名門的意思,而“大家角度不同”是要表明自己的獨立發明權,不然怎么好意思說“英雄所見略同”? 佛利民就是弗里德曼吧?他還有本名著《美國貨幣史》,我沒看過,但根據照辜朝明的批評,我估計也是一部篩選的杰作。名師出高徒,信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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