鶴齡:黨史二卷主編張啟華的治史之道
行文之前,先引一則古代故事:
魯襄公二十五年,齊國大臣崔杼弒齊莊公,奉公子杵臼為景公,自立為右相。命令太史伯在史書上記載莊公死于瘧疾,太史伯不從,寫道:“夏五月乙亥,崔杼弒其君光。”崔杼大怒,殺之。太史伯有三個弟弟:仲、叔、季。太史伯死后,其弟仲繼承其職,依然“復書如前”,亦被殺;叔再復書同樣被殺;季又書,崔杼說:“汝三兄已殺,汝獨不愛性命乎?若更其語,當免汝。”季答道:“據事直書,史氏之職也。失職而生,不如死!”崔杼最終無可奈何,只得妥協
當時,齊國還有一位南史氏,聽說太史伯兄弟不肯使用曲筆而接連被崔杼所殺,唯恐正義不得伸張,于是抱著書簡來到齊都,準備接替太史伯兄弟,以生死爭正義,當南史氏趕到齊都時,崔杼已經接受了“弒君”的說法,于是南史氏又返回了南境。
這是一則十分感人的故事。為了給后代保存一段真實的歷史,太史伯、仲、叔兄弟三人前赴后繼獻出了自己寶貴的生命。面對著權臣的殘酷殺戮,他們的后繼者四弟季仍不畏縮,用凜然正氣最終戰勝了邪惡!
這個故事告訴我們,史是史官的生命,而“實”則是史的生命。這是史之道和史官治史之道。故事中的太史伯兄弟以及那位可敬的南史氏,為后世史官樹立了楷模,作出了表率。
主管黨史二卷的編撰和修改工作的中共中央黨史研究室原副主任張啟華的治史之道是什么?他在接受《中國新聞周刊》記者采訪時作了詳細的闡述,歸納起來就是“跟中央保持一致”和“為大多數人所接受、認可”的原則。
一、“為大多數人所接受、認可”的原則
張啟華說:“同時考慮到在一些問題上有各種不同觀點,還要能為大多數人所接受、認可。這確實需要長時間的努力才能做到。”
這是張啟華就記者所問“從1995年開始,《黨史》二卷的編寫工作就啟動了,為什么到現在才出版”作出的回答。
這里的“為大多數人所接受、認可”,直白地說就是“少數服從多數”的民主法則了。其中有兩個問題值得探討:
一是作為“史”的本身來說,是否必須要獲得大多數人的接受和認可才能成為“史”?我以為,從理論上分析,是沒有這個必要的。“史”是已經過去的客觀事實的復制和再現。它不以人們的是否承認而客觀存在于歷史的長河中,即使所有的人都不承認,它仍然客觀存在著。因此,對于治史者來說,無須考慮人們的承認與否,唯一要考慮的就是把客觀存在的“史”進行完整的發掘并復制再現出來。
二是在治史之中不可能得到“大多數人接受、認可”的數據。因為治史主要是史官以及相關的某些學者的事,其余的所有人都處于看客之列。看客對史的感受主要取決于史官的導向。就像觀眾跟著導演導出的喜劇發出歡笑而跟著悲劇流下眼淚一樣。
事實上,對于歷史上發生的事情,也從來沒有進行過以所有人為對象的是否接受、認可的調查,更沒有進行過全民公投以確定大多數人是否接受認可。
所以,“為大多數人接受、認可”的最終落腳點,就停留在實際掌握話語權的極少數人的身上了。1981年的四千老干部評議黨史就是一個例子。四千人不能說不多,但是相對于老干部只是一小部分,相對于全體干部則是更小的部分,相對于全國人民就是很小很小的一個部分了。
可見,治史之中的“為多數人所接受、認可”的原則是很不科學的。
二、“跟中央保持一致”的原則
張啟華回答記者提問時說:“我們寫這段歷史一定要跟中央保持一致,一個是要跟《關于建國以來黨的若干歷史問題的決議》保持一致,再一個就是跟中央文件、中央領導人的講話和精神保持一致。”
和中央領導人的講話精神保持一致不多說,無論中央領導的講話是怎樣的正確,對于治史而言,這種“保持一致”的提法都是不妥的,是不科學的。
“跟中央保持一致”的提法:一是概念模糊,詞不達意。廣義的黨中央存在于1921年成立直至現在的90年時間內。狹義的黨中央則只存在于某一屆中央領導人的任期之內。“跟中央保持一致”指的是哪個中央呢?與改開以后的中央保持一致,是不是也要與改開以前的中央保持一致?即使是改開以后也有華、胡、趙、江、胡五人為首的好幾屆中央了。與哪一屆中央保持一致?與胡錦濤為首的中央保持一致是不是也要與江澤民為首的中央保持一致與胡耀邦為首的中央保持一致?
二是“跟中央保持一致”的提法在理論上而言也是不科學的。因為,隨著時間的推移,以“屆”和以“首”劃分的中央將會越來越多,每一屆中央都會有其不同于上屆的集體思維模式。每一“首”的中央,其領導人也會有不同于上一“首”的思維模式。如果史官治史都必須與這越來越多的新的“中央保持一致”,歷史便成了一件必須不斷翻新的器具而沒有一個定準了。
怎樣看待跟《關于建國以來黨的若干歷史問題的決議》保持一致的提法?一是,這個《決議》的本身與當年《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關于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的決定》一樣,早已成為了歷史。作為治史的史官,其責任不是與它保持一致,而應該站在史的角度上對它進行嚴謹的審視。二是客觀上來講,這個決議主要是由在那段歷史中受過措折的人作出的,難免不帶有偏向性。所以,與這個決議保持一致就很可能造成史的失實而干擾了那段歷史的真實性。況且,從《關于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的決定》被后來的《關于建國以來黨的若干歷史問題的決議》所否定這個情況來分析,此《決議》也不具有要求后來人特別是治史者與其保持一致的法定權威性。
事實上,后來的執政綱領根本就沒有與這個《決議》保持一致!譬如,當年對生產資料私有制的社會主義改造即將私有制改造為社會主義公有制,是為這個《決議》所肯定的成績,可是,后來的執政方針,不但沒有與它保持一致,卻正好背向而駛,又來了一個社會主義公有制改造成私有制!
在這個涉及到所有制的根本性問題上可以不與它保持一致,為何卻單獨要求治史與它保持一致?
三、張啟華“史道”之謬造成的尷尬
由于張啟華制定的這兩條原則背離了 “以實為史的生命”的治史之道,所以,盡管他在主編黨史二卷時也在喊著“要成績寫夠,錯誤寫透,評價公正”,但是,實際上卻根本無法實現自己的主張,以至出現了許多尷尬。下面舉兩例予以說明。
(1)譬如三年自然災害非正常死亡的問題,兩種觀點已經爭論了幾十年之久。一種觀點是明確定性為餓死人,認定數量達七千萬、六千萬……兩千萬,另一種觀點定性為非正常死亡,認可的數量是中國統計出版社1996年出版的由民政部與國家統計局合編的《中國災情報告》第267頁記載的統計數據1039753人(約為104萬人)
雙方的人數究竟誰是大多數?這是一個誰也說不清的事。張啟發也沒有打算去弄清。但是,為了達到“讓大多數人能接受、認可”的目的,他又必須確定一個大多數,這個“大多數”就只能是現在中國社會舞臺上掌握話語權的“精英”群體也就是那些叫喊餓死幾千萬人的代表人物了。不擺平這部分人,不讓這部分“大多數人接受、認可”,張啟華就沒法下得了臺。
怎樣使這部分“大多數人能接受、認可”呢?“實”是肯定不能用的了。只能來虛的,也就是用花言巧語。
張啟華在答記者問中是這樣說的:“三年自然災害的死亡人口數據社會上有很多爭議,就是各個部門統計的數據也有差異。國家統計局統計的是1000多萬人;有些專家統計的數據是1850萬;還有一位美國人口學專家統計的數字是2000萬。等等。我們采取的是國家統計局的,這是最權威的部門。”
他在這里回避了“餓死人”和“非正常死亡”,而用了一個 “自然災害死亡”新概念。你認為是餓死也可以,你認為是非正常死亡也行。具體數據,不聽你的,也不聽他的。與“權威保一致”,聽權威部門的。說來說去,就是沒有他作為史官“從實招來”的。
而這個權威部門發布在先的“104萬”他又視而不見了。因為這個數據不可能為精英群體“大多數人所能接受、認可”,所以絕對不能“見”!
事實上,權威部門的1000多萬自然災害死亡也沒有具體出處,《黨史二卷》同樣使用的是花言巧語(黨史二卷第563頁):
“由于出生率大幅度大面積降低,死亡率顯著增高。據正式統計,1960年全國總人口比上年減少1000萬。突出的如河南信陽地區,1960年有9個縣死亡率超過100‰,為正常年份的好幾倍。
原本希望快一些讓人民群眾過上好日子,結果卻出現這樣令人痛心的事情。這是大躍進、人民公社化運動和‘反右傾’斗爭的嚴重后果,其沉痛的教訓應該認真總結和記取”。
大家看,這里面連自然災害死亡都沒有了,只有一個“比上年減少1000萬”和“死亡率為正常年份的好幾倍”。接下來又在后面加了幾個“痛心、嚴重、沉痛”的補充修飾語,借以引伸出餓死的慘象。
對于精英們來說,雖然“餓死幾千萬沒有得逞”,但是,這樣的“史”,他們也心滿意足了。就像那些販賣假貨的,開出幾千萬價碼本來就是想蒙人的,如今有人出了一千萬,也就等于是承認了“貨真”,還有不心滿意足的嗎!
如果有人要質問為什么說餓死千多萬,張啟華也可以理直氣壯反戈一擊:“請你指出,什么地方說了餓死千多萬?”
當然,這一套也只能蒙混一下我輩不知真相者,一旦遇上了孫景澤、鞏獻田這類較真的人,那就只好不作答,由你們去說罷。如果有要開罵的,也就領受算了。
(2)譬如對文革的全盤否定問題,張啟華用的是與“中央領導人”胡喬木“保持一致”。
胡喬木說:“我們根本否定‘文化大革命’,但那十年間也有不屬于‘文化大革命’的成就,科技方面的成就,外交方面的成就”。
張啟華說:“但是‘文化大革命’和‘文革十年’是兩個概念。‘文革’是這十年中發生的最大的一件事,但在這十年中,我們還干了其他事,在某些領域也有取得的成就。比如外交、科技、經濟發展等領域。”
不知這兩位的高論是否也可以借來評價改革開放?若將上面的兩個句子中的文化大革命替換為改革開放,文革十年替換成改革三十年——請問張啟華先生,你能同意我的借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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